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9证券简称:明微电子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
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08.8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9,322.56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540,024股,回购支付的资金总额为9,980.6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407.93%。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0.00 | 110,064,64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088,909.27 | -86,562,507.86 | 10,627,544.29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93,225,555.5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10,064,64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2,948,684.7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10,064,64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3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不适用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 | 321,161,394.0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 | 1,937,524,208.8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16.5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H)是否在15%以上 | 是 |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9,980.69万元视同现金分红,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了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同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盈利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