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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3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经2025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4)。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德皓国际出具的《关于变更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指派辛庆辉为签字项目合伙人,周志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北京德皓国际内部项目安排进行调整,指派夏福登接替辛庆辉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项目合伙人,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夏福登,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周志,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林万锞。

二、变更后的签字项目合伙人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夏福登,2009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的函》。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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