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3证券简称:盛达资源公告编号:2026-018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审批的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委托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证券化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包括2025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都矿业”)、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矿业”)、内蒙古
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矿业”)分别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赤峰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990万元,合计人民币2,970万元,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分别为人民币990万元,合计人民币2,970万元。公司与兴业银行赤峰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银都矿业、金都矿业、光大矿业申请的借款额度,公司为银都矿业、金都矿业、光大矿业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银都矿业
企业名称: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亮亮
注册资本:10,8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赤峰市克旗巴彦查干苏木
成立日期:2004年2月11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银、铅、锌矿的采、选、加工及销售。一般经营项目:无。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2.963%、内蒙古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7.777%、内蒙古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260%
银都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银都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数据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88,630.47 | 66,385.90 |
| 负债总额 | 72,165.30 | 49,886.19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38,266.95 | 23,939.27 |
| 流动负债总额 | 58,879.82 | 41,519.48 |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0.00 | 0.00 |
| 净资产 | 12,445.14 | 16,499.70 |
| 项目 | 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 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57,859.71 | 71,538.01 |
| 利润总额 | 35,563.71 | 43,855.76 |
| 净利润 | 29,936.18 | 37,010.73 |
(二)金都矿业企业名称: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洋注册资本:48,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庆华村十地成立日期:2006年9月11日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银、铅、锌矿采选、加工、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金都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金都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数据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96,806.83 | 95,164.93 |
| 负债总额 | 39,693.35 | 32,218.74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10,483.44 | 10,009.24 |
| 流动负债总额 | 22,101.02 | 20,644.20 |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0.00 | 0.00 |
| 净资产 | 57,113.48 | 62,946.20 |
| 项目 | 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 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25,878.29 | 25,945.53 |
| 利润总额 | 6,087.25 | 6,631.88 |
| 净利润 | 3,602.05 | 5,630.45 |
(三)光大矿业企业名称: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洋注册资本:26,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合意村三地组成立日期:2009年9月29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银、铅、锌矿的勘查、采、选、加工、购销。一般经营项目:无。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光大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光大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数据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0,735.16 | 58,549.72 |
| 负债总额 | 23,875.72 | 22,922.84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10,099.35 | 10,008.66 |
| 流动负债总额 | 18,775.74 | 19,843.04 |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0.00 | 0.00 |
| 净资产 | 36,859.44 | 35,626.88 |
| 项目 | 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 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47,539.41 | 62,740.95 |
| 利润总额 | 8,132.39 | 4,250.59 |
| 净利润 | 5,583.67 | 2,500.71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银都矿业、金都矿业、光大矿业借款业务分别与兴业银行赤峰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保证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银都矿业、金都矿业、光大矿业提供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分别为人民币990万元,合计为人民币2,970万元。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3月27日至2027年3月26日止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7.16%;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
27.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0.07%。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