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及现场走访,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风险事项类别
| 序号 | 类别 | 风险事项 |
| 1 | 生产经营 | 工商登记异常 |
| 2 | 生产经营 | 经营停滞,办公场所不存续 |
| 3 | 公司治理 | 治理结构不完整,董监高无法履职 |
| 4 | 信息披露 | 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5 | 其他 | 公司无在职员工,无法配合主办券商提供除营业执照外的任何材料 |
| 6 | 其他 | 公司破产重整事项已终止 |
(二)风险事项具体情况
1.经主办券商网络查询,公司于2018年7月4日被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报;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5日、2025年7月7日两次被列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2.经主办券商网络查询及实地走访,公司已多年无正常经营,目前公司无实质生产经营活动、无在职员工、无办公场所。
3.经主办券商网络查询及实地走访,目前公司无在职员工,三会人员不完整,三会无法正常召开。
4.经主办券商网络查询及实地走访,目前公司无在职员工,无法按时披露定
期报告,不具备信息披露能力。
5.经主办券商网络查询及实地走访,公司已无在职员工,除营业执照外,无法配合主办券商提其他任何材料。
6.根据公司2015年7月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6月24日作出(2015)长民破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公司重整一案。根据公司2018年8月2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破产重整事项已于2018年终止,公司披露的原因为“法院不予出具股份划转协助执行书,中国证券登记公司北京分公司不给办理股权过户事项,致使重整计划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涉及的北方五环股票登记过户至甲方名下的手续一直未能完成”。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较大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恢复可能性较低。
三、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目前工商登记异常,经营停滞、办公场所不存续;治理结构不完整,董监高无法履职;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无在职员工,无法配合主办券商提供除营业执照外的任何材料;公司破产重整事项已终止。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进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事项,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