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陈华、王静玉、权锡鉴、谷克鉴、王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柴永森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25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折合人民币6亿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已于2025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9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70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已于2025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