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9证券简称:华锦股份公告编号:2025-038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会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时间:
(
)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
月
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月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月
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5年
月
日
.出席对象:
(
)截至2025年
月
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
:
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登记方式: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其他自然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
)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
.现场会议登记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5年
月
日
:
30-14:
。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5年
月
日
: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廷豪联系电话:
0427-5855742传真:
0427-585619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
五、备查文件第八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代码为“360059”,投票简码为“华锦投票”。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票时间:
2025年
月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月
日
:
,结束时间为2025年
月
日
: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股东会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注:
.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