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 序号 | 姓名 | 曾任职务 |
| 1 | 黄艳霞 | 监事会主席 |
| 2 | 董保芸 | 监事会副主席 |
| 3 | 吴国防 | 职工监事 |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满足业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职务相应解除,《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三)相关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取消监事会及监事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已做出的有权决议有效性产生影响,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