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恒运”或“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3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人民币普通股219,301,94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1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350,899,999.6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3,670,369.81元及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后的余款1,347,009,407.68元,已于2023年12月13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350,899,999.6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3,670,369.81元及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后的
余款1,347,009,407.68元由主承销商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在此基础上扣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用、印刷费、印花税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156,698.56元(不含增值税),以及保荐承销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补足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6,072,931.31元。该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4日出具了XYZH/2023GZAA6B0420号《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350,899,999.68 |
|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 | 4,827,068.37 |
| 等于:募集资金净额 | 1,346,072,931.31 |
| 减: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1,234,552,847.70 |
| 其中:(一)潮南陇田4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884,906,692.10 |
| (二)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349,646,155.60 |
| 减: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94,309,044.16 |
| 其中:(一)潮南陇田4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94,309,044.16 |
| (二)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
| 减:置换前期已支付发行费用 | 489,907.49 |
| 减:会计师费用 | 47,169.81 |
| 减:律师费用 | 283,018.87 |
| 减:募投项目结项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2,532,188.73 |
| 加:募集当年尚未支付及置换的各项发行费用 | 936,476.37 |
|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管理费开户费净额 | 2,963,179.52 |
| 三、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17,758,410.44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于2022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存储本次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汕头恒鹏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汕头市光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 | 3602001329201294665 | 已销户 | 活期-协定存款 |
|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 | 8110901012501676138 | 已销户 | 活期-协定存款 |
| 汕头恒鹏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 | 8110901012901676360 | 17,731,781.93 | 活期-协定存款 |
| 汕头市光耀新能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 81109010122 | 26,628.51 | 活期-协定 |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源有限公司 | 司广州黄埔支行 | 01676361 | 存款 | |
| 合计 | — | 17,758,410.44 | — |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3,455.2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99万元。该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GZAA6F0091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截至2024年4月30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发布《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决定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按节余募集资金
253.22万元(含存款利息)全部划转至公司普通账户,并对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360200132920129466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8110901012501676138)办理完毕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17,758,410.44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134,607.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2,886.19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一)潮南陇田4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否 | 99,642.67 | 99,642.67 | 0.00 | 97,921.57 | 98.27% | 2025年2月28日 | 1,859.36 | 是 | 否 |
| (二)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否 | 34,964.62 | 34,964.62 | 0.00 | 34,964.62 | 100% | 2025年2月28日 | 484.14 | 否 | 否 |
| 合计 | — | 134,607.29 | 134,607.29 | 0.00 | 132,886.19 | 98.72%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至2025年2月末,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在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未达预期,主要是受一定比例的电量按市场电价结算使平均电价低于预期的影响。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3,455.2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99万元。该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GZAA6F0091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截至2024年4月30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25年2月末,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于2025年4月3日发布结项公告,决定将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扣除后续待支付募集资金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实际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53.22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775.8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以上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募投项目合同尾款和质保金等款项的支付。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