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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6年付息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0

债券代码:524193

债券简称:25 申宏01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026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5 申宏01,债券代码: 524193)将于2026 年3 月24 日支付自2025 年3 月24 日至2026 年 3 月23 日期间的利息2.07 元(含税)/张。

2、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6 年3 月23 日,凡在2026 年3 月23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2026 年3 月23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由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 年3 月24 日发行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至2026 年3 月24 日将期满1 年。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和《上 市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 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25 申宏01。

3、债券代码:524193。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2 年。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2.07%。

6、发行规模:人民币12 亿元。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9、起息日:2025 年3 月24 日。

10、付息日:2026 年至2027 年每年的3 月24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利息)。

11、兑付日:2027 年3 月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登记、代理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07%,每10 张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0.7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 金债券持有人每10 张派发16.56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 债券持有人每10 张派发20.70 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 年3 月23 日

2、除息日:2026 年3 月24 日

3、付息日:2026 年3 月24 日

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07%

5、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3 月24 日

6、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100 元/张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6 年3 月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5 申宏01”持有人。 2026 年3 月23 日(含)前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 利息;2026 年3 月23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 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1、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根据 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 将在本次付息日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足额划付至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 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 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2、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 债券付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 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 构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6〕5 号)的规定, 自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 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昊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 号

邮政编码:100033

咨询联系人:赵佳文

咨询电话:010-88085661

传真电话:010-88085580

2、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2 栋(B 座)26 层

邮政编码:410023

咨询联系人:刘勇强、刘博宇

咨询电话:0731-84779547

传真电话:0731-84779555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场25 楼

电话:0755-21899315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3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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