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作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勤勉履职,积极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谢春晓,男,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9月至2016年8月,任东莞理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专任教师;2016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东莞理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成形制造工程系主任;2021年8月至今,兼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东莞理工学院粤台产业科技学院副院长;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5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谢春晓 | 2 | 2 | 0 | 0 | 0 | 否 | 1 |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ESG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4年11月15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4年11月15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本人任职期内,不存在应参加未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2024年,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4年,本人对任职期限内召开的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任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人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解答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还充分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时间,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参加现场及线上会议、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任职期限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任职期限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本人任职期限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任职期限内,公司未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任职期限内,公司未聘用、解聘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任职期限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本人任职期限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任职期限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任职期限内,公司未召开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的相关会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等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4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页起为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