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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6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 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 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 水平,公司拟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
1.基本年薪
根据对应层级、职位价值、个人责任与能力、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综 合确定,按月固定发放。
\[2. 绩效年薪=月度绩效奖金+年度绩效考核奖金\]
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考核期内公司经营效益情况和个人 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度薪酬总收入(即: 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水平的60%。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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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核情况按总经理绩效薪资的60%-90%考核后发放。
三、其他事项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 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建立绩效年薪递延支付机制,延期支付期不少于 三年。对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 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 付的绩效薪酬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收入进行 全额或部分追回。
3.公司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代扣代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 的个人所得税。
4.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5.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