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 2 月26 日及2026 年3 月16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及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 议案》。
公司于2022 年5 月12 日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 亿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的股份 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7.33 元/股,回购期限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5 月20 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44)。
截至2023 年5 月12 日暨回购期限届满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31,951,811 股,占公司 当时总股本的3.6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7.1380 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5.2900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93,766,869.08 元(不 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5 月15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9)。
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 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31,951,811 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 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 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00,344,760 元减少至868,392,949 元,公司 总股本将由900,344,760 股减少至868,392,949 股。详见公司于2026 年2 月28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10)。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本次公司注销已回购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 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
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1.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6 年3 月17 日至2026 年5 月1 日(工作日 08:30-12:00,14:00-17:3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 园科丰路2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 栋18 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吕荣
(4)电话号码:0755-66833901
(5)电子邮箱:sdgi_dmc@sdgi.com.cn
3.其他: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
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 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电子邮件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