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86公司简称:奥普特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万红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2,235,45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342,7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473,172.00元(含税)。公司已分配中期现金红利15,890,609.15元,本年度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6,363,781.15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0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8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66
第六节重要事项 ...... 80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7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17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1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奥普特、公司、本公司 | 指 |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奥普特 | 指 | 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千智投资 | 指 | 宁波千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指 | 卢治临、卢盛林兄弟 |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指 | 许学亮先生、千智投资 |
公司章程 | 指 | 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机器视觉 | 指 | 一种应用于工业和非工业领域的硬件和软件组合,它基于捕获并处理的图像为设备执行其功能提供操作指导 |
传感器 | 指 | 一种检测装置,能感受到被测量的信息,并能将感受到的信息,按一定规律变换成为电信号或其他所需形式的信息输出,以满足信息的传输、处理、存储、显示、记录和控制等要求 |
运动控制 | 指 | 对机械运动部件的位置、速度、加速度等运动参数进行实时的控制与调节,以实现预期的运动轨迹和运动行为的工程技术 |
照度 | 指 | 单位受照面积接受的光通量,单位勒克斯(lux),即lm/㎡。照度与受光面积,受光距离密切相关,是机器视觉行业常用的物理量 |
光通量 | 指 | 标度可见光对人眼的视觉刺激程度的量,单位流明(lm) |
定焦镜头 | 指 | 焦距固定的光学镜头 |
远心镜头 | 指 | 主光线与镜头光源平行的镜头 |
液态镜头 | 指 | 利用液态材料的物理特性来实现焦距调节的镜头 |
分辨率 | 指 | 又称分辨率、解像度,即每英寸图像上的像素数量,光学镜头和相机的重要参数之一,如分辨率720p,其每英寸图像上的像素数量为1280*720=921600个,即大约为100万像素 |
算法 | 指 | 按照要求设计好的有限的确切的计算序列,并且这样的步骤和序列可以解决一类问题 |
机器学习 | 指 | 对算法及统计模型的科学学习,计算机系统利用这些算法及统计模式毋须具体编程指示即可有效执行指定任务 |
鲁棒性 | 指 | Robustness,统计学中的专业术语,用以表征控制系统对特性或参数摄动的不敏感性 |
异构计算 | 指 | 使用不同类型指令集和体系架构的计算单元组成系统的计算方式。常见的计算单元类别包括CPU、GPU等协处理器、DSP、ASIC、FPGA等 |
AI | 指 | 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它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
2D | 指 | 二维平面图形 |
3D | 指 | 三维立体图形 |
LED | 指 | LightEmittingDiode发光二极管,LED是一种固态的半导体器件,由含镓、砷、磷、氮等的化合物制成 |
FPGA | 指 | 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即现场可编程门阵列 |
SaaS | 指 | SoftwareasaService,通过网络提供软件服务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奥普特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OPTMachineVisionTech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OP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卢治临 |
公司注册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4年10月30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变更前地址为东莞市长安镇358国道乌沙牌坊口,变更后地址为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河南工业区锦升路8号;2023年3月28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变更前地址为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河南工业区锦升路8号,变更后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3860 |
公司网址 | www.optmv.com |
电子信箱 | info@optmv.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许学亮 | 余丽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 |
电话 | 0769-82716188 | 0769-82716188-8234 |
传真 | 0769-81606698 | 0769-81606698 |
电子信箱 | info@optmv.com | info@optmv.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奥普特 | 688686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麦剑青、谢培文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张洪滨、唐永兵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鉴于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履行督导责任;
(2)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因李钦军先生离职,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派张洪滨先生接替李钦军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限至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911,373,844.58 | 943,870,865.67 | -3.44 | 1,140,950,483.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6,260,595.12 | 193,708,655.97 | -29.66 | 324,864,832.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5,997,934.77 | 162,518,555.28 | -28.62 | 297,688,417.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44,459.11 | 201,586,355.25 | -95.96 | 44,938,238.07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916,972,069.17 | 2,878,047,119.90 | 1.35 | 2,778,914,536.93 |
总资产 | 3,186,261,629.27 | 3,047,140,340.53 | 4.57 | 2,959,242,660.41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148 | 1.5858 | -29.70 | 2.661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148 | 1.5858 | -29.70 | 2.661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490 | 1.3305 | -28.67 | 2.438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69 | 6.89 | 减少2.20个百分点 | 13.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9 | 5.78 | 减少1.79个百分点 | 11.9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3.81 | 21.43 | 增加2.38个百分点 | 16.74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营业收入9.11亿元,同比下降3.44%。受2024年度锂电行业扩产周期影响,叠加3C行业复苏缓慢、核心客户订单阶段性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整体营收承压。得益于半导体产业复苏及国内半导体设备投资持续加码,半导体业务板块呈现增长态势。报告期内,锂电行业收入同比下降19.72%,3C收入同比增长0.74%,半导体行业同比增加1,554.57万,增长44.08%。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降低29.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降低28.62%,主要原因包括:一是营业收入下降;二是公司为增强核心竞争力持续加大投入,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在研发创新领域,通过提高投入强度拓宽产品线并深化技术研发,全面参与客户新项目,相应增加了人员薪酬及研发物料支出;在全球化布局方面,为扩大海外市场份额,着力扩充海外市场服务团队规模,导致海外人员薪酬福利费用增加。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95.96%,主要系报告期受3C行业和锂电行业付款周期影响,大客户现金付款减少,及上年度供应链金融结算款在本期支付。
4、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29.7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减少2.20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报告期净利润减少。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26,715,956.09 | 295,580,900.47 | 210,961,713.87 | 178,115,274.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7,301,927.62 | 56,052,960.02 | 18,583,285.56 | 4,322,421.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8,913,509.40 | 48,195,418.66 | 24,271,935.10 | -5,382,928.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23,255.42 | 12,220,285.81 | 8,525,511.19 | -9,678,082.4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9,840.31 | 114,457.38 | -278,095.4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806,222.12 | 5,002,172.22 | 5,005,025.1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2,015,787.03 | 32,628,451.51 | 27,545,335.8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3,715.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14,097,881.09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59,401.45 | -597,426.89 | -42,162.1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582,225.95 | 5,957,553.53 | 5,077,402.5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0,262,660.35 | 31,190,100.69 | 27,176,415.8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58,556,630.00 | 126,108,159.95 | 67,551,529.9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3,233,853.26 | 945,524,100.84 | 2,290,247.58 | 28,686,417.17 |
合计 | 1,001,790,483.26 | 1,071,632,260.79 | 69,841,777.53 | 28,686,417.17 |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基本经营情况2024年,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公司凭借技术沉淀及稳固的客户基础,展现出显著的经营韧性。特别是在行业周期分化加剧、国产替代进程加速的趋势下,公司通过精准的差异化布局和持续的创新,不断巩固核心业务的竞争力,为未来稳健增长奠定了基础。
1.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凸显核心竞争力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137万元,较2023年下降3.44%。2024年面临下游行业资本支出景气度不足的挑战,公司业务和产品依然显示出核心竞争力,营收波动较小。表明公司多元化的产业布局和市场调节能力在一定程度上缓冲了部分行业的下行压力。
报告期内,在3C行业,公司营收达到58,478万元,同比增长0.74%。尽管3C行业整体复苏不甚显著,主要客户资本开支收紧,产线投入减少,但公司凭借持续的技术创新、产品线拓展以及对客户需求的深度挖掘,实现了该领域收入的微幅增长,进一步印证了公司在3C领域的技术和产品优势。目前公司产品在3C核心大客户相关产业链收入持续稳居国内同类视觉产品首位。在锂电行业,公司收入为20,908万元,同比下降19.72%。锂电行业仍处于下行周期,客户资本开支从“扩规模”转向“提效率”,需求疲软。公司依托已有的市场份额和客户基础,加大AI+解决方案投入,凭借技术优势部分抵消了行业周期波动带来的负面影响,持续巩固在锂电行业的视觉领先地位。公司业务在半导体行业和汽车行业呈现出强劲的增长态势。公司在半导体行业收入达到5,081万元,同比增长44.08%;在汽车行业收入达到3,210万元,同比增长89.95%。两个行业的显著增长,凸显了在国产替代趋势下,未来机器视觉行业及奥普特的巨大增长潜力。公司凭借技术优势和本土化服务,正逐步攫取海外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
2.逆势加大投入,为未来发展积蓄力量
2024年,公司净利润为1.36亿元,同比下降29.66%。然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人数2,618人,较2023年同期增长350人,较2022年同期增长520人。这一数据表明了公司在面临利润下滑的压力下,依然连续两年坚定加大投入,为未来发展积蓄力量。
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加剧的背景下,公司选择战略性投入,持续强化产品线研发、优化销售体系、拓展海外市场,既体现出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布局未来的战略,也彰显了公司服务社会发展的责任担当。公司通过扩大招聘规模,为缓解就业压力提供了支持,为经济社会稳定贡献了力量。
上述前瞻性的战略投入,短期内虽对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从长远看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把握未来市场机遇奠定基础。
(二)公司战略投入方向及未来规划
面对机器视觉行业的快速发展及市场机遇的不断涌现,公司制定发展战略规划,聚焦核心竞争力的构建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1.加大产品线投入,拓展自动化核心零部件布局
公司始终秉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持续夯实技术护城河和应用护城河。多种技术积累和跨学科融合能力,是公司未来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在巩固现有全系列机器视觉产品体系基础上,系统性拓展传感器产品线,并通过战略并购切入运动控制技术领域,持续强化自动化解决方案能力。
(1)视觉产品:持续提升产品能力,大幅提升市场占有率
公司已构建起涵盖视觉算法库、智能视觉平台、工业AI、光源、光源控制器、工业镜头、工业相机、智能读码器、3D传感器、一键测量仪等在内的全系列机器视觉产品线。这一完整布局不仅实现了从核心硬件到算法的全覆盖,更通过软硬件深度协同,形成了显著的技术整合优势和在价值链关键环节的有效卡位。
凭借完善的产品矩阵以及软硬件协同优势,公司能够满足客户从原材料到成品的全流程视觉需求,显著降低客户的供应链管理成本。同时,软硬件协同的完整方案有效缩短客户的产品部署周期,并实现与生产线设备的高效及精准兼容。通过全面覆盖的产品和技术方案,公司不仅能强
化市场议价能力,更能通过规模化采购和技术复用策略优化成本结构,从而形成可持续的竞争优势。
展望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产品能力,同时利用技术及产品优势,拓展销售渠道,大幅提升相机、智能读码器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工业传感器与运动部件:自主研发及收并购结合,完善自动化产业布局
公司基于对大量行业客户真实市场需求的深刻洞察,依托专注于传感器研发的电子、光学及算法工程师的强大团队,开启了工业传感器创新研发之路,成功推出七大系列产品,构建了全面的传感器产品矩阵。同时,公司于2025年初收购了东莞市泰莱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权,正式布局进入直线电机等运动部件市场。这标志着公司在工业自动化领域的产品线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完善。
未来公司将凭借在视觉传感器领域的技术积累,进一步拓展专用传感器领域,定位中高端产品,服务中高端客户,致力于在工业传感器领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国产替代。同时,公司计划进一步加大在精密运动和机器人关键部件的研发投入,例如气浮平台、ZR精密旋转(DD)轴,以及空心杯电机、无框力矩电机等。这将助力公司在自动化领域形成“视觉+传感+运动控制”的综合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完整的系统解决方案。
2.立足工业AI技术优势,推动应用场景和方案落地
工业AI是推动机器视觉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技术,是公司研发战略的核心组成部分。
(1)核心产品和技术平台
公司积极顺应AI发展趋势,推出了两款基于人工智能的工业视觉软件——DeepVision3与Web版AI平台。DeepVision3在稳定性、易用性、交互式标注和多模态数据处理能力上均有显著提升。Web版AI平台则通过云端协同,提高了项目协作和模型部署效率,尤其便于中小企业以SaaS形式使用AI功能。
(2)拓展应用场景,驱动市场需求
报告期内,工业AI技术蓬勃发展,有力推动了各类应用场景和方案的落地。工业AI技术使机器视觉的应用超越了传统的缺陷检测,拓展至识别分类、精确测量、引导定位等更广泛领域,尤其能胜任传统算法难以处理的复杂、随机性强的检测任务。
越来越多行业龙头客户将AI技术视为实现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主动寻求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升级。机器视觉作为工业AI最重要的载体之一,其功能特点契合制造业客户“降本增效”的核心诉求。头部客户的示范效应以及从战略高度推动AI视觉应用,正加速机器视觉在整个产业链的渗透。
在实际案例中,公司研发的AI视觉软件平台已成功应用于头部行业客户过去主要依赖人工的领域,展示了“AI+视觉”结合的巨大潜力,为3C、锂电、半导体等众多行业的智能化转型提供了强大助力。
(3)未来发展方向
展望未来,机器视觉智能分析算法与平台将朝着高效轻量化、多模态协同、通用化生态及边缘智能方向加速演进,这将进一步推动智能制造的规模化应用。
基于此,公司明确了大力发展工业AI的技术发展方向。未来,公司将聚焦轻量化、高精度与一站式解决方案,致力于提升技术的实用性与产业覆盖面。一方面,通过模块化配置打造更轻量化的视觉方案,实现检测、分类、匹配、定位与边缘检测等多种功能;另一方面,依托海量工业数据与充足算力,优化模型架构与推理策略,开发精准匹配、跟踪、计数与检测的通用大模型,增强复杂场景下的鲁棒性与智能化水平。同时,公司将推出高质量的工业AI生成平台,覆盖数据挖掘、知识梳理、半自动标注、用户确认、一键训练、模型调配与批量部署的全流程闭环,实现从数据准备到模型上线的无缝衔接,为工业智能化提供高效便捷的整体解决方案,全力推动工业AI技术在更多应用场景中落地生根。
3.加大标准产品销售,拓展市场空间
当前机器视觉正加速渗透工业制造、智能检测等多元化场景,市场需求呈现精细化、专业化趋势。公司将充分利用过去在视觉领域积累的丰富场景和行业经验,据此推动技术成果向标准化、模块化产品转化,将公司过去非标定制开发的视觉方案沉淀为通用产品,提升业务的规模化和可复制性,以进一步拓展中小客户市场,实现规模效应。
(1)定制与标准并行,兼顾多样市场需求,拓宽客户群体
一方面,公司会针对行业战略大客户提供定制开发服务,以此保持对行业前沿需求的敏锐洞察,获得规模效应与技术溢出;另一方面,公司将成熟方案产品化,推出标准版供更广泛客户使用。这种模式既能助力公司抓住大客户技术需求,提升技术实力、实现规模效应,又能以较低的增量投入服务更多中小型客户,扩大市场覆盖面。
(2)提升产品能力,拓宽销售渠道,大幅提升市场占有率
基于产品标准化战略,公司将持续提升工业相机、智能读码器、3D传感器等核心部件的产品能力。同时,公司以“产品市场化、品牌化”为核心进行战略升级,通过生态合作模式链接行业伙伴,共同探索机器视觉技术的应用价值与市场潜力,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利益共同体。未来,公司将重点推进标准方案和标准产品的销售,从而拓展市场空间,大幅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3)工业AI助力智能化,提速产品和方案标准化推广
工业AI等新技术的发展正在提升生产过程的智能化程度,为标准方案的大范围复制创造了有利条件。过去,由于不同行业、不同客户的生产线差异较大,方案难以实现标准化复制。但如今,随着AI算法自适应能力的增强以及视觉系统对场景通用性的提高,只需较少调整就能适配不同应用,有利于公司将成熟方案打包成标准产品进行推广。
4.持续拓展海外市场,赢取技术先机
在深耕国内市场的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海外市场的拓展,持续布局全球业务版图。
(1)布局海外市场,提升技术与产品竞争力
开拓海外不仅直接带来新增市场空间,更能够对标国际一流竞争对手,提升自身技术和产品的竞争力。目前,海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自动化程度普遍较高,各产业链和生产环节相对标准化且成熟。公司通过组建专业的全球服务团队、积极与当地有影响力的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打造符合当地特色的本土化服务体系,持续在欧洲、东亚、东南亚等地拓展业务。
通过上述措施,公司既能服务当地客户、参与国际竞争,又能与国际领先视觉企业对标,发现差距并改进技术。同时,公司在海外项目中接触到高标准应用需求和复杂场景,这有助于锻炼团队并催生新的产品创意。当国内客户有更高要求或面临进口替代场景时,公司可凭海外经验提供本土方案实现替代,为国内业务升级提供支撑,确保公司在国产替代进程中的技术领先。
(2)洞察市场需求,树立品牌形象
从市场需求来看,机器视觉作为工业自动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在于提升生产效率、提高良品率、降低人工成本,这与全球制造业“降本增效”的主题不谋而合。无论国内还是海外客户,对于生产流程优化和智能化升级均存在迫切需求。
通过发挥公司在视觉领域的专业技术优势,海外团队积极协助客户挖掘潜在视觉应用场景,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开拓海外市场不仅能够扩大公司产品销量,更通过技术实力验证显著增强客户信任度,进而在海外市场逐步建立起公司的品牌形象。
5.持续拓展行业需求,拥抱技术变革
公司敏锐把握产业趋势和客户需求变化,不断拓宽机器视觉技术的应用边界,激发各行业对视觉方案的更多需求,以推动公司业务的长远增长。
(1)国产替代趋势强劲,公司本土优势尽显
在3C电子、半导体、汽车制造等高端制造领域,此前关键装备和核心部件多由欧美日厂商主导,机器视觉产品也不例外。近年来国内厂商技术实力快速提升,叠加地缘因素影响,“国产替代”成为明确的产业方向。
公司作为本土机器视觉领先企业,紧抓这一历史机遇,重点面向过去由海外同行垄断的应用环节提供替代方案。例如在消费电子装配检测领域,公司推出的视觉系统已经成功进入头部客户产线,实现对部分进口产品的替代;在半导体封测、汽车零部件检测等领域,公司也取得了突破性的客户进展。由于国内客户对响应速度和本地服务的要求更高,公司本土化优势明显,再加上性价比和定制化灵活性的优势,使得国产机器视觉方案日益受到欢迎。
随着“国产替代”进程的深入和本土供应商技术能力的增强,国产替代比例正逐年提高,显示出国内市场广阔的增长潜力。
(2)坚持定位中高端客户,实施大客户战略
大客户往往代表着行业最前沿的需求和最高标准的应用场景,与其深入合作有助于公司站在技术创新的前沿。公司组建了专门的大客户团队,密切跟踪重点客户的新工艺、新项目需求,快速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通过与龙头客户的深度绑定,公司不仅获得了稳定的大体量业务,还在
联合攻关中提升了自身技术水平。当大客户的非标定制项目发展成熟后,公司也能将这些方案复制推广给行业内其他客户,从而实现规模化销售,放大研发投入产出比,提升人均产出效率和公司整体经营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大客户的业务收入保持良好增长,多家行业领军客户的合作规模进一步扩大,验证了大客户战略的有效性。
(3)探索新兴领域需求,审慎布局视觉技术
随着技术和市场的演进,公司也在积极探索更广泛的新兴领域对视觉技术的需求。其中既包括对现有工业领域更深层次、更全面的渗透,也包括向泛工业、消费级产业的拓展。
公司充分发挥在工业机器人领域长期积累的经验和技术优势,关注人形机器人等新兴热点领域对机器视觉的需求。公司已经基于自身成熟的3D视觉(如结构光、TOF等)和AI算法技术,以及目前成熟的核心传统视觉模组产品能力,着手研发面向人形机器人等新型终端的视觉模组和解决方案。在这一过程中,公司保持理性和克制,审慎评估市场成熟度和商业可行性,将相关研发定位为前瞻性布局,适度介入人形机器人视觉等话题领域。管理层认为,人形机器人尚处于发展初期,短期内难以形成大规模市场,但视觉作为机器人感知的关键技术,公司进行预研有助于提前占据技术制高点。一旦未来条件成熟,公司可以凭借过去在工业机器人、协作机器人、应用场景辅助机器人的应用积累,提前布局迅速推出契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三)未来展望
展望未来,机器视觉产业正处于持续成长和变革的快车道,公司对行业前景和自身发展保持积极但理性的信心。
1.公司经营目标
公司管理层根据既定的发展战略和股权激励计划,制定了明确的业绩目标: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公司将继续在研发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在运营层面加强管理与成本控制,保持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这一目标充分考虑了宏观环境和行业趋势,既体现了公司对自身增长潜力的信心,也反映出管理层稳健进取的经营风格。为实现这一目标,公司将在报告期内各项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市场开拓和产品交付能力,努力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
2.中长期展望
从中长期来看,公司认为支撑业务持续增长的动力来自以下方面:
(1)机器视觉在各行业的渗透率将继续提高
纵观国内及全球市场,制造业智能化改造的深化都将带来对视觉系统需求的刚性增长。从中国市场看,近年来中国已成为全球机器视觉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国内市场空间广阔。国际市场方面,工业4.0和智能制造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同样是大势所趋,对高端视觉检测、测量和控制的需求与日俱增。
公司作为行业一员,将顺应这一全球潮流,在技术和市场上做好准备,分享到行业增长红利。
(2)客户对机器视觉价值的认知和重视将进一步提升
随着越来越多成功案例的出现,机器视觉在提升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方面的效果得到验证,会有更多企业将视觉方案纳入生产必备要素。这将带来存量客户深度提升和增量客户拓展的双重机遇。
公司一方面将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和解决方案,发掘现有客户更多需求,提升单客业绩贡献;另一方面也将加大市场教育和推广力度,拓展尚未使用视觉技术的客户群体,扩大整体市场规模。
(3)工业AI技术的持续迭代将不断赋能机器视觉产品升级
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加速,工业质检、设备预测性维护等场景对视觉系统的实时性与精度要求日益严苛。工业AI技术的持续迭代将不断赋能机器视觉产品升级。未来可以预见工业AI算法将更加高效,使机器视觉系统变得更智能、更易用。这些技术进步有望催生更加丰富的应用场景。公司将保持对前沿技术的高度关注和投入,确保自身产品始终处于技术发展的前列。
(4)全球化布局助力公司持续实现国产替代
机器视觉产品和应用场景的非标属性,带来了公司方案和产品较高的技术壁垒及全球竞争力。过去海外成熟的机器视觉公司占有率较高的行业,如半导体、汽车等行业,随着国内投资的持续
加码将带来机器视觉国产替代新的机会。同时,关税所带来的影响将促使国内考虑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公司可以此拓展国内院校、科研机构的国产替代市场。
未来公司将加大海外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完善全球营销与服务网络。2025年计划持续寻找全球合作伙伴,拓宽海外销售渠道,充实海外本地化团队,提高对海外客户的响应速度和服务深度,持续提高公司业务的国际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5)公司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将进一步巩固并转化为业绩
经过多年的投入,公司已经建立起了行业领先的技术平台和产品矩阵,形成覆盖算法、光学、硬件设计及系统集成等全链条的自主研发体系。凭借广泛的行业覆盖与客户资源,公司在各类应用场景中积累了深刻的洞察力和敏捷交付能力。通过从项目制向标准化产品的商业模式升级,公司经营效能持续优化。随着规模效应释放,人均效能与盈利水平稳步提升,进一步反哺研发投入,形成创新驱动的良性循环。展望未来,具备核心技术壁垒、深厚客户积淀、完善产品体系及AI算法先发优势的企业将主导市场格局。公司将持续强化"技术+应用"双轮驱动战略,筑牢市场竞争护城河。
保持定力,蓄力未来。基于对行业趋势的研判和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把握,公司对未来发展秉持积极稳健的预期。我们坚信凭借技术积累与市场洞察力,能够在机器视觉这一高速成长的赛道中持续突破,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管理层将带领团队攻坚克难,以扎实的业绩回馈股东与社会各界的支持,推动企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奥普特是一家主要从事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机器视觉软硬件产品为主,依托机器视觉技术向传感器、运动产品线延伸,用先进技术及产品助力客户精益生产、降本增效,快速为客户提供智能、前沿的自动化核心产品及解决方案。
奥普特成立于2006年,是我国国内较早进入机器视觉领域的企业之一。在成立之初,以机器视觉核心部件中的光源产品为突破口,奥普特进入了当时主要为国际品牌所垄断的机器视觉市场。在十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坚持“深耕优势、以点带面、以面促点、逐个突破”的发展路径,将产品线逐步拓展至其他机器视觉部件。奥普特拥有完整的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自主产品线已全面覆盖视觉算法库、智能视觉平台、工业AI、光源、光源控制器、工业镜头、工业相机、智能读码器、3D传感器、一键测量仪。同时,奥普特以核心光学技术为基础,加大在先进工业传感器领域的研发投入,持续推出多品类工业传感器;结合资本优势,在运动产品领域进行布局,并购成熟协同企业,拓展产品线。以此为基础,公司能够向下游客户提供各种视觉、传感器及运动部件等自动化核心零部件产品及解决方案,提升客户粘性及公司竞争力。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依靠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研发积累形成的技术体系,为客户提供具有技术附加值的机器视觉、传感器等自动化核心软硬件方案及产品,从中取得收入、获得盈利。
2.研发模式
公司的主要产品自动化核心零部件是实现智能制造的关键构成部分之一。公司所处行业为机器视觉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研发能力是关系公司在行业内竞争力的核心因素之一。公司的研发主要为基于机器视觉、工业传感器、运动部件等软硬件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研发。
基于机器视觉、工业传感器、运动部件等软硬件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研发,公司坚持基础研发、产品研发与前瞻性研发并重。一方面公司通过包括对光学成像、图像处理、工业AI、3D视觉技术、异构计算、电子电路及精密结构等技术的研究,为产品研究夯实了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公司也
贴合客户需求不断研发改进既有产品,有效地满足客户需求、提升用户体验;此外,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的产品研发和布局。
基于机器视觉、工业传感器、运动部件等解决方案的研发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针对客户具体的需求和应用场景进行的方案研发。机器视觉的应用场景千变万化,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各种各样的因素,如被摄目标自身的大小、形状,机器视觉所在设备的自身结构、速度等,对机器视觉系统的影响,才能设计出合适、可实现应用目标的方案。第二个层次是从若干客户的各种具体应用场景中对解决方案进行总结研发,提炼出在一定应用场景下相对普适性的解决方案,从而向客户提供更优化、简洁、高效的产品和服务。第三个层次是将应用数据反馈回具体的机器视觉软硬件层面,总结出产品改进和新品开发的路线,促进产品的研发。
同时,伴随着公司标准产品销售占比的提升,公司在产品和解决方案研发之外,会兼顾成本控制与流程控制,通过渠道反馈快速迭代标准化产品功能。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以买断式销售为主,主要向行业大客户提供软硬件产品及解决方案。随着公司产品线的持续扩张,公司逐步加大标准产品的销售。在以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下,公司未来计划逐步拓展标准产品的区域经销模式。
机器视觉是智能装备的“眼睛”和视觉“大脑”,是实现智能制造的重要核心部分。而机器视觉在我国兴起和发展的时间较短,客户对于机器视觉能够实现的功能和能够达到的效果有一定的疑虑;且机器视觉功能的实现受到多种变量的影响,一套高效的机器视觉解决方案的设计需要大量的经验数据,但机器视觉的使用者往往较难积累足够的机器视觉应用经验数据库。因此,在销售机器视觉部件过程中,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尤为重要。
通过对行业特点的分析,结合公司自身的优势,公司计划未来建立起以向客户提供标准软硬件产品及解决方案的业务模式。未来规划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对于大行业战略大客户,公司采用直销模式为主;对于中小型客户,公司以经销模式提供标准化产品和方案。
4.采购模式
公司的对外采购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生产所需的原辅料,包括五金塑胶件、电子电器件、LED、光学件、PCB(A)、线材、接插件、包装材料等,用于生产自产产品。由于公司自产产品线较多,每条产品线涉及的原材料有较大差别,因此,该部分原辅料的采购具有品种多、单品种采购量较少等特点。另一部分是用于配合视觉方案销售的外购成品,包括部分相机等标准品。该部分采购主要针对的是公司目前产品线或产品型号尚未覆盖的部分。
预计随着公司经销模式的逐步运营,公司将推动部分标准化产品原材料的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
公司结合销售订单和市场需求预测制定生产计划和发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和发货计划制定原材料和外购成品采购计划。对于交付周期较长的材料和成品、一般通过销售预测确定预计使用量并联系供应商提前进行备货;对于部分生产过程中普遍适用的通用型材料和成品则维持合理的安全库存,保证生产和销售。
5.生产模式
奥普特拥有完整的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自主产品线已全面覆盖视觉算法库、智能视觉平台、工业AI、光源、光源控制器、工业镜头、工业相机、智能读码器、3D传感器、一键测量仪。同时,奥普特以核心光学技术为基础,加大在先进工业传感器领域的研发投入,持续推出多品类工业传感器;结合资本优势,在运动产品领域进行布局,并购成熟协同企业,拓展产品线。随着公司产品线的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司自产的产品品种和系列逐渐增多。
在产品分类方面,公司根据常用程度和应用范围将自主产品划分为标准产品和非标准产品。这些产品依托公司的应用技术和向客户提供的解决方案进行组合,从而在各种各样的应用场景中,实现各异的视觉功能。因此,在解决方案层面呈现出定制化、多品种、小批量的特点,在标准品层面具有模块化、通用化、大批量的特点。随着行业解决方案的批量应用及深度积累,以及产品线的持续扩充,公司正逐步实现行业方案及产品交付的标准化。
在生产模式方面,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与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策略,同时兼顾市场需求进行批量生产,以保证生产的稳定性和交付的灵活性。对于常规产品,公司采用“备货生产”模式,即根据历史订单数据、市场趋势及需求等信息进行销售预测,确定安全库存水平。并根据上游供货周
期动态调整生产计划,实现快速市场响应。对于常用程度较低、应用范围较窄的非标准产品,公司采用“按单生产”模式,对于用量较大的产品,采用模块化生产,以缩短交付周期。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处行业为机器视觉行业,机器视觉率先发生和发展在基础科学和技术水平领先的北美、欧洲和日本等发达地区,在全球的发展历史不过半个多世纪。虽然发展时间较短,但在全球范围,以技术革新速度和工业发展之有利形势,机器视觉行业获得了快速的发展。我国机器视觉行业启蒙于20世纪90年代,从代理国外机器视觉产品开始,经历了启蒙阶段、初步发展阶段,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进入21世纪后,少数本土机器视觉企业才逐渐开启自主研发之路。本世纪10年代左右,伴随我国经济的发展、工业水平的进步,特别是3C电子、锂电行业自动化的普及和深入,本土的机器视觉行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机遇。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制造业的加工中心,中国正成为世界机器视觉发展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应用范围涵盖了包括3C电子、锂电、汽车、半导体、光伏等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2024年3月5日,李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应“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机器视觉技术被视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生产力质变的关键技术之一。在工业自动化系统中,机器视觉技术承担着感知入口、数据承载和行业大脑的角色,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它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推动了产业变革,还促进了智能视觉产业的发展,成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驱动力。智能视觉产业作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赛道,其发展具有广泛性、融合性、高附加值和战略性等特点,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因此,机器视觉技术在新质生产力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机器视觉技术在新质生产力中的作用和地位将更加突出和重要。
高工机器人产业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机器视觉市场规模185.12亿元(该数据未包含自动化集成设备规模),同比增长8.49%。GGII预测,至2028年我国机器视觉市场规模将超过395亿元,显示出机器视觉行业巨大的增长潜力。
机器视觉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跨越多个学科和技术领域,需要在包括成像、算法、软件、传感器等自动化领域积累大量的技术,需要持续的大量研发投入。因此,较高的技术门槛对潜在的市场进入者构成了壁垒。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国内较早进入机器视觉领域的企业之一。在发展过程中,公司注重技术的积累,奥普特拥有完整的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自主产品线已全面覆盖视觉算法库、智能视觉平台、工业AI、光源、光源控制器、工业镜头、工业相机、智能读码器、3D传感器、一键测量仪、工业传感器产品。公司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研发、设计和生产的机器视觉产品已经成功应用于3C电子、锂电、汽车、半导体、光伏等多个领域,协助下游客户建立和增强智能制造能力,并为公司技术发展和应用经验的沉淀提供了有力保证。基于图像传感器的技术积累,公司工业传感器产品线开始初具规模,但整体仍处于起步阶段。公司已建立稳定的客户群体,产品应用于全球知名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的生产线中。随着公司应用行业的进一步扩大以及公司面向不同行业不断推出新产品、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及市场占有率有望持续稳步扩大。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4年,机器视觉行业经历了显著的技术革新、产业升级以及新业态和新模式的涌现,这些变化为行业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下是对2024年机器视觉行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的详细分析:
(1)新技术发展
机器视觉技术通过光学成像与算法分析,为自动化生产设备赋予视觉感知与处理能力,实现识别、测量、定位与检测等功能。作为智能制造的核心驱动力,它融合先进的光学成像和算法分析技术,使自动化生产设备具备强大的视觉处理能力。随着智能制造技术的日益普及,生产企业对高精度质量检测、高效数据处理、精确尺寸测量及深度溯源分析等视觉功能的需求急剧增长,推动机器视觉系统向更高精度与效能的方向演进。行业聚焦于优化机器视觉系统的高精度成像“视力”(即成像清晰度)与智能分析算法,以满足对更高水平自动化生产流程的需求,进而引领智能制造的新一轮变革。
①光源技术的多样化与智能化
高精度成像技术作为机器视觉领域的核心驱动力,在2024年展现出显著的应用价值,特别是在锂电池检测、3C自动光学检测及半导体制造等高端领域,已成为确保产品质量与提升生产效率的关键。随着智能制造和工业自动化的深入推进,对高精度成像的需求持续攀升,驱动技术在光源、传感器、算法及系统集成等方面不断突破,为智能制造注入新动能。
新型光源技术显著提升,激光、LED及混合光源在亮度、稳定性及波长范围上取得突破,满足高精度成像的多样化需求。波长覆盖从紫外(250nm)扩展至近红外(2500nm),适配金属、陶瓷、玻璃等复杂材料。例如,紫外光源在锂电池极片检测中增强微米级划痕对比度,信噪比提升约12%;近红外光源优化半导体晶圆深层缺陷成像,检测深度增加约15%。这些进展得益于光源材料与驱动电路的优化,如氮化镓基LED效率提升与激光器小型化。
多光源组合与动态调节技术成为主流,环形光源、同轴光源与背光源通过实时调整角度与强度,显著改善复杂表面的成像效果。在3C产品AOI检测中,多角度光源有效抑制高反光干扰,成像清晰度提升约10%。智能化光源控制系统进一步成熟,基于AI反馈机制自动优化亮度、色温与曝光参数,响应时间从80ms缩短至15ms,确保高速产线的稳定性。智能光源模块通过深度学习算法,动态适配不同材质表面,成像质量提升约8%。这些技术进一步简化了系统设计复杂度,提升了视觉系统的灵活性与可靠性。
高精度成像离不开传感器与光学镜头的协同升级。2024年,CMOS传感器在分辨率、动态范围与帧率上持续突破。传感器支持8K分辨率下200fps,结合全局快门技术,减少高速运动场景中的图像畸变,广泛应用于锂电池焊接检测。高感光度传感器提升低光环境下的信噪比,适配半导体晶圆的微米级缺陷检测,检测精度达0.5μm。光学镜头技术同样进步显著。液态镜头与自由曲面镜头的应用,使得相机在不同工作距离与视场下保持高分辨率。奥普特的10GigE相机配备自适应光学系统,支持毫秒级调焦,适配3C产品表面缺陷检测,成像一致性提升约10%。此外,超低畸变镜头结合AI校正算法,减少边缘失真,助力高密度电子零部件的亚微米级测量,测量误差控制在±0.1μm以内。这些技术为复杂工业场景提供了更清晰、更稳定的成像基础。
相比传统2D视觉,3D视觉感知在弱光照与复杂环境下展现出更高稳定性与适应性,能够获取空间高度信息,显著提升检测精度。2024年,2D与3D视觉的深度融合成为行业热点,基于AI的多模态数据处理技术推动视觉系统理解复杂工业环境的能力。通过高频结构光投影,实现亚毫米级表面形貌测量,适配机器人抓取与高精度定位任务。在汽车制造中,3D视觉引导焊接机器人完成复杂曲面焊接,定位误差缩小至±0.05mm。AI算法进一步赋能3D视觉,深度学习模型通过融合2D颜色信息与3D几何数据,优化了目标分割与缺陷分类,广泛应用于生物识别、消费电子及工业三维测量。例如,在半导体制造中,3D视觉系统检测芯片上的颗粒污染与立晶缺陷,误检率降低约7%。
高精度成像技术在锂电、3C及半导体行业的应用持续深化。在锂电池检测中,高分辨率相机与精密镜头捕捉焊接过程中的针孔、焊坑、毛刺等微小缺陷,确保电池安全性。例如,奥普特XG系列相机在电芯表面检测中识别翻折、划痕与褶皱,检测率达99.8%。在3C电子AOI场景中,高精度成像技术精准提取压伤、破损、色差等不良特征,显著提升质检效率,良品率提高约5%。半导体制造中,AOI设备利用高感光度传感器与多光源系统,检测芯片上的划痕、双胞等缺陷,检测精度达0.2μm,满足7nm工艺需求。
②智能分析算法升级和普及
传统机器视觉系统依赖常规机器学习与图像分析技术,面临性能瓶颈,准确性、鲁棒性及泛化能力难以满足智能制造日益严苛的高标准需求。尤其在锂电池智能制造等精密工艺中,漏检率需从百万分之一(PPM)提升至十亿分之一(PPB),对传统系统构成巨大挑战。2024年,人工智
能技术的迅猛发展极大增强了机器视觉的智能分析能力,深度学习、3D视觉感知与大模型技术的突破显著提升了检测精度与效率,拓宽了应用场景,加速智能制造的转型升级。深度学习的深化应用与优化。深度学习技术在2024年持续突破,成为机器视觉智能分析的核心引擎,特别是在背景复杂、成像多变及频繁换型的场景中表现卓越。在锂电池生产制造过程中,深度学习的视觉检测技术已应用到叠片、模切、卷绕等关键工序中实现高速高效的视觉检测。通过迁移学习与少样本学习,模型训练所需标注图像从数百张减少至50张,标注成本降低90%。增量学习技术的进步使模型更新周期从6小时缩短至1.5小时,适配柔性制造的快速换型需求。通过网络剪枝与量化技术,推理延迟从数百毫秒降至数十甚至数毫秒,支持在嵌入式设备(如NVIDIAJetson、RKNN)或中端CPU上高效运行。
深度学习与3D视觉感知的有机结合为机器视觉系统带来革命性的进步。基于3D深度学习的系统能够更精准地识别、分类和定位物体,赋能更广泛的工业制造。基于3D感知获取工件表面的3D形状和表面信息,利用先进的3D深度学习算法精确检测产品缺陷,尤其是依赖2D视觉难以发现的微弱缺陷。在知名锂电企业的关键工位,漏检率降低了50%以上。在智能手机、耳机模组的装配过程中,该技术通过高精度的三维扫描和深度学习处理,能够准确获取模组、胶路的相对位置,从而指导机器人实现高精度AOI缺陷检测、胶路引导、点胶质量分析,有效降低了人工操作误差和产品不良率。
大模型在机器视觉系统中的应用逐渐展现出巨大的潜力和价值。2024年7月,继SAM大模型之后,Meta发布SAM2大模型,可以分割一切图像和视频。进一步扩展视觉大模型的应用边界。在视觉领域,基于SAM、SAM2大模型的应用正日益广泛。例如,在图像分割领域,传统手工标注目标掩码的方法耗时冗长且成本高昂,而创新的SAM算法通过显著优化,不仅将标注质量提升至新高度,还实现了标注速度三倍以上的飞跃。这一技术突破在工业制造缺陷检测中大放异彩,SAM检测模型能够精确捕捉狭长划痕、模糊污渍、微小破损等复杂缺陷,展现出卓越的检测能力。基于SAM定制的行业大模型在3C、锂电、生物、医学等多个领域展现出强大的泛化性和通用性,推动了这些行业的智能化进程。同时,视觉语言大模型,例如AnomalyGPT、SegGPT的引入,更是通过文本提示的方式,实现了少样本乃至零样本场景下的高效工业异常缺陷检测,展现了惊人的迁移学习潜力和低样本需求下的卓越检测性能。这些前沿技术的融合与发展,不仅为机器视觉领域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相关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竞争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然而,该技术方案存在实施门槛高、成本与可扩展性限制、开发效率低等问题,也是未来行业发展需要克服的关键技术问题。
基于深度学习,实现多模态数据深度融合,显著提升复杂场景下的视觉分析能力与鲁棒性。通过整合2D图像、3D点云和红外等多种数据模态,系统能够多维度捕捉目标特征,弥补单一模态的局限性。2D图像提供丰富的纹理与颜色信息,3D点云精确刻画工件几何结构,红外数据则对热异常和隐性缺陷高度敏感。基于3D深度学习算法,系统能够精准识别、分类和定位物体,尤其擅长检测2D视觉难以发现的微小缺陷。在锂电池电极焊接等关键工位,融合2D与3D数据的模型将漏检率降低50%以上,检测精度达250PPM。在3C行业,智能手机和耳机模组装配中,高精度三维扫描结合深度学习,准确获取模组与胶路的相对位置,指导机器人完成AOI缺陷检测、胶路引导及点胶质量分析,显著降低不良率和人工误差。在锂电池模组检测中,多模态融合通过深度学习整合异构数据,构建全面特征表达,使系统在反光、遮挡或复杂纹理场景下表现稳定,mIoU提升约10%。自适应加权机制进一步优化数据协同,降低对单一模态质量的依赖,推动高精度智能化检测在3C电子、锂电及精密制造领域的广泛应用。
(2)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随着《中国制造2025》《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及长三角、珠三角专项政策推出,助力国产化进程加速。机器视觉系统的通用性和泛化性正日益增强,为多个生产行业提供了更为精准、灵活的视觉解决方案。标准化和平台化的视觉成像方案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主流趋势,极大地降低了技术应用的门槛,提升了应用效率,使得机器视觉技术能够更加广泛地应用于各类生产场景。国产机器视觉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并进一步布局海外市场,瞄准欧洲、东亚、东南亚等新兴区域。
视觉成像方面,通过光源智能化、传感器优化、2D+3D融合及模块化设计提升成像的智能化、高精度、灵活性。基础算法方面,AI模型的鲁棒性和泛化性逐步提升,3D视觉、多模态信息融合在具身智能、机器人导航、自动化检测、智能抓取域快速扩展。嵌入式视觉与多模态技术融合,
推动智能工厂效率跃升。应用场景方面,机器视觉从3C电子、半导体、锂电池、光伏等智能制造领域,向新能源汽车、自动驾驶、新农业、医疗、物流等多元场景拓展,催生了共享制造、“视觉即服务”及智能分拣、无人值守系统等新业态。
在智能分析算法方面,自适应视觉分析算法和高精度通用图像感知技术的持续优化,为机器视觉系统赋予了更强的兼容性和灵活性。这些技术突破使得机器视觉系统能够轻松应对不同行业的特定需求,提供低成本、便捷灵活的定制化服务。这种高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使得机器视觉技术成为推动企业智能化转型的重要力量。视觉行业的领军企业凭借多年的行业积累、强大的研发实力以及丰富的行业经验,不断推出针对特定行业和场景的创新性视觉解决方案。这些方案不仅解决了行业痛点,还推动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显著提升。在锂电行业,奥普特推出自适应AI检测方案,实现对锂电卷绕、切叠等主流工艺关键工序的高速高质量检测。面向锂电的前工序,如涂布、分条、模切等,推出通用工业视觉高速高精度的解决方案,能够开箱即用;面向形态多样的锂电中后道工序,例如,焊接、包装、入壳、组装段等,研发自适应迁移学习技术,产线换型时AI项目实施周期缩短40%。在3C电子行业,AOI检测利用高精度成像快速识别手机屏幕与零部件的压伤、色差。模块化系统降低中小产线部署成本约10%,推动柔性制造普及。奥普特研发高精度、高可信的AI解决方案,覆盖手机制造过程中的中框、屏幕、组装、电子回收等更广泛的流程工艺。在侧壁小孔、通孔的刀纹、未见光、划伤,以及音圈马达的表面压伤、余线等缺陷检测,漏检率低于0.2%,误检率3%。
(3)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中国制造业在全球的领先地位与国际竞争加剧,智能制造加速发展,机器视觉作为关键技术,通过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科技,不断提升智能化、精准化和自主化水平。2024年,AI大模型、3D视觉及多模态融合技术的突破,推动机器视觉在锂电、3C电子、半导体等领域的应用深化。智能检测以机器视觉为核心,为智能制造提供强大的感知能力,确保生产闭环的完善。展望未来,随着技术的突破和产业链的完善,机器视觉将在制造业各领域广泛应用,推动行业向高效、智能、绿色方向发展,成为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随着技术的进步和行业的需求变化,预计机器视觉行业在以下方面继续发展:
1)硬件方面
光源:随着机器视觉在各行业的广泛应用,目标物体特征分析需求日益复杂。单一光谱光源仅能提供外观、形状等有限信息,而多光谱技术通过采集不同波长信号,生成高分辨率多/高光谱图像,获取目标高维信息,简化光学部件复杂性,推动多种特征分析。从单一光谱到多/高光谱的转变,不仅提升信息获取能力,还扩展了应用范围,助力机器视觉系统更智能高效。
新型光源(如激光、LED及混合光源)在亮度、稳定性和波长范围(250nm紫外至2000nm近红外)上显著提升,适配金属、陶瓷、玻璃等材料。例如,紫外光源增强锂电池极片微米级划痕对比度,近红外光源优化半导体晶圆深层缺陷成像,信噪比提升约10%。多光源组合与动态调节技术成为主流,环形、同轴与背光源协同设计,通过实时调整角度与强度,改善复杂表面成像效果。在3C产品外观检测中,多角度光源抑制高反光干扰,成像清晰度提升约8%。
智能化光源控制系统通过反馈机制自动优化亮度与色温,响应时间从100ms缩短至20ms,保障高速产线稳定性。多模态光源系统整合红外、紫外与可见光,动态切换波长适配不同材料,在锂电池模组检测中同时捕捉金属划痕与塑料色差,成像质量提升约10%。
镜头:成像镜头产品类型由中大视野拓展到中小视野的高精度检测应用。微距定焦镜头,高倍率大靶面远心和线扫镜头及高倍率工业显微镜在不同的应用领域发挥重大作用。超低畸变远心镜头视场畸变控制在0.02%以内,满足3C与半导体检测的亚微米级要求。双远心镜头在芯片封测中测量引脚共面性,误差控制在0.2微米。自适应光学系统通过液态镜头实现焦距动态调节,适配不同工件高度,效率提升约20%。计算成像通过算法校正畸变,降低高端镜头成本约10%。
相机:
a.智能化:随着人工智能和嵌入式系统技术的发展,机器视觉工业相机将变得越来越智能。这包括集成AI模块以实现图像处理和深度学习算法,实现边缘智能,能够同时胜任图像采集与数据处理工作。此外,智能工业相机还将利用更多的板载智能或更智能的嵌入式技术来发展。奥普特万兆网线阵相机植入FPGA边缘计算技术,实现实时图像预处理与目标检测,通过二值化、滤波、形态学、找边、Blob分析等算法,显著提升系统检测速度,减少PC端运行负荷。同时,支持分时频闪技术,单次扫描即可获取四种不同光源拍摄效果图像,减少相机工位,降低视觉方案成本。
b.模块化:机器视觉工业相机的系统模块化也是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将光源、电源、控制模块甚至一些传感器集成到整个系统的软硬件中,应用起来更加方便,系统的稳定性也更高。这种模块化设计使得相机能够更灵活地适应各种应用场景。奥普特相机提供了风扇、水冷散热和TEC主动制冷等多种散热方式。同时,奥普特推出了硬件迭代升级、代码重构及低功耗平台的新一代产品,较上一代产品功耗降低超过20%,有效减少相机热噪声,显著提升图像信噪比。在3C产线实现手机屏幕缺陷检测,单线成本降低约15%。低功耗设计优化了系统性能,无风扇结构提升洁净室应用的稳定性,系统寿命延长约25%。边缘计算模块将图像处理延迟降低50%,支持高速AOI与锂电池叠片监控。
c.特定应用和单一功能导向:机器视觉工业相机将越来越专注于特定应用和单一功能,以极低的成本适用于各行各业的应用场景中。例如,某些工序检测内容固定,只需要通过较少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算法就可完成目标的工作,比如条形码的读取、识别某些特征是否存在等。
d.高精度和高自动化:随着工业生产对高精度和高自动化的需求增加,机器视觉工业相机也将向更高精度和更高自动化的方向发展。这包括提高相机的分辨率、动态范围、色彩准确性等性能,以及实现更复杂的图像处理和分析算法。奥普特工业相机采用高品质的成像芯片,具备高动态、高灵敏度、低噪声等特性,针对外部环境干扰及镜头、Sensor物理缺陷导致的成像问题,奥普特相机集成了坏点校正、锐化、降噪、FFC、镜头阴影校正、白平衡、Gamma、CCM等各类ISP算法,全方位提升图像质量。
3D成像和检测高精度重建和特征融合。线扫3D产品通过持续优化硬件技术与光路设计,实现了精度与速度的双重飞跃,成功应用于3C电子、锂电、汽车、半导体及光伏等高精度要求的行业,显著提升了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而结构光3D技术则在3D图像处理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有效解决了边缘模糊、环境干扰等长期存在的技术难题,在器件精密装配与物流运输自动化方面展现出巨大潜力。展望未来,3D视觉技术与深度学习的深度融合将是不可逆转的趋势。深度学习算法能够赋予3D视觉系统更强大的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使其能够更准确地识别复杂场景中的物体、理解空间关系,并自主做出决策。这种技术融合将极大地拓展3D视觉技术的应用边界,使其能够胜任更加智能化、高效化的市场应用需求,如自动驾驶、智能机器人、医疗影像分析等领域。
2)检测算法升级和生态完善
2024年,机器视觉在人工智能的推动下实现跨越式发展,深度学习、3D视觉感知、大模型及底层算法优化的融合显著提升了检测精度与泛化能力,为锂电池、3C等行业的智能化转型注入动力。展望2025年,机器视觉智能分析算法与平台将进一步向高效轻量化、多模态协同、通用化生态及边缘智能方向演进,加速智能制造的规模化应用。
①智能分析算法的高效与通用化
底层算法的持续优化将进一步降低数据与算力依赖,推动模型轻量化与小样本学习的普及。自监督学习、知识蒸馏及神经架构搜索(NAS)将驱动工业预训练模型在边缘设备上的高效部署。未来,轻量化模型在低配CPU上推理时间将缩短至毫秒级,较2024年提速25%,功耗降低40%。小样本学习通过元学习与生成式AI(如扩散模型)优化,训练样本需求将从数十张降至5-10张。例如,在3C胶路检测中,生成对抗网络(GAN)可合成高保真缺陷图像,弥补数据不足,检测精度提升约20%。迁移学习与增量学习将使模型换型周期缩短至1小时,适配柔性制造的快速迭代需求。
检测结果的可信度和自适应性显著提升。高可信检测模型将应用到更多的高端复杂的视觉检测任务中,例如锂电池焊接检测、3C电子产品关键目标定位,通过领域自适应迁移学习技术将使模型跨场景泛化能力提升约25%,检测稳定性提高20%。视觉大模型的零样本检测能力将进一步成熟,结合模型剪枝与量化技术,在中端GPU上实现大于80FPS推理,功耗降低35%。这些进展将推动算法从特定任务向通用视觉解决方案过渡,覆盖锂电、半导体等更多行业。
AI机器视觉技术正引领智能制造迈向新的发展阶段,其核心趋势在于从单一视觉模态向多模态、跨模态的深度融合,以及大模型与小模型在工业场景下的协同应用。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跃,机器视觉系统不再局限于常规2D图像识别,而是融合了图像、点云、时序、文本、语音等多模态信息,模拟人类更全面的感知与认知方式,极大地提升了其在制造过程中的智能化水平。例如,对于需要触感才能准确鉴别产品表面质量的情况,通过结合触觉传感器感知产品的物理特性,可以实现更全面、精准的缺陷检测。此外,声音也是一种重要的信息源,通过分析生产过程中的声音,可以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如轴承的磨损、电机的故障等。这种跨模态的信息融合将
极大提升工业生产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多模态数据融合将成为未来机器视觉的核心趋势,整合2D图像、3D点云、红外、偏振及超光谱数据,提升复杂场景下的检测精度与鲁棒性。Transformer架构与多模态预训练模型将优化异构数据处理效率,检测效果预计会有显著提升。在锂电池模组检测中,融合2D纹理与3D几何信息的多模态视觉模型将逐步验证推广。基于2D、红外、偏振等多模态数据、多视图下信息融合分析,在高端场景下,特别是在锂电池热异常检测、半导体内部缺陷检测,应用研究逐步兴起。
生态平台向智能化与云边协同演变。未来,机器视觉平台将从中间层产品加速向综合生态转型,集成算法开发、数据管理、模型训练与实时推理的全链条功能。工业AI软件和AI平台将支持更多模态(2D、3D、红外、偏振等),云边协同模式将进一步优化,边缘节点利用低算力完成预处理与推理,云端高算力支持模型训练与优化。在高端制造行业,实现自动的需求分析、数据收集、数据生成、模型训练、结果评估以及模型一键部署等智能化操作。平台通过开放API与模块化设计,适配跨行业需求,显著降低项目开发成本,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大模型与小模型的协同将成为平台核心。通用工业视觉大模型提供基础视觉能力,小模型通过蒸馏技术适配特定任务,大小模型协同显著提升推理速度。
人形机器人技术的日益成熟,诸如特斯拉OptimusGen2及集成OpenAI多模态大模型的Figure01等,这些先进产品依托于多模态大模型的强大能力,未来将能够更深层次地理解人类指令,无论是复杂的操作任务还是微妙的语境变化,都能得到精准的解析与执行。在生产制造领域,这意味着机器人能够制定出更为精细的工件处理策略,实现高精度的测量引导与缺陷检测,同时还能对生产过程进行实时优化,以进一步提升效率与质量。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以视觉算法和光学技术为核心,具备开发机器视觉底层算法、平台软件,以及光源控制和光学模拟等核心组件的能力。核心技术包括工业AI算法、传统视觉算法、3D视觉算法、光源控制和光学成像等。公司重点发展工业AI技术、3D处理与分析技术、图像感知和融合技术、图像处理分析的硬件加速等视觉前沿技术,并持续在光源及其控制技术、镜头技术、智能相机技术、视觉处理分析软件技术方面进行强化,同时拓展智能感知和融合技术、智能数据处理与分析技术等传感器技术,以及高端超精密运动部件驱动及驱控一体技术等,加强公司在自动化核心零部件领域的产品竞争力。
同时,结合多年积累的机器视觉在各下游行业应用的专有技术(Know-How),公司构建了包括基础核心技术、技术平台、应用技术在内的多层次的技术体系。
公司始终秉承以产品和技术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并取得了显著成就。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达到21,695.99万元,同比增长7.28%。通过不断加强与客户的技术交流,公司在产品创新上取得进展。
(1)产品线拓展完善
①视觉软件产品线:随着全球化战略下的视觉软件业务发展,OPT紧抓全球智能制造升级机遇,依托自主核心算法持续迭代视觉软件产品矩阵。在深化国内市场渗透、实现多行业标杆客户复购的基础上,我们通过本地化服务网络建设和国际标准认证体系完善,将视觉软件类产品推向国外市场,正式形成“双循环”市场格局。三大核心产品:SciVision、Smart3、DeepVision3完成多项技术升级与产品迭代;SciVision提升多维检测能力,强化2.5D和3D算法模块,突破传统平面检测局限;AI融合创新,扩展检测、定位等高级应用;通过底层算法优化,提升应用可靠性,增强复杂光照、低对比度环境下的视觉检测鲁棒性;传统视觉+3D+AI,自主知识产权形成差异化竞争力。Smart3标准化升级:方案对比、参数监控、一致性调试等功能提升了应用的可靠性与易用性;支持Windows、MacOS、Linux系统,国内首家支持MacOS系统的视觉软件厂商,覆盖更广泛用户群体;在生态融合方面,丰富产品API接口,让用户可更便捷完成二次开发应用,更灵活的实现用户的自主开发需求。DeepVision3聚焦算法性能优化与数据效率提升,降低AI应用门槛;云端协作:支持多人多任务系统开发,提升模型部署效率;轻量化部署:无需复杂配置快速启动项目,缩短交付周期。
未来,软件产品线通过“软件(算法)+AI+生态”三位一体策略,探索实时分析与模型训练的联动架构,从单一工具向智能视觉平台演进,打造工业智能化转型的核心技术引擎。
②工业相机产品线:2024年,工业相机业务实现技术突破与市场拓展双驱动。围绕高精度、高速度、智能化、低成本的核心竞争力,完成多项技术升级与产品迭代。推出分辨率覆盖30~500万的多款短波红外相机,支持400~1700nm宽光波响应,采用多种散热方式,图像采集稳定。结构创新上,推出结构仅为29*29*30mm的超小体型的CXP相机,满足机械臂末端、狭小空间部署需求。其中推出的万兆网线阵相机更是荣获2024年度机器视觉创新产品奖,重新定义高速、高精检测新标准。在功能、算法上,引入多级降噪、动态降噪等ISP算法以及超频采集等功能,有效提升图像质量和采集速度。持续开拓市场和细化行业应用,助力3C电子、半导体、光伏、锂电等产线客户良率与效率双提升。2025年将聚焦智能化、集成化与小型化技术,持续引领工业视觉智能化升级。
③智能相机产品线:为了响应工业4.0与“中国制造2025”战略,推动制造业智能化升级,聚焦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品质,奥普特在光学、电子、算法等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全新推出智能相机相关产品。2024年成功推出了SCA1系列:高速高精度设计,满足精密制造场景需求;SCB1系列:紧凑易用、简化部署流程、适配空间受限环境;SCD3系列:专为半导体行业定制,支持多色光源适配复杂的检测任务;SCS1:经济小巧,降低中小企业智能化改造门槛。自主研发算法,构建技术壁垒:深度学习技术赋能图像识别与分析;HDR/HDR+技术优化复杂光照环境下的成像质量。AI调谐与宽动态自适应算法动态适应场景变化,提升处理效率。25年奥普特将继续深化AI与算法研发,探索边缘计算等前沿技术,通过技术驱动与精准的市场定位,形成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在工业智能化浪潮中持续领跑。
④智能读码器产品线:2024年,智能读码器围绕硬件平台迭代、算法融合创新及集成开发三大主线实现技术突破,为全球客户交付更高效、更稳定的工业级读码解决方案。
硬件平台升级:ISP+NPU双核升级,优化图像信号处理器(ISP),集成新一代NPU,复杂光照下图像特征提取效率提升25%;升级高性能FPGA平台,单帧HDR技术实现30%扫描速度提升,采集耗时稳定<150ms,适配高速产线;升级低功耗处理平台,更新调度策略,功耗降低20%,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提高了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算法创新:针对圆柱形瓶体、金属曲面等复杂场景,开发专用畸变校正技术,畸变场景读码准确率提升40%;针对光伏覆膜、高光金属件等特殊材质反光难题,通过大量数据训练模型,提升强光/弱光环境下条码识别率;融合深度学习OCR技术,形成“编码+非编码”双轨追溯体系,覆盖7000多种中英文字符识别,支持条码读取与字符识别交叉验证,综合识别准确率突破99.99%。通信与集成优化:内嵌PROFINET软协议,实现即插即用式网络集成,通信延迟降低至5ms以内,无缝对接工业自动化系统;集成同轴光、环形光等8类行业光源,外置光源智能联动,应对复杂材质。
未来,奥普特将持续投入行业解决方案创新开发,构建全场景光学系统,启动医疗专用读码器研发,嵌入式读码器研发,适配更丰富的应用场景,提供更可靠的整体解决方案。
算法方面,针对圆柱形或曲面物体,开发专用畸变校正技术。针对光伏覆膜等特殊材质反光难题,通过大量数据训练模型,提升强光/弱光环境下条码识别率。
⑤3D产品线:3D视觉技术突破传统二维局限,以高维感知技术驱动智能制造升级。作为国产机器视觉领军企业,奥普特持续深化3D核心技术研发,构建了覆盖全场景的立体检测产品矩阵。通过“技术纵深+场景覆盖”双轮策略,已形成国产3D视觉领域的技术高地,成为全球智能检测解决方案的核心供应商。在2024年,3D相机锚定在“高精度、高速度、复杂工况适应性、成本最优化设计”等产品核心竞争力上,进行了多项技术开拓和升级。高精度:亚像素级算法实现纳米级重复性(Z轴0.1μm);高速度:FPGA边缘计算赋能18kHz超高帧率;复杂工况适配:宽动态范围设计兼容多变工业环境;成本优化:无控制器一体化方案降低部署成本40%+。
线激光系列:推出了迭代产品LPF2系列,全系采用亚像素中心点提取算法,3200点轮廓,X数据间隔5um,满足微米级检测需求;无控制器一体化设计,降低了部署成本,并节约了控制器成本;融入了FPGA实时处理,支持高速连续检测;全系覆盖13.5mm-2632mm视野,满足多行业应用的选型。结构光系列:全新发布了双/单投影条纹结构光3D相机,采用自研高精密条纹生成技术,保障复杂表面成像质量;GPU异构计算平台加速三维点云重建;一次拍摄成像,可同步适配线激光的检测需求,提升了产品矩阵的多场景适应性。
在消费级机器人领域,奥普特也进行了积极的布局。规划了小型化的散斑结构光系列和TOF相机系统,其小型化和嵌入式设计,更适用于人形机器人和导航避障类的3D视觉应用。
未来,奥普特依托3D全矩阵产品线的布局和全自主研发体系,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和行业人才吸纳,持续深化"3D+AI"技术融合,重点突破纳米级检测、多光谱融合等方向。
⑥镜头产品线:公司持续完善镜头产品线及其应用范围,各个成像镜头产品类型由中大视野拓展到中小视野的高精度检测应用。在定焦镜头产品线推出微距定焦镜头,靶面支持1.2英寸及以下成像芯片,在近工作距离相比普通定焦镜头有着更优异的性能;在远心镜头产品线推出21M系列大靶面远心镜头,匹配3DAOI检测的高速高精度应用,推出RN系列远心镜头,采用灵活的模块化组合设计,能够根据不同的视野和相机匹配对应的模块组合成镜头,扩宽了公司大视野、大靶面及非常规倍率检测应用的成像器件方案;在线扫镜头产品线研发高倍率大靶面线扫镜头;在显微镜产品线研发高倍率工业显微镜。
⑦光源产品线:2024年,光源产品线在技术创新、优势构建与市场拓展上大放异彩。
技术创新层面,围绕光学性能极限突破与场景适配精准优化,实现重大跨越。
多颜色可切换光纤光源,集成前沿色彩编码以及控制器智能控制,可高速、精准切换多种色彩,为视觉检测提供灵活照明方案,兼容性更强。
高清晰平面无影光源,通过纳米级光学元件加工、微棱镜光路调控等核心技术,使成像清晰度提升数倍,为高精度检测提供更坚实的基础。
平面条纹光源为高清晰平面无影光源的拓展版,采用全息光栅与微透镜阵列组合,生成均匀且具特定条纹的光场,精准捕捉细微特征,填补特殊照明市场空白。
水冷线形光源,创新研发智能水冷散热系统,可确保大功率下光源稳定运行,为半导体制造、激光加工等高要求行业提供可靠保障。
近红外光纤光源聚焦光伏行业半导体检测、农业检测等需求,优化光纤耦合与光源性能,实现高信噪比、亮度高等特性,拓展光学应用新边界。
这些创新成果,铸就公司光源产品线独特优势。凭借深厚技术积累、持续研发投入与精准市场洞察,形成涵盖多领域、多场景的丰富产品矩阵,能精准满足不同客户个性化需求。
⑧传感器产品线:2024年,传感器业务在技术研发与市场布局方面实现重大突破,以创新产品矩阵与行业解决方案重构精密检测生产力。推出了高精度激光位移传感器,采用多核异构处理器与超大像元图像传感器,集成FPGA边缘计算与亚像素插值算法,实现±0.05%F.S.高线性精度及88KHz的高响应频率。推出了高精度光谱共焦传感器,±62°大角度测量,高均匀连续宽光谱光源设计搭配大孔径高线性度色散物镜设计,同时采用超低噪声分辨率图像传感器,实现0.25μm的重复精度,精确测量高透反光或者曲面形状等特殊工件。推出了高精度纠偏传感器,采用高指向性远距离光学设计,多核异构处理器集成高精度标定算法,性能上实现了±0.2%F.S.的高线性精度以及4KHz的高响应频率,此外,省线型连接及其感测头可独立工作的特点,大大降低其安装难度,即使在狭小的空间也能正常安装。推出了四级安全光栅传感器,软件可视化提高调试效率,具备双CPU、OSSD输出自诊断和光轴电路自诊断,大大提高产品安全与可靠性。
⑨测量系统产品线:测量系统紧密围绕工业检测中的高精度、智能化需求构建,形成了以光学测量设备、智能传感器及视觉算法为核心的技术矩阵。一键测量仪采用实现飞拍测量,双倍双远心镜头与畸变校正算法,集成亚像素处理与毛刺过滤算法,实现微米级测量精度,通过并行测量技术缩短检测周期,提升检测效率。支持多角度+低角度光源组合,适应复杂表面特征检测。支持一键测量,无需编程,兼容CAD图档导入;基于3D线激光结构,实现高精度三维重建,覆盖3C、电子、汽车零部件等场景的尺寸分析。对射测量传感器以高精度、高效率、易安装为核心优势,专为在线智能尺寸检测设计,适用于高速产线与狭小安装空间场景,覆盖工业检测中的智能尺寸测量需求。扫描测量传感器专为平面2D检测设计,适用于铝型材、板材、卷材等行业的批量检测;内置接触式图像传感器,成像无畸变,确保测量数据准确性,搭配测量软件,导入图档后自动生成测量程序,实时检测数据变化。测量系统与奥普特的智能相机、3D传感器等产品线形成技术协同,提供从2D到3D尺寸检测的完整解决方案。
(2)大力发展AI技术
奥普特推出的两款基于人工智能工业视觉软件——DeepVision3与Web版(Cloud版)AI平台,以卓越的技术创新、出色的产品特性及广泛的产业落地能力,为智能制造注入强大动力,助
力产业迈向新高度。这两款产品从底层算法的高效突破,到中间层软件的稳定易用与智能化升级,再到上层行业的深度应用,充分展现了技术与产业融合的无限潜力。首先,高效实用的底层算法为机器视觉的规模化应用奠定坚实基础。基于公司积累的海量工业数据与深厚行业经验,通过自监督对比学习训练专用预训练模型,并结合模型剪枝与知识蒸馏技术,打造出高精度轻量化AI模型。以语义分割任务为例,在普通CPU(i5-2400)环境下,百万像素图像推理时间缩短至20毫秒,较上一代提速60%,比常规轻量化网络快一倍。这种高效特性使AI模型在低算力设备上运行流畅,特别适用于边缘场景及老旧设备改造,大幅拓宽应用边界。同时,自研高可信检测算法通过置信度优化与一致性推理,在锂电焊接和钢材缺陷检测中将mAP提升2.6%,显著降低漏检与误检率,确保结果稳定可靠。此外,小样本学习与数据生成技术,将数据依赖量降低到30%,并生成高质量缺陷图像,有效解决工业数据稀缺难题。
其次,奥普特推出的DeepVision3和Web版(Cloud版)平台更注重稳定性、功能扩展与用户体验优化,逐步构建了一个高效的视觉生态平台,降低AI项目实施门槛,降低项目实施成本、提高项目开发效率。例如,依托大模型训练与智能交互优化,在3-clip条件下mIoU提升10%,标注效率与精度显著提高。支持2D、3D点云、偏振、红外等多模态数据分析,从单一工具升级为综合视觉平台,满足工业场景多样化需求。Web版AI平台以云端协同为核心,用户无需复杂配置即可快速启动项目,团队协作效率大幅提升。例如,在锂电检测中,模型与数据共享使项目实施效率提高50%。两款产品与自研Smart3软件无缝衔接,通过中央高算力训练与边缘快速部署,打通数据标注到模型下发的全流程。这种智能化生态不仅降低技术壁垒,还极大提升开发效率,为产业应用提供便捷支持。
最后,AI产品与解决方案覆盖锂电、3C电子、半导体等领域,2024年实施规模以上项目数百项,检测产品数十亿件。在锂电行业,自适应检测方案覆盖卷绕、切叠等工序,实施周期缩短40%;在3C电子领域,高精度检测将手机侧壁小孔、胶路复检的漏检率控制在0.2%以下,误检率低至0.1%;在半导体领域,12英寸晶圆检测精度达毫米级,30秒内完成16项缺陷类型检测与60万颗晶粒精准分类,漏检率<0.1%、误检率<2%。AI视觉技术还泛化至机器人包裹抓取、智能交通判定、烟叶等级分类等场景,赋能更多行业实现智能化转型。
未来,聚焦轻量化、高精度与一站式解决方案,提升技术实用性与产业覆盖面。通过模块化配置打造更轻量化的视觉方案,实现检测、分类、匹配、定位与边缘检测等功能。依托海量工业数据与充足算力,优化模型架构与推理策略,开发精准匹配、跟踪、计数与检测的通用大模型,增强复杂场景下的鲁棒性与智能化水平。同时,推出高质量工业AI生成平台,覆盖数据挖掘、知识梳理、半自动标注、用户确认、一键训练、模型调配与批量部署的全流程闭环,实现从数据准备到模型上线的无缝衔接,为工业智能化提供高效便捷的整体解决方案。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 2023年度 | 机器视觉光源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专利57项、外观设计专利10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发明专利130项、实用新型专利469项、外观设计专利41项,软件著作权124项,其他2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74 | 33 | 378 | 130 |
实用新型专利 | 124 | 57 | 622 | 469 |
外观设计专利 | 12 | 10 | 50 | 41 |
软件著作权 | 14 | 8 | 135 | 124 |
其他 | 0 | 0 | 2 | 2 |
合计 | 224 | 108 | 1,187 | 766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16,959,935.55 | 202,244,968.66 | 7.28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216,959,935.55 | 202,244,968.66 | 7.2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3.81 | 21.43 | 增加2.3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7.2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强度,增强产品的宽度和深度,全面参与客户新项目,在人员薪酬、研发物料方面的投入增加,及新增项目机会,样品费用增加。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应用于缺陷检测的光源研发 | 2,150.00 | 1,911.70 | 1,911.70 | 量产阶段 | 1.产品涵盖多种颜色,可以根据应用需要,任意混合调配出其他颜色,来满足应用需要。光源即使单色使用时,亮度也将大幅度高于传统产品;同时,针对不可见光紫外、红外、近红外的应用需求也进行了大量的分析研究,可以更好的满足缺陷检测需求;2.在产品性能上,亮度、均匀性、精度、发光角度多方面进行优化提升,技术上有较大的突破,产品性能更优秀,能够更好的解决表面缺陷检测应用问题。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各种工业零部件外观缺陷检测、颜色识别、字符识别等多种应用场景 |
2 | 基于硬件加速高精度控制器研发 | 380.00 | 443.12 | 443.12 | 完成 | 1.电压驱动方式;2.FPGA芯片直接信号处理和驱动,触发响应时间快,触发频率高;3.具备可编程时序控制功能;4.具有分频、倍频和线扫行数限制功能;5.具备DO输出功能。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高速在线检测、高速印刷质量检测、远距离高亮度在线检测,高速线扫在线检测等 |
3 | 高速高精度传感器研发 | 790.00 | 760.97 | 760.97 | 完成 | 1.响应频率达到≤5KHz;2.位移测量线性精度达到0.1%F.S.;3.重复性精度≤10μm;4.可稳定检测不同材质物体;5.具备NPN/PNP输出功能;6.具备模拟输出功能;7.具备多种不同颜色输出;8.具备线同步及光同步。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工业自动化中的物体位置检测、物体颜色检测、物体尺寸测量、位置偏差测量以及安全防护装置等 |
4 | 基于异构计算的智能检测系统研发 | 1,630.00 | 1,034.04 | 1,034.04 | 量产阶段 | 1.集成图像采集、图像处理、数据的输入输出功能,低功耗,高性能、高识别率的智能机器;2.软硬件协同,以最大限度的挖掘系统软硬件能力,多级流水并行加速等加速技术,实现高性能的突破;3.嵌入式搭载AI技术实现全方位、高可靠性的检测;4.允许定制化的功能需求,可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新能源、半导体、电路板、3C、锂电新能源、物流等领域 |
5 | 基于硬件加速的智能相机研 | 800.00 | 584.38 | 584.38 | 量产阶段 | 1.具备DO输出功能;2.完全支持二次开发;3.支持最高可达1.5亿分辨率的超多分辨率传感器成像;4.适用多种传输接口(CameraLink口/电口/光口),实现高质量成像;5.ISP图像处理技术。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新能源、半导体、电路板、3C等领域 |
发 | ||||||||
6 | 基于人工智能高速高精度(视觉)算法研发 | 1,450.00 | 974.48 | 974.48 | 量产阶段 | 1.完成在缺陷检测、目标定位、场景分类、图像识别、图像检测、图像分割、字符检测、物体分拣等基础上添加基于大数据的训练、检测和分类;2.完成亚像素边缘提取算法,利用最小二乘法计算,测量时无需编程,导入CAD图档,即可轻松实现高精度测量;3.完成高精度运动平台,保证机器定位精度的同时,运行速度更快;4.优化人工智能技术,优化缺陷检测、目标定位、场景分类、图像分割、字符检测等一系列图像处理功能。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新能源、半导体、汽车 |
7 | 面向工业跨平台智能(机器)视觉系统研发 | 2,350.00 | 2,460.67 | 2,460.67 | 完成 | 1.优化算法,提高精度,例如检测算法,其检测过程精准到亚像素级别;2.在缺陷检测、目标定位、场景分类、图像识别、图像检测、图像分割、字符检测、物体分拣等基础上添加基于大数据的训练、检测和分类;3.算法中使用多种加速技术对绝大部分算法进行了效率优化;4.实现FPGA的边缘计算技术,充分利用并行处理能力,达到高速飞拍;5.实现GigabitEthernet、USB3.0等高速数据传输技术,确保了图像数据在系统中的快速传输。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新能源、半导体、汽车 |
8 | 高精度机器视觉成像镜头研发 | 490.00 | 326.05 | 326.05 | 量产阶段 | 1.高精度大靶面定焦机器视觉系列镜头研发,可匹配3.45μm像元尺寸,最高分辨率可匹配四千万像素分辨率相机;2.高精度远心镜头研发,其倍率范围覆盖0.0483X~10.0X,用于匹配市面上常用芯片1/2.5″~φ82mm的工业相机;3.高分辨率微距镜头研发,可匹配3.45μm像元尺寸1.2″相机,焦段齐全涵盖25mm~75mm,工作距离涵盖60mm~400mm;4.高分辨率液态定焦镜头研发,可匹配3.45μm像元尺寸2/3″相机,焦段齐全涵盖8mm~50mm;5.高分辨率液态远心镜头研发,可匹配1.1″相机,放大倍率涵盖0.5X~4.0X;6.产品完成研发后,进行产业化和推广应用,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物件/条码辨识、产品检测、外观尺寸量测到机械手臂/传动设备定位等场景,行业通用性好,广泛应用于3C、半导体、新能源、医药、食品等行业 |
9 | 基于深度学习的锂电池多工艺(卷绕/全极耳/叠片)高精度视觉 | 8,080.00 | 8,120.67 | 8,120.67 | 完成 | 1.对多种表面尺寸(涂膜宽度,A/B面错位)精度<5mm;AT11/膜区破损/留白区破损,公差<0.1mm,以及多种表面尺寸检测,极耳宽度,极耳高度,留白边等;2.实现对多种表面瑕疵的检测,如:漏金属,极耳破损,褶皱,划痕,暗痕,余料,针孔等高精度检测;3.支持多种产品型号的快速换型;4.数据存储方面可以实现:1).实时保存图像、尺寸、外观的检测数据2).对物料进行良率统计、不良类型分类3).检测数据上传MES系统4).实时保存通讯、软件参数更改等信息。 | 国内领先,国际先进 | 应用于新能源、锂电行业 |
在线检测系统研发 | ||||||||
10 | 基于结构光的缺陷检测系统研发 | 3,110.00 | 3,217.19 | 3,217.20 | 完成 | 1.以相位偏折法技术为核心,以图像2.5D算法为辅助,实现图像效果合成,提高物体表面漫反射与镜面反射特征变化的对比度;2.结构光的余弦条纹、二值条纹、条纹宽度、条纹显示周期、移动距离、条纹色彩、显示方向等多种参数设置,满足多种环境的使用需求,数据传输的时效性及真实可靠性,适用性强;3.拥有高自由度的可编程设置,可自定义运行流程;4.提供相关IO触发信号;5.相机、镜头、光源可根据客户需求有针对性去选型,客户需求有变化需要重新选型时可以灵活地更换相机或镜头或光源以满足新需求;6.支持在线调试,使应用项目能够在不停产停机的情况下,快速调整视觉参数设定以获取最优检测效果。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新能源、半导体、电路板、3C、汽车等领域 |
11 | 物流抓取视觉系统研发 | 370.00 | 357.19 | 357.19 | 完成 | 1.抓取效率1500件/H;2.物品分类功能;3.抓取路径规划;4.深度学习物体切割功能5.3D模型重建。 | 国际领先水平 | 应用于电商快递,厂内内部物流 |
12 | 微米级在线工业视觉检测系统研发 | 900.00 | 81.20 | 1,214.69 | 完成 | 1.检测精度不低于2μm、缺陷检测重复性和再现性测量误差小于5%;2.检测对象漏报率不超过0.001%;3.检测对象误检率不超过0.1%;4.研制颜色传感器,实现适应物体条件的变化并且不受目标物件的形状、位置、倾斜度和表面光泽的影响;5.研制高分辨率读码器,适用多种通讯协议,实现高质量成像。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新能源、半导体、电路板、3C等领域 |
13 | 面向多领域应用的柔性视觉软件开发 | 800.00 | 70.81 | 840.49 | 完成 | 1.具备面向多领域应用的自主应用程序设计,图像化编程;2.完全支持二次开发;3.支持不少于5种产品缺陷检测的快速应用;4.检测工具包不少于60种。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新能源、半导体、电路板、3C等领域 |
14 | 高精度、低成本三维智能相机研制与开发 | 1,050.00 | 205.56 | 1,342.79 | 完成 | 1.提高机器人抓取工作站的部署效率与任务适应性,提升产品核心性能,扩展产品应用范围,z方向精度0.5mm@1m;2.标定重投影误差≤0.2个像素;3.支持“眼在手”和“眼在外”快速标定,且抓取系统标定时间≤15min。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消费电子、机器人、装备制造、物流等行业 |
15 | 复杂多样物体的快速识别与 | 800.00 | 125.99 | 1,103.32 | 完成 | 1.复杂混叠单一物体抓取模式:对象识别时间≤50ms、定位位置误差≤1mm、单轴定位姿态误差≤0.5°、抓取点规划的时间≤25ms;2.复杂多样物体抓取模式支持≥1000种物体训练;3.未知物体抓取成功率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消费电子、物流等行业 |
位姿估计研究 | ≥98%、自主抓取无碰规划时间≤2s。 | |||||||
16 | 锂电池制造过程中工业视觉核心技术与算法研究及产业化 | 155.00 | 66.48 | 218.5 | 完成 | 针对锂电等制造过程缺陷样本少类别多、数据分布不平衡,产品换型频繁等成像环境突出问题,本课题拟研究锂电池高速高精度制造封装检测关键技术并产业化。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锂电新能源、电动汽车和消费电子等行业 |
17 | 高速智能识别系统的研发 | 500.00 | 175.21 | 501.02 | 完成 | 1.Wifi无线通信技术;2.ISP图像处理技术;3.液态镜头技术;4.可视化编程技术;5.深度学习技术。 | 国际先进水平 | 应用于智能物流、锂电行业、3C制造、智能生产等领域 |
18 | 基于深度学习的视觉算法研发 | 2,200.00 | 780.28 | 2,126.01 | 完成 | 1.优化算法,提高精度,例如检测算法,其检测过程精准到亚像素级别;2.在缺陷检测、目标定位、场景分类、图像识别、图像检测、图像分割、字符检测、物体分拣等基础上添加基于大数据的训练、检测和分类;3.算法中使用多种加速技术对绝大部分算法进行了效率优化;4.研发针对不同任务形式、稳定的、精确的、快速的深度学习模型与快速高效的训练方法,为上层复杂应用场景提供黑盒形式的算法。 | 国际先进水平 | 应用于图像和视频的语义分割、目标检测、图像识别和分类等问题,如人脸识别、自动驾驶以及安防等 |
合计 | / | 28,005.00 | 21,695.99 | 27,537.29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034 | 89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9.50 | 39.64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5,765.87 | 14,699.43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5.25 | 16.3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本科及以上 | 564 |
专科 | 447 |
高中及以下 | 23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775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28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 |
60岁及以上 | 1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作为机器视觉领域的先行者和领跑者,拥有丰富的软硬件技术和产品经验。公司始终坚持对机器视觉及其底层核心技术进行创新和优化,以满足不同行业和应用场景的需求。凭借对市场动态的敏锐洞察、对行业的深刻理解,以及多年积累的定制化和高效的解决方案,我们与众多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赢得了广泛的荣誉和认可。公司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具体如下:
1.自主研发能力与核心技术积累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自主创新,不断提高公司技术、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近3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19,102.18万元、20,224.50万元、21,695.9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74%、
21.43%、23.81%。持续的研发投入为公司在机器视觉领域积累了一批创新性强、实用度高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发明专利130项、实用新型专利469项、外观设计专利41项,软件著作权124项,其他2项。上述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涵盖了公司产品的各个关键技术领域,体现了公司在技术研发及设计环节的核心竞争力。公司近几年被评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获批“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奥普特机器视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东莞市机器视觉重点实验室”等创新研发平台,获得了“广东省制造
业企业500强”“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广东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等省级奖项,并入选了广东省产教融合型企业。
公司长期致力于机器视觉领域硬件和软件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应用拓展,在成像和图像处理分析两大技术领域,积累了一定的核心技术,具备从研究成果向工程应用快速转化的技术能力体系,包括技术顶层设计能力、产品规划设计能力、各产品线的基础技术和底层算法、产品创新优化能力等,大量机器视觉应用案例,不断从应用侧传递需求信息,对下一代产品的研发设计以及当前产品的快速持续优化形成了强有力的支撑。同时,公司基于光学技术的领先优势,在原有图像传感器的技术积累上,逐步延伸工业传感器技术。公司依托强大的研发团队及自研能力,将持续保持产品的高速迭代,牢牢把握市场需求方向。
2.团队优势
公司一直以来始终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不断引进高端人才,形成不断扩大的优秀研发团队与深厚的人才储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1,034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39.50%。公司研发团队的专业覆盖面广,包括光学、工业设计、计算机等专业,充分满足了本行业技术研发的需要。公司董事长卢盛林先生在华南理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多年来一直专注于机器视觉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多年来专注于机器视觉领域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与财务等工作,精通技术,熟悉市场,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保持稳定状态。公司大客户团队,与行业大客户密切配合,对保持客户粘性及技术延续性发挥了重要作用。稳定、优秀的团队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自主产品在各产品线布局的优势
经过十多年的沉淀,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的产品体系,并逐步建立工业传感器产品体系。奥普特拥有完整的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自主产品线已全面覆盖视觉算法库、智能视觉平台、工业AI、光源、光源控制器、工业镜头、工业相机、智能读码器、3D传感器、一键测量仪、工业传感器产品。公司已经完成的自主产品的布局,为公司在日后的竞争和发展中,提供了显著的竞争优势。
4.行业应用经验和数据积累优势
机器视觉的下游应用非常广泛,几乎涉及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即使在某一具体领域的应用,也会因下游的生产工艺、被摄对象的具体材质特点等不同,而有较大差别。因此,完善的机器视觉解决方案对下游客户而言至关重要。而设计有效的机器视觉解决方案,需要大量的行业应用经验积累,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形成。公司在机器视觉领域深耕多年,特别是在3C电子、锂电等行业,公司与国内外知名设备厂商和终端用户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拥有丰富的机器视觉产品的设计、应用案例库。深厚的案例积累,奠定了公司在相关领域的优势地位,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能有效保障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并为公司不断扩大产品应用范围、持续提升市场份额提供了有力支撑。此外,工业AI将深刻改变机器视觉行业的技术发展,而行业数据是工业AI技术的基础。工业AI需要通过大量数据对人工智能模型进行训练,不断对模型进行调校和优化,最终使机器能够像人类一样自动作出判断并达到满足实际应用要求的准确率。公司经过多年的专业化经营,在3C电子、锂电等行业积累了大量的数据,有助于公司迅速对模型进行调校和优化,提高模型输出结果的准确率和响应速度,在机器视觉的工业AI技术领域抢占发展的高地。
公司通过大量行业方案积累,逐步开始建立分行业方案、产品、交付的标准化。目前公司机器视觉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3C电子、锂电、汽车、半导体、光伏、食品、医药、烟草、物流等多个行业。
5.客户资源与品牌优势
公司依托多年深度积累的解决方案能力及优秀的产品品质、大规模的交付能力、及时有效的服务模式,将产品成功应用于全球知名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的生产线中,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基于与知名客户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在保持原有产品和领域良好合作的同时,不断在新产品、新项目上开展合作。同时,公司与知名客户合作提高了企业品牌知名度,也可借此赢得其他潜在优质客户的认可从而获取更多订单。
6.快速响应优势
公司一直将快速响应作为提升服务效率、创造客户价值的关键因素。依靠多年积累的丰富的研发、制造经验、扁平化的管理体系、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在识别客户需求、制定解决方案、
组织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等方面均形成较为明显的快速响应优势。对于常规的视觉项目,公司提出的快速服务时效标准为在客户提出需求之后30分钟内响应客户,2小时输出标准方案,定制方案3天交付。能对下游客户严苛的供货需求进行快速回应、快速解决和快速反馈,高标准满足客户的需求,进一步强化了公司与客户之间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技术被赶超或替代的风险公司所处的机器视觉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视觉传感器技术、光源照明技术、光学成像技术、数字图像处理技术、模拟与数字视频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等多种科学技术及工程领域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在未来提升研发技术能力的竞争中,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在技术开发方向决策上发生失误;或研发项目未能顺利推进,未能及时将新技术运用于产品开发和升级,出现技术被赶超或替代的情况,公司将无法持续保持产品的竞争力,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风险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术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核心机密。如果未来关键技术人员流失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技术、数据、图纸、保密信息泄露进而导致核心技术泄露,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关键技术人才流失风险公司所处的行业中,关键技术人才的培养和维护是竞争优势的主要来源之一。行业技术人才需要长期积累下游行业的应用实践,以加深对工业自动化、底层核心算法和软硬件结合技术的理解,才能提升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引进物理学、光学、工业AI、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等领域的研发人才,有助于行业的技术发展和演进。行业内该等经验丰富的复合型人才相对稀缺。随着行业的变化,对行业技术人才的争夺将日趋激烈。若公司未来不能在薪酬、待遇、工作环境等方面持续提供有效的奖励机制,将缺乏对技术人才的吸引力,同时现有核心技术人员也可能流失,这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管理风险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产和业务规模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的提升,公司人员规模进一步扩大,这对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适应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管理层不能持续有效地提升管理能力、优化管理体系,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产品价格下行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机器视觉行业是近十几年间随着工业的发展而逐步兴起的行业。采用机器视觉技术的下游行业多为发展较快、对自动化水平和产品品质要求较高的行业。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机器视觉市场竞争日益加剧,整个产业也将逐渐进入成熟期。一般而言,随着产业从成长期逐渐进入成熟期,市场竞争加剧,将导致产品价格逐渐降低。
公司目前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若未来受行业内更多企业加入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境外品牌降价竞争、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持续上涨等因素影响,未来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智能制造和工业4.0的进程的推进,我国机器视觉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随着本行业以及下游行业持续发展,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本行业将吸引更多的竞争者进入,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一方面,现有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加强研发和技术投入;另一方面,其他行业的公司凭借资本实力跨行业发展。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维持竞争优势,提高自身竞争力,在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4.新产品的研发及市场推广的风险
公司已形成了机器视觉领域完整的产品线,并逐步建立工业传感器产品线,同时通过并购的方式,扩充运动产品线。但为应对竞争与需求变化,公司还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目前有多个新产品处于规划或者研发阶段,并在各下游行业规划研发机器视觉应用方案。一方面,上述在研项目距离实现批量生产和销售还有一定时间,且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另一方面在研项目可能在未来商业化中会面临激烈竞争,出现商业价值低或不及预期的风险,同时,新产品或新方案在客户方面形成一定的偏好及忠诚度均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公司存在新产品研发失败和市场推广不利的风险,进而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和盈利提升产生负面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73,412.91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为23.04%,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如果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前景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个别客户经营状况发生困难,则公司存在因应收账款难以收回而发生坏账的风险。如若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发生,则公司将面临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2.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4,435.02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为4.53%。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等情况,将造成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增加,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要客户群体集中在3C电子、锂电等行业,由于3C电子、锂电等行业的市场需求受宏观经济及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具备较为明显的周期性。若未来出现宏观经济下滑、扶持政策力度下降等不利因素,同时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拓展其他应用行业的业务,可能出现收入及利润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随着全球经济周期的变化,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可能会导致市场需求疲软,直接影响制造业的生产和投资。若未来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下游行业需求出现周期性波动,公司主要客户因终端需求下滑、调整自身市场计划,或因供应链短缺等原因在自动化业务方面的资本支出放缓,且公司未能及时对行业需求进行合理预期并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137.3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降低29.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降低28.62%。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911,373,844.58 | 943,870,865.67 | -3.44 |
营业成本 | 332,037,497.22 | 337,660,829.21 | -1.67 |
销售费用 | 224,557,949.57 | 199,126,212.70 | 12.77 |
管理费用 | 35,409,646.38 | 36,948,831.97 | -4.17 |
财务费用 | -6,899,841.59 | -11,498,797.61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16,959,935.55 | 202,244,968.66 | 7.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44,459.11 | 201,586,355.25 | -95.9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6,048,120.73 | -1,881,687.1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695,474.76 | -101,088,745.10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44%,主要系2024年度受锂电行业扩产周期影响,叠加3C行业复苏缓慢、核心客户订单阶段性调整等因素影响。但半导体产业复苏及国内半导体设备投资持续加码,推动公司半导体业务板块呈现增长态势。报告期内锂电行业收入同比下降
19.72%,3C收入同比增长0.74%,半导体行业同比增加1,554.57万,增长44.08%。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67%,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2.77%,主要系公司战略布局,更好的服务客户,第一时间解决客户诉求,人力增长,带来人员薪酬福利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同比下降4.17%,主要系报告期股份支付减少、租金减少。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利息收入减少及汇率波动同比较大。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同比增长7.2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强度,增强产品的宽度和深度,全面参与客户新项目,在人员薪酬、研发物料方面的投入增加,及新增项目机会,样品费用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95.96%,主要系报告期受3C行业和锂电行业付款周期影响,大客户现金付款减少,及上年度供应链金融结算款在本期支付。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比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现金额度降低,购买和赎回的募集资金理财及理财收益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股利支付减少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90,970.7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3%,主要系受锂电行业扩产周期和消费电子行业终端需求疲软的双重影响,客户扩产和更新改造需求减弱;主营业务成本为33,085.6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5%;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63.63%,具体分析如下: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机器视觉 | 909,707,693.53 | 330,856,467.96 | 63.63 | -3.43 | -1.65 | 减少0.6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机器视觉核心部件 | 793,457,628.37 | 277,069,516.61 | 65.08 | -1.93 | -0.20 | 减少0.61个百分点 |
机器视觉配件 | 116,250,065.16 | 53,786,951.35 | 53.73 | -12.58 | -8.54 | 减少2.04个百分点 |
合计 | 909,707,693.53 | 330,856,467.96 | 63.63 | -3.43 | -1.65 | 减少0.6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销售 | 848,096,564.99 | 316,630,174.16 | 62.67 | -2.89 | -0.91 | 减少0.74个百分点 |
境外销售 | 61,611,128.54 | 14,226,293.80 | 76.91 | -10.32 | -15.80 | 增加1.5个百分点 |
合计 | 909,707,693.53 | 330,856,467.96 | 63.63 | -3.43 | -1.65 | 减少0.6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同比下降,各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小。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光源 | 个 | 223,988 | 214,591 | 38,935 | 15.53 | 9.88 | 31.81 |
光源控制器 | 台 | 62,894 | 62,995 | 14,004 | 34.97 | 19.48 | -0.72 |
视觉控制器 | 台 | 1,098 | 1,107 | 234 | -19.50 | -32.87 | -3.70 |
自制镜头 | 个 | 95,111 | 105,587 | 49,942 | 9.89 | 4.09 | -17.34 |
相机 | 台 | 27,100 | 21,928 | 5,683 | 411.61 | 317.28 | 1012.13 |
产销量情况说明光源、光源控制器产销量较上年小幅度提升,自研相机全面推广年度,产销量较大幅度提升。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机器视觉 | 直接材料 | 276,953,340.10 | 83.70 | 283,651,052.14 | 84.32 | -2.36 | |
机器视觉 | 直接人工 | 15,173,490.75 | 4.59 | 13,801,006.04 | 4.10 | 9.94 | |
机器视觉 | 制造费用 | 38,729,637.11 | 11.71 | 38,970,847.06 | 11.58 | -0.62 | |
合计 | 330,856,467.96 | 336,422,905.24 | -1.65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机器视觉核心部件 | 直接材料 | 231,481,849.77 | 83.55 | 228,455,248.23 | 82.30 | 1.32 | |
机器视觉核心部件 | 直接人工 | 12,264,034.97 | 4.43 | 12,864,021.65 | 4.63 | -4.66 | |
机器视觉核心部件 | 制造费用 | 33,323,631.87 | 12.02 | 36,292,566.23 | 13.07 | -8.18 | |
机器视觉配件 | 直接材料 | 49,887,397.38 | 92.75 | 55,195,803.91 | 93.86 | -9.62 | |
机器视觉配件 | 直接人工 | 1,091,875.11 | 2.03 | 936,984.39 | 1.59 | 16.53 | |
机器视觉配件 | 制造费用 | 2,807,678.86 | 5.22 | 2,678,280.83 | 4.55 | 4.83 | |
合计 | 330,856,467.96 | 336,422,905.24 | -1.65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机器视觉核心部件、机器视觉配件成本结构相对稳定,厂房折旧、水电费用、间接人员成本增加、新产品人工效率低,导致报告期成本结构中材料占比下降、人工费占比略有上升。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1家全资孙公司和1家控股子公司。2024年5月,OPTVisionLimited全资子公司OPTVIETNAMCOMPANYLIMITED成立;2024年8月,公司出资80%成立东莞市奥普特智能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4,745.2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7.2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 | 5,886.21 | 6.47 | 否 |
2 | 客户二 | 5,350.86 | 5.88 | 否 |
3 | 客户三 | 5,006.81 | 5.50 | 否 |
4 | 客户四 | 4,411.08 | 4.85 | 否 |
5 | 客户五 | 4,090.27 | 4.50 | 否 |
合计 | / | 24,745.23 | 27.20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客户五为本期新增前五大客户。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8,036.0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3.4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一 | 3,163.86 | 9.24 | 否 |
2 | 供应商二 | 1,644.35 | 4.80 | 否 |
3 | 供应商三 | 1,223.69 | 3.57 | 否 |
4 | 供应商四 | 1,059.38 | 3.09 | 否 |
5 | 供应商五 | 944.77 | 2.76 | 否 |
合计 | / | 8,036.05 | 23.46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供应商二和供应商三为本期新增前五大供应商。
3、费用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名称 | 金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收益 | 19,490,558.11 | 软件退税及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 |
投资收益 | 22,491,229.33 | 当年实现的理财收益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9,524,557.70 | 未实现的理财收益 |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37,746,486.41 | 7.46 | 653,864,801.73 | 21.46 | -63.64 | 主要系本期回款减少,供应链支付金额增加,及赎回理财减少。 |
应收款项融资 | 126,108,159.95 | 3.96 | 58,556,630.00 | 1.92 | 115.36 | 主要系本期持有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
预付款项 | 6,822,827.53 | 0.21 | 3,302,355.03 | 0.11 | 106.60 | 主要系本期新增项目导致预付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18,458,462.85 | 0.58 | 7,027,910.85 | 0.23 | 162.65 | 主要系本期借款增加及应收即征即退余额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1,222,849.32 | 1.61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增加的1年到期的长期定存 | ||
其他流动资产 | 8,142,106.11 | 0.26 | 13,747,091.18 | 0.45 | -40.77 | 主要系上期预缴企业所得税较多 |
债权投资 | 222,106,520.54 | 6.97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增加的长期定存 | ||
固定资产 | 527,803,184.84 | 16.56 | 269,653,264.32 | 8.85 | 95.73 | 主要系本期苏州新厂房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227,520.57 | 0.01 | 171,767,783.70 | 5.64 | -99.87 | 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3,208,468.16 | 0.10 | 2,053,591.93 | 0.07 | 56.24 | 主要系新增房屋租赁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676,994.21 | 0.74 | 13,877,538.67 | 0.46 | 70.61 | 主要系本期税收可抵扣亏损增加,及坏账余额增加 |
应付账款 | 160,649,568.04 | 5.04 | 112,251,123.78 | 3.68 | 43.12 | 主要系本期采购电子料件较多,更多供应商采取供应链金融结算 |
合同负债 | 4,895,592.44 | 0.15 | 2,823,106.32 | 0.09 | 73.41 | 主要系本期预收款增加 |
应交税费 | 11,523,347.33 | 0.36 | 1,704,700.58 | 0.06 | 575.97 | 主要系2024年12月收入相比2023年12月收入增加较多,对应应缴增值税、附加税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23,015,155.61 | 0.72 | 3,613,170.11 | 0.12 | 536.98 | 主要系本期工程款尾款及质保金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71,440.12 | 0.04 | 1,982,325.40 | 0.07 | -40.91 | 主要系上期末租赁资产到期,本期新增租赁资产 |
其他流动负债 | 18,924,392.83 | 0.59 | 9,111,872.07 | 0.30 | 107.69 | 主要系本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 |
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增加 | ||||||
租赁负债 | 2,146,726.54 | 0.07 | 100.00 | 主要系本期新增租赁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056,307.05 | 0.16 | 3,524,422.69 | 0.12 | 43.46 | 主要系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49,437,277.13(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55%。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100,179.05 | 952.46 | 124,306.41 | 125,054.96 | 6,780.27 | 107,163.23 | ||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323.38 | 952.46 | 124,306.41 | 125,054.96 | 25.12 | 94,552.41 | ||
应收款项融资 | 5,855.67 | 6,755.15 | 12,610.82 | |||||
合计 | 100,179.05 | 952.46 | 124,306.41 | 125,054.96 | 6,780.27 | 107,163.23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OPTVisionLimited | 软件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贸易 | 100.00 | 4,943.73 | -3,404.45 | 5,514.98 | -1,080.81 |
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研发、销售:视觉应用软件、视觉软件技术服务及机器配件、工业控制设备等 | 100.00 | 51,499.63 | 13,517.43 | 2,460.02 | -1,294.79 |
惠州市奥普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研发、生产、销售:自动化配件、自动化系统、机器配件、影像系统、工业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100.00 | 2,521.21 | 2,237.37 | -138.44 | |
东莞市赛视软件有限公司 | 研发、销售:视觉应用软件、视觉软件技术服务 | 100.00 | 22.09 | -207.55 | 8.68 | -95.14 |
东莞市迈未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研发、销售:视觉应用软件、视觉软件技术服务及机器配件、工业控制设备等 | 100.00 | 52.44 | 52.43 | 150.99 | 1.69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近年来,随着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制造业自动化及智能化进程加速,导致产业资本不断涌入机器视觉领域,也吸引了众多初创企业的加入,行业内竞争不断加剧。
目前,中国机器视觉市场的参与主体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老牌的外资机器视觉企业(包括在华分支机构和合资企业),第二类是新兴自主研发的内资企业。外资机器视觉企业发展时间长、品牌知名度高、技术研发能力强、产品性能及可靠性高、产品种类及方案积累多,且管理更为完善,对市场判断准确,规划性强。但同时,从产品设计上看,外资企业产品普遍标准化,应对国内客户较多的应用场景及定制化偏好有一定的难度,而且产品价格相对较高,在客户整体成本压力不断上升的环境下处于相对劣势。与外资企业相比,内资机器视觉企业发展时间较短、知名度较低、自主研发高端产品的性能及稳定性与外资品牌还具有一定差距。但内资企业对国内客户需求及市场更为了解,能够提供灵活化及定制化的服务,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供货周期短,且成本优势明显,市场份额逐年增长。
高工机器人产业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机器视觉市场规模185.12亿元(该数据未包含自动化集成设备规模),同比增长8.49%。GGII预测,至2028年我国机器视觉市场规模将超过395亿元,显示出机器视觉行业巨大的增长潜力。
机器视觉作为人工智能领域最重要的前沿分支,未来前景十分广阔。随着经济发展及大众生活水平的提升,下游3C电子、锂电、汽车、半导体、光伏等行业市场规模有望持续扩大;其次,基于提升产品性能、降低成本、提高工艺水平的内在需求,下游行业在设备智能化改造、工业机器人应用等方面的投入将持续增加,机器视觉产品在各下游行业的渗透率将不断提升;同时,机器视觉技术的不断升级、成熟,将促使新产品、新服务的不断涌现,为客户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安全的服务,有利于激发新的市场潜力。作为国内目前领先的机器视觉核心零部件供应商,行业规模的持续扩大为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致力于成为国际一流的自动化核心零部件供应商,聚焦感知与决策核心关键环节,为客户提供实现自动化所需的核心软硬件产品及解决方案。
1.核心技术方面:重点发展工业AI技术、3D处理与分析技术、图像感知和融合技术、图像处理分析的硬件加速等视觉前沿技术,并持续在光源及其控制技术、镜头技术、智能相机技术、视觉处理分析软件技术方面进行强化,同时拓展智能感知和融合技术、智能数据处理与分析技术等传感器技术,以及高端超精密运动部件驱动及驱控一体技术等,加强公司在自动化核心零部件领域的产品竞争力。
2.产品方面: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司自动化核心零部件产品线。现有视觉软件产品线、3D产品线、智能读码器产品线、工业相机产品线、工业镜头产品线、光源产品线、测量系统产品线,并拓展至工业传感器产品线、运动部件产品线。
硬件方面,持续完善自动化核心零部件硬件产品,满足更广的项目应用需求。在软件方面,持续升级现有的视觉处理分析软件,重点开发3D重构及分析模块、工业AI算法模块,同时拓展工业传感器智能数据处理与分析软件技术以及直驱、驱控一体技术。
3.海外市场:公司将继续秉承其在机器视觉技术领域的专业优势,积极把握全球制造业自动化和智能化的发展浪潮,不断加大海外市场的投入,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实现全球布局,以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4.行业方面:公司将持续深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深化在3C电子和锂电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同时积极拓展汽车、半导体、光伏等行业的市场机遇。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1.经营目标公司致力于成为国际一流的自动化核心零部件供应商,聚焦感知与决策核心关键环节,为客户提供实现自动化所需的核心软硬件产品及解决方案。
公司管理层根据既定的发展战略和股权激励计划,制定了明确的业绩目标: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公司将继续在研发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在运营层面加强管理与成本控制,保持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公司上述经营目标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和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因素,预算的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研发规划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产品的技术升级与研发创新,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达20.37%。经过多年的研发技术积累,公司产品的性能及品质行业领先,并得到国内外一线客户的认可。2025年,公司将继续以下游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与客户在工艺研发方面的合作,增强核心竞争力。重点发展工业AI技术、3D处理与分析技术、图像感知和融合技术、图像处理分析的硬件加速等视觉前沿技术,并持续在光源及其控制技术、镜头技术、智能相机技术、视觉处理分析软件技术方面进行强化,同时拓展智能感知和融合技术、智能数据处理与分析技术等传感器技术,以及高端超精密运动部件驱动及驱控一体技术等,加强公司在自动化核心零部件领域的产品竞争力。继续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扩编研究院和博士后工作站。
3.产品规划
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司自动化核心零部件产品线。完善现有视觉软件产品线、3D产品线、智能读码器产品线、工业相机产品线、工业镜头产品线、光源产品线,并拓展至工业传感器产品线、运动部件产品线。
硬件方面,持续完善自动化核心零部件硬件产品,满足更广的项目应用需求。在软件方面,持续升级现有的视觉处理分析软件,重点开发3D重构及分析模块、工业AI算法模块,同时拓展工业传感器智能数据处理与分析软件技术以及直驱、驱控一体技术。
4.市场规划
2025年,公司将继续把握市场机遇。
(1)优化客户结构:对于大行业战略大客户,采用直销模式,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以深度满足其技术需求,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并实现规模效应;对中小型客户,探索经销模式,提供标准化产品及方案,通过较低增量投入扩大市场覆盖面。
(2)市场领域拓展:在巩固现有的3C电子、锂电等领域客户的基础上,积极把握半导体、汽车等行业的国产替代机遇,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
(3)海外市场布局:进一步强化和深耕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欧洲、东亚、东南亚等海外市场,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品牌知名度。
(4)销售渠道与生态建设:加大标准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通过生态合作模式链接行业伙伴,实现资源共享与协同发展。
(5)工业AI技术驱动:依托工业AI技术进步,推动了多场景应用方案落地,持续拓展市场空间。
5.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公司将持续优化人才结构,依托奥普特研究院、奥普特博士后工作站择优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另外,公司将持续招纳高水平的经营管理人才、市场策划和营销人才,扩充销售服务团队,保障市场开拓和客户服务能力。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员工绩效考核机制,优化激励机制和分配方式,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与创造性,激励人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与向心力,保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6.内部治理结构规划
公司将持续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完善公司管理层的工作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司决策机制、市场快速反应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对组织结构的调整,提升整体运作效率,实现企业管理的高效灵活,驱动组织的高速成长,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三会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并不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公司的治理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要求。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3-11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3-12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2.《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5-20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5-21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9.《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1.《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9-20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9-21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0-15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10-16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1-15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11-16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均经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卢盛林 | 董事长、副总经理 | 男 | 45 | 2022-9-7 | 2025-9-7 | 35,590,693 | 35,687,414 | 96,721 | 二级市场增持 | 70.00 | 否 |
卢治临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2 | 2022-9-7 | 2025-9-7 | 36,397,415 | 36,485,559 | 88,144 | 二级市场增持 | 78.00 | 否 |
许学亮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49 | 2022-9-7 | 2025-9-7 | 8,891,883 | 8,930,593 | 38,710 | 二级市场增持 | 70.00 | 否 |
张燕琴 | 独立董事 | 女 | 42 | 2022-9-7 | 2025-9-7 | 0 | 0 | 0 | - | 7.00 | 否 |
邓定远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22-9-7 | 2025-9-7 | 0 | 0 | 0 | - | 7.00 | 否 |
陈桂林 | 独立董事 | 男 | 64 | 2022-9-7 | 2025-9-7 | 0 | 0 | 0 | - | 7.00 | 否 |
谢春晓 | 独立董事 | 男 | 44 | 2024-11-15 | 2025-9-7 | 0 | 0 | 0 | - | 1.17 | 否 |
范西西 | 监事会主席 | 女 | 39 | 2022-9-7 | 2025-9-7 | 0 | 0 | 0 | - | 59.00 | 否 |
肖元龙 | 监事 | 男 | 39 | 2022-9-7 | 2025-9-7 | 0 | 0 | 0 | - | 41.48 | 否 |
王俊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9 | 2024-8-15 | 2025-9-7 | 249 | 0 | -249 | 二级市场减持 | 11.00 | 否 |
叶建平 | 财务总监 | 男 | 51 | 2022-9-7 | 2025-9-7 | 3,706 | 3,706 | 0 | - | 56.00 | 否 |
贺珍真 | 技术副总经理 | 男 | 43 | 2009-7-16 | - | 4,437 | 4,437 | 0 | - | 54.37 | 否 |
李江锋 | 技术总监 | 男 | 42 | 2009-7-20 | - | 0 | 0 | 0 | - | 60.20 | 否 |
郑杨舟 | 职工代表监事(离任) | 男 | 38 | 2022-9-7 | 2024-8-15 | 0 | 0 | 0 | - | 53.50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80,888,383 | 81,111,709 | 223,326 | / | 575.72 | / |
注:职工代表监事王俊先生在报告期内卖出公司股份249股。根据王俊先生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该事项是在王俊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之前的个人交易行为。王俊先生的薪酬为报告期内担任监事期间薪酬。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卢盛林 | 2006年,与卢治临先生共同创办东莞市奥普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任研发总监、副总经理;2008年7月至2015年12月,历任东莞理工学院讲师、副教授;2016年9月至2018年4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发总监;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 |
卢治临 | 2003年至2005年,开办个体服装店;2006年,与卢盛林博士共同创办东莞市奥普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3年至2016年9月,任东莞市奥普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8年5月,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东莞市赛视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6年2月至2019年8月,任香港奥普特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惠州市奥普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任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 |
许学亮 | 1997年7月至2003年11月,历任艾一资讯有限公司程序员、业务员、顾问、经理;2003年12月至2009年10月,历任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售前总监、渠道总监;2009年11月加入东莞市奥普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7月至今,任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东莞市奥普特智能传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 |
张燕琴 | 2008年7月至今,任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专任教师;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邓定远 | 1998年6月至2001年9月,任江西警官学院法律部教师;2004年7月至今,任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教师;2005年至今,任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陈桂林 | 1986年7月至1997年9月,任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副总会计师;1997年9月至2001年6月,任广东省源大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01年6月至2012年10月,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12年10月至2021年11月,任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1年11月退休。2022年7月至今,兼任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谢春晓 | 2006年9月至2016年8月,任东莞理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专任教师;2016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东莞理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成形制造工程系主任;2021年8月至今,兼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东莞理工学院粤台产业科技学院副院长;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范西西 | 2004年8月至2004年10月,任隆回创同电脑培训学校文秘;2004年11月至2005年3月,任信泰联光学有限公司品管员;2005年4月至2006年11月,任新兴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助理;2006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文员、销售经理、销售总监、销售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惠州市奥普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肖元龙 | 2005年6月至2008年6月,就职于东莞长安锦厦今明表业制品厂;2009年10月至今,任公司生产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王俊 | 1997年9月至1999年11月,任仙桃市阳光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1999年12月至2008年5月,任北京艾硕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顾问;2008年6月至2013年2月,任广东用友软件有限公司渠道经理;2013年3月至2018年10月,任北京富荣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经理;2018年11月至2020年7月,任深圳市新司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总监;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IT信息经理;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叶建平 | 1997年9月至2001年10月,任湖北天宝粮油有限公司会计;2001年12月至2005年3月,任奔辉(深圳)木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主管;2005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福群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0年11月至2016年4月,任骏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8月至今,任东莞市奥普特智能传感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
贺珍真 | 2008年7月至2009年7月,任深圳市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9年7月加入公司,现任技术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视觉控制系统产品及其应用技术的规划和研发,负责大客户项目管理及协调;2020年9月至今,任东莞市迈未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宁德奥普特视觉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
李江锋 | 2009年7月加入公司,现任技术总监,负责公司成像硬件产品及其应用技术的规划和研发。 |
郑杨舟 | 2010年11月至2024年8月,历任公司业务员、销售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24年8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8年7月至2024年8月,任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4月至2024年8月,任奥普特视觉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监事。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许学亮 | 宁波千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3月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许学亮先生在股东单位宁波千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燕琴 |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 教师 | 2008年7月 | - |
张燕琴 |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7月 | - |
邓定远 | 华南农业大学 | 教师 | 2004年7月 | - |
邓定远 | 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 | 兼职律师 | 2005年 | - |
陈桂林 |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7月 | - |
谢春晓 |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8月 | - |
谢春晓 | 东莞理工学院粤台产业科技学院 | 副院长 | 2022年1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执行;公司监事的报酬经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审核后,依据权限分别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以及奖金等组成,具体依据其本人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据不同的岗位,按照公司整体薪酬及考核制度确定,不再重新核定其薪酬,不再领取职务津贴;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标准考核后领取薪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461.15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84.57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谢春晓 | 独立董事 | 聘任 | 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增选一名独立董事、 |
王俊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原职工代表监事离职,为保障监事会正常运作而补选。 |
郑杨舟 | 职工代表监事(离任) | 离任 | 个人原因离职。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卢盛林、卢治临、叶建平、许学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5号。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卢盛林、卢治临、叶建平、许学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2-23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2.《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3.《关于广东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4.《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4-29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5.《关于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9.《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0.《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1.《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1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3.《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5.《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6.《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7.《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8.《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关于制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21.《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22.《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2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7-8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8-29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6.《关于制订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7.《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9-23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10-29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5.《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12-9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12-30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2.《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 | 亲自出 | 以通讯方式 | 委托出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 | 出席股东 |
加董事会次数 | 席次数 | 参加次数 | 席次数 | 次数 | 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大会的次数 | ||
卢盛林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5 |
卢治临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5 |
许学亮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5 |
张燕琴 | 是 | 8 | 8 | 0 | 0 | 0 | 否 | 5 |
邓定远 | 是 | 8 | 8 | 0 | 0 | 0 | 否 | 5 |
陈桂林 | 是 | 8 | 8 | 0 | 0 | 0 | 否 | 5 |
谢春晓 | 是 | 2 | 2 | 0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8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陈桂林(主任委员)、邓定远、谢春晓 |
提名委员会 | 邓定远(主任委员)、张燕琴、谢春晓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燕琴(主任委员)、卢治临、陈桂林 |
战略委员会 | 卢治临(主任委员)、卢盛林、邓定远 |
ESG委员会 | 张燕琴(主任委员)、卢盛林、许学亮 |
注: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谢春晓先生代替张燕琴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代替卢盛林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3-27 | 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充分沟通讨论。 | 无 |
2024-4-19 |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8.《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8-19 |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10-23 |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10-23 |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4-19 |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3.《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 | 无 |
性股票的议案》。 | 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2024-9-23 |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12-9 |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六)报告期内ESG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4-19 |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 ESG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七)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25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6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61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74 |
销售人员 | 1,086 |
技术人员 | 1,034 |
财务人员 | 20 |
行政人员 | 104 |
合计 | 2,61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1,016 |
大专 | 1,127 |
高中/中专 | 308 |
初中及以下 | 167 |
合计 | 2,618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持续完善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突出岗位价值、工作业绩并符合人员特点的薪酬福利制度,让员工更好地体现自身价值。近年来,公司在分配上注重向科研骨干、基层一线和关键艰苦岗位员工倾斜,提高了岗位工资标准。每年度开展评选优秀个人、优秀团队,从精神和物质两个层面对员工进行激励。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通过内部培养、校企合作、产业协同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战略,持续为机器视觉行业输出高素质人才,助力机器视觉技术的创新与应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公司打造高质量的人才培养体系,服务于内部人才的成长。公司每年定期举办新员工入职、专业技能、通用能力、管理能力、制度与内控等多种类型培训,涵盖产品检验控制程序、岗位技能培训、公司产品技术培训、办公技能培训、商务礼仪、内训师技能提升、消防安全知识及消防演习、危险化学品防泄漏演习、反舞弊、法律法规等多个专项内容,并通过创新、多样化培训方式,提升员工参与积极性,促进员工自我成长。
另一方面,公司广泛与高等教育机构合作,通过联合人才培养、课程设计与教材开发、科研开展与技术创新、技能竞赛与实训建设、行业标准与职业推动、社会培训与行业研讨等多种方式,共同培养机器视觉未来创新者和行业领袖。
此外,公司与上下游合作伙伴建立深度协同机制,通过技术交流、联合攻关、资源共享等方式,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的技术进步与人才培养。公司定期举办技术沙龙等相关交流活动,促进经验分享与知识传递,赋能合作伙伴,共同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机器视觉生态圈。
1.内部人才培养
(1)搭建员工持续学习平台
奥普特学堂作为公司内部培训平台,全方位助力员工职业发展与技能提升,凸显对员工成长的重视。该培训系统功能丰富,视频点播集成阿里云,具备试看、记录时长、上传附件等功能,视频直播高清流畅且支持员工互动、讲师使用电子白板教学,平台操作便捷、支持多端学习与直播录制,在线测试含练习、模拟及正式考试,且通过有证书,学员管理可查看进度和成绩,咨询分享有拓展知识板块,问答管理促进员工交流。课程依部门设置技术研发、生产管理等七类,分别助力创新、生产、市场开拓等。班级制学习设有项目部和光学成像部的13门专业技能提升课、管理者的9门技能提升课以及全员通用课程。自上线以来,各项课程累计播放量达14,244次,累计录入146个试题、87个点播课程,累计752名员工参与学习。该平台为员工提供了优质的学习资源,营造丰富完备的学习环境,也推动了员工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举办产品知识竞赛
2024年,公司举办“精研产品,悦动客户”产品知识演讲竞赛。员工通过备赛,对公司产品的理解更为透彻,在产品特性、应用场景等方面的认知显著提升,为精准对接客户需求奠定了基
础。同时,竞赛锻炼了员工的公众演讲能力,在表达与舞台表现上实现突破,为职业发展积累宝贵技能。本次活动超300名员工参与,助力员工成长与业务协同。随着产品化战略推进,公司未来将开展更多活动,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推动“人人都是产品经理”愿景的实现。
2.校企合作公司通过与高等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建立紧密联系,创建了多元化的实习和培训项目,这些项目不仅为学生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机会,帮助他们在校期间积累实际工作经验,同时也为公司输送了具备专业技能和适应力的优秀人才。2024年度,奥普特积极投身校企合作,共计开展了60个校企合作项目。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已与156所高校携手开展多个校企合作项目,有效地促进了教育与产业的深度融合,为社会培养了更多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1)教育合作与人才培养公司联合华南理工大学建立“奥普特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及共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东莞理工学院建立“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联合汕头大学、东莞理工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河南工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研究生培养与科研合作。
公司通过与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合作设立订单班,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培养符合行业需求的专业人才;企业导师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授课,推动产教融合,提升学生实践能力。
(2)课程设计与教材开发
公司开发《计算机视觉技术基础》《工业机器视觉技术应用》等教材,推动行业技术标准化和教育资源共享。此外,公司还在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等院校开发智能传感与检测技术课程,提升教学质量。
(3)科研开展与技术创新
公司与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天津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合作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微米级实时视觉检测技术研究及系统研发”,与澳门大学、广东工业大学、东莞华南设计创新院、东莞中科云计算研究所合作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锂电池制造过程中工业视觉核心技术与算法研究及产业化”,参与LOGO字符检测、金相检测系统等多个横向课题,推动技术应用与产业升级,还参与柱状金属外观检测、玻璃加工刀路定位等科研项目,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4)技能竞赛与实训建设
公司支持杭州技师学院、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等院校的技能竞赛,提升学生实践能力,还参与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的实验实训室建设,提升教学环境。
(5)行业标准与职业推动
公司作为机器视觉系统运维员标准的起草和审定单位,推动新职业标准的制定,与深圳市机器人协会合作,在企业内设立技能考证体系,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3.产业协同
2024年,公司开展了一系列针对性的供应商培训活动。培训内容涵盖原材料管控、加工过程规范、异常问题处理和质量标准等方面,促使供应商在原材料筛选、加工操作、问题应对等方面能力得到提升,有效保障了整个供应链的质量稳定,推动了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此外,2024年,公司累计开展4场以工业相机为依托的生态合作沙龙研讨会,累计160家企业参与了“共话工业相机与机器视觉&共探生态发展”为主题的活动。2025年,公司启动全国生态伙伴合作交流计划,诚邀行业伙伴携手,以产品化战略为基,以生态合作为翼,共同开拓机器视觉的无限可能。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262,422.04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7,986,733.01 |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原则及形式、现金分红条件、发放股票股利条件、现金分红的比例及差异化分红政策、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等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股东分红。
2.公司2024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2,235,45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890,609.15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02%。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24年10月14日实施完毕。
3.本次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2,235,45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342,7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473,172.00元(含税)。公司已分配中期现金红利15,890,609.15元,本年度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6,363,781.15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0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3.8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46,363,781.15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6,260,595.12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4.03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46,363,781.15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4.03 |
注: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及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含中期分红金额。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6,260,595.1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1,113,544,372.5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214,902,965.5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214,902,965.5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218,278,027.9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98.4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610,226,743.2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20.37 |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468,923 | 0.38 | 272 | 15.67 | 38.91 |
注:(1)“标的股票数量”为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调整后的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未剔除作废部分;(2)“标的股票数量占比”为标的股票数量占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3)“激励对象人数”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数;(4)“激励对象人数占比”为激励对象人数占公司总人数(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员工总人数1,736人)的比例;(5)“授予标的股票价格”为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后的股票价格。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6,344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归属条件,董事会决定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7,693股。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其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4,037股。 |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较公司推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时发生较大变化,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 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注:2025年3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4月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计划拟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激励方式,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向不超过14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307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96.2460万股,预留授予24.0610万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确定以2025年4月2日为授予日,以48.8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6名激励对象授予
96.2460万股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注:公司以2025年4月2日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以48.8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贺珍真先生授予22,090股、向核心技术人员李江锋先生授予13,260股、向财务总监叶建平先生授予17,670股。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评定遵循严格的决策程序,首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最终实施与落实。
此外,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或业务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高级管理人员叶建平先生作为激励对象于报告期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详见本节“十三、(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上述部分议案同时经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同时经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所涉及制度的制定及修改,有利于加强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持续优化各项业务流程和内控环境,为公司经济效益、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注: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加强对子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和协同。
为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资产、资源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公司统一对子公司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子公司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和董事会秘书提交相关文件资料,由公司
统一进行财务核算处理,及时通报所发生的重大事件。各子公司的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等,按照规定报送公司。公司对子公司经理层进行统一考核,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当前,我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机器视觉行业被誉为工业制造的“眼睛”和“大脑”,在智能制造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奥普特始终坚守“打造世界一流视觉企业,创建员工实现自我价值平台”的宏伟目标,在不断精进技术实力、运用技术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持续优化并完善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公司主动强化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纽带,全力推动ESG理念深度渗透至公司价值链全流程,全方位增强可持续发展实力与商业抗风险韧性,驱动公司长效价值的稳健创造与持续攀升。
在环境(E)层面,奥普特在新品研发中始终融入绿色理念。在打造视觉与运动解决方案并行的核心技术平台时,充分考虑降低能耗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顺应工业自动化趋势的同时,积极践行绿色制造,为减少行业对环境的影响贡献力量,助力制造业向绿色化转型。
在社会责任(S)方面,奥普特积极投身职教市场的开拓,与多所院校合作,提供实训平台、参与教学,融入行业前沿技术,致力于培养适应行业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通过这一举措,不仅为行业输送了新鲜血液,推动了机器视觉行业的标准化建设,还促进了人才的全面发展,为社会创造了更大的价值。凭借完整的核心软硬件产品体系,奥普特广泛服务于多个领域的知名企业,助力其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创新是奥普特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密切与客户沟通,强化产学研合作与国际交流,在工业AI视觉检测软件等前沿技术上取得显著进展。
在公司治理(G)领域,奥普特构建了科学完善的决策机制与管理体系。从高层战略制定到基层业务执行,层层把关、环环相扣,确保公司运营的高效与稳健。在战略规划上,奥普特密切关注行业动态与市场变化,提前布局新技术研发与业务拓展方向,精准把握市场机遇,有效应对潜在风险。同时,公司严格遵循行业规范与法律法规,积极推动信息披露的透明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赢得了客户、合作伙伴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展望未来,奥普特将继续秉持高质量、高性能、高可靠性的理念,依托高素质研发团队、完善创新体系、紧密外部合作和敏锐市场洞察,在践行ESG理念的道路上稳步前行,引领机器视觉行业迈向新高度,为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持续贡献力量,携手各方共创辉煌未来。
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2024Environmental,SocialandGovernanceReport》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二、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一)本年度具有行业特色的ESG实践做法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立足机器视觉行业特色,为打造世界一流视觉企业,创建员工实现自我价值平台的目标持续奋斗,将ESG理念深度融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持续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1.环境(E)领域
奥普特紧扣“绿色转型驱动创新变革”的导向,全面推进绿色战略升级,各业务板块创新活力被充分激发,产品可持续性与竞争力显著增强。
在生产工艺优化上,奥普特引入前沿绿色技术与智能设备,对生产流程进行深度改造,实现能源消耗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显著减少,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同步提升。2024年,公司累计处理危废1次,固废回收率达100%。
在资源管理领域,公司建立起完善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回收,全流程加强资源管控,资源利用率大幅提高,既保障了资源可持续供应,又降低了生产成本。此外,公司大力推进清洁能源的使用,2024年,公司长安光伏项目年度发电总量23.29万千瓦时,累计减少碳排放约232.20吨。
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广方面,奥普特不仅将该理念深度融入企业文化与日常运营,还积极携手供应链上下游伙伴,通过举办研讨会、开展培训等形式,分享绿色发展经验,共同构建绿色产
业生态,引领行业向可持续方向发展。2024年,公司累计参与绿色环保相关培训28场。
2.社会(S)领域奥普特将创新力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引擎,全面且深入地布局于数据安全、客户隐私保护、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品牌推广和供应链管理等多个关键领域,为产品的优质化发展筑牢坚实根基。在ESG理念指引下,奥普特多举措并行全方位提升产品品质。
在网络与信息安全方面,公司健全管理架构,强化应急响应机制,保障数据与运营安全,稳固业务防线。2024年,公司未发生数据安全事件。
在客户服务方面,公司积极完善服务体系,保护客户隐私,深度洞察客户需求并迅速响应,在优化产品的同时有效提升用户粘性。2024年,公司未发生泄露客户隐私事件,客诉解决率100%。
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适配先进模式,汇聚专业技术人才,夯实产品技术基础,以创新驱动产品竞争力提升,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持续优化产品性能,提升用户体验,树立卓越品牌形象。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3.81%,确保充足资源用于新技术的探索和新产品的开发。
在品牌推广方面,公司运用多元方式,提升影响力,促进多方交流合作,构建良好品牌生态,传递企业价值,推动产品迭代。2024年,公司累计参与国内外行业论坛、展会等推广活动7次,累计举办以工业相机为依托的生态合作沙龙探讨会4次。
在供应链管理方面,公司秉持“负责任采购”原则,完善供应链管理机制,有效防控风险,赋能供应链各环节,保障原材料质量与供应稳定。2024年,公司累计进行28次供应商稽核,开展供应链管理相关培训12次,供应商签署ESG相关协议比例达90%。
奥普特通过在创新、安全、服务、质量、品牌、供应链等多维度协同发力,为打造优质产品奠定坚实基础,积极践行ESG发展理念,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3.治理(G)领域
公司在董事会、ESG委员会、ESG工作组的“决策—规划—执行”三级ESG管治架构下,确保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公司治理等相关政策,诚信合法经营,重视风险管理及内控,强化合规体系建设,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2024年度,公司累计开展合规培训97次,累计制定及修改内部制度8个,累计组织投资者调研活动197次。公司坚信良好的管治实践可以明晰权责分工、保障股东权益、提升企业价值,并与各相关方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二)本年度ESG评级表现
√适用□不适用
ESG评级体系 | ESG评级机构 | 公司本年度的评级结果 |
中证ESG评价体系 |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 A |
WindESG评级体系 | 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BBB |
华证ESG评级体系 | 上海华证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AA |
商道融绿ESG评级体系 | 北京商道融绿咨询有限公司 | B+ |
中诚信绿金ESG评级体系 | 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A |
中国国新ESG评价体系 | 国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AA |
与上年度结果是否发生变化的说明:
中证ESG:2023与2024年度,公司中证ESG评级均获“A级”;
WindESG:2023与2024年度,公司WindESG评级均获“BBB级”;
华证ESG:2024年度公司华证ESG评级获“AA级”,2023年度评级获“BBB级”;
商道融绿ESG:2023与2024年度,公司商道融绿ESG评级均获“B+级”;
中诚信绿金:2024年度公司中诚信绿金ESG评级获“A级”,2023年度评级获“BBB+级”;
中国国新ESG:2024年度公司中国国新ESG评级获“AA级”。
(三)本年度被ESG主题指数基金跟踪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91.57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公司所处的机器视觉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和节能减排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以及当地地方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项目环境评价及环境管理制度。
公司依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建立相关管理机制,并获得了上述体系认证。报告期内,公司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中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主要来源自电力、天然气、汽油、柴油的消耗。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主要是通过科学的节能措施和生产技术优化升级,降低单位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通过在公司日常经营使用清洁能源,尽可能减少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实行低碳运行。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能源消耗情况如下:用水71,593吨,用电5,894,847.60度,用天然气40,729.68立方米,用汽油40,606.47升、用柴油0升。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处的机器视觉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
(1)废气
公司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生产时产生的自然挥发气体,属无组织排放的工艺类废气。公司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程序》,每年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按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和监测、测量方法进行一次监测和测量,保存相关的《废气监测和测量报告》,并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04及《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对监测和测量结果进行评价。当发现废气超标时及时分析原因并要求有关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如果涉及到相关方对废气污染方面的意见或投诉,公司参考《信息交流控制程序》及时处理,必要时接受国家机关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公司有机废气主要为低浓度、恶臭异味的有机废气,同时废气中可燃烧的物质含量较低,因此不适用于冷凝法、膜分离法和燃烧法等技术。因此,废气治理适宜使用生物法、吸附法等技术来处理,此外单一采用吸附法较为简易,为提高VOCs治理效率,公司采用活性炭吸附的治理方法
(整体治理设施为: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其中水喷淋对有机废气主要起降温作用,而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主要起有机废气治理作用),确保有机废气处理效率稳定达到85%以上。公司食堂油烟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
(2)废水公司按照《能源资源消耗控制程序》《污水控制程序》将污水分为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分类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道,再经市政管网引至东莞市长安与长安新区合建污水处理厂处理,清洗废水由行政部定期通知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回收公司收走。公司聘请环保监测站或其他国家批准设立的环境监测机构每年对本公司常规污染因子(COD、BOD5、氨氮、动植物油等)进行监测和测量。若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则会增加监测和测量次数,按GB8978-200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增加监测和测量项目。对出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执行《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2024年公司水源地保护的措施: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所在区域不属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在东江干流、东江北干流、东江南支流、中堂水道的水源保护敏感区以及重要水库集雨区和供水通道两岸敏感区范围内。
(3)固废
为节约能源、减缓资源耗竭以及降低垃圾填埋需求,公司将废弃物分为一般废弃物(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和危险废弃物分别处理。对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废弃物,公司交给资源回收利用的单位;对本公司不能进行有效处理的危险废弃物,公司定期通知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回收公司收走,达到回收利用的目的;对不可回收的一般废弃物,公司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回收率达100%。对于危险废弃物,公司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委托具有环保局颁发的《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公司进行处理。2024年累计处理危险废弃物1次。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污水控制程序》《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程序》《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控制程序》等一系列制度,并依据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建立了相关环境管理机制并获得了该体系认证,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公司制定《环境安全应急措施控制程序》,明确突发环境风险事件的责任部门、应对流程及应急演练等内容,确保应急处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公司不断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建立了《能源资源消耗控制程序》,明确相关部门能源管理职责,节约各环节能源的使用。此外,公司制定《用纸用水用电管理办法》,通过有效管理用纸、用水和用电,不仅减少了对环境的影响,也提升了公司的能源使用效率。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232.2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清洁能源发电、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处的机器视觉行业不属于高能耗行业,能源消耗主要是电力、天然气、汽油、柴油。
公司不断探索使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可能性,持续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公司有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1.82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长安光伏项目”)和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屋顶BIPV项目(以下简称“苏州BIPV项目”)。其中,2024年长安光伏项目累计发电23.29万千瓦时,自项目建设以来累计发电31.65万千瓦时,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15.55吨。苏州BIPV项目已经建设完毕,并于2024年12月底投入使用。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光伏发电建设,提升光伏发电能力,提高绿色能源的使用率。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通过科学的节能措施和生产技术优化升级,降低单位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例如,公司的工业相机针对热噪声可提供风扇、水冷、TEC主动制冷等散热方式,其新一代产品经硬件升级、代码重构与采用低功耗平台,较上一代功耗降低超20%,提升图像信噪比;公司的智能读码器可有效提升NPU算力与ISP吞吐量,优化NPU调度策略,功耗降低约20%,外壳温度降约5°C。
公司确保所有产品符合RoHS要求,并将持续严格控制有害物质使用,在降低产品能耗方面持续发力,以实际行动推动行业绿色发展。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建立健全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污水控制程序》《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程序》《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控制程序》等一系列制度,并依据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建立了相关环境管理机制并获得了该体系认证,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公司制定《环境安全应急措施控制程序》,明确突发环境风险事件的责任部门、应对流程及应急演练等内容,确保应急处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公司不断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建立了《能源资源消耗控制程序》,明确相关部门能源管理职责,节约各环节能源的使用。此外,公司制定《用纸用水用电管理办法》,通过有效管理用纸、用水和用电,不仅减少了对环境的影响,也提升了公司的能源使用效率。
2.识别重大环境因素
公司对各区域和各部门的重大环境因素进行识别,通过选用阻燃材料降低有毒气体排放、分类放置危险废弃物并统一回收、持续开展可回收利用的包装桶回收等一系列控制措施,设置相应的目标指标,对结果进行检测和测量,控制环境风险。公司积极开展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培训课程,提升员工环境识别与评价意识和能力,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3.启动危险废弃物管理计划
为节约能源、减缓资源耗竭以及降低垃圾填埋需求,公司将废弃物分为一般废弃物(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和危险废弃物分别处理。对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废弃物,交给资源回收利用的单位;对不可回收的一般废弃物由环卫部门处理;对于危险废弃物,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委托具有环保局颁发的《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公司进行处理。
(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要求,全面推进绿色低碳战略落地实施,从管治架构、制度建设、清洁能源应用等方面,大力推动节能减排。
1.管治架构
公司成立了以副总经理为组长的“双碳”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专题培训提高员工的减排意识,并执行相应的行动计划,将碳减排落到实处。
2.制度建设
公司不断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建立了《能源资源消耗控制程序》,明确相关部门能源管理职责,节约各环节能源的使用。此外,公司制定《用纸用水用电管理办法》,通过有效管理用纸、用水和用电,不仅减少了对环境的影响,也提升了公司的能源使用效率。
3.用纸用水用电管理措施
为了减少纸张的使用,公司持续升级无纸化办公系统,减少纸张使用,鼓励内部文件尽可能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此外,各部门需要在《复印登记表》上记录每天复印资料的数量,将其作为经济考核的一部分,以此来监控和减少纸张消耗。
为了提高用水效率,公司在水龙头旁设置了“节约用水”警示标志,并严格要求在自来水停用期间无滴漏现象。同时,要求员工在使用后必须关紧水龙头,以减少不必要的水资源浪费。公司严禁私拉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以降低用电量和避免潜在安全风险。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减少能源消耗,而且提高了整体的工作环境安全。
4.使用清洁能源
公司不断探索使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可能性,持续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公司有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1.82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长安光伏项目”)和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屋顶BIPV项目(以下简称“苏州BIPV项目”)。其中,2024年长安光伏项目已累计发电23.29万千瓦时,自项目建设以来累计发电31.65万千瓦时,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15.55吨。苏州BIPV项目已经建设完毕,并于2024年12月底投入使用。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光伏发电建设,提升光伏发电能力,提高绿色能源的使用率。
四、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制造业的加工中心,中国正成为世界机器视觉发展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应用范围涵盖了包括3C电子、锂电、汽车、半导体、光伏等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2024年3月5日,李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应“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机器视觉技术被视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生产力质变的关键技术之一。在工业自动化系统中,机器视觉技术承担着感知入口、数据承载和行业大脑的角色,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它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推动了产业变革,还促进了智能视觉产业的发展,成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驱动力。智能视觉产业作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赛道,其发展具有广泛性、融合性、高附加值和战略性等特点,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因此,机器视觉技术在新质生产力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机器视觉技术在新质生产力中的作用和地位将更加突出和重要。
奥普特是一家主要从事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机器视觉软硬件产品为主,依托机器视觉技术向传感器、运动产品线延伸,用先进技术及产品助力客户的精益生产、降本增效,快速为客户提供智能、前沿的自动化核心产品及解决方案。公司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研发、设计和生产的机器视觉产品已经成功应用于3C电子、锂电、汽车、半导体、光伏等多个领域,协助下游客户建立和增强智能制造能力,并为公司技术发展和应用经验的沉淀提供了有力保证。公司也已建立核心而稳定的客户群体,产品应用于全球知名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的生产线中。随着公司应用行业的进一步扩大以及公司面向不同行业不断推出新产品、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助力下游行业进一步加快自动化进程。
高工机器人产业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机器视觉市场规模185.12亿元(该数据未包含自动化集成设备规模),同比增长8.49%。GGII预测,至2028年我国机器视觉市场规模将超过395亿元,显示出机器视觉行业巨大的增长潜力。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1)科技创新战略及研发目标
奥普特自成立起便高度重视产品的技术升级与研发创新,目前产品性能和品质已达行业领先水平,深受国内外一线客户认可。2024年,公司以满足下游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重点聚焦工业AI、3D处理与分析、图像感知和融合、图像处理分析硬件加速等前沿视觉技术,同时强化光源及控制、镜头、智能相机、视觉处理分析软件等方面的能力。此外,公司还拓展智能感知和融合、智能数据处理与分析等传感器技术,以及高端超精密运动部件驱动及驱控一体技术,提升在自动化核心零部件领域的产品竞争力。
(2)研发保障措施
①资金支持
资金层面研发费用呈逐年稳步提升趋势,为新技术探索、新产品设计开发、现有产品优化升级等研发环节提供物质保障。
②人才团队
借助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奥普特研究院以及全球研发项目等平台与项目吸引高端人才加入,充实研发团队实力,优化人员结构布局。同时,公司还将继续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扩编研究院和博士后工作站。2024年,公司研发人员总数为1,034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39.50%。未来,公司还将持续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扩充研究院和博士后工作站规模。
③设施与产业园
奥普特拥有全球领先的机器视觉实验室,配备丰富多样的光学配件、高精度的光学平台以及专业的线阵测试平台等先进设施,这些硬件设施为研发人员营造了优良的实验与测试环境,使其能够精准地开展各类技术研究与产品性能验证工作。同时,公司正在建设总部研发中心和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等重大项目,这些产业园将在未来极大地拓展公司的研发物理空间,加速技术研发进程与科研成果向实际生产力的高效转化,为公司在机器视觉领域的深度耕耘与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硬件支撑与战略依托。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奥普特恪守国家及行业在智能领域的科技伦理规范,于智能技术研发进程中,杜绝算法歧视现象,全力保障数据安全及用户信息隐私。在奥普特的发展理念中,网络与信息安全不仅是行业的基本准则,更是驱动产品创新发展、打造安全优质用户体验的核心基石。奥普特凭借向客户提供稳定可靠、安全可信的产品及服务,大幅增强了客户对品牌的信任度与忠诚度,为产品的持续迭代创新营造了良好的用户生态环境。此外,奥普特积极携手广大合作伙伴,共同推进安全网络与信息生态体系的建设,在提升自身行业影响力与品牌价值的同时,有效整合了多方资源,为产品创新注入了强大动力,使其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能够不断推出既满足用户需求又符合严苛安全标准的创新产品。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1.自动化安全运维
公司通过自动化工具和技术,实现安全运维流程的自动化,减少人工操作错误,提高效率。例如,公司应用《数据防泄密系统》,针对关键岗位(研发、财务、采购、信息等)的电脑设备启用文件加密系统,对各部门文件进行加密,即使文件外泄,也无法获取其中的数据,有效防止敏感信息泄露。
2.持续的安全监控与审计
公司建立持续监控机制,实时监测网络和系统的安全状态,及时发现并记录安全事件。公司设置杀毒服务器和各运行平台每日自动进行病毒和恶意软件检测,并且自动生成检测报告,包括检测时间、检测结果、处理建议等,确保系统的安全性,便于管理员及时了解系统安全状况。2024年未发生数据泄露及异常数据事件。
3.应急响应与恢复
公司制定智能的应急响应计划,利用自动化工具快速应对安全事件,减少损失,并确保业务的快速恢复。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29.00 | 岳阳市云溪区教育基金会-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第一中学、苏州吴中区慈善基金会、东莞理工学院 |
物资折款(万元)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
救助人数(人)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350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在发展业务的同时,积极投身各类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用实际行动诠释企业担当、奉献社会、传播正能量。报告期内,公司为岳阳市云溪区教育基金会-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第一中学助教助学专项基金捐赠20万元,为东莞理工学院捐赠5万元,为苏州市吴中区慈善基金会捐赠4万元。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
惠及人数(人)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350 | 就业扶贫、教育扶贫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奥普特视知识共享为重要社会责任,融入产学研创新生态,促进行业与教育协同发展。积极响应乡村振兴战略,为乡村学校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助力积累经验、提升技能,奠基职业发展;同时,踊跃投身爱心捐助公益,改善乡村教育条件,获岳阳市云溪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捐资兴教助学卓越贡献企业”荣誉称号。此荣誉是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认可,激励公司在公益与乡村振兴中担当更大使命。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员工350人,促进解决就业问题,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自上市以来,公司持续健全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并确保相关制度的有效运行。2024年,公司董事会先后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回报措施文件,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及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提高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1.内部审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公司审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等。2024年,公司对各部门及各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内部审计评价,审查公司资金的安全性,资金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会计核算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2.信息披露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各项制度,充分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在定期报告方面,公司实行年报项目化合作。建立与业务部门的披露信息共享、联动机制,收集公司经营发展信息和相关材料,为年报编制积累素材。确保定期报告内容基于法定保密的前提下做到透明、可读、易懂,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的信息。在做好强制披露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拓宽自愿披露的信息量,坚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规底线。2024年,公司共披露各类公告120份,其中4份为自愿披露。
3.投资者沟通公司坚持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为了进一步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积极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工作,通过现场、在线交流等多种方式,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任。后续公司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国际人权保护相关要求,贯彻落实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员工各项基本权益。
1.营造平等包容的职场环境
公司致力于打造和而不同的职场氛围,全方位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从管理、文化、实践等多层面,尊重并保护员工平等机会、结社自由、表达自由等权利,严格保护员工个人隐私,坚决杜绝一切不公平待遇,严禁雇佣童工和强制劳工。奥普特严格遵循业务所在国法律法规及国际劳工组织核心公约等国际准则,秉持“以人为本”核心价值观,积极营造充满活力、团结协作的企业文化。在组织内部深入推进人权保护工作,将尊重人权融入业务全流程,并设立申诉举报渠道,对员工问题及时反馈处理。
2.严格落实反歧视制度
公司制定《禁止歧视管理办法》《雇佣自由选择职业管理办法》《员工宗教信仰调查表》《妇女保护管理办法》等制度,确保招聘过程公平公正,杜绝歧视现象。在聘雇、薪酬、培训、晋升、奖励、薪资发放、解雇或退休等环节,严禁因种族、民族、肤色、社会地位、国籍、年龄、怀孕、残疾、性别、性取向、婚姻状况、宗教信仰、政治派别、社团成员身份、退伍军人身份、受保护基因信息、员工代表委员会会员资格等因素出现歧视或骚扰行为。
3.民主管理
公司于2019年2月成立工会,切实代表并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协调劳资关系,关爱员工生活、解决员工困难。此外,公司提供总经理信箱、总经办决策层与员工交流会等不同层面的交叉式交流形式,有效收集基层员工的建议与提案,充分尊重员工的各项需求。公司每季度开展员工满意度调查,包括食堂、宿舍、行政管理、IT服务等方面,了解现存问题与原因,收集员工的建议与需求,从而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不断提升员工满意度。
4.科学实施绩效管理
公司构建了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针对生产体系与研发体系的管理者实施月度考核,对全体员工则开展季度考核。同时,公司建立了持续改进机制,使其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紧密匹配,并及时将相关变更内容传达至员工。
公司考核理念以优化管理和业务流程为着力点,以提升组织及个人能力为重要手段,以确保公司战略目标有效落地为最终导向,全面推动公司整体绩效提升。
为确保绩效考核机制的科学性与适应性,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公司将对绩效考核机制进行更新:公司进行整体规划调整或战略方向转变;上级对被考核人员的工作范围重新界定与调整;被考核人员岗位发生变动,或其工作职责出现变更;考核人员的绩效结果与实际工作情况存在偏差,且需要对指标规则及评分标准进行优化调整。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246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9.39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17.15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0.14 |
注:(1)上述员工持股人数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亦不包括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份的员工;(2)上述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为员工持股人数占本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3)上述员工持股数量为员工直接持股情况,即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数量的合计,不包含员工自行在二级市场买卖的公司股票。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1.供应商方面奥普特作为负责任商业联盟(ResponsibleBusinessAlliance,RBA)成员,高度重视供应链风险管理,致力于保障供应链的安全稳定。公司制定了明确的供应链风险管理目标,即通过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机制,确保采购的产品和服务质量,降低供应链风险,推动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围绕该目标,公司制定了《采购基本合同》《供应商管控程序》《采购控制程序》等相关制度和具体计划,包括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供应商管理与培训、建立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等。
(1)供应链风险管理公司制定并持续修订《采购基本合同》《供应商管控程序》《采购控制程序》等制度,构建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在供应商准入环节,公司对供应商的ISO9001、ROHS或安全资质进行全面审查,优先选择关注环境、社会责任、人权、可持续发展的供应商,从源头降低合作风险。2024年,累计42家供应商被纳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核心供应商数量达392家。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考核评价体系,按照《供应商评级管理规范》制定季度、年度考核计划。公司针对品质、成本、技术、交付、有害物质减免(Hazardoussubstancesfree,HSF)、社会责任开展季度评估考核,围绕环境、健康与安全开展年度稽核。公司将供应商分为A、B、C、D不同等级并进行差异化管理,对不合格供应商提出纠正措施,整改仍不合格者终止合作。2024年公司累计进行28次供应商稽核,有效保障了供应商的质量水平。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准入申请单》《供应商考核》《供应商评价表》等制度,加强对供应商的有效控制管理。公司与供应商签署《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告知书》,宣导ESG理念,并要求供应商签署廉洁承诺书,确保合作廉洁公正。公司在重要采购项目中引入多方参与和监督审核,保证采购过程合规。
当供应商出现重大品质、交付、环境和社会违规事件时,及时将其剔除出供应链系统,降低不良影响。
通过上述措施,公司在2024年取得了一定成效。供应商签署ESG相关协议比例达90%,开展供应链管理相关培训12次,提升了供应商的ESG意识和管理能力。公司未因供应商问题导致重大产品质量或交付问题,保障了产品质量和声誉,提升了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
(2)供应链安全保障
公司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助力供应商和行业伙伴进行资源升级和能力进阶。通过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升供应商的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了供应链的整体实力。例如,在某些关键技术领域,公司与供应商共同研发,提高了产品的性能和质量,保障了供应链的安全稳定。
公司将负责任采购原则贯彻采购全流程,组织SQE(SupplierQualityEngineer,供应商质量工程师)按照《供应商绩效考核表》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鉴,包括实地考察和书面稽核。考核内容涵盖质量体系、生产能力、供货表现、成本与价格等多个方面。通过评鉴,促使供应商不断改进和提升,保障了公司能够获得稳定、优质、性价比高的产品和服务,强化了供应链优势。
2024年,公司开展了一系列针对性的供应商培训活动,培训内容涵盖原材料管控、加工过程规范、异常问题处理和质量标准等方面。通过培训,供应商在原材料筛选、加工操作、问题应对等方面能力得到提升,有效保障了整个供应链的质量稳定,推动了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
2.客户方面
(1)客户数据隐私保护
①制度保障
公司机密信息涵盖相关的计划、经营的数据、业务的资料、技术的资料等。奥普特建立了客户数据隐私保护制度体系并有效运行,明确禁止客户信息外泄,建立追责机制和访问审批制度,严控规范访问申请审批流程。具体申请流程为在公司OA系统上填写《奥普特系统权限申请单》,
依次经部门主管、体系领导、总经办分管领导审批后,信息部门予以开通访问权限。通过该措施,公司能有效规范对涉及客户隐私相关信息的访问管理。
②技术防护在设备层面,服务器和终端电脑安装一流杀毒软件;在网络安全方面,配备本机防火墙、IPS\IDS设备,网关采用先进防火墙过滤并每日更新规则库,全方位保护客户隐私数据安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泄露客户隐私事件。
(2)依规召回不良品2024年公司不良产品的召回处理依据《客户投诉退换货管理办法》流程执行。在售后服务、产品召回制度方面,公司已建立起相应的制度体系,并确保其有效执行。针对客户投诉,公司设立了专门的受理途径,规范了详细的处理流程,并且始终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类客户投诉,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保障客户权益。截至目前,公司暂未涉及需要启动产品召回的相关情况。
(3)规范处理客户投诉公司制定了《客户投诉处理办法》,以积极的态度处理客诉,结合业务部门反馈、现场使用环境和产品自身情况进行分析,形成改善方案,并将维修后的产品交至业务部门,跟进客户反馈。对于没有客诉但退回返修的产品,产品维修和品质改善并行,以最快的速度解决客户问题。对于客户反馈的问题,做到4小时回复临时处理措施,72小时回复长期改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投诉解决率100%。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1.优化质量管理在2024年的质量管理进程中,公司严格遵循《产品检验管理程序》《进料检验管理办法》《制程成品检验管理办法》《出货检验管理办法》及《品质巡检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严谨的质量管理规范,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质量管控网络,并重新认定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质量管控流程创新
①针对制程异常状况,公司创新性地建立了日、周、月会议沟通机制。通过高频次、系统性的会议研讨,紧密追踪问题处理轨迹,精准把控改善成效,确保制程质量稳定可控,实现质量管控的精细化与动态化管理;②公司全面梳理和深度修订所有产品质量及工艺文件,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完善文件细节,规范操作流程,为产品质量的全流程保障提供权威性、标准化的文件支撑,筑牢质量根基;③公司在MES系统中成功植入设备、人员追溯功能模块,极大地提升了质量管控的精准度与深度。借助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在面对质量问题时能够迅速回溯源头,精准定位责任主体,及时启动针对性的应对方案,有效降低质量风险;④公司大力强化对供应商的辅导力度,新增工艺品质标准专项培训课程,助力供应商提升产品质量意识与工艺水平,从供应链源头确保原材料及零部件符合高标准质量要求,实现产业链质量协同提升。
在产品安全与质量以及重大责任事故管理方面,公司始终坚守《环境物质风险管理办法》,以严谨的态度和严格的标准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在2024年全年运营过程中,公司成功保持了零产品安全与质量事故以及重大责任事故的良好记录。
(2)来料异常处理流程
公司使用OA系统制定了《来料检验异常联络单》《制程异常联络单》流程处理不合格品的原因分析及纠正和预防改善措施,防止不合格品的再次发生,且由专人跟进异常的改善结果并确认结案。
(3)不合格品控制
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管控,发现不合格品时依据《品质异常管理办法》流程执行。此外,公司开展对员工的不合格品控制培训,核心聚焦于《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文件的了解及熟悉》,促进掌握返工、特采等处理手段,明了标识区分管理,设不良区防混淆;依缺陷程度定标准,熟知判定不良后的处理方式;调查不良波及范围,核查来料库存等,及时处理线上不良,涉客户产品即联络业务,提升员工能力,确保产品与流程质量。
2.完善产品认证
在产品的制造流程之中,奥普特精心打造了规范的生产体系与严谨的产品制程,严格把控每一个工艺环节的制程标准,确保契合生产安全与节能环保准则,并顺利通过国际权威机构欧洲机
器视觉协会的EMVA1288标准认证,使得图像传感器与相机性能测试标准与国际前沿水平接轨。与此同时,奥普特积极开展产品环保认证工作,达成总部及各分子公司均能顺利通过国家消防认证的成果,废物废料的安全排放全然符合国家许可标准,未出现任何国家行政部门予以追责的情形。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已获得《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等制度。明确知识产权奖励办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保障创新成果,鼓励员工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提升公司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专利57项、外观设计专利10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发明专利130项、实用新型专利469项、外观设计专利41项,软件著作权124项,其他2项。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实施多维度人才战略,构建可持续人才生态体系,为长远发展筑牢人才根基:
1.招聘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原则,保障就业机会平等;
2.大力推动技术知识共享,深度融合产学研,整合多方资源,优势互补,共育高素质人才;
3.与高校、职业培训机构建立深度战略伙伴关系,打造多元实习与培训项目;
4.为莘莘学子提供实践平台,加速理论与实践转化,注入创新活力,促进当地人才成长,助力地方经济繁荣。
五、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公司成立了党支部,现有党员32人。202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响应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号召,公司组织锦厦两新组织“行走莲花湖助力百千万”主题党日活动,旨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倡导绿色低碳理念,同时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秉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原则,公司党支部未来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的同时,认真履行支部党委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引领作用,按要求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8月23日、2024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1 | 2024年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详见公司网站www.optmv.com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坚持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为了进一步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积极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工作,通过现场、在线交流等多种方式,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任。公司在投资者沟通方面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
1.通过业绩说明会和股东大会,主动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2.通过安排接待投资者调研或参观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交流;
3.通过电话、邮件、网络会议等线上直接沟通的方式,加强投资者对公司业务与经营情况的了解;
4.不定期参加专业投资管理单位组织的券商策略会等方面的会议;
5.在公司官方网站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发布公司公告等相关信息;
6.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积极回复、响应投资者在平台上对公司提出的问询。
此外,2024年,公司积极参与第六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暨第五届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基金宣传月活动,持续向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为促进中小股东沟通,公司参与上交所联合中金财富以“服务投资者,共享高质量”为主题组织开展“我是股东”的投教活动。公司董办成员带领投资者参观了公司的机器视觉技术应用中心,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上市公司高管面对面交流座谈环节,与投资者就公司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各项制度,充分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在定期报告方面,公司实行年报项目化运作,建立与业务部门的披露信息共享、联动机制,收集公司经营发展信息和相关材料,为年报编制积累素材。确保定期报告内容基于法定保密的前提下做到透明、可读、易懂,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的信息。在做好强制披露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拓宽自愿披露的信息量,坚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规底线。2024年,公司共披露各类公告120份,其中4份为自愿披露。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积极听取投资者对公司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其中机构投资者参与投票5次,参与率100%。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反舞弊
奥普特构建起完备的反舞弊制度《反舞弊审计工作制度》,清晰界定反舞弊审计范畴涵盖财务收支真实合规校验、业务流程舞弊隐患筛查及内部权力制衡监督等关键内容,依循严谨审计流程,从线索发掘、初步核查、深度剖析至报告呈递,各环节均设精细规范。公司积极推进10余场反舞弊培训,借严密制度与规范程序严密把控内部运营,至今未现舞弊情形,有力维护企业运营秩序与诚信环境。
2.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构建并持续完善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制度体系,全方位贯穿预防、监测及处置流程,精准界定各部门与岗位在抵御商业贿赂及贪污行径中的职责与操作规范。新员
工入职伊始,便即刻接受廉洁办公培训,与此同时,采购部等主要部门人员亦同步开展廉洁培训,筑牢廉洁防线。公司定期推进商业贿赂及贪污风险评估行动,由内部审计主导,协同法务、合规等专业团队,全面覆盖业务全域与各层级人员。于业务核心环节,如对外协作、采购及销售事务,设立严苛审批机制与合规指引,保障商业运作严守法规边界,践行廉洁准则。借助案例剖析、行业风险洞察及内部流程审查手段,深度梳理并量化潜在风险。截至本报告期,公司及董事、管理层与员工未涉商业贿赂或贪污诉讼。
3.反不正当竞争公司以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开展商业经营活动,坚决反对不正当竞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员工保持良好的商业行为,维护行业正当竞争秩序。2024年,公司未出现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导致诉讼或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卢治临、卢盛林 | 详见备注1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任期内、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和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许学亮 | 详见备注2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千智投资 | 详见备注3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范西西、叶建平 | 详见备注4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李江锋、贺珍真 | 详见备注5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离职后6个月内和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卢治临、卢盛林、许学亮、千智投资 | 详见备注6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奥普特、卢治临、卢盛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7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奥普特、卢治临、卢盛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8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奥普特、卢治临、卢盛林 | 详见备注9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卢治临、卢盛林、许学亮、千智投资 | 详见备注10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卢治临、卢盛林、许学亮、千智投资 | 详见备注11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卢治临、卢盛林、许学亮、千智投资 | 详见备注12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卢治临、卢盛林 | 详见备注13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卢治临、卢盛林 | 详见备注14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奥普特 | 详见备注15 | 2021年11月23日 | 是 | 自2021年12月8日起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4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激励对象 | 详见备注16 | 2021年11月23日 | 是 | 自2021年12月8日起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4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卢治临、卢盛林、许学亮、千智投资 | 详见备注17 | 2023年8月29日 | 是 | 自2023年12月31日起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卢治临、卢盛林、许学亮 | 详见备注18 | 2023年10月27日 | 是 | 自2023年12月31日起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卢盛林兄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发行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3、如本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在此期间以及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如本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则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
5、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6、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7、本人减持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本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和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本人保证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备注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许学亮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发行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3、如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在此期间以及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5、本人减持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本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的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和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本人保证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备注3: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千智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企业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发行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
3、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4、本企业减持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本企业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企业转让首发前股份所获的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本企业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企业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企业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备注4:通过千智投资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范西西、叶建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千智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追加以下承诺: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发行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3、在本人担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通过千智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减持股份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本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转让首发前股份所获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和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备注5:通过千智投资持股的核心技术人员李江锋、贺珍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千智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通过千智投资间接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减持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转让首发前股份所获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和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备注6: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卢盛林兄弟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许学亮先生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3)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千智投资承诺:
1、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企业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备注7: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启动和停止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以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启动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3、停止条件: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或实施前,如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若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协商确定股价稳定措施或根据以下顺序采取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票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应当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公司董事承诺,出席审议该等回购事宜的董事会并投赞成票。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出席审议该等回购事宜的股东大会并投赞成票。
(4)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需)。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
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若股东大会未通过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司应敦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其出具的承诺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义务。
(5)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净利润的10%,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②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③回购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④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6)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自愿主动增持公司股票,但若公司股东大会未能通过股份回购方案或者前次稳定股价措施已由公司以回购股份方式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必须增持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若公司股东大会未能通过股份回购方案或者前次稳定股价措施已由公司以回购股份方式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在前述事实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其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税后)的10%;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
②增持价格:增持价格不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③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公司董事会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做出终止增持股份决定。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自愿主动增持公司股票,但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义务但公司在其后再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义务但公司在其后再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前述事实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其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20%。
②增持价格:增持价格不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公司董事会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方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做出终止增持股份决定。
三、相关约束措施
在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本承诺函之承诺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相关未履行承诺的主体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采取相应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增持承诺,则发行人可将其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后一年度的现金分红(如有),以及当年薪酬的50%予以扣留,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在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公司将要求其签署稳定股价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接受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约束。备注8: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实施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是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增强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重要举措。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监管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合理规范使用。同时,公司将统筹安排内部资源,全力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提高股东回报,降低此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2、大力开拓市场,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大力开拓市场,积极开发新客户,努力实现销售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将依托生产能力和管理层丰富的行业经验,紧紧把握时代脉搏和市场需求,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3、持续完善公司制度,提升运作效率
公司将以发行上市为契机,建立起科学有效的企业治理和内控制度,一方面加强对管理团队的监督和考核,落实对公司的管理职责;另一方面,为公司各项业务流程提供制度指引,确保各环节有章可循,加快企业运作效率。同时公司将不断优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制度,配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聘用业内优秀人才,为公司发展提供持续的智力支持。
4、建立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在兼顾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下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坚决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制定的上市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强化了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总原则,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方式,制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以及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等,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更加健全、透明。此外,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利润分配政策予以了细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卢盛林兄弟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自身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的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修改或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未来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将支持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备注9: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卢盛林兄弟承诺: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备注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卢盛林兄弟的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收购或进行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投资。
3、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奥普特,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奥普特。
4、本人承诺不会将奥普特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专有技术、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所有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透露给与其存在业务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其他机构、组织。
5、本人承诺不会教唆或诱导奥普特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客户不与其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6、若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从事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在获知该情形后采取适当方式解决,以防止可能存在的对奥普特利益的侵害。
7、本人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8、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由此所得收益归奥普特所有,本人应向奥普特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2)本人应在接到奥普特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有关投资、转让有关投资股权或业务、清算注销有关同业竞争的公司,并及时向奥普特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披露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3)由此给奥普特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人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奥普特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作为本人的赔偿。
(2)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许学亮先生的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收购或进行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投资。
3、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奥普特,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奥普特。
4、本人承诺不会将奥普特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专有技术、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所有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透露给与其存在业务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其他机构、组织。
5、本人承诺不会教唆或诱导奥普特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客户不与其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6、若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从事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在获知该情形后采取适当方式解决,以防止可能存在的对奥普特利益的侵害。
7、本人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8、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由此所得收益归奥普特所有,本人应向奥普特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2)本人应在接到奥普特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有关投资、转让有关投资股权或业务、清算注销有关同业竞争的公司,并及时向奥普特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披露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3)由此给奥普特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人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奥普特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作为本人的赔偿。
(3)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千智投资的承诺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收购或进行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投资。
3、本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企业将立即通知奥普特,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奥普特。
4、本企业承诺不会将奥普特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专有技术、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所有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透露给与其存在业务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其他机构、组织。
5、本企业承诺不会教唆或诱导奥普特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客户不与其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6、若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从事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企业将在获知该情形后采取适当方式解决,以防止可能存在的对奥普特利益的侵害。
7、本企业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8、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由此所得收益归奥普特所有,本企业应向奥普特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2)本企业应在接到奥普特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有关投资、转让有关投资股权或业务、清算注销有关同业竞争的公司,并及时向奥普特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披露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3)由此给奥普特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企业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奥普特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企业支付的分红,作为本企业的赔偿。备注11: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卢盛林兄弟的承诺:
1、除已经披露的交易外,2017年1月1日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奥普特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2、不利用本人的控制地位损害奥普特利益和奥普特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杜绝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违规向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与奥普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或有合理理由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根据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许学亮先生的承诺:
1、2017年1月1日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奥普特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2、不利用股东地位及本人与奥普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地位损害奥普特利益和奥普特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杜绝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违规向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与奥普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或有合理理由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根据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千智投资的承诺:
1、2017年1月1日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奥普特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2、不利用股东地位及与奥普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地位损害奥普特利益和奥普特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杜绝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违规向本企业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尽量避免本企业以及本企业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与奥普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或有合理理由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根据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企业以及本企业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备注12:关于不存在及避免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卢盛林兄弟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为本函目的,不包括奥普特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企业)不存在以任何方式违法占用或使用奥普特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要求奥普特为本人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在持有奥普特股份期间,本人将尽量避免接受奥普特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的担保;如关联担保无法避免,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奥普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在持有奥普特股份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奥普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奥普特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奥普特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4、本人将按照奥普特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要求奥普特为本人及/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提供担保的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在审议涉及本人及/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违规占用奥普特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依法维护奥普特利益。自奥普特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
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保证不占用奥普特的资金或其他资产,维护奥普特的独立性,不损害奥普特及奥普特其他股东利益。
5、本人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6、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奥普特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奥普特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作为本人的赔偿。
本承诺函系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并在本人为奥普特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为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许学亮先生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为本函目的,不包括奥普特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企业)不存在以任何方式违法占用或使用奥普特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要求奥普特为本人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在持有奥普特股份期间,本人将尽量避免接受奥普特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的担保;如关联担保无法避免,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奥普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在持有奥普特股份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奥普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奥普特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奥普特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4、本人将按照奥普特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要求奥普特为本人及/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提供担保的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在审议涉及本人及/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违规占用奥普特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依法维护奥普特利益。自奥普特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保证不占用奥普特的资金或其他资产,维护奥普特的独立性,不损害奥普特及奥普特其他股东利益。
5、本人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6、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奥普特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奥普特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作为本人的赔偿。
本承诺函系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并在本人为奥普特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或为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3)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千智投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或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为本函目的,不包括奥普特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企业)不存在以任何方式违法占用或使用奥普特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要求奥普特为本企业或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在持有奥普特股份期间,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接受奥普特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的担保;如关联担保无法避免,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奥普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在持有奥普特股份期间,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奥普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奥普特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奥普特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4、本企业将按照奥普特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要求奥普特为本企业及/或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提供担保的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在审议涉及本企业及/或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违规占用奥普特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依法维护奥普特利益。自奥普特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保证不占用奥普特的资金或其他资产,维护奥普特的独立性,不损害奥普特及奥普特其他股东利益。
5、本企业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6、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奥普特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奥普特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企业支付的分红,作为本企业的赔偿。
本承诺函系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并在本企业为奥普特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备注13:关于惠州土地使用权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卢盛林兄弟承诺:
鉴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人作为奥普特的实际控制人,现就奥普特子公司惠州市奥普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普特”)持有位于汤泉林场赤竹坑村赤二组探窝岭地段两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编号为“粤(2018)博罗县不动产权第0014576号”、“粤(2018)博罗县不动产权第0014578号”),作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下:
如上述土地被认定为闲置土地而需要缴纳土地闲置费或被无偿收回的,本人将承担相关款项、补偿奥普特为获取上述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奥普特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等额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分红款。备注14:关于房产租赁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卢盛林兄弟承诺:
鉴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人作为奥普特的实际控制人,现就奥普特承租的位于东莞市长安镇锦厦河南工业区锦升路8号厂房,于租赁期间内如无法正常使用给奥普特造成损失予以补偿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如在奥普特与出租方东莞市长安镇锦厦股份经济联合社签署的《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因租赁厂房拆迁、改造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正常使用,本人将全额承担因此给奥普特造成的损失,并就上述损失向奥普特承担连带赔偿/补偿责任。本人将在损失、损害或开支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现金补偿奥普特,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等额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分红款。备注15: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承诺
奥普特承诺:
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备注16: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承诺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体激励对象承诺:
1、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备注17: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盛林、卢治临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学亮、千智投资承诺:
自2023年12月31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承诺期间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承诺的情形,因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备注18:关于特定期间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盛林、卢治临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学亮承诺:
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请参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8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麦剑青、谢培文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麦剑青(3年)、谢培文(3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为一年。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卢盛林、卢治临、叶建平、
许学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公司在IPO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募投项目营销网络中心项目总投资5,449.90万元,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其中用于发放新增人员工资资金为503.58万元。2023年3月,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营销中心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449.90万元。经查,公司营销网络中心项目实际列支发放新增人员工资的金额为2,040.38万元,超过招股说明书计划使用金额1,536.8万元;其中,有936.62万元工资发放对象实际为另一募投项目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的新增人员。对上述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且披露的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与事实不符”。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部门人员高度重视,按照《决定书》中的要求逐项梳理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具体如下:1、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水平,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积极组织董监高专项汇报说明,并针对董监高及内部相关部门分别进行培训,审计部加强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计;2、相关责任人员内部问责。公司对此次监管措施涉及责任人进行内部通报批评;3、营销网络中心项目整改。调整营销网络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已披露结项公告予以更正,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6.62万元增加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并相应调整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上述募投项目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及2024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广东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更正公告》《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注: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先生、卢盛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学亮先生共同控制的东莞市千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千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2,000万元设立东莞市奥普特智能传感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24年8月9日成立)。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600万元,千逸投资出资200万元,千骞投资出资200万元。前述出资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合资公司成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258,400.00 | 42,800.00 |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91,469.98 | 44,745.15 | |
券商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6,641.84 | 31,904.7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1-3-1 | 2025-2-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5% | 不适用 | 2,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500.00 | 2023-4-11 | 2025-3-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0%-4.20% | 不适用 | 2,5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 | 2023-5-10 | 2025-5-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0%-4.10% | 不适用 | 4,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 | 2023-6-15 | 2025-3-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0%-4.10% | 不适用 | 4,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10-1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05%-4.05% | 不适用 | 1,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10-1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0%-4.00% | 不适用 | 1,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2-27 | 2025-6-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40% | 不适用 | 2,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长安霄边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20.00 | 2023-5-29 | 2025-5-2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46% | 不适用 | 1,02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长安霄边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7-31 | 2025-7-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8% | 不适用 | 1,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长安霄边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300.00 | 2024-4-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0%-3.10% | 不适用 | 5,3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长安霄边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4-6-2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0%-3.10% | 不适用 | 1,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长安霄边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100.00 | 2024-8-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20%-3.20% | 不适用 | 1,1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中国邮政储蓄 | 银行理 | 1,366.61 | 2024-8-6 | 2025-2-22 | 自有 | 银行 | 否 | 合同 | 3.55% | 不适 | 1,366.61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长安霄边支行 | 财产品 | 资金 | 约定 | 用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乌沙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700.00 | 2023-6-1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7% | 不适用 | 7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乌沙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22 | 2025-2-2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8% | 不适用 | 2,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乌沙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4-2-20 | 2025-3-2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8% | 不适用 | 5,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富京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9-12 | 2025-3-1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0%-3.60% | 不适用 | 1,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富京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10-1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0%-4.00% | 不适用 | 1,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富京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 | 2024-4-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1% | 不适用 | 5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富京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4-12-30 | 2025-3-3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40%-2.32% | 不适用 | 3,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90.00 | 2024-10-15 | 2025-1-1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0% | 不适用 | 28.35 | 4,09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5-25 | 2025-6-1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4.00%-5.00% | 不适用 | 1,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9-8 | 2025-9-10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4.00%-5.00% | 不适用 | 1,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3-11-9 | 2025-11-9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6.25% | 不适用 | 119.76 | 3,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2 | 2025-1-2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3.80% | 不适用 | 2,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2-21 | 2025-2-21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3.70% | 不适用 | 2,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4-2-21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4.52% | 不适用 | 1,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2-21 | 2025-2-20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3.90% | 不适用 | 63.39 | 1,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2-27 | 2025-2-29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4.50% | 不适用 | 83.20 | 1,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5-26 | 2025-5-31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4.30% | 不适用 | 41.55 | 1,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5-29 | 2025-5-28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4.30% | 不适用 | 35.77 | 1,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8-1 | 2025-1-31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4.30% | 不适用 | 31.78 | 1,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3-9-6 | 2025-3-7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4.30% | 不适用 | 79.88 | 2,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3-11-27 | 2025-5-31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4.30% | 不适用 | 30.61 | 2,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4-4-16 | 2025-4-17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4.00% | 不适用 | 3,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4-9-9 | 2025-3-9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3.50% | 不适用 | 1,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3-8-10 | 2025-2-10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6.68% | 不适用 | 2,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4-12-31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2.14% | 不适用 | 5,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4-8-13 | 2025-8-18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3.00% | 不适用 | 1,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乌沙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4-12-26 | 2025-3-31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0.80%-2.70% | 不适用 | 3,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4-12-20 | 2025-3-21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15%-2.04% | 不适用 | 5,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东莞长安支行670688869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800.00 | 2024-12-20 | 2025-3-2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30%-2.00% | 不适用 | 3,8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 | 2024-12-26 | 2025-1-27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30%-1.90% | 不适用 | 6.66 | 4,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招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185.20 | 2023-11-20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4.55% | 不适用 | 185.2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招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719.50 | 2024-12-2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4.50% | 不适用 | 719.5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柏林人民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0.39 | 2023-5-1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00% | 不适用 | 0.39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乌沙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8,000.00 | 2024-7-11 | 2027-7-11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35% | 不适用 | 8,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乌沙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4-12-27 | 2027-12-27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0% | 不适用 | 1,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乌沙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2-27 | 2027-12-27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0% | 不适用 | 2,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乌沙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6,000.00 | 2024-12-27 | 2027-12-27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0% | 不适用 | 6,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670688869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4-1-20 | 2025-4-2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70% | 不适用 | 1,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4-1-20 | 2025-4-2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70% | 不适用 | 1,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东莞长安支行670688869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670688869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4-1-20 | 2025-7-2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0% | 不适用 | 1,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670688869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4-1-20 | 2025-7-2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0% | 不适用 | 1,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670688869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4-1-20 | 2025-9-2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30% | 不适用 | 1,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4-1-30 | 2027-1-3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0% | 不适用 | 3,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30 | 2027-1-3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0% | 不适用 | 2,000.00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34.79 | 2024-12-15 | 2025-3-1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4.45% | 不适用 | 134.79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3.36 | 2024-11-21 | 2025-2-2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4.44% | 不适用 | 33.36 | 0 | 是 | 是 | 不适用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12月28日 | 1,618,463,800.00 | 1,535,969,003.72 | 1,422,810,900.00 | 113,158,103.72 | 991,710,224.68 | 113,158,103.72 | 64.57 | 100.00 | 71,892,228.97 | 4.68 | 0.00 |
合计 | / | 1,618,463,800.00 | 1,535,969,003.72 | 1,422,810,900.00 | 113,158,103.72 | 991,710,224.68 | 113,158,103.72 | / | / | 71,892,228.97 | / | 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595,731,200.00 | 43,830,014.83 | 480,406,923.00 | 80.64 | 2024年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881,192,823.36 | 1,552,140,822.69 | 否 | 112,000,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06,597,800.00 | 24,183,157.53 | 120,790,929.29 | 39.40 | 2025年7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304,310,203.72 | 1,164,045.00 | 100,666,125.36 | 33.08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34,197,004.05 | 12,081,215.66 | 92,148,468.88 | 68.67 | 2025年7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营销网络中心项目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45,132,795.95 | -9,366,204.05 | 46,701,605.27 | 103.48 | 2023年3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150,000,000.00 | - | 150,996,172.88 | 100.66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1,535,969,003.72 | 71,892,228.97 | 991,710,224.68 | 64.57 | / | / | / | / | 881,192,823.36 | 1,552,140,822.69 | / | 112,000,000.00 |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 | 在建项目 | 113,158,103.72 | 113,158,103.72 | 100.0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已全部投入“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由19,115.21万元增加至30,940.99万元,项目剩余所需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
合计 | / | 113,158,103.72 | 113,158,103.72 | 100.00 | / |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7.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4.38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7387-2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会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亦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在上述决议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了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及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22日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2)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会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均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投赞成票,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12月14日 | 65,000.00 | 2023年12月14日 | 2024年12月13日 | 否 | |
2024年12月9日 | 45,000.00 | 2024年12月9日 | 2025年12月8日 | 42,800.00 | 否 |
其他说明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2月24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更正公告》,将已结项的“营销网络中心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进行更正。2024年2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通过。
“营销网络中心项目”项目实际总投资由“5,606.78万元”更正为“4,670.16万元”,更正后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36.62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其节余募集资金
936.62万元增加至“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相应调整该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由“12,483.08万元”增加至“13,419.70万元”。
(2)2024年12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已全部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因公司加强本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并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一定收益,在扣除尚未支付的工程施工合同尾款、装修装饰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等应付未付款项后,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本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预计剩余募集资金14,270.5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11,200.00万元。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7,912,000 | 71.92 | -87,912,000 | -87,912,000 | 0 | 0.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87,912,000 | 71.92 | -87,912,000 | -87,912,000 | 0 | 0.0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7,104,000 | 5.81 | -7,104,000 | -7,104,000 | 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80,808,000 | 66.11 | -80,808,000 | -80,808,000 | 0 | 0.00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4,323,455 | 28.08 | 87,912,000 | 87,912,000 | 122,235,455 | 10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4,323,455 | 28.08 | 87,912,000 | 87,912,000 | 122,235,455 | 100.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22,235,455 | 100.00 | 122,235,455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先生、卢盛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学亮先生、千智投资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合计87,912,00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已于2024年1月2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暨承诺不减持的公告》。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卢治临 | 36,363,600 | 36,363,6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1-2 |
卢盛林 | 35,555,520 | 35,555,52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1-2 |
许学亮 | 8,888,880 | 8,888,88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1-2 |
宁波千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104,000 | 7,104,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1-2 |
合计 | 87,912,000 | 87,912,000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62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91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卢治临 | 88,144 | 36,485,559 | 29.8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卢盛林 | 96,721 | 35,687,414 | 29.2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许学亮 | 38,710 | 8,930,593 | 7.3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宁波千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7,104,000 | 5.81 | 0 | 无 | 0 | 其他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568,970 | 2,152,057 | 1.76 | 0 | 无 | 0 | 其他 |
国信证券-招商银行-国信证券鼎信10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20,400 | 1,301,328 | 1.06 | 0 | 无 | 0 | 其他 |
摩根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摩根中国A股市场机会基金 | -28,327 | 1,257,438 | 1.03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富国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富国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传统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844,309 | 844,309 | 0.69 | 0 | 无 | 0 | 其他 |
李茂波 | 77,458 | 714,000 | 0.5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富国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富国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651,927 | 651,927 | 0.53 | 0 | 无 | 0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卢治临 | 36,485,559 | 人民币普通股 | 36,485,559 |
卢盛林 | 35,687,414 | 人民币普通股 | 35,687,414 |
许学亮 | 8,930,593 | 人民币普通股 | 8,930,593 |
宁波千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10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04,0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152,057 | 人民币普通股 | 2,152,057 |
国信证券-招商银行-国信证券鼎信10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301,328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1,328 |
摩根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摩根中国A股市场机会基金 | 1,257,4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7,438 |
富国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富国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传统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844,309 | 人民币普通股 | 844,309 |
李茂波 | 71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4,000 |
富国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富国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651,927 | 人民币普通股 | 651,927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卢盛林为兄弟关系,许学亮为其一致行动人,且担任千智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国信证券-招商银行-国信证券鼎信10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20-12-31 | 2021-12-31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上述战略投资者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发行的战略配售,锁定期为自获得的配售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所持战略配售股份已于2021年12月31日起上市流通。 |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国信证券-招商银行-国信证券鼎信10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62,000 | 2021-12-31 | -120,400 | 1,301,328 |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 保荐机构的全资子公司 | 764,428 | 2023-1-3 | -390,422 | 0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卢治临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总经理 |
姓名 | 卢盛林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副总经理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卢治临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卢盛林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副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年9月24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股份数量375,000股~750,000股,拟回购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0.31%~0.61%(根据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及下限测算,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为准) |
拟回购金额 | 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 |
拟回购期间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回购用途 |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董事会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出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已回购数量(股) | 79,570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注:1.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期限内,公司累计回购342,76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96.2460万股。
3.公司在回购期限内累计回购股份占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为
35.6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奥普特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奥普特,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收入确认] | |
事项描述: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收入所述,奥普特的销售收入主要为硬件产品销售和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根据奥普特的确认收入政策:(1)内销收入:奥普特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交货方式,将货物发给客户。合同未约定调试验收条款,奥普特以交付产品,控制权转移,并经客户对账确认,取得客户对账单确认收入;合同约定调试验收条款,则该条款构成实质性接受条件,在产品交付并调试完 |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了解及评价管理层对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点执行的有效性。(2)了解收入确认政策,检查主要客户合同条款,对比分析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会计政策,复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评价实际执行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适当,检查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贯地运用。(3)结合行业环境、产品类型及销售区域等,了解销售收入变化情况;分析各维度收入变动情况及合理性。 |
成时点,控制权转移,取得客户验收文件确认收入。(2)外销收入:通过货运或快递方式直接向境外客户发货,根据订单备货后,并在货物发出后进行报关,海关批准报关,货物在出关后控制权均转移至外销客户,报关完成后确认收入。如财务报表附注六、(三十三)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所述,奥普特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91,137.38万元,主要为主营产品销售收入。我们关注产品销售的收入确认,原因主要是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对合并总收入和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收入确认是否真实且在恰当的财务报表期间入账可能导致财务报表错报。 | (4)对收入发生及准确性执行检查程序,抽样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订单、发货单、对账单、报关单等。(5)对主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函证内容包括客户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及本期确认的收入金额,以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核查主要客户回传的对账单等支持性文件,以确认收入是否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
[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 | |
事项描述:如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三)所述,奥普特对应收账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附注六、(四)所述,奥普特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79,180.27万元,坏账准备合计余额为5,767.36万元,坏账准备占比为7.28%,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上期增长了17.59%,我们重点关注应收账款余额真实性及变动合理性。我们考虑到管理层在确定应收款项预计可收回金额时涉及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影响金额重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了解、评估管理层对应收款项减值的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并测试了相关内部控制运行是否有效。(2)结合信用政策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估计,对比分析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结合历史坏账损失及回款情况,复核应收账款预期损失模型合理性。(3)对主要客户执行积极式函证程序,询证本期发生的销售金额及往来款项余额,对未回函客户实施替代性审计程序。(4)选取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独立测试其可收回性,检查相关的客观证据,包括期后收款记录、客户的信用历史、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等,判断是否存在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迹象。(5)检查以往已经确认的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通过历史数据分析判断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可以足额覆盖已经发生的事实坏账。(6)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测试应收账款账龄准确性,重新计算坏账准备金额。 |
四、其他信息
奥普特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奥普特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奥普特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奥普特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奥普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奥普特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奥普特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国·北京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37,746,486.41 | 653,864,801.7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945,524,100.84 | 943,233,853.26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74,708,911.85 | 105,088,968.69 |
应收账款 | 七、5 | 734,129,103.69 | 624,320,269.29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26,108,159.95 | 58,556,630.00 |
预付款项 | 七、8 | 6,822,827.53 | 3,302,355.03 |
应收保费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8,458,462.85 | 7,027,910.8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44,350,183.89 | 115,809,050.8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51,222,849.32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8,142,106.11 | 13,747,091.18 |
流动资产合计 | 2,347,213,192.44 | 2,524,950,930.9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七、14 | 222,106,520.54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527,803,184.84 | 269,653,264.32 |
在建工程 | 七、22 | 227,520.57 | 171,767,783.7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3,208,468.16 | 2,053,591.93 |
无形资产 | 七、26 | 61,358,702.72 | 62,770,300.8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207,557.07 | 4,150.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23,676,994.21 | 13,877,538.6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459,488.72 | 2,062,779.2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39,048,436.83 | 522,189,409.61 | |
资产总计 | 3,186,261,629.27 | 3,047,140,340.5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60,649,568.04 | 112,251,123.78 |
预收款项 | 七、37 | 168,786.40 | 71,856.68 |
合同负债 | 七、38 | 4,895,592.44 | 2,823,106.3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8,319,412.95 | 30,896,794.96 |
应交税费 | 七、40 | 11,523,347.33 | 1,704,700.58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3,015,155.61 | 3,613,170.1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171,440.12 | 1,982,325.4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8,924,392.83 | 9,111,872.07 |
流动负债合计 | 258,667,695.72 | 162,454,949.9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146,726.54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3,418,830.79 | 3,113,848.0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5,056,307.05 | 3,524,422.6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621,864.38 | 6,638,270.73 | |
负债合计 | 269,289,560.10 | 169,093,220.6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22,235,455.00 | 122,235,45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696,337,989.53 | 1,707,752,148.64 |
减:库存股 | 七、56 | 4,913,960.25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344,907.62 | -1,012,781.43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61,117,727.50 | 61,117,727.5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043,539,765.01 | 987,954,570.1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16,972,069.17 | 2,878,047,119.90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16,972,069.17 | 2,878,047,119.9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186,261,629.27 | 3,047,140,340.53 |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9,357,634.41 | 570,699,135.7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06,351,005.09 | 707,963,971.3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4,708,911.85 | 105,088,968.69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790,194,760.20 | 664,624,252.72 |
应收款项融资 | 126,108,159.95 | 58,556,630.00 | |
预付款项 | 6,822,692.32 | 3,287,394.56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369,698,660.24 | 333,679,639.0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41,762,998.99 | 113,870,328.8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1,222,849.32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96,133.80 | 9,251,120.28 | |
流动资产合计 | 2,638,323,806.17 | 2,567,021,441.3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30,718,027.4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93,216,463.46 | 193,972,725.7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15,375,064.47 | 269,099,762.91 | |
在建工程 | 227,520.57 | 9,726,966.9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208,468.16 | 2,053,591.93 | |
无形资产 | 26,660,456.80 | 26,946,351.2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07,557.07 | 4,150.9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909,745.95 | 13,212,347.2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75,065.52 | 2,062,779.2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92,898,369.40 | 517,078,676.23 |
资产总计 | 3,231,222,175.57 | 3,084,100,117.5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60,892,169.65 | 112,219,584.72 | |
预收款项 | 215,582.57 | 71,856.68 | |
合同负债 | 3,708,683.48 | 2,447,772.19 | |
应付职工薪酬 | 33,424,553.19 | 27,374,563.57 | |
应交税费 | 10,542,591.10 | 1,066,146.07 | |
其他应付款 | 3,979,234.54 | 2,750,744.6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71,440.12 | 1,982,325.4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924,392.83 | 9,111,872.07 | |
流动负债合计 | 232,858,647.48 | 157,024,865.3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146,726.54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418,830.79 | 3,113,848.0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476,386.42 | 2,242,387.5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041,943.75 | 5,356,235.58 | |
负债合计 | 242,900,591.23 | 162,381,100.9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2,235,455.00 | 122,235,45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696,337,989.53 | 1,707,752,148.64 | |
减:库存股 | 4,913,960.25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1,117,727.50 | 61,117,727.50 | |
未分配利润 | 1,113,544,372.56 | 1,030,613,685.5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88,321,584.34 | 2,921,719,016.6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231,222,175.57 | 3,084,100,117.56 |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911,373,844.58 | 943,870,865.67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911,373,844.58 | 943,870,865.6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11,450,460.89 | 774,354,403.9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32,037,497.22 | 337,660,829.2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9,385,273.76 | 9,872,359.02 |
销售费用 | 七、63 | 224,557,949.57 | 199,126,212.70 |
管理费用 | 七、64 | 35,409,646.38 | 36,948,831.97 |
研发费用 | 七、65 | 216,959,935.55 | 202,244,968.66 |
财务费用 | 七、66 | -6,899,841.59 | -11,498,797.61 |
其中:利息费用 | 25,806.64 | 186,653.21 | |
利息收入 | 8,122,073.65 | 9,330,488.4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9,490,558.11 | 19,306,427.3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2,491,229.33 | 28,269,051.6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9,524,557.70 | 4,359,399.9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0,312,712.11 | -11,418,094.7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1,483,551.66 | -9,282,186.8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49,728.1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9,633,465.06 | 200,900,787.1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07,066.13 | 223,074.44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186,307.89 | 855,772.0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8,754,223.30 | 200,268,089.46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7,506,371.82 | 6,559,433.4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6,260,595.12 | 193,708,655.9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6,260,595.12 | 193,708,655.9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6,260,595.12 | 193,708,655.9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332,126.19 | -567,033.54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332,126.19 | -567,033.54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七、77 | -332,126.19 | -567,033.54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七、77 | -332,126.19 | -567,033.54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5,928,468.93 | 193,141,622.4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5,928,468.93 | 193,141,622.4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148 | 1.585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148 | 1.585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882,858,974.41 | 915,730,767.98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332,939,078.34 | 337,667,117.38 |
税金及附加 | 7,772,349.29 | 9,072,400.99 | |
销售费用 | 175,464,516.67 | 163,770,892.70 | |
管理费用 | 31,086,106.50 | 33,721,115.07 | |
研发费用 | 209,295,129.34 | 187,967,401.95 | |
财务费用 | -3,978,053.06 | -7,004,367.14 | |
其中:利息费用 | 25,806.64 | 186,653.21 | |
利息收入 | 5,245,781.30 | 4,526,327.97 | |
加:其他收益 | 19,382,807.35 | 19,241,394.5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6,934,675.87 | 26,827,613.2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220,912.59 | 1,902,540.8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962,624.15 | -10,031,091.9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483,551.66 | -9,282,186.8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9,728.1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7,372,067.33 | 219,344,205.03 | |
加:营业外收入 | 114,212.44 | 221,361.98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45,734.24 | 804,923.3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6,340,545.53 | 218,760,643.66 | |
减:所得税费用 | -7,265,541.83 | 5,807,002.0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3,606,087.36 | 212,953,641.6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3,606,087.36 | 212,953,641.6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63,606,087.36 | 212,953,641.6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44,440,257.14 | 882,457,203.8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282,937.25 | 15,464,680.5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5,965,392.45 | 23,645,487.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8,688,586.84 | 921,567,371.6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7,531,697.60 | 165,519,398.5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82,261,012.15 | 358,556,029.2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8,673,305.00 | 118,579,776.7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2,078,112.98 | 77,325,811.8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0,544,127.73 | 719,981,016.3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44,459.11 | 201,586,355.2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69,711,455.94 | 2,715,3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8,269,051.6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 7,100.00 | 543,078.21 |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69,718,555.94 | 2,744,112,129.8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2,702,535.95 | 123,640,288.2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13,064,140.72 | 2,622,353,528.71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05,766,676.67 | 2,745,993,816.9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6,048,120.73 | -1,881,687.1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671,625.33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71,625.3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0,675,400.30 | 103,754,393.2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020,074.46 | 4,005,977.2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695,474.76 | 107,760,370.4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695,474.76 | -101,088,745.1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19,178.94 | 518,784.8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16,118,315.32 | 99,134,707.8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53,864,801.73 | 554,730,093.8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7,746,486.41 | 653,864,801.73 |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95,024,927.18 | 842,948,075.2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282,937.25 | 15,464,680.5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689,074.54 | 17,254,373.9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1,996,938.97 | 875,667,129.7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3,089,067.13 | 159,267,844.9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1,779,173.11 | 323,717,974.7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6,252,766.77 | 114,197,099.4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494,407.83 | 85,211,564.0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8,615,414.84 | 682,394,483.1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18,475.87 | 193,272,646.5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10,494,412.34 | 2,480,3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6,827,613.2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100.00 | 448,879.1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0,501,512.34 | 2,507,576,492.4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5,447,655.96 | 60,991,799.2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61,666,121.12 | 2,214,9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17,113,777.08 | 2,275,891,799.2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612,264.74 | 231,684,693.1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671,625.33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71,625.3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0,675,400.30 | 103,754,393.2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20,074.46 | 4,005,977.2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695,474.76 | 107,760,370.4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695,474.76 | -101,088,745.1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15,285.95 | 1,086,298.8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1,341,501.32 | 324,954,893.4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0,699,135.73 | 245,744,242.3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9,357,634.41 | 570,699,135.73 |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2,235,455.00 | 1,707,752,148.64 | -1,012,781.43 | 61,117,727.50 | 987,954,570.19 | 2,878,047,119.90 | 2,878,047,119.9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2,235,455.00 | 1,707,752,148.64 | -1,012,781.43 | 61,117,727.50 | 987,954,570.19 | 2,878,047,119.90 | 2,878,047,119.9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414,159.11 | 4,913,960.25 | -332,126.19 | 55,585,194.82 | 38,924,949.27 | 38,924,949.2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2,126.19 | 136,260,595.12 | 135,928,468.93 | 135,928,468.9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414,159.11 | -11,414,159.11 | -11,414,159.1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 -11,414,159.11 | -11,414,159.11 | -11,414,159.11 |
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0,675,400.30 | -80,675,400.30 | -80,675,400.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0,675,400.30 | -80,675,400.30 | -80,675,400.3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913,960.25 | -4,913,960.25 | -4,913,960.25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6.其他 | 4,913,960.25 | -4,913,960.25 | -4,913,960.25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2,235,455.00 | 1,696,337,989.53 | 4,913,960.25 | -1,344,907.62 | 61,117,727.50 | 1,043,539,765.01 | 2,916,972,069.17 | 2,916,972,069.17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2,063,992.00 | 1,698,178,257.90 | -445,747.89 | 61,031,996.00 | 898,086,038.92 | 2,778,914,536.93 | 2,778,914,536.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2,063,992.00 | 1,698,178,257.90 | -445,747.89 | 61,031,996.00 | 898,086,038.92 | 2,778,914,536.93 | 2,778,914,536.9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1,463.00 | 9,573,890.74 | -567,033.54 | 85,731.50 | 89,868,531.27 | 99,132,582.97 | 99,132,582.9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7,033.54 | 193,708,655.97 | 193,141,622.43 | 193,141,622.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1,463.00 | 9,573,890.74 | 9,745,353.74 | 9,745,353.7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1,463.00 | 6,500,162.33 | 6,671,625.33 | 6,671,625.3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073,728.41 | 3,073,728.41 | 3,073,728.4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5,731.50 | -103,840,124.70 | -103,754,393.20 | -103,754,393.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5,731.50 | -85,731.5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3,754,393.20 | -103,754,393.20 | -103,754,393.2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2,235,455.00 | 1,707,752,148.64 | -1,012,781.43 | 61,117,727.50 | 987,954,570.19 | 2,878,047,119.90 | 2,878,047,119.90 |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2,235,455.00 | 1,707,752,148.64 | 61,117,727.50 | 1,030,613,685.50 | 2,921,719,016.6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2,235,455.00 | 1,707,752,148.64 | 61,117,727.50 | 1,030,613,685.50 | 2,921,719,016.6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414,159.11 | 4,913,960.25 | 82,930,687.06 | 66,602,567.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3,606,087.36 | 163,606,087.3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414,159.11 | -11,414,159.1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1,414,159.11 | -11,414,159.1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0,675,400.30 | -80,675,400.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0,675,400.30 | -80,675,400.3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913,960.25 | -4,913,960.25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4,913,960.25 | -4,913,960.25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2,235,455.00 | 1,696,337,989.53 | 4,913,960.25 | 61,117,727.50 | 1,113,544,372.56 | 2,988,321,584.34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2,063,992.00 | 1,698,178,257.90 | 61,031,996.00 | 921,500,168.58 | 2,802,774,414.4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2,063,992.00 | 1,698,178,257.90 | 61,031,996.00 | 921,500,168.58 | 2,802,774,414.4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171,463.00 | 9,573,890.74 | 85,731.50 | 109,113,516.92 | 118,944,602.16 |
(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2,953,641.62 | 212,953,641.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1,463.00 | 9,573,890.74 | 9,745,353.7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1,463.00 | 6,500,162.33 | 6,671,625.3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073,728.41 | 3,073,728.4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5,731.50 | -103,840,124.70 | -103,754,393.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5,731.50 | -85,731.5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3,754,393.20 | -103,754,393.2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2,235,455.00 | 1,707,752,148.64 | 61,117,727.50 | 1,030,613,685.50 | 2,921,719,016.64 |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概况公司名称: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3月24日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法定代表人:卢治临注册资本:人民币12,223.545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86473896E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研发、产销:自动化系统、自动化软件、机器配件、影像系统、工业控制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76号”文《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2020年12月,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7,048,095.00股,人民币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5,427,575.00股,人民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2,826,428.00股,发行后总股本变更为82,475,670.00股。
2022年9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82,475,670.00股为基础,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共计转增39,588,322股,实施完成后总股本变更为122,063,992.00股。
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已完成归属,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171,463股,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3年6月27日上市流通。此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206.3992万元增加至12,223.5455万元,股份总数由12,206.3992万股增加至12,223.5455万股。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机构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公司财务报表于2025年4月28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四)营业期限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06年3月24日至长期。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详情见下: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与负债流动性划分的标准。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50万元 |
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 | 单项金额≥5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投资预算金额≥5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款项、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 单项金额≥50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
(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按照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历史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预期天数/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 | 评估无收回风险,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组合在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1-2年(含2年) | 10.00 | 10.00 |
2-3年(含3年) | 50.00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预期天数/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 | 评估无收回风险,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2年(含2年) | 10.00 |
2-3年(含3年)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
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存货组合类别 | 组合的确认依据 | 可变现净值确认依据 |
原材料 | 库龄 | 基于库龄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 |
库存商品 | 库龄 | 基于库龄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 |
周转材料 | 库龄 | 基于库龄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 |
在产品 | 销售合同 | 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可变现净值 |
发出商品 | 销售合同 | 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可变现净值 |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库龄 | 可变现净值计算方法 |
1年以内 | 账面余额100% |
1-2年 | 账面余额50% |
2年以上 | 账面余额20% |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详情见下: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
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定义包含以下三方面含义:
(1)终止经营应当是企业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的经营和现金流量在企业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是能够与企业的其他部分清楚区分的。
(2)终止经营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终止经营应当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或者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
计划的一部分。
(3)终止经营应当满足一定的时点要求。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组成部分应当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处置,包括已经出售和结束使用(如关停或报废等);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
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5.00% | 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软件 | 10 |
土地使用权 | 40-50 |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本公司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归属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相关的职工薪酬、物料领用、办公支出、差旅支出、机器设备和软件的折旧摊销等。
(2)研发支出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开发项目通常需要经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其中,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所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公司的研究阶段一般是指研发部门根据市场需求、技术需要等因素对需研究开发的项目进行相关分析立项,由项目管理部门对该项目进行技术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实际需求能力及项目预算资金保障能力等情况进行评审分析的阶段。
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公司的开发阶段是指项目立项申请经过研究阶段的研究、分析、评审形成立项报告后,研发项目组完成验收、测试等工作,并且通过不断修订完善直至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
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销售机器视觉产品及部件,包括光源、光源控制器、镜头、相机及视觉控制系统等。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际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收入的计量
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公司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4.公司具体收入确认政策
(1)内销收入: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交货方式,将货物发给客户。合同未约定调试验收条款,公司以交付产品,控制权转移,并经客户对账确认,取得客户对账单确认收入;合同约定调试验收条款,则该条款构成实质性接受条件,在产品交付并调试完成时点,控制权转移,取得客户验收文件确认收入。
(2)外销收入:通过货运或快递方式直接向境外客户发货,根据订单备货后,并在货物发出后进行报关,海关批准报关,货物在出关后控制权均转移至外销客户,报关完成后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集团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判断依据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承租人在判断是否是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应基于租赁资产的全新状态下的价值进行评估,不应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
(2)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
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 / | / |
其他说明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范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范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3%、6%、8%、13%、1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流转税 | 5% |
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交流转税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0%、15%、16.5%、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OPTVisionLimited | 16.50 |
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15.00 |
惠州市奥普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0.00 |
东莞市赛视软件有限公司 | 20.00 |
东莞市迈未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宁德奥普特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奥普特视觉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 25.00 |
OPTMachineVisionGmbH | 15.00 |
株式会社OPT | 15.00 |
OPTMalaysiaSdn.Bhd. | 24.00 |
OPTVIETNAMCOMPANYLIMITED | 10.00 |
东莞市奥普特智能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40136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2024年至2026年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20165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2024年至2026年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
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三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东莞市赛视软件有限公司、惠州市奥普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和东莞市迈未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适用20%税率。
2.增值税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公司销售的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或者16%、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根据《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88,277.27 | 30,223.46 |
银行存款 | 232,698,381.37 | 652,808,461.14 |
其他货币资金 | 4,959,827.77 | 1,026,117.13 |
合计 | 237,746,486.41 | 653,864,801.7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9,553,820.35 | 16,193,262.50 |
其他说明期末本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其中: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45,524,100.84 | 943,233,853.26 | / |
其中: | |||
混合工具投资 | 945,524,100.84 | 943,233,853.26 | / |
合计 | 945,524,100.84 | 943,233,853.26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12月31日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成本为人民币922,817,105.98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人民币22,706,994.86元。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9,379,270.20 | 26,706,913.24 |
商业承兑票据 | 55,329,641.65 | 78,382,055.45 |
合计 | 74,708,911.85 | 105,088,968.69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154,650.51 | |
商业承兑票据 | 10,769,742.32 | |
合计 | 18,924,392.83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0,223,616.09 | 100.00 | 5,514,704.24 | 6.87 | 74,708,911.85 | 114,140,521.93 | 100.00 | 9,051,553.24 | 7.93 | 105,088,968.69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80,223,616.09 | 100.00 | 5,514,704.24 | 6.87 | 74,708,911.85 | 114,140,521.93 | 100.00 | 9,051,553.24 | 7.93 | 105,088,968.69 |
合计 | 80,223,616.09 | / | 5,514,704.24 | / | 74,708,911.85 | 114,140,521.93 | / | 9,051,553.24 | / | 105,088,968.6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62,612,917.08 | 3,130,645.86 | 5.00 |
1-2年(含2年) | 16,053,227.81 | 1,605,322.78 | 10.00 |
2-3年(含3年) | 1,557,471.20 | 778,735.60 | 50.00 |
合计 | 80,223,616.09 | 5,514,704.2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9,051,553.24 | -3,536,849.00 | 5,514,704.24 | |||
合计 | 9,051,553.24 | -3,536,849.00 | 5,514,704.2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95,069,609.91 | 567,147,489.21 |
1年以内小计 | 595,069,609.91 | 567,147,489.21 |
1至2年 | 180,604,670.31 | 90,940,733.22 |
2至3年 | 12,537,541.99 | 7,366,989.22 |
3年以上 | 3,590,832.40 | 4,542,358.64 |
合计 | 791,802,654.61 | 669,997,570.2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59,673.00 | 0.30 | 2,359,673.00 | 100.00 | 37,511.00 | 0.01 | 37,511.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89,442,981.61 | 99.70 | 55,313,877.92 | 7.01 | 734,129,103.69 | 669,960,059.29 | 99.99 | 45,639,790.00 | 6.81 | 624,320,269.29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89,442,981.61 | 99.70 | 55,313,877.92 | 7.01 | 734,129,103.69 | 669,960,059.29 | 99.99 | 45,639,790.00 | 6.81 | 624,320,269.29 |
合计 | 791,802,654.61 | / | 57,673,550.92 | / | 734,129,103.69 | 669,997,570.29 | / | 45,677,301.00 | / | 624,320,269.2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1,975,964.00 | 1,975,96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 | 346,198.00 | 346,198.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 | 37,511.00 | 37,511.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359,673.00 | 2,359,673.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95,069,609.91 | 29,753,480.49 | 5.00 |
1-2年(含2年) | 180,604,670.31 | 18,060,467.03 | 10.00 |
2-3年(含3年) | 12,537,541.99 | 6,268,771.00 | 50.00 |
3年以上 | 1,231,159.40 | 1,231,159.40 | 100.00 |
合计 | 789,442,981.61 | 55,313,877.9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37,511.00 | 2,322,162.00 | 2,359,673.00 | |||
账龄组合 | 45,639,790.00 | 11,959,888.58 | 2,300,058.05 | 14,257.39 | 55,313,877.92 | |
合计 | 45,677,301.00 | 14,282,050.58 | 2,300,058.05 | 14,257.39 | 57,673,550.9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300,058.0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82,851,054.85 | 82,851,054.85 | 10.47 | 5,455,270.39 | |
客户二 | 71,499,371.00 | 71,499,371.00 | 9.03 | 4,658,562.15 | |
客户三 | 69,811,221.06 | 69,811,221.06 | 8.82 | 3,691,786.89 | |
客户四 | 44,912,936.91 | 44,912,936.91 | 5.67 | 2,253,738.67 | |
客户五 | 44,846,380.21 | 44,846,380.21 | 5.66 | 3,080,769.76 | |
合计 | 313,920,964.03 | 313,920,964.03 | 39.65 | 19,140,127.86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26,108,159.95 | 58,556,630.00 |
合计 | 126,108,159.95 | 58,556,630.0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6,108,159.95 | 100.00 | 126,108,159.95 | 58,556,630.00 | 100.00 | 58,556,630.00 | ||||
其中: | ||||||||||
信用风险组合 | 126,108,159.95 | 100.00 | 126,108,159.95 | 58,556,630.00 | 100.00 | 58,556,630.00 | ||||
合计 | 126,108,159.95 | / | 126,108,159.95 | 58,556,630.00 | / | 58,556,63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126,108,159.95 | ||
合计 | 126,108,159.9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788,911.36 | 99.50 | 3,302,355.03 | 100.00 |
1至2年 | 33,916.17 | 0.50 | ||
合计 | 6,822,827.53 | 100.00 | 3,302,355.0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249,085.56 | 32.98 |
第二名 | 578,778.74 | 8.48 |
第三名 | 354,868.31 | 5.20 |
第四名 | 275,910.14 | 4.04 |
第五名 | 211,160.80 | 3.09 |
合计 | 3,669,803.55 | 53.79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8,458,462.85 | 7,027,910.85 |
合计 | 18,458,462.85 | 7,027,910.8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7,108,467.14 | 6,016,658.69 |
1年以内小计 | 17,108,467.14 | 6,016,658.69 |
1至2年 | 2,142,684.85 | 1,015,414.89 |
2至3年 | 554,005.42 | 796,423.28 |
3年以上 | 634,518.16 | 1,612,970.13 |
合计 | 20,439,675.57 | 9,441,466.99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周转借款 | 10,000,000.00 | |
员工借款 | 3,578,729.31 | 3,504,775.14 |
押金及保证金 | 2,835,653.66 | 4,177,899.28 |
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 | 2,511,809.56 | 471,848.03 |
代扣代缴员工款项 | 1,362,473.04 | 1,164,611.27 |
往来款及其他 | 151,010.00 | 122,333.27 |
合计 | 20,439,675.57 | 9,441,466.99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413,556.14 | 2,413,556.1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32,489.47 | -432,489.4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146.05 | 146.05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981,212.72 | 1,981,212.7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0,000,000.00 | 48.92 | 周转借款 | 1年以内(含1年) | 500,000.00 |
第二名 | 2,511,809.56 | 12.29 | 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 | 1年以内(含1年) | 125,590.48 |
第三名 | 570,000.00 | 2.79 | 员工借款 | 1-2年(含2年) | 57,000.00 |
第四名 | 400,000.00 | 1.96 | 员工借款 | 1年以内(含1年) | 20,000.00 |
第五名 | 343,677.00 | 1.68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含1年) | 17,183.85 |
合计 | 13,825,486.56 | 67.64 | 719,774.33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6,381,598.04 | 15,604,981.98 | 60,776,616.06 | 60,993,201.32 | 10,766,110.98 | 50,227,090.34 |
在产品 | 5,250,357.67 | 5,250,357.67 | 2,866,801.90 | 2,866,801.90 | ||
库存商品 | 53,720,335.08 | 7,529,982.16 | 46,190,352.92 | 46,608,043.38 | 6,551,122.97 | 40,056,920.41 |
周转材料 | 941,518.34 | 116,060.85 | 825,457.49 | 430,353.91 | 139,705.85 | 290,648.06 |
发出商品 | 31,307,399.75 | 31,307,399.75 | 22,367,590.18 | 22,367,590.18 | ||
合计 | 167,601,208.88 | 23,251,024.99 | 144,350,183.89 | 133,265,990.69 | 17,456,939.80 | 115,809,050.89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0,766,110.98 | 8,310,955.15 | 3,472,084.15 | 15,604,981.98 | ||
库存商品 | 6,551,122.97 | 3,147,275.42 | 2,168,416.23 | 7,529,982.16 | ||
周转材料 | 139,705.85 | 25,321.09 | 48,966.09 | 116,060.85 | ||
合计 | 17,456,939.80 | 11,483,551.66 | 5,689,466.47 | 23,251,024.99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51,222,849.32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合计 | 51,222,849.32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大额存单 | 51,222,849.32 | 51,222,849.32 | ||||
合计 | 51,222,849.32 | 51,222,849.32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7% | 2.7% | 2025年9月20日 |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7% | 2.7% | 2025年7月20日 |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6% | 2.6% | 2025年7月20日 |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6% | 2.6% | 2025年4月20日 |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3% | 2.3% | 2025年4月20日 | ||||||
合计 | 50,000,000.00 | / | / | / | / | / | /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6,226,895.23 | 5,501,079.33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915,210.88 | 8,246,011.85 |
合计 | 8,142,106.11 | 13,747,091.18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大额存单 | 222,106,520.54 | 222,106,520.54 | ||||
合计 | 222,106,520.54 | 222,106,520.54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
大额存单 | 30,000,000.00 | 2.60% | 2.60% | 2027年1月30日 | ||||||
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2.60% | 2.60% | 2027年1月30日 | ||||||
大额存单 | 80,000,000.00 | 2.35% | 2.35% | 2027年7月10日 |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1.90% | 1.90% | 2027年12月27日 | ||||||
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1.90% | 1.90% | 2027年12月27日 | ||||||
大额存单 | 60,000,000.00 | 1.90% | 1.90% | 2027年12月27日 | ||||||
合计 | 220,000,000.00 | / | / | / | / | / | /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27,803,184.84 | 269,653,264.32 |
合计 | 527,803,184.84 | 269,653,264.3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50,235,614.74 | 26,156,874.03 | 6,168,490.82 | 15,491,342.31 | 298,052,321.9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9,747,882.79 | 8,930,009.94 | 814,938.98 | 4,016,719.97 | 273,509,551.68 |
(1)购置 | 8,930,009.94 | 814,938.98 | 4,016,719.97 | 13,761,668.8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59,747,882.79 | 259,747,882.7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3,054.92 | 253,054.92 | |||
(1)处置或报废 | 253,054.92 | 253,054.92 | |||
4.期末余额 | 509,983,497.53 | 35,086,883.97 | 6,983,429.80 | 19,255,007.36 | 571,308,818.6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807,754.29 | 9,038,336.35 | 4,013,095.49 | 8,539,871.45 | 28,399,057.58 |
2.本期增加金额 | 8,492,872.40 | 2,790,096.18 | 626,738.42 | 3,423,797.22 | 15,333,504.22 |
(1)计提 | 8,492,872.40 | 2,790,096.18 | 626,738.42 | 3,423,797.22 | 15,333,504.22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6,927.98 | 226,927.98 | |||
(1)处置或报废 | 226,927.98 | 226,927.98 | |||
4.期末余额 | 15,300,626.69 | 11,828,432.53 | 4,639,833.91 | 11,736,740.69 | 43,505,633.8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94,682,870.84 | 23,258,451.44 | 2,343,595.89 | 7,518,266.67 | 527,803,184.84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3,427,860.45 | 17,118,537.68 | 2,155,395.33 | 6,951,470.86 | 269,653,264.32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27,520.57 | 171,767,783.70 |
合计 | 227,520.57 | 171,767,783.7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东莞厂房工程 | 9,726,966.94 | 9,726,966.94 | ||||
苏州厂房工程 | 162,040,816.76 | 162,040,816.76 | ||||
其他 | 227,520.57 | 227,520.57 | ||||
合计 | 227,520.57 | 227,520.57 | 171,767,783.70 | 171,767,783.70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东莞厂房工程 | 687,386,800.00 | 9,726,966.94 | 39,076,538.50 | 48,803,505.44 | 50.63 | 50.63% | 公开募集资金 | |||||
苏州厂房工程 | 364,228,670.96 | 162,040,816.76 | 48,903,560.59 | 210,944,377.35 | 58.46 | 58.46% | 公开募集资金 | |||||
合计 | 1,051,615,470.96 | 171,767,783.70 | 87,980,099.09 | 259,747,882.79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602,217.22 | 17,602,217.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00,147.09 | 3,500,147.09 |
(1)新增 | 3,500,147.09 | 3,500,147.0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602,217.22 | 17,602,217.22 |
(1)转出 | 17,602,217.22 | 17,602,217.22 |
4.期末余额 | 3,500,147.09 | 3,500,147.0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548,625.29 | 15,548,625.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60,659.41 | 2,260,659.41 |
(1)计提 | 2,260,659.41 | 2,260,659.4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517,605.77 | 17,517,605.77 |
(1)处置 | 17,517,605.77 | 17,517,605.77 |
4.期末余额 | 291,678.93 | 291,678.9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208,468.16 | 3,208,468.16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53,591.93 | 2,053,591.93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4,919,769.18 | 8,490,768.18 | 73,410,537.3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18,786.28 | 1,118,786.28 | |||
(1)购置 | 1,118,786.28 | 1,118,786.2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4,919,769.18 | 9,609,554.46 | 74,529,323.6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552,912.49 | 3,087,324.05 | 10,640,236.5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27,644.46 | 902,739.92 | 2,530,384.38 | |
(1)计提 | 1,627,644.46 | 902,739.92 | 2,530,384.3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180,556.95 | 3,990,063.97 | 13,170,620.9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5,739,212.23 | 5,619,490.49 | 61,358,702.7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7,366,856.69 | 5,403,444.13 | 62,770,300.8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213,846.68 | 6,289.61 | 207,557.07 | ||
消防工程 | 4,150.94 | 4,150.94 | |||
合计 | 4,150.94 | 213,846.68 | 10,440.55 | 207,557.07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 | 递延所得税 | 可抵扣暂时性 | 递延所得税 |
异 | 资产 | 差异 | 资产 | |
坏账准备 | 63,824,432.29 | 9,702,720.99 | 56,314,139.32 | 8,591,259.46 |
可抵扣亏损 | 60,209,746.40 | 9,031,461.96 | ||
存货跌价准备 | 23,251,024.99 | 3,487,653.75 | 17,456,939.80 | 2,618,540.97 |
递延收益 | 3,418,830.79 | 512,824.62 | 3,113,848.04 | 467,077.21 |
租赁负债 | 3,318,166.66 | 497,725.00 | 1,982,325.40 | 297,348.8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964,052.60 | 444,607.89 | 1,594,546.13 | 239,181.92 |
股份支付 | 10,919,679.91 | 1,664,130.30 | ||
合计 | 156,986,253.73 | 23,676,994.21 | 91,381,478.60 | 13,877,538.67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金融资产持有期间收益 | 24,536,856.58 | 3,681,638.07 | 13,108,245.35 | 2,240,664.20 |
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 3,847,644.40 | 577,146.66 | 3,973,111.07 | 595,966.66 |
租赁资产 | 3,208,468.16 | 481,270.22 | 2,053,591.93 | 308,038.79 |
生产设备政策性加计扣除 | 2,108,347.33 | 316,252.10 | 2,531,686.95 | 379,753.04 |
合计 | 33,701,316.47 | 5,056,307.05 | 21,666,635.30 | 3,524,422.69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345,035.59 | 828,271.06 |
可抵扣亏损 | 55,475,955.73 | 58,867,966.92 |
合计 | 56,820,991.32 | 59,696,237.98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8,066,425.66 | ||
2025年 | 5,691,906.90 | 5,691,906.90 | |
2026年 | 6,970,578.23 | 7,103,702.51 | |
2027年 | 18,575,149.66 | 18,575,149.66 | |
2028年 | 19,430,782.19 | 19,430,782.19 | |
2029年 | 4,807,538.75 | ||
合计 | 55,475,955.73 | 58,867,966.92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459,488.72 | 459,488.72 | 2,062,779.23 | 2,062,779.23 | ||
合计 | 459,488.72 | 459,488.72 | 2,062,779.23 | 2,062,779.23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60,502,529.51 | 112,085,158.73 |
1-2年(含2年) | 106,051.54 | 39,393.91 |
2-3年(含3年) | 3,873.18 | 126,571.14 |
3年以上 | 37,113.81 | |
合计 | 160,649,568.04 | 112,251,123.78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68,786.40 | 71,856.68 |
合计 | 168,786.40 | 71,856.68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4,895,592.44 | 2,823,106.32 |
合计 | 4,895,592.44 | 2,823,106.3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0,896,794.96 | 369,839,056.15 | 362,416,438.16 | 38,319,412.9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0,728,806.71 | 20,728,806.71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0,896,794.96 | 390,567,862.86 | 383,145,244.87 | 38,319,412.95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0,836,794.96 | 348,763,340.88 | 341,340,722.89 | 38,259,412.95 |
二、职工福利费 | 9,954,054.67 | 9,954,054.67 | ||
三、社会保险费 | 5,457,130.60 | 5,457,130.6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437,227.71 | 4,437,227.71 | ||
工伤保险费 | 920,814.89 | 920,814.89 | ||
生育保险费 | 99,088.00 | 99,088.00 | ||
四、住房公积金 | 4,944,530.00 | 4,944,530.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0,000.00 | 720,000.00 | 720,000.00 | 60,000.0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30,896,794.96 | 369,839,056.15 | 362,416,438.16 | 38,319,412.9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9,799,124.61 | 19,799,124.61 | |
2、失业保险费 | 929,682.10 | 929,682.1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0,728,806.71 | 20,728,806.7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7,855,769.06 | 208,935.27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1,891,890.58 | 1,007,657.86 |
环境保护税 | 198,734.22 | |
住民税 | 3,189.8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12,255.61 | 116,828.09 |
教育费附加 | 367,283.08 | 70,096.8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44,855.39 | 46,731.24 |
印花税 | 63,704.86 | 29,839.73 |
土地使用税 | 25,000.13 | 25,000.13 |
企业所得税 | 47.34 | 877.18 |
房产税 | 459,351.41 | |
合计 | 11,523,347.33 | 1,704,700.58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3,015,155.61 | 3,613,170.11 |
合计 | 23,015,155.61 | 3,613,170.1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费用 | 2,510,410.07 | 2,426,851.39 |
往来款及其他 | 20,504,745.54 | 1,186,318.72 |
合计 | 23,015,155.61 | 3,613,170.11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71,440.12 | 1,982,325.40 |
合计 | 1,171,440.12 | 1,982,325.40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18,924,392.83 | 9,111,872.07 |
合计 | 18,924,392.83 | 9,111,872.0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3,468,300.00 | 1,982,325.40 |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150,133.34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71,440.12 | 1,982,325.40 |
合计 | 2,146,726.54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113,848.04 | 1,200,000.00 | 895,017.25 | 3,418,830.79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合计 | 3,113,848.04 | 1,200,000.00 | 895,017.25 | 3,418,830.79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2,235,455.00 | 122,235,455.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694,323,989.53 | 2,014,000.00 | 1,696,337,989.53 | |
其他资本公积 | 13,428,159.11 | 2,683,721.98 | 16,111,881.09 | |
合计 | 1,707,752,148.64 | 4,697,721.98 | 16,111,881.09 | 1,696,337,989.5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在管理层取消(作废)相关决议前,计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考核股份支付费用2,683,721.98元。
(2)因不满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归属条件,本期取消(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
24.39万股,冲减已计提资本公积14,097,881.09元。
(3)根据前期已确认股权激励事项,结转其他资本公积余额2,014,000.00元至股本溢价。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4,913,960.25 | 4,913,960.25 | ||
合计 | 4,913,960.25 | 4,913,960.2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12,781.43 | -332,126.19 | -332,126.19 | -1,344,907.62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012,781.43 | -332,126.19 | -332,126.19 | -1,344,907.62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12,781.43 | -332,126.19 | -332,126.19 | -1,344,907.62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1,117,727.50 | 61,117,727.50 | ||
合计 | 61,117,727.50 | 61,117,727.5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87,954,570.19 | 898,086,038.9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87,954,570.19 | 898,086,038.9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6,260,595.12 | 193,708,655.9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5,731.5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80,675,400.30 | 103,754,393.2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43,539,765.01 | 987,954,570.1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09,707,693.53 | 330,856,467.96 | 942,023,010.22 | 336,422,905.24 |
其他业务 | 1,666,151.05 | 1,181,029.26 | 1,847,855.45 | 1,237,923.97 |
合计 | 911,373,844.58 | 332,037,497.22 | 943,870,865.67 | 337,660,829.21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39,335.64 | 3,485,606.47 |
教育费附加 | 3,039,218.00 | 3,485,590.91 |
房产税 | 1,694,750.08 | 1,235,398.67 |
土地使用税 | 206,780.26 | 206,780.26 |
印花税 | 415,622.47 | 839,093.29 |
环境保护税 | 771,250.14 | 619,889.42 |
其他 | 218,317.17 | |
合计 | 9,385,273.76 | 9,872,359.02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5,093,877.34 | 154,038,628.34 |
办公费 | 13,984,902.93 | 12,482,330.35 |
差旅费 | 11,147,272.26 | 9,519,596.39 |
物料消耗 | 10,776,640.37 | 3,236,229.77 |
业务招待费 | 6,440,049.27 | 7,992,588.05 |
广告及展览费 | 3,737,012.73 | 3,429,981.22 |
运输及车辆费 | 3,122,414.61 | 2,900,482.81 |
折旧与摊销 | 2,080,970.35 | 1,684,684.59 |
咨询及服务费 | 1,194,261.34 | 3,713,563.73 |
股份支付 | -3,041,254.83 | -106,523.04 |
其他 | 21,803.20 | 234,650.49 |
合计 | 224,557,949.57 | 199,126,212.70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846,778.79 | 17,054,086.80 |
折旧与摊销 | 5,054,551.42 | 5,070,254.02 |
办公费 | 4,135,605.06 | 4,938,641.84 |
咨询及服务费 | 3,097,268.96 | 2,944,078.00 |
业务招待费 | 2,304,556.88 | 2,719,909.65 |
维修费 | 767,640.41 | 876,426.60 |
运输及车辆费 | 696,302.02 | 1,141,422.37 |
差旅费 | 498,768.58 | 666,937.38 |
股份支付 | -799,477.31 | 341,535.66 |
其他 | 1,807,651.57 | 1,195,539.65 |
合计 | 35,409,646.38 | 36,948,831.97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4,413,507.31 | 144,463,563.51 |
物料消耗 | 32,565,935.55 | 31,917,923.50 |
办公费 | 9,426,000.60 | 8,964,864.26 |
差旅费 | 7,770,285.99 | 6,144,398.46 |
设计及咨询费 | 4,724,780.04 | 4,411,785.55 |
折旧与摊销 | 4,340,513.73 | 3,405,890.04 |
维修检测费 | 88,665.23 | 54,393.21 |
股份支付 | -6,754,835.30 | 2,530,777.32 |
其他 | 385,082.40 | 351,372.81 |
合计 | 216,959,935.55 | 202,244,968.66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5,806.64 | 186,653.21 |
减:利息收入 | 8,122,073.65 | 9,330,488.44 |
汇兑损益 | 548,432.58 | -2,812,973.65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647,992.84 | 458,011.27 |
合计 | -6,899,841.59 | -11,498,797.61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9,055,105.13 | 18,951,260.96 |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 | 435,452.98 | 355,166.34 |
合计 | 19,490,558.11 | 19,306,427.30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3,329,369.86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161,859.47 | 28,269,051.61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
合计 | 22,491,229.33 | 28,269,051.61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524,557.70 | 4,359,399.9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9,524,557.70 | 4,359,399.90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536,849.00 | -532,186.45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4,282,050.58 | -10,134,983.2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32,489.47 | -750,925.03 |
合计 | -10,312,712.11 | -11,418,094.73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1,483,551.66 | -9,282,186.83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1,483,551.66 | -9,282,186.83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49,728.13 | |
合计 | 149,728.13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534.42 | 20,521.49 | 534.4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534.42 | 20,521.49 | 534.42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306,531.71 | 202,552.95 | 306,531.71 |
合计 | 307,066.13 | 223,074.44 | 307,066.1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0,374.73 | 55,792.24 | 20,374.73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0,374.73 | 55,792.24 | 20,374.73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90,000.00 | 600,000.00 | 290,000.00 |
其他 | 875,933.16 | 199,979.84 | 875,933.16 |
合计 | 1,186,307.89 | 855,772.08 | 1,186,307.89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61,199.36 | 4,381,926.7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267,571.18 | 2,177,506.79 |
合计 | -7,506,371.82 | 6,559,433.4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28,754,223.3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9,313,133.5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720,496.1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27,307.3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12,007.0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3,124.2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402,842.60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31,608,041.85 |
所得税费用 | -7,506,371.8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7、其他综合收益”说明。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16,024,183.48 | 4,635,665.74 |
政府补助 | 11,512,603.61 | 9,476,780.15 |
利息收入 | 8,122,073.65 | 9,330,488.44 |
其他 | 306,531.71 | 202,552.95 |
合计 | 35,965,392.45 | 23,645,487.2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82,363,727.64 | 71,887,608.42 |
往来款 | 17,900,459.34 | 3,925,578.14 |
手续费支出 | 647,992.84 | 458,011.27 |
其他 | 1,165,933.16 | 1,054,614.06 |
合计 | 102,078,112.98 | 77,325,811.8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回购库存股支付的现金 | 4,913,960.25 | |
租赁付款 | 2,106,114.21 | 4,005,977.23 |
合计 | 7,020,074.46 | 4,005,977.2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36,260,595.12 | 193,708,655.9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483,551.66 | 9,282,186.83 |
信用减值损失 | 10,312,712.11 | 11,418,094.7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5,333,504.22 | 12,431,893.4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260,659.41 | 3,520,443.49 |
无形资产摊销 | 2,530,384.38 | 2,347,173.7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440.55 | 192,809.7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9,728.13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840.31 | 35,270.7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524,557.70 | -4,359,399.9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8,286.24 | -899,645.6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491,229.33 | -28,269,051.6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799,455.54 | 1,925,400.3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31,884.36 | 252,106.4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0,024,684.66 | 20,145,718.2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6,639,059.05 | -26,443,454.5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6,918,159.51 | 6,447,881.2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44,459.11 | 201,586,355.2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37,746,486.41 | 653,864,801.7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53,864,801.73 | 554,730,093.8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16,118,315.32 | 99,134,707.86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37,746,486.41 | 653,864,801.73 |
其中:库存现金 | 88,277.27 | 30,223.4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32,698,381.37 | 652,808,461.1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959,827.77 | 1,026,117.13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7,746,486.41 | 653,864,801.7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69,374,234.47 | ||
其中:美元 | 4,152,013.15 | 7.1884 | 29,846,331.33 |
欧元 | 4,787,200.44 | 7.5257 | 36,027,034.35 |
日元 | 54,176,849.21 | 0.0462 | 2,504,731.33 |
英镑 | 39,561.35 | 9.0765 | 359,078.59 |
港币 | 152,254.24 | 0.9260 | 140,993.51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257,344.47 | 1.6199 | 416,874.88 |
泰铢 | 39,955.43 | 0.2126 | 8,496.08 |
越南盾 | 252,480,000.00 | 0.0003 | 70,694.40 |
应收账款 | 15,748,242.42 | ||
其中:美元 | 2,013,550.53 | 7.1884 | 14,474,206.63 |
欧元 | 142,673.98 | 7.5257 | 1,073,721.57 |
日元 | 4,332,992.00 | 0.0462 | 200,314.22 |
其他应收款 | 604,458.43 | ||
其中:港币 | 506,802.98 | 0.9260 | 469,319.83 |
欧元 | 11,163.94 | 7.5257 | 84,016.46 |
日元 | 484,600.04 | 0.0462 | 22,403.06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17,728.81 | 1.6199 | 28,719.08 |
应付账款 | 455,936.49 | ||
其中:美元 | 28,250.51 | 7.1884 | 203,075.94 |
欧元 | 5.04 | 7.5257 | 37.93 |
日元 | 5,468,800.00 | 0.0462 | 252,822.62 |
其他应付款 | 1,470,144.46 | ||
其中:港币 | 699,477.23 | 0.9260 | 647,743.89 |
欧元 | 17,938.82 | 7.5257 | 135,002.18 |
日元 | 709,796.02 | 0.0462 | 32,813.87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404,086.97 | 1.6199 | 654,584.52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OPTVisionLimited于2016年2月4日在香港成立,住所为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第一座10楼1003室,主要业务为一般贸易,记账本位币为港币。
OPTMachineVisionGmbH为OPTVisionLimited在德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住所为HallescheStra?e2,10963Berlin,主要业务为研发、销售机器视觉产品,记账本位币为欧元。
株式会社OPT为OPTVisionLimited在日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住所为东京都江东区青海2-7-4TheSOHO735号室,主要业务为研发、销售机器视觉产品,记账本位币为日元。
OPTMalaysiaSdn.Bhd.为OPTVisionLimited在马来西亚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住所为110-02-01,SummertonComplex,PersiaranBayanIndah,11900BayanLepas,Penang,Malaysia,主要业务为制造、研发及销售机器视觉产品,记账本位币为马来西亚林吉特。
OPTVIETNAMCOMPANYLIMITED为OPTVisionLimited在越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时间为2024年5月3日,住所3F,ShopHouseCaoNguyen2,344LeThaiToStreet,VoCuongWard,BacNinhCity,BacNinhProvince,VietNam,主要业务为研发及销售机器视觉产品,记账本位币为越南盾。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为15,619,423.78元。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7,725,537.99(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化研发支出 | 216,959,935.55 | 202,244,968.66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合计 | 216,959,935.55 | 202,244,968.66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16,959,935.55 | 202,244,968.66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为提供所销售产品的技术支持工作,本期新成立全资孙子公司OPTVIETNAMCOMPANYLIMITED,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2.本公司基于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本期与东莞市千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千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资设立东莞市奥普特智能传感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占出资额比例80%,本期东莞市奥普特智能传感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OPTVisionLimited | 香港 | 516.61 | 香港 | 销售 | 100.00 | 新设 | |
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苏州 | 15,000.00 | 苏州 | 研发、销售 | 100.00 | 新设 | |
惠州市奥普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惠州 | 7,100.00 | 惠州 | 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转让 | |
东莞市赛视软件有限公司 | 东莞 | 200.00 | 东莞 | 研发、销售 | 100.00 | 新设 | |
东莞市迈未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 | 1,000.00 | 东莞 | 研发、销售 | 100.00 | 新设 | |
宁德奥普特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 宁德 | 500.00 | 宁德 | 研发、销售 | 100.00 | 新设 | |
奥普特视觉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 常州 | 100.00 | 常州 | 研发、销售 | 100.00 | 新设 | |
东莞市奥普特智能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 | 2,000.00 | 东莞 | 研发、销售 | 80.00 | 新设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OPTVisionLimited在德国、日本、马来西亚及越南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全称 | 成立时间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OPTMachineVisionGmbH | 2018年11月22日 | 德国 | 德国 | 研发、销售 | 100.00 | 100.00 | 新设 | |
株式会社OPT | 2019年2月25日 | 日本 | 日本 | 研发、销售 | 100.00 | 100.00 | 新设 | |
OPTMalaysiaSdn.Bhd | 2023年7月11日 |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 | 制造、研发、销售 | 100.00 | 100.00 | 新设 | |
OPTVIETNAMCOMPANYLIMITED | 2024年5月3日 | 越南 | 越南 | 研发、销售 | 80.00 | 80.00 | 新设 |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3,113,848.04 | 895,017.25 | 2,218,830.79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1,200,000.00 | 1,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113,848.04 | 1,200,000.00 | 895,017.25 | 3,418,830.79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18,160,087.88 | 18,813,225.08 |
与资产相关 | 895,017.25 | 138,035.88 |
合计 | 19,055,105.13 | 18,951,260.96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为货币资金,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公司的运营融资。公司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等。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①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 | 合计 |
的金融资产 |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7,746,486.41 | 237,746,486.4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5,524,100.84 | 945,524,100.84 | ||
应收票据 | 74,708,911.85 | 74,708,911.85 | ||
应收账款 | 734,129,103.69 | 734,129,103.69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6,108,159.95 | 126,108,159.95 | ||
其他应收款 | 18,458,462.85 | 18,458,462.8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1,222,849.32 | 51,222,849.32 | ||
债权投资 | 222,106,520.54 | 222,106,520.54 |
②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653,864,801.73 | 653,864,801.7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3,233,853.26 | 943,233,853.26 | ||
应收票据 | 105,088,968.69 | 105,088,968.69 | ||
应收账款 | 624,320,269.29 | 624,320,269.29 | ||
应收款项融资 | 58,556,630.00 | 58,556,630.00 | ||
其他应收款 | 7,027,910.85 | 7,027,910.85 |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1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应付账款 | 160,649,568.04 | 160,649,568.04 | |
其他应付款 | 23,015,155.61 | 23,015,155.6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71,440.12 | 1,171,440.12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924,392.83 | 18,924,392.83 | |
租赁负债 | 2,146,726.54 | 2,146,726.54 |
2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金融负债 | |||
应付账款 | 112,251,123.78 | 112,251,123.78 | |
其他应付款 | 3,613,170.11 | 3,613,170.1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82,325.40 | 1,982,325.40 | |
其他流动负债 | 9,111,872.07 | 9,111,872.07 |
(二)信用风险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公司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及某些衍生工具,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公司无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由于公司的应收账款客户群广泛的分布于各个行业,因此在公司内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款项占比为39.65%,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公司的财务部门进行监控,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确保本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为银行短期借款。本期未发生相关业务。
(2)汇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5,524,100.84 | 945,524,100.84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45,524,100.84 | 945,524,100.84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混合工具投资 | 945,524,100.84 | 945,524,100.84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五)应收款项融资 | 126,108,159.95 | 126,108,159.9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71,632,260.79 | 1,071,632,260.7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包
括不能直接观察和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企业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1、对混合工具投资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司使用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作为估值依据。
2、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应收款项融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较小,故采用其账面价值作为其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卢治临 | 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总经理 |
卢盛林 | 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副总经理 |
许学亮 | 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宁波千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的股东 |
张燕琴 | 独立董事 |
邓定远 | 独立董事 |
陈桂林 | 独立董事 |
谢春晓 | 独立董事 |
范西西 | 监事 |
肖元龙 | 监事 |
郑杨舟 | 监事(离任) |
王俊 | 监事 |
叶建平 | 财务负责人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38.98 | 461.85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管理人员 | 17,085.12 | 1,001,196.34 | ||||||
销售人员 | 64,992.72 | 3,511,793.30 | ||||||
研发人员 | 144,353.28 | 8,605,105.01 | ||||||
基建人员 | 1,482.96 | 94,091.05 | ||||||
生产人员 | 16,010.64 | 885,695.39 | ||||||
合计 | 243,924.72 | 14,097,881.09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首次授予日本公司股票的收盘价295.08元/股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普通股股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本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经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7,227,623.77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 | -799,477.31 | |
销售人员 | -3,041,254.83 | |
研发人员 | -6,754,835.30 | |
生产人员 | -749,198.37 | |
基建人员 | -69,393.30 | |
合计 | -11,414,159.11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年度预测情况(与实际业绩不存在重大差异),因不满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归属条件,本期取消(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24.39万股。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30,473,172.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0,473,172.00 |
本次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2,235,45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342,7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473,172.00元(含税)。公司已分配中期现金红利15,890,609.15元,本年度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6,363,781.15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0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1月与东莞市泰莱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25年4月完成该股权转让交割手续。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10,315,420.79 | 605,848,415.72 |
1年以内小计 | 610,315,420.79 | 605,848,415.72 |
1至2年 | 209,807,650.14 | 90,624,528.88 |
2至3年 | 19,092,656.72 | 7,366,843.08 |
3年以上 | 6,600,217.95 | 4,525,328.96 |
合计 | 845,815,945.60 | 708,365,116.6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59,673.00 | 0.28 | 2,359,673.00 | 100.00 | 37,511.00 | 0.01 | 37,511.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43,456,272.60 | 99.72 | 53,261,512.40 | 6.31 | 790,194,760.20 | 708,327,605.64 | 99.99 | 43,703,352.92 | 6.17 | 664,624,252.7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54,072,886.54 | 89.15 | 53,261,512.40 | 7.06 | 700,811,374.14 | 631,872,400.58 | 89.20 | 43,703,352.92 | 6.92 | 588,169,047.66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89,383,386.06 | 10.57 | 89,383,386.06 | 76,455,205.06 | 10.79 | 76,455,205.06 | ||||
合计 | 845,815,945.60 | 100.00 | 55,621,185.40 | 790,194,760.20 | 708,365,116.64 | 100.00 | 43,740,863.92 | 664,624,252.7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1,975,964.00 | 1,975,96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 | 346,198.00 | 346,198.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 | 37,511.00 | 37,511.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359,673.00 | 2,359,673.00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63,766,793.70 | 28,188,339.69 | 5.00 |
1-2年(含2年) | 176,689,242.02 | 17,668,924.20 | 10.00 |
2-3年(含3年) | 12,425,204.62 | 6,212,602.31 | 50.00 |
3年以上 | 1,191,646.20 | 1,191,646.20 | 100.00 |
合计 | 754,072,886.54 | 53,261,512.4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37,511.00 | 2,322,162.00 | 2,359,673.00 | |||
账龄组合 | 43,703,352.92 | 11,858,217.53 | 2,300,058.05 | 53,261,512.40 | ||
合计 | 43,740,863.92 | 14,180,379.53 | 2,300,058.05 | 55,621,185.4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300,058.0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82,851,054.85 | 82,851,054.85 | 9.80 | 5,455,270.39 | |
第二名 | 72,049,989.46 | 72,049,989.46 | 8.52 | ||
第三名 | 71,499,371.00 | 71,499,371.00 | 8.45 | 4,658,562.15 | |
第四名 | 69,811,221.06 | 69,811,221.06 | 8.25 | 3,691,786.89 | |
第五名 | 44,846,380.21 | 44,846,380.21 | 5.30 | 3,080,769.76 | |
合计 | 341,058,016.58 | 341,058,016.58 | 40.32 | 16,886,389.19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69,698,660.24 | 333,679,639.09 |
合计 | 369,698,660.24 | 333,679,639.0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1,719,313.89 | 42,054,723.64 |
1年以内小计 | 51,719,313.89 | 42,054,723.64 |
1至2年 | 38,012,151.52 | 827,260.00 |
2至3年 | 394,085.00 | 291,332,320.00 |
3年以上 | 280,971,091.00 | 1,544,223.00 |
合计 | 371,096,641.41 | 335,758,526.64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项 | 352,021,839.54 | 327,981,752.60 |
往来款及其他 | 107,373.09 | |
周转借款 | 10,000,000.00 | |
员工借款 | 3,391,000.00 | 3,285,000.00 |
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 | 2,511,809.56 | 471,848.03 |
押金及保证金 | 1,804,587.50 | 2,934,840.50 |
代扣代缴员工款项 | 1,260,031.72 | 1,085,085.51 |
合计 | 371,096,641.41 | 335,758,526.64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078,887.55 | 2,078,887.55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80,906.38 | -680,906.3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397,981.17 | 1,397,981.1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078,887.55 | -680,906.38 | 1,397,981.17 | |||
合计 | 2,078,887.55 | -680,906.38 | 1,397,981.1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48,028,487.31 | 93.78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项 | 1年以内(含1年)、1-2年(含2年)、3年以上 | |
第二名 | 10,000,000.00 | 2.69 | 供应商周转款 | 1年以内(含1年) | 500,000.00 |
第三名 | 2,511,809.56 | 0.68 | 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 | 1年以内(含1年) | 125,590.48 |
第四名 | 2,107,853.00 | 0.57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项 | 1年以内(含1年)、1-2年(含2年) | |
第五名 | 1,838,369.98 | 0.50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项 | 1-2年(含2年) | |
合计 | 364,486,519.85 | 98.22 | 625,590.48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93,216,463.46 | 193,216,463.46 | 193,972,725.78 | 193,972,725.78 | ||
合计 | 193,216,463.46 | 193,216,463.46 | 193,972,725.78 | 193,972,725.78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东莞市赛视软件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OPTVisionLimited | 6,618,541.06 | 494,479.20 | 6,124,061.86 | |||||
惠州市奥普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34,500,000.00 | 34,500,000.00 | ||||||
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150,854,184.72 | 261,783.12 | 150,592,401.60 | |||||
合计 | 193,972,725.78 | 756,262.32 | 193,216,463.46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81,192,823.36 | 331,758,049.08 | 913,882,912.53 | 336,429,193.41 |
其他业务 | 1,666,151.05 | 1,181,029.26 | 1,847,855.45 | 1,237,923.97 |
合计 | 882,858,974.41 | 332,939,078.34 | 915,730,767.98 | 337,667,117.38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940,876.72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993,799.15 | 26,827,613.26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
合计 | 16,934,675.87 | 26,827,613.26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9,840.3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806,222.1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2,015,787.0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14,097,881.09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59,401.4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582,225.9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0,262,660.3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69 | 1.1148 | 1.114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99 | 0.9490 | 0.949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卢盛林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8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