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2 月27 日(星期五)下午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 年2 月27 日上午9:15-9:25 时、9:30-11:30 时、下 午13:00-15:00 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 年2 月27 日上午9:15 时至下午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 司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26 年2 月24 日
(四)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孔国梁董事长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01人, 代表股份233,686,2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692%。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96 人,代表股份139,961,7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200%;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 人,代表股份93,724,5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49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 人,代表股份 230,896,2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063%。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 人,代表股份138,772,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228%;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 人,代表股份92,123,2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35%。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98 人,代表股份2,790,05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9%。
其中:内资股股东194 人,代表股份1,188,76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972%;外资股股东4 人,代表股份1,601,29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7%。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除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98 人,代表股份2,790,0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4629%。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 233,686,257 231,890,052 99.2314% 1,670,805 0.7150% 125,400 0.0537%
其中:A 股股东 139,961,715 139,761,404 99.8569% 74,911 0.0535% 125,400 0.0896%
B 股股东 93,724,542 92,128,648 98.2973% 1,595,894 1.7027% 0 0.0000%
中小股东 2,790,055 993,850 35.6212% 1,670,805 59.8843% 125,400 4.4945%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 233,686,257 231,932,352 99.2495% 1,682,905 0.7202% 71,000 0.0304%
其中:A 股股东 139,961,715 139,803,704 99.8871% 87,011 0.0622% 71,000 0.0507%
B 股股东 93,724,542 92,128,648 98.2973% 1,595,894 1.7027% 0 0.0000%
中小股东 2,790,055 1,036,150 37.1373% 1,682,905 60.3180% 71,000 2.5448%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选举结果,林涌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陈永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不设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杜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 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杜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 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杜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 尽责,为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和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公司 董事会谨向杜伟先生致以衷心的感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建惠、戴怡人
(三)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2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