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证券简称:*ST美谷公告编号:2025-085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重整事项进展暨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
公告
重要风险提示:
1.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程序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襄阳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后,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重整失败宣告破产,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告风险提示内容,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预重整基本情况2024年11月18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园美谷”)收到债权人广州律建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送达的《告知函》和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阳中院”)就申请人的申请对公司出具的(2024)鄂06破申48号《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向襄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2024年12月3日,公司收到襄阳中院送达的编号(2024)鄂06破申48号《决定书》,襄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2024年12月5日,公司收到襄阳中院出具的编号(2024)鄂06破申48号之一《决定书》,襄阳中院指定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具体详见2024年12月4日和2024年12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和《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1)。
根据进展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2024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23),2024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24),2025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2025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5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法院预重整延期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5),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2025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法院预重整延期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2025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签署共益债借款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法院预重整延期决定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76),2025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2025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进展暨召开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和《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
二、本次进展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收到临时管理人下发的《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的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2025年10月25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美谷”)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由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通过网络投票和书面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以下简称《预重整方案》)进行表决。现就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5日9时30分,以网络会议的形式通过“e破通网络会议系统”召开,会议议程包括:(1)核查债权;(2)表决《预重整方案》。
经统计,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或债权人代理人共90家,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74家,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100%。
(二)本次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网络投票和书面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预重整方案》进行表决,截至本次《预重整方案》的表决截止期限(即2025年10月25日18时),经统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享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1家,临时确定的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24,501,065.40元。
截至2025年10月25日18时,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同意的债权人1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人数的100.00%,超过半数;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临时确定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额为24,501,065.40元,占有财产
担保债权组债权总额的100.0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鉴此,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已表决通过《预重整方案》。
2.普通债权组享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共计73家,临时确定的普通债权总额为2,381,523,258.16元。截至2025年10月25日18时,普通债权组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计64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人数的87.67%,超过半数;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临时确定的普通债权额为1,715,477,483.78元,占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72.03%,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鉴此,普通债权组已表决通过《预重整方案》。综上,依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案件预重整审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及八十六条之规定,《预重整方案》已获得奥园美谷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法律文书。公司将继续配合法院及相关机构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积极推进预重整进展,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程序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襄阳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也不
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后,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若重整失败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由于公司同时触及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5条之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高度关注《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案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起诉案件(债务人含京汉置业及其子公司)导致公司相关资产被司法冻结,案件导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若公司最终为前述案件承担担保责任,会因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金额以法院实际执行为准。其出现且情形严重时则可能会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9.8.2条规定情形,公司股票会因此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存在债务逾期的情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已提起诉讼。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的本次执行申请终结执行程序,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已将相关债权转让至信达资管。
后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资管是否继续采取措施尚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其他金融机构是否会采取措施以及具体采取何种措施尚具有不确定性。若采取措施,可能会对公司的相关经营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绿纤”)仍处于停产状态外,公司主营板块业务正常;金环绿纤何时复产尚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不排除未来仍无法清偿到期金融机构债务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重大诉讼事项(包括担保责任事项),部分案件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受限。部分案件已进入司法强制执行阶段,可能会导致公司或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处置,具体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其可能对公司或子公司经营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未来受限资产是否解除或新增,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来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因诉讼案件被相关法院继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达资管已对控股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和公司等被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