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飞霖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2)。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