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人”)作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特”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1,046,021股,发行价格为7.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3,755,617.7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79,483,919.6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8月6日出具了《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72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减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年产30万吨电石技改工程项目 | 87,250.59 | 25,000.00 | 25,000.00 |
| 2 | 热电分公司储灰场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2,835.20 | 10,000.00 | 10,000.00 |
| 3 | 氯碱和树脂分公司污水零排技改项目 | 15,327.13 | 15,000.00 | 12,948.39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 合计 | 135,412.92 | 70,000.00 | 67,948.39 | |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因素,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氯碱和树脂分公司污水零排技改项目”的总规模。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人对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英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学雷徐兴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