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0证券简称:中金岭南公告编号:2025-104债券代码:127020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中金转债的第四次
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金转债”赎回价格:100.7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2.0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中金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10月30日
3.“中金转债”赎回登记日:2025年11月25日
4.“中金转债”赎回日:2025年11月26日
5.“中金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11月21日
6.“中金转债”停止转股日:2025年11月26日
7.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5年12月1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12月3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金转债
11.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11月25日收市后仍未转股
的“中金转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中金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中金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中金转债”持有人持有的“中金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2.风险提示:根据赎回安排,截至2025年11月25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中金转债”将按照100.7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中金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中金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中金转债”全部赎回。同时,为确保本次“中金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中金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详细了解“中金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中金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8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公开发行了38,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万元,期限6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二)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703号”文同意,公司3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4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中金转债”,债券代码“127020.SZ”。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中金转债”自2021年1月2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4.71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4.29元/股。“中金转债”历次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8日起,由4.71元/股调整为4.63元/股。
因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14日起,由4.63元/股调整为4.54元/股。
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28日起,由4.54元/股调整为4.44元/股。
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7月9日起,由4.44元/股调整为4.38元/股。
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26日起,由4.38元/股调整为4.29元/股。
二、“中金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中金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30日,公司股价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中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4.29元/股的130%(即5.58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中金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中金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中金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中金转债”全部赎回。
同时,为确保本次“中金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中金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中金转债”赎回价格为100.70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
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IA: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7月21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11月26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2.00%×128÷365≈0.70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70=100.70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1月25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中金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中金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中金转债”自2025年11月21日起停止交易。
3.“中金转债”的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5日。
4.“中金转债”自2025年11月26日起停止转股。
5.“中金转债”赎回日为2025年11月26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1月25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中金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中金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6.2025年12月1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12月3日为赎回款到达“中金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中金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中金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7.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中金转债”的摘牌公告。
四、相关主体减持“中金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中金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的前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中金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中金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
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中金转债”的核查意见;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