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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号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修订原因及修订内容

(一)修订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激励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标的证券来源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1、“特别提示”之“二”修订前后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存托凭证,来源为公司向存托人发行公司A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存托凭证,来源为公司向存托人发行公司A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存托凭证。

2、“第五章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激励方式、来源、数量和分配”之“一、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存托凭证来源”修订前后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涉及的标的证券来源为公司向存托人发行A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涉及的标的证券来源为公司向存托人发行A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存托凭证。

三、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未做变动。上述所涉内容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已同步做出修订。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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