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能股份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
月12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于2026年3月3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395,279,084股减少至2,300,000,085股。据此,需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进行相应修改并进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 序号 | 《公司章程》修订前 | 《公司章程》修订后 |
| 1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95,279,084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0,000,085元。 |
| 2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2,395,279,084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95,279,084股,无其他类别股。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2,300,000,08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00,000,085股,无其他类别股。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登记及备案事宜,相关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董事会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