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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大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01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海航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

3.涉案的金额:3,677,985,344.98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生效。根据终审判决,预计整体影响公司利润增加约9,900.42万元。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报告为准。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海航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航商业”)于近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送达的(2025)琼民终

号《民事判决书》,现将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信托”)于2017年2月与山东海航商业签订《抵押合同》,约定以山东海航商业持有的房产(含对应土地使用权)为山东海航商业关联方的有关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山东海航商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西部信托因与山东海航商业破产债权确认存在纠纷向海南高院提起诉讼。西部信托诉讼请求为:

1、要求山东海航商业对其申报债权金额3,677,985,344.98元予以确认,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2,141,512,680.34元,普通债权1,536,472,664.64元。

、要求山东海航商业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原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详见公司2022年1月7日《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2022年

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一中院”)作出(2021)琼96民初1230号民事判决,一审判决确认西部信托对山东海航商业享有债权2,141,512,680.34元,其中有抵押财产担保债权为1,070,756,340.17元,普通债权为1,070,756,340.17元,并驳回西部信托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原告西部信托、被告山东海航商业均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0日《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2023年7月8日《关于累计诉讼、仲裁及相关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6)。2024年6月,山东海航商业收到海南高院送达的(2023)琼民终62号《民事裁定书》,海南高院认为一审程序应当通知案涉债务人参加诉讼,且二审期间西部信托与山东海航商业未能达成调解,裁定撤销海南一中院(2021)琼

民初1230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海南一中院重审。详见公司2024年6月8日《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2025年

月,山东海航商业收到海南一中院送达的(2024)琼

民初

号《民事判决书》,重审判决被告山东海航商业对被告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实业”)欠付原告西部信托的3,677,985,344.98元债务中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8,431,726.72元由被告山东海航商业和被告海航实业各负担9,215,863.36元。详见公司2025年6月25日《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一审判决后,原告西部信托、被告山东海航商业均向海南高院提起上诉。近日,山东海航商业收到海南高院送达的(2025)琼民终286号《民事判决书》,海南高院认为西部信托和山东海航商业的上诉请求均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18,431,726.72元由山东海航商业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4,956,106.41元由西部信托负担9,236,763.36元、山东海航商业负担5,719,343.05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2025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5年

日《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

日《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的诉讼、仲裁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新发生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约为3,202.7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本次诉讼所涉担保事项,公司已按照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最高值,结合《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了偿债资源,相关债权已得到依法处理和安排,就因此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最大担保责任,关联方已为此预留了偿债资源,待判决生效后根据《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依法清偿给公司,该担保事项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已在相关重整程序中依法得到解决。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生效。根据终审判决,预计整体影响公司利润增加约9,900.42万元。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依据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琼民终286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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