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24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6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倪根元先生、顾少华先生因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回避本次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
《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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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