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表以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毕马威华振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保证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始终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 中,毕马威华振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委托 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315 万元,其中财 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22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90 万元。2026 年度审计 费用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公司的业务规模以及审计范围 和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
本次续聘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向公司提供了如下基本信息。
1. 机构信息
1.1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 年8 月18 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 年7 月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7 月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 年8 月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 场东2 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 年12 月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 人,注册会计师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 人。
毕马威华振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 亿 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 币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 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 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 家。
1.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人民币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 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1.3 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 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 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 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项目信息
2.1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王佳,200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4 年开始在毕马威 华振执业,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王佳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姗,201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 年开始在毕 马威华振执业,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王姗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玉红,199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2 年开 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陈玉红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 份。
2.2 诚信记录
根据毕马威华振的说明,毕马威华振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 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2.3 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 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2.4 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 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 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315 万元,其中财务 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22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90 万元。2026 年度审计费 用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公司的业务规模以及审计范围和 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根据毕马威华振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的 陈述和保证,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为公司服 务的资质要求,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2. 公司于2026 年3 月26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7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3.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 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 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明、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