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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九号有限公司(Ninebot Limited,以下简称“九号公司”或“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新增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经公司研究决定,结合刘淼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新增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刘淼,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学院博士后。2012年至2015年于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任职汽车电子工程中心副研究员,同时兼任浙江中科领航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5年至2021年于上海友衷科技有限公司任职联合创始人兼CTO。2021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CTO。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情况

刘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PBI-北京加维通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设计师,北京洛可可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师、项目经理,碧思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监,2013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工业设计中心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研发项目和业务发展等多方面考虑,现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将不再认定刘磊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磊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刘磊先生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产品工业设计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或设计人

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本次调整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根据公司与刘磊先生签订的《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和《保密协议》等相关条款,双方对竞业限制事项、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刘磊先生对其在工作过程中所获得所有保密和专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刘磊先生前往与公司为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或存在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影响

公司重视人才的持续引进与培养,已经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形成了一支稳定的研发技术人才队伍,储备了丰富的专利技术。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调整前王野、陈中元、张珍源、陈子冲、刘磊
本次调整后王野、陈中元、张珍源、陈子冲、刘淼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研发团队总体相对稳定。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整体的研发创新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有的核心技术;

2、刘磊先生已签署相关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与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

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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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 凯沈 昭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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