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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3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孔德山、职工监事左晓燕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德山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9月向控股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财务资助借款4000万元,并签署了《借款协议》,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为不超过6%,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鉴于上述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借款即将到期,经协商,将上述借款延期6个月,借款利率不变,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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