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供销大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26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次、监督管理措施

次、自律监管措施

次和纪律处分

次。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季晟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仁平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蓓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审计费用49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37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2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信永中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信永

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2025年9月25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