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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张金林)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7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张金林)2025年度,本人张金林作为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依法发表专业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决策职能,为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作用。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基本情况如下:张金林,1964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部部长、MBA学院院长,现任海南大学教授、海南自贸港B类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20年4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金林909000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至第十九次会议共计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全部出席。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坚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听取汇报、审阅资料、深入研讨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参与董事会决策,推动公司科学治理。每次会议前,本人均认真研

读会议材料,会上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审议,并基于专业判断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会议2次,本人均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会议审议了与财务公司续签及金融业务预计、与飞机租赁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等共计4项议案。关联交易定价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和关联交易所产生利益的转移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审议事项审议结果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3月14日(一)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通过
(二)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通过
(三)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通过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12月25日(一)关于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通过

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董事会领导下,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共完成1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董事长的选聘工作。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均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审查通过后,提名委员会及时将候选人名单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积极配合完成后续程序。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部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

展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等相关规定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工作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本人认真核查与监督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业务发展情况及其它相关事项,做出了公正、客观的判断。同时积极关注行业政策、市场动态,不断学习监管精神,持续依法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监督,有效督促了公司规范运作,并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情况2025年度,本人通过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会议,通过董事会在内的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及资料,并及时了解、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信息及市场与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合计年度现场工作时间15天,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会及时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各项工作,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共审议通过了4关联交易事项,分别为:《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的公允性、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做了细致的审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资格、履职能力方面进行了审查。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对董事候选人资格、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合理,薪酬方案能有效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地行使职权,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的发展献计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进一步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张金林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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