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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基智农: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000048证券简称:京基智农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0,282,25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1,316,800股后的股份数量518,965,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7,206,87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金额(含税)=本次实际现金红利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股=197,206,871.00元÷530,282,250股×10股≈

3.718903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金额(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3718903元/股。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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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0,282,25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1,316,800股后的股份数量518,965,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7,206,87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次实施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316,800股后的518,965,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4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1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9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9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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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875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208*****656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308*****709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9月9日至登记日:2025年9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金额(含税)=本次实际现金红利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股=197,206,871.00元÷530,282,250股×10股≈

3.718903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金额(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3718903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71层

咨询联系人:蓝地

咨询电话:0755-25425020-6368

传真:0755-2542015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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