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43股票简称:皖能电力公告编号:2025-60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为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新能源的战略部署,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公司”)以现金出资,与战略合作方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风电”)成立合资公司,实现资源互补、风险共担。交易公司与东方风电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其中交易公司持股51%。东方风电持股49%。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85,683.0205万元,东方风电以木垒东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垒东吉”)100%股权作价出资,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基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木垒东吉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0,984.68万元,交易公司以94,698.3405万元现金出资。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达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条件,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337702040G
注册资本:43812.16万元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
法定代表人:许晔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
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控股股东: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1.19%股权东方风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本公司关联方。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 投资类型 | ?新设公司 |
| 法人/组织全称 | 木垒皖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名称为准) |
| 注册资本 | 185,683.0205万元 |
| 注册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暂定,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准) |
| 主营业务 |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准) |
(二)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标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3名。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最终以标的公司章程为准)。
(三)出资方式及评估情况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5〕第1311号),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对木垒东吉进行评估的评估值为人民币90,984.68万元。评估报告尚需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结合上述评估结果,经合作各方协商,确定本次木垒东吉100%股权对应出资价值以经上级主管单位备案通过的评估值为准,交易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本次出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木垒东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725,586,304.74 | 10,952,501.05 |
| 负债总额 | 825,559,696.50 | 926,483.04 |
| 实收资本 | 90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净资产 | 900,026,608.24 | 10,026,018.01 |
| 营业收入 | 0 | 0 |
| 利润总额 | 29,466.19a | 27,387.38 |
| 净利润 | 13,590.23 | 26,018.01 |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协议签署方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甲方);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合作事项东方风电以木垒东吉100%股权作价参股投资,与交易公司成立合资公司。
3.注册资本金: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以木垒东吉公司股权评估价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木垒东吉公司股权评估价值÷49%。
4.股权结构
甲方占股51%,乙方占股49%。
5.出资方式
乙方以木垒东吉公司股权作价出资,甲方以现金出资。
6.出资时间
甲方应当在合资公司设立后2025年12月25日前完成出资,乙方应当在合资公司设立后2025年12月25日前完成出资。
7.其他
合资公司的具体注册资本总额、股东注册资本认缴额度及注册资本实缴时间,由甲乙双方在后续签署的股权出资协议及公司章程中明确。
甲乙双方同意,木垒东吉公司的股权评估价值以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经国资委备案通过的股权价值评估报告为准。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旨在响应国家“双碳”战略,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有利于推动专业化整合,深化资源互补、战略协同,进一步促发展、防风险,提升公司发展
质量。本次投资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目标相契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合资公司设立后,在未来实际运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业务发展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投资双方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