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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4 日召开 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 薪酬事宜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薪酬方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 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表现并结合 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 薪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 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定期进行考评并发放,最终发 放的金额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考评后确定。绩效薪酬中的一定比例需 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四、其他说明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税法规则统一

代扣代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 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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