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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雄-已离任)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度,本人杨雄作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以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进一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5年11月14日向公司递交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其他全部职务,并在新任独立董事的选举程序完成之前,继续履行相关职责,直至2026年1月29日新任独立董事在公司股东会上获批。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杨雄,196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本人2025年度曾担任公司第十届、第十一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自2026年1月29日新任独立董事在公司股东会上获批之日起不再履职。

2025年任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相关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28次,本人均出席全部会议,并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就审议事项开展必要问询与沟通。经审慎审议,本人对全部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3次,本人参加其中2次会议。本人对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及投票表决情况依法依规予以核查,对见证律师出具的结论意见均无异议。

本人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姓名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本年应出席股东会次数实际出席股东会次数
现场出席通讯方式出席
杨雄28226032

2、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职责,以现场、通讯或书面审阅方式参加了17次审计委员会、4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4次薪酬考核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6次风险管理委员会。期间,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信息、董事会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关联交易、年度对外担保计划、董事会聘任人员年度绩效、内部控制等事项,运用专业背景和实务经验,审慎决策、独立判断。

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10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关注公司应披露的关联/连交易事项。履职过程中,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杨雄17/174/44/43/36/610/10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任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十分重视内外部审计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按季度听取并审阅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审计监察部的工作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及执行情况,督促提升内部审计有效性与内控执行水平。

在与外部审计机构协同方面,本人与年审会计师毕马威华振保持常态化沟通,针对毕马威华振首年承接2024年度审计工作事项,本人会同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人力投入、工

作推进情况予以持续关注,并就关键审计事项、重大风险应对等进行重点提示与督导,保障审计工作质量与进度。本人通过现场会议、书面汇报等方式,事中跟进审计实施进度、监督执业质量,并在后续完成年度审计相关事项的审议工作。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相关信息及时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等进行监督,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也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本年度内未发现公司及股东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综合采取现场办公、视频沟通、书面材料审阅、与职能部门当面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动态、财务运行状况、内部控制执行、风险管理措施、信息披露合规性、以及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负责人保持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履职经验,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内控建设等及时提出意见与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专业支持作用。

2025年3月,本人线上出席公司2024年度业绩发布会,与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共同就公司业务、财务、战略规划等内容,与股东代表、证券分析师及媒体记者进行充分交流,及时回应市场关切。2025年5月,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共同赴中集来福士开展实地调研,现场了解海工板块发展历程、业务结构、市场布局及核心产品,实地查看多个重点运营项目,并与海工板块管理层及相关负责人座谈,深入了解板块经营情况、发展瓶颈与未来规划,为董事会相关决策提供了一线调研依据。

2025年8月,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一同参加了东莞现场调研,考察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集车辆旗下东莞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东莞LTP中心),与管理层开展座谈交流,重点了解下属子公司经营运营、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及业务模式等整体情况,围绕业务板块经营发展、公司治理管理体系建设、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开展深入交流,同时关注海外业务经营发展情况、行业竞争格局等相关问题,通过实地调研全面掌握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状况,为董事会科学决策积累一线调研信息、提供实践参考。

2025年度,本人满足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的要求。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各项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帮助本人了解和掌握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外部资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发送的月度通讯、监管新规及履职注意事项、监管要闻及点评以及其他履职相关主题培训等,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履职保障。

(六)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为持续提升专业素养与独立履职能力,切实适应境内外监管规则变化,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2025年2月,结合港股上市规则新规要求,本人参加由公司组织、外部专业律师团队主讲的企业管治咨询总结、相关上市规则修订、无纸化运作及库存股等相关培训,进一步熟悉境外上市监管要求,提升跨境上市规则理解与企业管治履职能力。2025年6月,本人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关于《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的专题学习,重点掌握审计委员会职责边界、议事程序及承接监事会职权相关监管要求,持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通过上述持续专业学习,本人不断夯实履职专业基础,确保勤勉审慎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度,针对应当披露的关联/连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有关交易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订立,条款属公平合理,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集团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按时编制了各期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信息和重要事项。本人对各期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相应发表了审核意见,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2025年度,针对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本人会同审计委员会核查其执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认为其在担任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尽职尽责,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2025年度,本人参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照相关监管要求,审慎核查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背景,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发表审核意见,确保提名、聘任流程合法合规,保障董事会换届及高管聘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五)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本人审查了公司本年度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相关年度报酬的建议方案,并参加了由公司组织的就发放建议案的情况汇报会。本人认为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关于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会同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听取风控形势及风控工作推进的工作汇报,并对《中集集团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七)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内外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的履行职责,积极承担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依法依规行使职权,独立客观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个人原因,本人已于2026年

月正式离任。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述职人:杨雄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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