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九号有限公司(Ninebot Limited,以下简称“九号公司”和“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九号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九号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九号公司业务情况,对九号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3年度,九号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3年度,九号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 2023年度,保荐机构督导九号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九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九号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九号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九号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九号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3年度,九号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度,九号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 2023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九号公司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交易所报告 |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3年度,九号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2023年度,九号公司不存在前述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所在的智能短程移动设备及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行业属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技术创新机制、持续的研发费用投入机制以及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有助于公司能够开发出性能领先、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然而行业客户的多样性和行业技术的创新性,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导致从研发到投产创收的周期较长。由于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资金,若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失败或
是开发完成后不符合市场需求,将导致公司前期投入的成本无法收回,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关键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人才是决定行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对技术人才的竞争将不断加剧。如果由于薪酬或其他原因,公司的关键技术人才大量流失,或者公司无法激励现有技术人才,亦或无法吸引优秀技术人才,公司可能发生技术团队配置不足的情形,从而无法继续研发和销售新产品,无法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司也可能会面临更高的招聘及培训成本,可能对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一向重视对核心技术的保护,核心技术的安全与否直接决定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公司未来得以持续高速发展的基础。公司制订了严格的保密制度,采用IT技术手段构建覆盖全公司的文件加密、权限控制和信息安全保护系统,用IT技术手段保护技术文件传输、存储、发布和使用等各个环节。另外,公司与相关员工都签署了《保密协议》,且在《员工手册》中亦规定了员工保守公司技术、经营秘密的义务,要求员工妥善保管所有涉密的文件资料并严格地遵守《保密协议》中的条款。但如果因公司或供应商的网络安全系统无法防范未经授权的访问、复杂的网络攻击,或者公司的员工、供应商对敏感数据的不当处理等原因导致公司的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泄露,公司可能会受到客户的重大责任索赔,导致公司的声誉和竞争地位受到严重损害,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公司国际化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中来自于中国境外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较高,国际化业务占比较高。报告期末,公司在境外有十余家控股子公司,遍布香港、美国、荷兰、首尔、新加坡等国家或地区,公司根据境外子公司业务量大小对相关境外子公司灵活采取总部统一协调下独立运营或者总部相关部门直接负责开展
业务的管理方式。随着公司总体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这将对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的国际化扩张尽管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全球市场占有率,但对国际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已严格按照当地的法律法规或标准执行了相关的政策及程序,但是不排除未来各地的法律、政策环境或相关标准会产生一定的变化而公司未能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导致公司不再符合相应的法规政策或产品标准,从而对公司的整体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或者不排除因国家间贸易摩擦,可能导致公司业务受到短期或长期冲击,从而对公司的整体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供应链管理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中来自境外的收入与境内收入占比相当,且境外有多家控股子公司,遍布美国、荷兰、首尔、新加坡等国家或地区;且部分零部件和进口配套件需要境外采购,若零件的供需匹配、供应安全和物流效率无法保障,无法准确地预判供应链未来的价格走势。随着公司进一步扩大的市场及经营规模,将对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等供应链管理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如果中国有关税收优惠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发生重大调整,或者由于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取得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不满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等,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2、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部分产品销售以美元、欧元、韩元等外币计价,而原材料、零部件、员工薪酬、其他成本费用大多以人民币计价,人民币兑美元、欧元、韩元等外币的汇率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造成影响。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若未来上述汇率因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发生剧烈波动,将对公司的
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汇兑损失的产生,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政策禁止平衡车、滑板车上路的风险
由于公司主要产品电动平衡车、滑板车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有部分省市和地区限制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上路。如未来更多城市执行禁行政策,公司的产品销售会受到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目前主要境外销售的国家美国、欧洲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已对电动滑板车开放路权,但是若未来部分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产品销售以及持续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目前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全球经济增速有所放缓,地缘政治、欧美通货膨胀、加息周期等宏观经济因素均可能会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其他影响的因素还包括汇率波动、劳动力成本的增加等。
(六)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1、存托凭证持有人与持有基础股票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凭证系由存托机构以公司境外发行的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因此,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股东之间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境外基础证券股东为公司的直接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可以直接享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投票权、分红等收益权、知情权等);存托凭证持有人为间接拥有公司相关权益的证券持有人,其投票权、收益权等仅能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通过存托机构间接行使。尽管公司已出具《关于确保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与境外基础股票持有人相当权益的承诺》,但是若未来因各种原因导致公司或存托机构未能履行《存托协议》的
约定,确保存托凭证持有人享有相关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将受到一定的损害。
2、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根据公司章程和《存托协议》的约定,存托凭证持有人通过存托人实际享有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剩余财产分配等)与A类普通股股东依法享有的权益相当。
由于存托凭证持有人并非公司的直接持股股东,不直接享有获取公司分红派息以及行使表决权的权利。公司向存托机构分红派息后,存托机构应按照《存托协议》的约定向存托凭证持有人进行分红,分红的派发及资金划付由存托机构具体操作实施;此外,存托凭证持有人不直接享有表决权,存托机构作为名义股东,将代表存托凭证持有人行使表决权。若存托机构未来违反《存托协议》的相关约定不对存托凭证持有人进行分红派息或者分红派息金额少于应得金额,或者存托机构行使股东表决权时未充分代表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共同意见,则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将受到损害,存托凭证持有人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投资损失。
3、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存托凭证即成为《存托协议》当事人,视为同意并遵守《存托协议》的约定
《存托协议》对基础股票存托、存托凭证发行、存托凭证持有人权利行使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将自协议明确约定的生效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认购存托凭证的行为将意味着认购人同意《存托协议》的条款。存托凭证持有人无需单独签署《存托协议》,自动成为《存托协议》的一方,受《存托协议》的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不具有单独修改《存托协议》的权利。若《存托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无法充分保护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可能会因此受到损害。
4、增发基础证券可能导致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在科创板发行CDR,每份存托凭证对应的净资产已经固定(每份存托凭证对应的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公司期末普通股股本总额*每股
转换CDR比例)),但未来若公司增发基础证券,如开曼层面公司增发将会导致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5、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及后续相关安排
如果公司不再符合科创板上市的条件或者发生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公司面临退市的风险。此外,公司也可能因不再符合有关存托凭证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或上市规则的规定而导致存托凭证不再上市交易。但如果届时存托凭证所依据的基础证券未能按照《存托协议》中的安排转让给第三方并由存托凭证持有人相应获得转让收益,则存托凭证持有人可能面临存托凭证的流通性下降或丧失并因此遭受投资损失的风险。
6、涉及存托凭证的中国境内法院判决可能无法在境外得到强制执行的风险
公司发行存托凭证以及《存托协议》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而公司系依据开曼群岛法律在开曼群岛设立的有限公司,公司的部分业务和资产也位于中国境外。如公司因违反中国法律的规定或《存托协议》的约定,被有管辖权的中国境内法院判决向存托凭证持有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该等判决须在开曼群岛或中国境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执行,则除非该等判决根据有关司法判决承认和执行的国际条约或适用的境外法律相关规定履行必备的法律程序,否则可能无法在开曼群岛或中国境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得到强制执行,并因此导致存托凭证持有人面临利益受损的风险。
(七)其他重大风险
1、特殊公司治理结构的风险
公司为一家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设立的公司,须遵守包括但不限于《开曼群岛公司法》等开曼群岛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通过境内子公司于中国境内开展经营活动,并与设立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企业存在采购、销售等往来,因此亦须遵守中国及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司法辖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公司注册地法律法规对当地股东和投资者提供的保护,可能与境内法律为境内投资者提供的保护存在差异。公司的治理制度需遵守《开曼群岛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与目前适用于注册在中国境内的一般A股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模式在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以及剩余财产分配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2、特殊投票权结构的风险
公司采用特殊投票权结构,根据公司章程安排,对于提呈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案,A类普通股持有人每股可投1票,而B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5票。截至报告期末,高禄峰与王野合计控制公司62.83%的表决权,高禄峰和王野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需要股东大会批准的事项起到决定性作用。受特殊投票权结构影响,中小股东的决策能力将受到一定限制。若包括公众投资者在内的中小股东因对于发行人重大决策与实际控制人持有不同意见而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反对,则可能因每股对应投票权数量的相对显著差异而无足够能力对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产生实质影响。在特殊情况下,高禄峰和王野的利益可能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一致,可能因此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3、协议控制架构的风险
公司为一家开曼群岛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恩博(北京)为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中国法律法规限制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因此公司通过协议控制架构以VIE公司鼎力联合从事增值电信业务,通过一系列合约安排取得其实际控制权并取得运营所得的经济利益。与协议控制相关的风险有:
(1)境内外有关协议控制架构的法律法规、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引发的公司受到处罚、需调整相关架构、协议控制无法实现或成本大幅上升的风险;
(2)公司依赖协议控制架构而非通过股权直接控制经营实体,VIE公司及其工商登记股东可能怠于行使其在VIE协议项下义务的风险;
(3)协议控制架构下相关主体存在一定违约风险,合约安排的若干条款未必可根据中国法律强制执行的风险;
(4)如果VIE公司或其附属公司面临解散或宣布破产,则公司可能无法继续运营VIE公司部分或全部业务及资产的风险;
(5)如果公司的子公司或VIE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被税务机关认定并非基
于独立交易原则且造成应纳所得税额不合理减少,公司的子公司或VIE公司将面临需要就既往或未来的收入或收益进行纳税调整并承担额外税务负担的风险协议控制架构及相关安排可能引发的税务风险;
(6)《外商投资法》未来修订及解释以及其可能如何影响公司架构、企业管治及业务营运的可行性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7)若公司丧失对VIE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有效控制,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情况如下:
1、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1,022,208.34 | 1,012,431.80 | 0.97 | 914,605.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9,799.48 | 45,130.81 | 32.50 | 41,059.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1,294.04 | 38,045.19 | 8.54 | 25,618.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1,946.51 | 158,909.63 | 45.96 | -16,145.17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45,671.53 | 489,764.83 | 11.42 | 427,478.00 |
总资产 | 1,084,962.95 | 939,367.70 | 15.50 | 767,244.65 |
2、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8.37 | 6.35 | 31.81 | 5.83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度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7.54 | 5.73 | 31.59 | 5.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5.78 | 5.36 | 7.84 | 3.6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50 | 9.85 | 增加1.65个百分点 | 10.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94 | 8.30 | 减少0.36个百分点 | 6.4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6.03 | 5.76 | 增加0.27个百分点 | 5.51 |
3、变动合理性分析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8.54%,主要系公司持续深耕经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电动两轮车、服务机器人和全地形车产品不断推出新产品,产品市场占有率和销售规模持续提高。本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业务流程管理,提升运营效率,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较同期减少。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1,946.51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内电动两轮车等新业务的增长带来经营性现金净流入增加,同时公司加强资金管理,提升销售回款速度,加大承兑汇票结算规模所致。
(3)受益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增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7.84%。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1、坚持独立自主的研发优势
公司是一家聚焦于创新短交通和服务机器人领域的科技公司,致力于推动行业技术水平的发展,与同行业相比拥有较强的技术与创新优势。公司建立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和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1,434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约38.89%。公司国内外已授权专利3,177项,已取得176件著作权,1,343件商标权。2023年7月17日,国际电工委员会电气运输设备技术委员会正式发布了由公司主导起草的电气运输设备领域首个国际标准——IEC 63281-1“电气运输设备-术语和分类”。这是
公司主导制定的又一项核心国际标准,也是全球短交通及送物机器人等电气运输设备领域的第一份国际标准,是中国智造引领国际舞台的又一次展现。2023年8月6日,由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和九号公司主导,并联合多家行业企业共同起草,我国首个电动滑板车国家标准《电动滑板车通用技术规范》正式发布,该标准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在电动滑板车领域的空白。此外,产品E2 Pro获全球首个电动滑板车德国莱茵“全速真续航”认证;九号儿童电动滑板车C2 Pro,获得由Intertek天祥集团颁发的全球首张儿童电动滑板车Tick Mark证书。公司先后参与80项以上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其中包括ISO、IEC等国际标准9项,国外区域标准5项,国家/行业标准27项,团体标准23项,企业标准16项,填补了多项行业空白,涉及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两轮车、服务机器人、电池等多个技术领域。
2、持续迭代的底层技术储备优势
公司通过不断地研发创新,已成长为平台型科技企业,并形成智慧技术、移动技术、在线化+数据化能力三大类核心底层技术,均已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领先水平。叠加优秀的产品、服务、数据垂直整合能力的提升,核心技术的灵活组合有助于聚焦创新短交通和服务机器人业务,持续丰富产品布局,拓展业务边际,实现从“0到1”及从“1到N”的发展。凭借高效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储备,公司自研了BMS电池安全管理技术、无传感驱动技术、三电系统化技术、自主导航技术、电动两轮车真智能系统、VILO-SLAM2.0导航系统、EFLS(Exact FusionLocating System)融合定位系统等技术,应用到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两轮车、服务机器人等多个品类,实现了底层技术的有效整合,打通科技创新从研发、应用再到产业化的全链条。
3、全球化的销售网络优势
公司已初步建立全球营销网络。国内市场,公司已建立了线上和线下渠道的全面营销网络系统,公司产品入驻天猫、京东、小米商城、抖音,得物等主流电商销售平台。2023年618购物节及双11期间,电动两轮车再度实现京东、天猫双平台店铺销售额第一,于抖音平台实现店铺销售额第一;以智能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卡丁车等为主的九号智能短交通产品实现京东、抖音双平台店
铺销量和销售额双项第一,于天猫平台实现店铺销售额第一,线上销售额再创新高。线下渠道方面,公司构建了全国性的线下销售网络,包括购物中心、百货商场或运动品连锁店等零售业态中的专柜、专厅及品牌专卖店等,同时充分利用品牌影响力,大力拓展经销商渠道。公司的海外市场主要在欧美、澳新、日韩等主流市场。欧洲市场入驻线上线下主流渠道;美洲、亚太市场线上已入驻Amazon、MediaMart、DNS、Lazada、Yodobashi等电商平台;线下已入驻Costco、Walmart、Target、Best Buy、Sam'sClub、MediaMart、Big5等大型连锁商超和户外运动连锁店。为了更有效地下沉当地市场,服务目标用户,公司在欧洲的荷兰、德国等地,美国的加利福尼亚、纽约等地,以及韩国首尔设立了分子公司和办事处,通过与当地电商平台和区域主流分销商、零售商的密切合作,拓展自主品牌销售渠道,强化跟当地用户的沟通和服务。
4、以用户体验为导向的创新优势
公司始终以用户体验为导向,技术创新为驱动,坚持高额、高效研发投入的同时严守质量关卡,坚守科技初心,持续为用户带来超预期的、高品质的产品与体验。作为行业领航者,公司始终秉承智能化、高端化、年轻化的产品定位,基于核心技术的经验积累与研发突破,实现技术、产品、体验上的创新与跃迁,突破行业标杆产品上限,努力实现开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纪元。基于对城市出行新需求的洞察和回应,2023年公司首次发布全场景出行新品,覆盖从城市短途出行、日常通勤、旅途出游,再到户外复杂地形探索等多种场景,以智能化创新科技深刻诠释“让出行更奇妙”的品牌新主张,涵盖电动滑板车、电动两轮车和全地形车等品类。公司Segway旗下高端旗舰车型Super Villain SX20T Hybrid于米兰EICMA全球首发,这款全球首款混动全地形车拥有强大的混动系统、赛用悬挂、多重驾控模式和智能越野等科技,引领Powersports行业性能之巅。公司还依托两千万块自研动力电池组,累计超6亿颗电芯积累的动力储能电池技术优势,打造了性能强悍的全能电站,赛格威储能电源系列产品。此外在儿童类和衍生品类产品中继续探索,发布九号平衡车L8奥特曼定制版、九号卡丁pro 2代等,开拓探索更便捷、更有趣更适合儿童的智能产品,让酷乐潮玩成为消费者生
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公司持续关注用户的需求,努力提升广大用户的产品与服务体验。
5、高标准的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一直将产品质量管理作为企业的立足之本,始终坚持国际先进的生产管理标准。积极与美国保险商试验所(UL)、加拿大标准协会(CSA)、德国莱茵(T?V)、SGS通标等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针对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自行车(EBIKE)等众多品类产品,按照EN17128个人用轻型电动交通工具安全标准、EN60335家用和类似器具的安全标准、UL2272个人电动交通设备电气系统安全标准、UL2849电动自行车安规标准、EN15194电动自行车欧盟安全标准等多项标准或法规开展检测认证工作,并开展覆盖公司全产品线的季度或半年度审核。
本年度,公司各类产品均通过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审核。其中,短交通产品获得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欧洲合格评定(CE)、德国电动小型车辆道路参与条例(eKFV)认证、美国保险商试验所认证(UL)、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加拿大工业部(FCC-IC)认证等;电动两轮车产品获得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欧洲共同市场认证(Emark),美国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DOT)认证,同时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证书;公司电动两轮车全系车架终身质保,电机6年质保,不同型号电池1-5年质保;割草机器人产品及储能电源获得欧洲合格评定认证;服务机器人产品获得欧洲合格评定、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认证、韩国安全标准认证(KC)、日本无线电设备符合性认证(TELEC)等。
6、广受认可的品牌影响力优势
公司旗下拥有Segway赛格威和Ninebot九号两大品牌,以国际化视野立足全球市场。其中,Segway赛格威代表专业的产品、技术和探索精神,致力于提供专业、卓越的产品和服务,在全球市场拥有较高知名度。Ninebot九号定位创新科技、年轻潮酷,是大众出行产品中的中高端创新者,致力于让更多人享受到创新绿色出行的乐趣。2024年Ninebot将在亲切、智能、时尚持续发力;Segway将从探索、专业、高性能等方面输出价值,不断突破、加速领跑。两大品牌彼此独立,又彼此赋能,在以优质产品力为火车头的带动下,通过共享核心技术、成
熟供应链体系、全球化营销渠道、各细分市场/品类的品牌认知等优势资源,共同强化公司在全球创新短交通和机器人赛道的经营品效和市场竞争力,助力公司全球化战略落地。公司以创新科技和领先设计为核心持续加大与用户的沟通,通过明星、电竞、体育、电影、二次元、科技、户外等方式,开展圈层营销,持续深入年轻消费群体,破圈扩围,加速领跑。
7、年轻潮酷的工业设计能力
公司持续深耕设计创新,拥有出色的工业设计团队,具有丰富的创意灵感和项目经验。公司工业设计团队通过对各业务线客户群体个性化需求的深度洞察以及对设计方向的前瞻性把握,在保持高效产出的同时,不断研究和探索工业设计的潮流进行式。公司各产品外观时尚、炫酷,深受消费者喜爱,曾获“2021年度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此外,产品多次获得工业设计领域最高奖项,德国IF设计大奖、德国红点奖,例如:2018年九号平衡车,2019年卡丁车改装套件,2020年九号平衡轮、九号电动B系列产品,2021年九号电动E系列、B系列,2022年Segway超级滑板车GT系列、赛格威割草机器人、九号出行App等。公司在为不同产品提供设计的实践中总结出了一套有效的创意机制、项目组织流程来保障公司年轻潮酷的工业创意设计能力持续提升。
8、积极向上的内部文化和组织活力
公司具有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工作氛围,重视和鼓励有效创新,包容大胆冒险创新和谨慎评估后的试错。公司有深厚的工程师文化,简单务实理性,追求通过数据和逻辑做对用户真正有价值的产品。公司重视人才培养,提倡奋斗者文化,努力提供平台让奋斗者持续做出成绩,获得成长和物质回报。上市前及上市后,公司向业务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多次授予期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加强内部运营管理,提升组织活力,推动企业内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2023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3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6.16亿元,较2022年增加约0.33亿元,增幅为5.63%;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6.03%,较上年同期增加0.27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公司业务专注于智能短交通和服务类机器人两大业务板块,公司在主要业务领域已拥有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公司核心技术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应用产品 | 技术先进性 |
1 | 自平衡控制技术 | 基于授权专利自主研发 | 电动平衡车类、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一系列电动两轮车类产品 | 国际领先 |
2 | 高可靠双重保护电池管理技术 | 自主研发 | 电动平衡车类,电动滑板车类,电动自行车类,电动摩托车类,机器人系列 | 国际等同 |
3 | 超宽带无线定位技术 | 自主研发 | 九号平衡车Plus | 国际等同 |
4 | 高精度低成本永磁同步电机驱动技术 | 自主研发 | 电动平衡车类、电动滑板车类、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电动两轮车类、机器人系列产品 | 国内领先 |
5 | 电动两轮车智能系统 | 自主研发 |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一系列电动两轮车类产品 | 国内领先 |
6 | 自主导航技术 | 自主研发 | 室内配送机器人 | 国际等同 |
7 | 基于视觉Tag编码的建图和定位系统 | 自主研发 | 室内餐厅配送机器人 | 国际领先 |
8 | 智能骑行辅助系统 | 自主研发 | 智能共享滑板车 | 国际等同 |
9 | 长续航技术 | 自主研发 | 电动两轮车、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10寸滑板车平台 | 行业领先 |
10 | 防水抱闸轮毂电机 | 自主研发 | RMP Plus 401机器人移动平台 | 国内领先 |
11 | 半稠密Tag技术方案 | 自主研发 | 室内餐厅配送机器人 | 国内领先 |
12 | 免充气更安全充气轮胎 | 自主研发 | 电动两轮车、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所有两轮产品的轮胎 | 行业领先,业内首创 |
13 | 基于RTK、惯导与里程 | 自主研发 | 割草机器人Navimow | 国际等同 |
计的高精度融合定位系统 | ||||
14 | 全新感应解锁2.0 | 自主研发 | 电动两轮车、电动滑板车、E-bike | 国际等同 |
15 | HIAS前灯技术 | 自主研发 | 电动两轮车 | 国际等同 |
16 | FindMy定位查找技术 | 自主研发 | 电动滑板车、E-bike、电动摩托车 | 行业领先,业内首创 |
17 | 鼹鼠控算法 | 自主研发 | 两轮电动车、滑板车 | 国内领先 |
18 | 低成本高通用性4GIOT技术 | 自主研发 | 两轮电动车 | 国际领先 |
注:电动两轮车真智能系统包括:RideyGo!、RideyFun、九号云电、MoleDrive。
2023年度,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情况如下:
知识产权类型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55 | 108 | 1,253 | 508 |
实用新型专利 | 187 | 110 | 1,760 | 1,592 |
外观设计专利 | 145 | 113 | 1,301 | 1,077 |
著作权 | 35 | 36 | 181 | 176 |
其他 | 174 | 181 | 1,916 | 1,343 |
合计 | 696 | 548 | 6,411 | 4,696 |
公司研发技术主要应用于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两轮车、全地形车及服务机器人产品。
研发成果 | 技术描述 |
可调阻尼减震技术 | 该技术应用于电动滑板车,通过调节阀可以调节减震器的阻尼和预载,适应不同体重的用户需求,带来舒适的骑行体验 |
Ridey Long系统 | 该技术应用于电动两轮车,通过优化电机的绕线工艺和更低铁损硅钢材料的应用,提升三电系统效率,提升20%+的续航 |
智能化技术 | 该技术应用于全地形车,通过目前的车联网、大数据、高精地图和人机交互等技术的支持下,对全地形车各种户外用车场景进行智能化赋能,满足客户远程控车、数据查询、交友互动等智趣体验 |
混合动力技术 | 该技术应用于全地形车,ORV行业首个混合动力技术,结合不同动力单元的输出特性,为用户带来强劲的动力体验 |
一种平衡车脚垫复位机构 | 该技术应用于电动平衡车,可减少零件的数量,降低脚踏组件的成本,简化安装工序;缓冲的设计在确保灵敏度的情况下能提升用户骑行舒适度 |
高精度高频数据采集仪 | 本采集仪可实现电压、电流采集,可实现最高 1.5M/s 的采样速率,可采集并记录低于 1us 的数据波动。配备 USB-C 接口,配套上位机可轻松实现数据导出,并转换为图形的形式,方便数据分析,在工况分析、性能测试、故障分析等场景具有不可代替的关键 |
研发成果 | 技术描述 |
作用 | |
纯电子防抱死系统(EABS) | 本技术在通过轮速滤波、前后轮速差(辅助作用)的信息,进行参数辨识,当检测到后轮可能抱死或有抱死趋势时,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后轮抱死 |
293MY发动机动力提升 | 实现最大功率75kW。通过仿真分析计算,对进气系统、排气系统、进气道、燃烧室结构优化,重新匹配电喷标定,显著改善发动机最大功率。进气系统做了全新的设计,确保了进气过滤的有效性,同时做了进气谐振。排气系统在热害提升、筒体结构做了优化,实现了可靠性、排气背压、噪音的优化 |
滑板车标品电池平台 | 匹配滑板车用的标品电池,采用PACK及BMS平台化方案,提出BMS软硬件模块化和菜单化的创新理念,来进一步提升:电池性能、可靠性、安全性、CBB利用率,降低瓦时单价,降低研发投入,以便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与竞争对手拉开差距 |
钣金车架 | 钣金车架中的头管采用冷拔工艺+数控加工成型,保证头管两头压入碗组位置的同心度以及孔的精度,其余各零部件采用高强度钢板冲压工艺成型,各零部件再通过焊接工艺焊接成车架总成 |
塑胶+铝嵌件取代纯铝轮毂技术 | 通过尼龙加纤料在注塑成型工艺上加入压铸铝合金嵌件一体式注塑成型,铝合金嵌件为压铸铝数控加工成型,来取代纯铝轮毂 |
前后一体转向灯 | 一体转向灯改变了后转向灯的安装形式,由传统的放置在后轮位置改为放置在把横两侧,和前转向灯通过结构固定在把横两侧 |
挂钩卡合式偏心轮锁紧 | 挂钩卡合式偏心轮折叠把立机构实现上下座的松开与拉紧,可以调节上下座拉紧的力,方便用户自行操作,此机构增加了一体式安全锁扣,折叠锁紧后,能防止意外打开,机构体积集成度高不占用折叠把立轴线方向的空间,为内走线提供可能性,广泛用于需要进行折叠的相关代步车型 |
结构创新 | 托盘结构的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安全系列,同时提高装柜量;从而实现在保证产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装柜量的同时降低包装成本,此托盘正常批量生产中 |
指拨2.0 | 采用圆形抱箍,改变以往指拨受力后的传递方式,将各塑件的卡爪抱紧在把横上。此结构能够承受更大的按压力和更高的可靠性测试,可以更好的应对共享客户运营场景,使用更可靠稳定。 |
RideyGo! AIR | 一种通过车身内置的传感器感测车辆动作和姿态,进而实现自动开机、自动关机等功能的技术。通过检测车身扶正动作和立正姿态,结合蓝牙感应解锁授权来实现自动开机 |
电芯内短路算法模型 | 电芯内短路算法模型为通过内短路电池数据提炼出数据模型,根据电池包成组原理制定算法;算法识别故障电池的准确度可达到95% |
自定义电动车音效技术 | 本技术可实现用户通过音轨快速截取需要的音频,高速蓝牙传输数据大大减少传输时间。支持常用音视频文件格式,用户可选范围广 |
九号编辑器 | H5低代码平台是一种基于Web技术的低代码开发平台,主要用于快速构建H5应用程序 |
高比能大容量储能技术 | 高比能大容量储能技术是指在有限的车体体积内,利用高比能量密度电芯,结合自研BMS,结构设计、机械仿真以及验证能力,达 |
研发成果 | 技术描述 |
到行业领先的电池包集成设计水平。本技术主要应用在对电池能量密度/总能量要求高,空间布置紧张的产品上,比如长续航刚性需求的电动自行车 | |
储能电池系统 | 储能电池系统最主要的技术特征是理论上支持无限电池堆叠级联(并联扩容),自动编址,自动并联管理。并联策略基于电压、电流和SOC差异,主控获取电池状态,自动编址基于单向脉宽调制实现,每个节点按照约定规则累加实现自动编址,进而实现通信 |
一种检测电动滑板车多人骑行的方案 | 本方案通过传感器和算法来判断是否发生双人骑行行为 |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号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8号)核准,九号公司于2020年10月向存托机构发行7,040,917股A类普通股,并由存托机构以此作为基础股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及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合计70,409,170份,本次存托凭证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94元/份,合计人民币1,333,549,679.8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92,693,682.58元后,九号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向投资者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0,855,997.2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23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0)第00587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21,336,290.50元,其中2023年1-12月使用人民币16,511,009.8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131,679,198.8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募集资金专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145,729,649.0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扣除已置换的项目金额和发行费用后余额为人民币131,679,198.85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公司名称 | 开户账号 | 2023年12月31日存放余额 | 2023年12月31日扣除已置换后余额(注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 Ninebot Limited | NRA0200210329200131180 | 16,048,499.59 | 1,998,049.4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0200210329200131207 | 88,424,906.91 | 88,424,906.9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10930680610806 | 41,256,242.54 | 41,256,242.54 |
合计 | 145,729,649.04 | 131,679,198.85 |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发行费用中的人民币14,050,450.19元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故列示扣除已置换后余额;注2: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为898902021310888)的募集资金均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并已完成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九号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有存托凭证、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2023年底,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高禄峰、王野,高禄峰先生通过Putech Limited、Hctech I、Hctech III合计控制公司B类普通股股票8,249,458股,对应82,494,580份B类CDR,占公司CDR总份数的11.44%,控制公司A类普通股票148,930股,对应1,489,300份A类CDR,占公司CDR总份数的
0.21%,合计占公司全体存托持有人享有投票权的28.84%;王野先生通过Cidwang
Limited、Hctech II合计控制公司B类普通股股票9,756,269股,对应97,562,690份B类CDR,占公司CDR总份数的13.53%,占公司全体存托持有人享有投票权的33.99%;根据2019年3月高禄峰与王野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报告期末两方合计控制发行人62.83%的投票权。
2023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存托凭证份数 | 年末持有存托凭证份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王野 | 董事、CEO | 260,000 | 260,000 | 0 | - |
陶运峰 | 副总裁 | 0 | 1,200,000 | 1,200,000 | 股权激励行权 |
朱坤 | ORV总裁 | 150,000 | 450,000 | 300,000 | 股权激励行权 |
赵欣 | 事业部总经理 | 250,000 | 761,350 | 511,350 | 股权激励行权 |
张珍源 | 事业部总经理 | 120,000 | 120,000 | 0 | - |
凡孝金 | CFO | 0 | 46,000 | 46,000 | 股权激励行权 |
刘淼 | CTO | 0 | 50,600 | 50,600 | 股权激励行权 |
黄琛 | 高级副总裁 (已离任) | 100,000 | 100,000 | 0 | - |
沈涛 | 副总裁 (已离任,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 0 | 120,000 | 120,000 | 股权激励行权 |
合计 | 880,000 | 3,107,950 | 2,227,950 | - |
2023年底,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年初间接持股比例 | 年末间接持股比例 | 间接持股方式 | 年度内持股比例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高禄峰 | 董事长 | 6.57% | 6.50% | 通过Putech Limited、Fxtech Limited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下降0.07个百分点 | 主要系员工认股期权行权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新增存托凭证,导致持股被稀释 |
王野 | 董事、CEO | 6.46% | 6.39% | 通过Cidwang Limited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下降0.07个百分点 | |
陈中元 | 董事、总裁 | 3.75% | 3.71% | 通过Hctech II、Hctech 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下降0.04个百分点 | |
黄琛 | 高级副总裁(已离任) | 0.30% | 0.30% | 通过Hctech 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下降0.00个百分点 | |
沈涛 | 副总裁(已离任高管,担任公司其 | 1.69% | 1.67% | 通过Hctech II、Hctech 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下降0.02个百分点 |
姓名 | 职务 | 年初间接持股比例 | 年末间接持股比例 | 间接持股方式 | 年度内持股比例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他职务) | ||||||
陶运峰 | 副总裁 | 0.29% | 0.29% | 通过Hctech 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下降0.00个百分点 | |
张辉 | 副总裁(已离任高管,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 1.85% | 1.83% | 通过Hctech II、Hctech 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下降0.02个百分点 | |
肖潇 | 副总裁 | 1.66% | 1.64% | 通过Hctech I、Hctech 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下降0.02个百分点 | |
朱坤 | ORV总裁 | 0.11% | 0.11% | 通过Hctech 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下降0.00个百分点 | |
赵欣 | 事业部总经理 | 0.05% | 0.05% | 通过Hctech 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下降0.00个百分点 | |
张珍源 | 事业部总经理 | 0.13% | 0.12% | 通过Hctech 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下降0.01个百分点 | |
徐鹏 | 董事会秘书 | 0.37% | 0.36% | 通过Hctech 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下降0.01个百分点 | |
合计 | 23.23% | 22.97% | - | 下降0.25个百分点 |
截至2023年底,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存托凭证均不存在减持、质押、冻结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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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 凯 | 沈 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