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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关于终止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05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新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终止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2023年11月1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42),同意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82),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2024年,证券投资累计投入资金1.96亿元。截至2024年底,证券投资浮盈为2290万元。

2025年12月10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69),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对开展证券投资业务、投资额度进行延期、授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证券投资账户余额约1.11亿元。2025年至今,公司证券投资账户未新增投入资金。截至2025年9月30日,证券投资收益及浮盈约为2100万元。

二、终止证券投资业务情况

根据公司最新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终止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业务。2025年,公司证券投资主要通过沪港通进行港股投资与交易,其中第四季度以净卖出操作为主。截至2025年12月30日,证券投资账户中现金资产占比约为90%,所持有的少量港股有价证券拟于近期减持完毕。

三、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是为了提高闲置现金的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本次终止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最新资金使用计划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业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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