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 年12 月31 日
KPMG
毕马威
KPMG Huazhen LLP
8th Floor, KPMG Tower
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100738
China
Telephone
Fax
Internet
+86 (10) 8508 5000
+86 (10) 8518 5111
kpmg.com/cn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7325 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中联 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联重科”) 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联重科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 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 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第 1 页,共 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7325 号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联重科于2025 年12 月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齐
中国 北京
刘若玲
日期:2026 年3 月30 日
第 2 页,共 2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