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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集团: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0

证券代码:000411证券简称:英特集团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6,88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3%。本次回购注销涉及首次授予18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4.09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64,996,026股减少至564,849,146股。

2.截至2026年3月18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九届七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九届五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浙江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浙国资考核〔2021〕33号),浙江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对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19日,公司以公告栏张贴方式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73)。

4.2021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独立董事陈昊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1-074)。

5.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议和九届七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11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以人民币6.0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636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和九届十三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2年9月21日为预留授予日,以人民币5.3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91.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议和九届十九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十届五次董事会议和十届四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十届七次董事会议和十届五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十届十八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十届十九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6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以上事宜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o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1.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的,其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市场价格为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下同)进行回购。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9万股,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的规定: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按照《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分年进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进行综合考评打分。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4个等级,根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

果确定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裁定。具体见下表:

考评等级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
标准系数1.00.80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6名激励对象考评结果为“一般”,当期解除限售标准系数为0.8,公司决定按照其对应的标准系数回购注销其本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中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688万股,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进行回购。综上,本次回购注销共计14.688万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5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21,892,5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8322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从

4.47元调整为4.09元。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资金来源

公司已于2026年1月26日向上述18名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款,合计600,739.20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验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事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6〕68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26年1月26日,公司以货币资金支付了此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项。

(五)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6年3月18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564,996,026股减少至564,849,146股。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64,996,026股减少至564,849,146股。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97,204,31434.90%-146,880197,057,43434.8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67,791,71265.10%0367,791,71265.11%
总计564,996,026100.00%-146,880564,849,146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系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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