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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金黄金: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0506证券简称:招金黄金公告编号:2025-094

招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招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与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于2025年5月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依据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贷款服务及票据贴现等业务。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关联董事姜桂鹏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招金瑞宁矿业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该议案。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7月1日

3.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胜利路139号万达金融中心A座22层

4.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曲丽华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东情况: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51%的股权,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0%的股权,山东招金集团招远黄金冶炼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9%的股权。

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财务公司是2015年6月30日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核发金融许可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5年7月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成立。

近三年,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及其公司章程,持续

规范经营,稳步发展。

9.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3-

项目

项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万元)
资产总额539,389.00
负债总额374,893.92
净资产164,495.08
营业收入7,463.00
净利润3,670.08

10.经查询,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招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乙方: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内容为乙方目前已取得的和今后条件成熟后取得的经营范围,包括: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从事同业拆借;

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9.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核准或备案的业务。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乙方提供的存款品种和计息规则应符合人民银行的规定,且提供给甲方的存款利率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就同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以及甲方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同期限同种类存款的利率予以确定。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包括票据贴现),乙方应尽可能提供各类产品及服务满足甲方的生产经营需要,且乙方提供的融资利率或费率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就同种类融资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如有)以及甲方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同期限同种类融资的利率予以确定。

对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相关服务,甲乙双方将根据服务类别选择款项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而该等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将与市场条件相若。

(四)甲方选择乙方作为其提供结算服务的金融机构,乙方提供的结算服务,应方便、快捷,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服务的收费标准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并且参照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水平。

(五)存款及结算等业务

甲方于乙方存置的货币资金最高日存款结余(含利息)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六)贷款业务

甲方从乙方处获得的日最高贷款余额(含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七)票据贴现等业务

甲方从乙方获得的日最高票据贴现余额(含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

(八)资金风险控制

1.乙方应确保资金管理系统的安全及稳定运行,乙方的财务系统应全部通过与商业银行网上银行界面的安全测试,达到国内商业银行安全等级标准,以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

2.乙方将保证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控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而其主要的监管指标如资产负债率、同业拆入比例及流动性比例也将符合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

3.乙方负责每日监控本协议项下的数据执行情况,确保所有数据不超过协议约定的上限限额。

4.乙方若出现债务逾期、重大信用风险事件等情形的,甲方将暂停与乙方的新增业务,确保甲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九)本协议经甲方有权机构审议批准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为规范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切实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等金融业务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制订了《关于在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详细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25年2月8日披露的《关于在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公司将按照该预案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

2.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在山东招金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为了保证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公司将每半年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将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本公司与该关联人的存贷款业务情况截至2025年11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0.88亿元,贷款余额为2.85亿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在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经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财务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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