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2018年2月2日
海王生物: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000078证券简称:海王生物公告编号:2025-074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海王生物: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海王集团: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海王:黑龙江省海王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安徽聚赢:安徽聚赢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六安海王:六安海王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蚌埠海王:蚌埠海王银河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蚌埠臻昂:蚌埠市臻昂贸易有限公司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六安海王医药有限公司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经公司与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海王集团与六安海王的小股东安徽省润鑫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由安徽省润鑫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收购安徽海王集团持有的六安海王7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安徽海王集团不再持有六安海王的股权,六安海王不再是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六安海王作为安徽海王集团子公司存续期间,公司及黑龙江省海王、安徽聚赢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向其提供往来资金,六安海王合计尚欠公司、黑龙江省海王、安徽聚赢借款本金1135.11万元人民币及利息,本次股权转让后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

性资金的延续。截至目前,六安海王应向公司、黑龙江省海王、安徽聚赢归还的借款本金共计1135.11万元人民币及利息。

(二)蚌埠海王银河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经公司与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海王集团与蚌埠臻昂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由蚌埠臻昂收购安徽海王集团持有的蚌埠海王7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安徽海王集团持有蚌埠海王5%的股权,蚌埠海王不再是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蚌埠海王作为安徽海王集团子公司存续期间,安徽海王集团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向其提供往来资金,蚌埠海王尚欠安徽海王集团借款本金258.92万元及利息,本次股权转让后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性资金的延续。截至目前,蚌埠海王应向安徽海王集团归还的借款本金258.92万元及利息。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六安海王医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六安海王医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2月2日

3、注册地点: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与经三路交叉口

4、法定代表人:鲍炳勇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医药商业流通

7、股权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股权转让前股权转让后
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7007000
安徽省润鑫健康产业有限公司300301,000100
合计1,0001001,000100

8、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前,六安海王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思民先生;股权转让后,六安海王的实际控制人为程华军先生。

9、关联关系情况:股权转让后,六安海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0、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年末/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9月末/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7,115.277,458.07
负债总额6,396.786,823.30
净资产718.50634.77
营业收入7,068.344,415.58
净利润-234.65-83.73

11、经查询,六安海王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蚌埠海王银河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蚌埠海王银河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5月28日

3、注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南工业园区兴潼路12号

4、法定代表人:鲍炳勇

5、注册资本:1,5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保险代理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用口罩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办公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安全设备销

售;计算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股权转让前股权转让后
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12575755
蚌埠市臻昂贸易有限公司225151,27585
王培军755755
鲍炳勇755755
合计1,5001001,500100

8、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前,蚌埠海王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思民先生;股权转让后,蚌埠海王的实际控制人为刘亮先生。

9、关联关系情况:股权转让后,蚌埠海王为公司参股公司。

10、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年末/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9月末/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7,322.496,055.11
负债总额6,209.344,853.23
净资产1,113.161,201.89
营业收入4,733.562,773.96
净利润-143.2788.73

11、经查询,蚌埠海王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六安海王医药有限公司

1、财务资助金额:借款本金1135.11万元及利息;

2、财务资助到期日:六安海王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黑龙江省海王、安徽聚赢归还全部借款及利息;

3、财务资助利息:按照公司拆借下属子公司借款利率计息;

4、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资金主要用途:六安海王的日常运营;

6、担保措施:安徽省润鑫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同意自安徽海王集团将持有的六安海王70%股权变更登记至安徽省润鑫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名下之日起10日内,将所持六安海王100%的股权质押至安徽海王集团,安徽省润鑫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及保证人程华军同意为六安海王上述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向安徽海王集团、黑龙江省海王、安徽聚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安徽海王集团、黑龙江省海王、安徽聚赢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等,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安徽省润鑫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协议签订同时向安徽海王集团出具其股东同意其对前述债务提供担保的股东会决议(具体见附件)。安徽海王集团、安徽省润鑫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六安海王及保证人程华军确认上述股权质押担保、公司保证及个人保证并行,担保实现不分先后顺序。

7、违约责任:若六安海王逾期偿还公司、黑龙江省海王、安徽聚赢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六安海王应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偿付的本金金额的年化10%标准向公司、黑龙江省海王、安徽聚赢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违约金。

(二)蚌埠海王银河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1、财务资助金额:借款本金258.92万元及利息;

2、财务资助到期日:2026年12月31日;

3、财务资助利息:按照公司拆借下属子公司借款利率计息;

4、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资金主要用途:蚌埠海王的日常运营;

6、担保措施:刘亮、蚌埠臻昂同意为蚌埠海王的借款本息偿还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均为3年,自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安徽医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自愿将其名下的房产【皖(2020)五河县不动产权第0001742号】抵押给安徽海王集团以保证上述借款的偿还义务。安徽医星为自然人张乐乐全资持股公司,蚌埠臻昂将协调和沟通张乐乐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质押给安徽海王集团,以保证协议项下蚌埠臻昂及蚌埠海王全部义务的实现。

7、违约责任:若蚌埠海王逾期偿还安徽海王集团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蚌埠海王每逾期一日,以逾期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8%的标准向相应债权人支付逾期违约金。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六安海王所形成财务资助事项是由于股权转让行为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股权转让前,六安海王为海王生物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能进行有效控制。股权转让后,公司将积极督促六安海王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安徽海王集团与六安海王的小股东安徽省润鑫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保证人程华军就债务清偿的担保措施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蚌埠海王所形成财务资助事项是由于股权转让行为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股权转让前,蚌埠海王为海王生物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能进行有效控制。股权转让后,公司将积极督促蚌埠海王、蚌埠臻昂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安徽海王集团与蚌埠海王的小股东蚌埠市臻昂贸易有限公司、保证人刘亮就债务清偿的担保措施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财务资助行为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除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4,676.99万元,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2.19%;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10,628.80万元,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3.74%。

六、董事局意见

本次对六安海王、蚌埠海王提供财务资助是因公司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被动形成,其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本次交易

各方已对欠款的偿还安排做了约定,风险可控。公司将及时了解六安海王、蚌埠海王的偿债能力,积极关注并追偿财务资助款项。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