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国新健康证券代码:000503编号:2025-75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益虹医通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转让情况概述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管理架构,压缩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新健康”)全资子公司域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域创香港”)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持有的北京益虹医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虹医通”)100%股权转让至国新健康,交易对价为345,523,290.56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益虹医通100%股权。本次子公司股权变更系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内部股权结构调整,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和对子公司的持股权益。
域创香港、益虹医通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股权转让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域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UNITB10/FNATHANCOMMBLDG430-436NATHANRDYAUMATIKL
4、商业登记号码:38158845
5、公司编号(香港公司注册证书编号):1148639
6、股权结构:国新健康持股100%。
三、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益虹医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黄雪堂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22号16幢1层102室
、注册资本:
7,5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医药科技开发;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系统安装、维护;市场营销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551351683E
8、股权结构:本次股权转让前由域创香港持股100%,转让后由国新健康持股100%。
9、主要财务指标:
益虹医通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45,694,396.84 | 344,624,621.11 |
| 负债总额 | 171,106.28 | 170,716.28 |
| 净资产 | 345,523,290.56 | 344,453,904.83 |
| 项目 | 2024年度(经审计) |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226,415.09 | 0 |
| 净利润 | 274,340.67 | -1,069,385.73 |
10、经查询,益虹医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依据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域创香港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益虹医通100%股权转让给公司,转让基准日为2024年
月
日,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根据《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以益虹医通2024年
月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确定,转让价格为345,523,290.56元。以上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内部股权结构调整,有利于优化公司内部管理架构,压缩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和对子公司的持股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域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及其所附带的全部股东权利和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该等股权。
、转让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按照标的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本次转让基准日拟定为2024年12月31日,交易价格为益虹医通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金额为345,523,290.56元人民币。
、股权交割与工商变更(
)交割条件乙方支付首期转让款后,甲乙双方应配合标的公司启动股权交割工作,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与标的股权相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等),并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
(
)工商变更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90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标的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标的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将标的股权登记至乙方名下。
(3)交割完成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视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完成日。自交割完成日起,乙方正式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享有标的股权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甲方不再享有与标的股权相关的任何股东权利,也不再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5、过渡期安排本次交易的过渡期间,即基准日与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含当日),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过渡期间发生的一切权利和损益归转让方所有。
6、协议的生效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并抄报国资委本协议项下股权划转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六、备查文件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