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对本次业绩
| 项目 | 本会计年度 | 上年同期 |
| 利润总额 | 盈利:1,850万元–2,650万元 | 亏损:2,085.16万元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2,850万元–3,250万元 | 亏损:1,984.60万元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盈利:850万元–1,250万元 | 亏损:2,918.96万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025元/股–0.037元/股 | 亏损:0.06元/股 |
| 营业收入 | 38,500万元–42,500万元 | 13,444.78万元 |
| 扣除后营业收入 | 36,000万元–40,000万元 | 13,425.69万元 |
| 项目 | 本会计年度末 | 上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26,000万元–27,000万元 | 23,709.52万元 |
预告内容不存在重大分歧。本次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公司并购并控股了娄底金弘新材料有限公司,进一步丰富了再生资源业务内容,废旧动力电池、废钢等资源再生利用回收业务大幅度提升了公司收入水平。
2.报告期公司大力拓展主营业务相关衍生产品的销售,包括生物医药业务相关的美妆产品和保健品销售、环保业务相关的产品销售等,带动了收入和利润的增长。
3.报告期公司通过组织架构精简、人员优化、费用管控等降本增效措施,提升了盈利能力。
4.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上年增加。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预计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尚存在不确定性,2025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因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4月30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关于“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3.12条规定:
“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本公司的所有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