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为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6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1.79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487,271.4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2,973.31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为475,175.9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11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02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并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进行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02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投入进度 (%) |
1 | 新型高能量铅蓄电池信息化智能制造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 | 32,498.38 | 32,498.38 | 32,495.14 | 99.99 |
2 | 绿色智能制造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 26,162.01 | 26,162.01 | 17,199.13 | 65.74 |
3 | 年产912万KVAh 铅酸蓄电池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项目 | 25,277.43 | 13,104.94 | 13,104.94 | 100.00 |
4 | 高能动力锂电池电芯及PACK项目 | 85,261.56 | 30,415.88 | 30,418.02 | 100.01 |
5 | 大容量高可靠性起动启停电池建设项目 | 43,370.55 | 5,162.72 | 5,162.72 | 100.00 |
6 | 全面数字化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 31,303.96 | 7,286.95 | 3,569.76 | 48.99 |
7 | 国家级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 15,581.59 | 1,034.78 | 1,034.78 | 100.00 |
8 | 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10GWh锂电池项目 | 113,517.83 | 139,305.55 | 105,966.22 | 76.07 |
9 | 高性能蓄电池二期项目 | - | 39,994.04 | 39,993.68 | 100.00 |
10 | 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 | - | 14,029.31 | - | - |
11 | 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 | - | 1,200.00 | 181.49 | 15.12 |
12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59.46 | 100.06 |
合计 | 472,973.31 | 410,194.56 | 349,185.34 | 85.13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的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已实际支付募集资金总额 | 待支付尾款金额 |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 | 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 |
高性能蓄电池二期项目 | 39,994.04 | 39,993.68 | - | 1,211.41 | 1,211.77 |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主要来源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为了提高闲
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蓄电池二期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211.7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补流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批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事会认为: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系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完毕后将孳息补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一真 | 向晓娟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