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九号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3 年1月30日为授予日,以23元/份的授予价格向147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112.3979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1,123.9790万份存托凭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对应存托凭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