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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3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 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于2026年3月12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其中,董事李晓锐,独立董事游雄 威、徐小宁、吴鹏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 硕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抵押担保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57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 以自身及中国境内4 家控股子(孙)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提供抵押担保。贷款用途为:办理转贷。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抵押担保贷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分别于2024 年3 月、2024 年9 月向控股股

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财务资助借款5000 万元、4000 万元,并签署了《借款协议》,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为不超过 6%,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2025 年3 月22 日,双方签署了《借款协议之展期协议》,将上述 5000 万元借款协议的借款期限展期至2026 年3 月27 日。

2025 年9 月28 日,双方签署了《借款协议之展期协议》,将上述 4000 万元借款协议的借款期限展期至2026 年3 月29 日。

鉴于上述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借款即将到期,经协商,将上述借款延 期一年,借款利率不超过6%,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许仁硕先生、陈衔佩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2 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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