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27证券代码:400026 证券简称:R中侨1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2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李忠艾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宁日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韦文广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泽雁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徐朝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1、李忠艾先生:男,1971年5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
1992年9月至2002年5月曾任惠州侨兴电讯工业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销售副总;2002年6月至2004年8月曾任北京中电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副总;2004年9月至2010年12月曾任侨兴集团有限公司副总;2011年3月至2015年12月曾任贵州省遵义市新浦经开区招商专员;2017年至今在侨兴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法务副总。
2、宁日星先生:男,1982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毕业,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12月至今在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任职,并担任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第六届政协委员、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政府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致公党长沙市委雨花区工委委员、长沙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长沙市台湾同胞联谊会特邀理事等社会职务。
3、刘泽雁先生:男,1993年5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7月至今在毕节市融达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4、徐朝辉先生:男,1971年5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6月至1998年12月曾任江西省煤矿机械厂财务科会计;1998年12月至2001年4月曾任惠州侨兴电讯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1年4月至2016年2月曾任侨兴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7年6月至今在微迅电子(惠州)有限公司财务部担任财务经理。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治理要求和重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查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我们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李忠艾先生、宁日星先生、韦文广先生、刘泽雁先生、徐朝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