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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4 日召开 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 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详情公 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适用期限

本薪酬方案经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 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津贴)方案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

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 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发放,不额外领取薪

(二)董事长、副董事长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的相关制度定期进行考评并发放,最终发放的金额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绩效考评后确定,并对已发绩效奖金进行多退少补。绩效薪酬中的一定比例需在 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三)其他非独立非执行董事

除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长及副董事长以外,公司其他非独立非执行董事(含 职工代表董事)津贴标准为9.6 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发放。其中,不在公司 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不额外领取薪酬;对于同时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 其依据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薪 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绩效薪酬原则上不 低于董事津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 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定期进行考评并发放,最 终发放的金额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考评后确定,并对已发绩效奖金进 行多退少补。绩效薪酬中的一定比例需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四、其他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税法规则统一 代扣代缴。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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