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9009证券简称:九号公司公告编号:2025-014
九号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号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8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向存托机构发行7,040,917股A类普通股,并由存托机构以此作为基础股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及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合计70,409,170份,本次存托凭证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94元/份,合计人民币1,333,549,679.8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92,693,682.58元后,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向投资者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0,855,997.2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23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0)第0058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43,670,459.36元,其中2024年1-12月使用人民币22,334,168.86元。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109,838,811.6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九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2020年10月23日,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出资设立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审议并批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公司之子公司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更名为九号(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九号科技有限公司、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监管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子公司九号(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九号科技有限公司、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已随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履行完毕并相应终止。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募集资金专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123,889,261.8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扣除已置换的项目金额和发行费用后余额为人民币109,838,811.64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公司名称 | 开户账号 | 2024年12月31日存放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扣除已置换后余额(注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 NinebotLimited | NRA0200210329200131180 | 16,073,609.95 | 2,023,159.7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0200210329200131207 | 66,232,930.03 | 66,232,930.0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10930680610806 | 41,582,721.85 | 41,582,721.85 |
合计 | 123,889,261.83 | 109,838,811.64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发行费用中的人民币14,050,450.19元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故列示扣除已置换后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43,670,459.36元。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11,214,017.68元,以及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348,450.19元。上述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九号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419
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简介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置换金额 |
1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 智能电动车辆项目 | 282,198,737.04 | 282,198,737.04 |
2 | 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8万台非公路休闲车项目 | 384,365,072.09 | 350,000,000.00 |
3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9,586,296.89 | 109,586,296.89 |
4 | 智能配送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开发项目 | 69,428,983.75 | 69,428,983.75 | |
合计 | 845,579,089.77 | 811,214,017.68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
权人员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协定存款、智能通知存款。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4年,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2024年,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保荐机构认为:九号有限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意见:我们认为,九号公司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九号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2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40,855,997.2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334,168.8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43,670,459.3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2)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能电动车辆项目 | 否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 | 350,000,000.00 | - | 100% | 2022年6月30日 | 7,211,181,155.58 | 是 | 否 |
年产8万台非公路休闲车项目 | 否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 | 350,000,000.00 | - | 100% | 2020年12月31日 | 975,906,145.90 | 是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68,996,700.00 | 268,996,700.00 | 268,996,700.00 | 22,334,168.86 | 204,654,966.66 | -64,341,733.34 | 76% | 2025年12月31日(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智能配送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开发项目 | 否 | 134,960,000.00 | 134,960,000.00 | 134,960,000.00 | - | 116,208,067.71 | -18,751,932.29 | 86% | 2025年12月31日(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36,899,297.22 | 136,899,297.22 | 136,899,297.22 | - | 122,807,424.99 | -14,091,872.23 | 90% | 不适用 | 注1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240,855,997.22 | 1,240,855,997.22 | 1,240,855,997.22 | 22,334,168.86 | 1,143,670,459.36 | -97,185,537.86 | 9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811,214,017.68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附件一
注1:该项目与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指标系投资项目所在产品线营业收入。注3: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情况、实际建设进度等影响,基于审慎性原则,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配送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开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12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参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