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中兴通讯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于1992 年9 月成立,2012 年8 月完 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 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 永大楼17 层01-12 室。
截至2025 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 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超1,700 人, 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550 人。
安永华明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57.10 亿元人民币,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54.57 亿元人民币(含证券业务收入23.69 亿元人民币)。
安永华明2024 年度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 家,收费总额11.89 亿元人民币,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与本公司属于相 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共计8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30 万元人民币(含 相关税费,不含餐费);2025 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126 万元人民币(含相关税费, 不含餐费)。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准则,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25 年12 月31 日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向审计委员会依次汇报了关于年度财务 报告及相关内部控制审计计划、初步审计结果及最终审计结论。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 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安永华明具备承办公司审计业 务的专业胜任能力。
2、2026 年1 月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 年年报第一次会议,与安永华 明就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 通。
3、2026 年2 月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 年年报第二次会议,审阅了2025 年度财务报告初步审计结果,了解审计进度,进一步督促安永华明按约定时间做 好年报审计工作。
4、2026 年3 月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 年年报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安 永华明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的汇报,认可安永出具 的审计报告,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 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审计法规 执业,按照审计时间安排完成了2025 年度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3 月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