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2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上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且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董事会同意作废本激励计划剩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7.92万股。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关联董事李上奎先生、王兵先生、李博先生、于缘宝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