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李世辉先生、孔繁敏先生、宋云锋先生、唐乐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截至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唐乐民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唐乐民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唐乐民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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