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86 公司简称:奥普特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万红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2,235,45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890,609.15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02%。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奥普特、公司、本公司 | 指 |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奥普特 | 指 | 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千智投资 | 指 | 宁波千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指 | 卢治临、卢盛林兄弟 |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指 | 许学亮先生、千智投资 |
公司章程 | 指 | 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机器视觉 | 指 |
一种应用于工业和非工业领域的硬件和软件组合,它基于捕获并处理的图像为设备执行其功能提供操作指导
照度 | 指 | 单位受照面积接受的光通量,单位勒克斯(lux),即lm/㎡。照度与受光面积,受光距离密切相关,是机器视觉行业常用的物理量 |
光通量 | 指 | 标度可见光对人眼的视觉刺激程度的量,单位流明(lm) |
定焦镜头 | 指 | 焦距固定的光学镜头 |
远心镜头 | 指 | 主光线与镜头光源平行的镜头 |
液态镜头 | 指 | 利用液态材料的物理特性来实现焦距调节的镜头 |
分辨率 | 指 | 又称分辨率、解像度,即每英寸图像上的像素数量,光学镜头和相机的重要参数之一,如分辨率720p,其每英寸图像上的像素数量为1280*720=921600个,即大约为100万像素 |
算法 | 指 | 按照要求设计好的有限的确切的计算序列,并且这样的步骤和序列可以解决一类问题 |
深度学习 | 指 | 人工智能及机器学习的一个子集,仿真生物神经系统(例如人类大脑)工作,使用多层神经网络最先进精确执行任务,例如物体探测及识别、语音识别及自然语义处理 |
机器学习 | 指 | 对算法及统计模型的科学学习,计算机系统利用这些算法及统计模式毋须具体编程指示即可有效执行指定任务 |
鲁棒性 | 指 | Robustness,统计学中的专业术语,用以表征控制系统对特性或参数摄动的不敏感性 |
异构计算 | 指 | 使用不同类型指令集和体系架构的计算单元组成系统的计算方式。常见的计算单元类别包括CPU、GPU等协处理器、DSP、ASIC、FPGA等 |
AI | 指 |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它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
2D | 指 | 二维平面图形 |
3D | 指 | 三维立体图形 |
LED | 指 | Light Emitting Diode发光二极管,LED是一种固态的半导体器件,由含镓、砷、磷、氮等的化合物制成 |
PCB | 指 | Printed Circuit Board,即印刷电路板 |
PCBA | 指 | Printed Circuit Board Assembly,即将元器件焊接到PCB空板上后形成的线路板 |
FPGA | 指 | 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即现场可编程门阵列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奥普特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OPT Machine Vision Tech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OP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卢治临 |
公司注册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4年10月30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变更前地址为东莞市长安镇358国道乌沙牌坊口,变更后地址为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河南工业区锦升路8号; 2023年3月28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变更前地址为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河南工业区锦升路8号,变更后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3860 |
公司网址 | www.optmv.com |
电子信箱 | info@optmv.com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许学亮 | 余丽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 |
电话 | 0769-82716188 | 0769-82716188-8234 |
传真 | 0769-81606698 | 0769-81606698 |
电子信箱 | info@optmv.com | info@optmv.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奥普特 | 688686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麦剑青、谢培文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李钦军、唐永兵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鉴于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履行督导责任。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522,296,856.56 | 619,217,595.67 | -15.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3,354,887.64 | 173,660,257.08 | -34.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7,108,928.06 | 158,473,983.59 | -38.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97,030.39 | 55,344,221.48 | -83.2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928,409,521.29 | 2,878,047,119.90 | 1.75 |
总资产 | 3,205,567,108.46 | 3,047,140,340.53 | 5.2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273 | 1.4224 | -34.8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273 | 1.4224 | -34.8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944 | 1.2980 | -38.8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88 | 6.30 | 减少2.4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2 | 5.75 | 减少2.4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1.05 | 16.87 | 增加4.18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营业收入522,296,856.56元,同比下降15.65%,主要系报告期,新能源行业受扩产周期波动,
行业持续低迷,下游需求疲软,新能源行业收入同比下降37.37%;3C行业复苏放缓,收入同比下降8.45%。
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降低34.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降低38.72%,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
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3.20%,主要系报告期受3C行业和新能源行业付款周期影响,大客户现金付款减少,及上年度供应链金融结算款在本期结算支付。
4、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34.8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减少2.42个百分
点,主要系本报告期净利润降低。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09.7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54,857.5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7,049,043.8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9,784.3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77,647.7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6,245,959.5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奥普特是一家主要从事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机器视觉软硬件产品为主,依托机器视觉技术向传感器、运动产品线延伸,用先进技术及产品助力客户的品质管控、降本增效,快速为客户提供智能、前沿的自动化核心产品及解决方案。
奥普特成立于2006年,是我国国内较早进入机器视觉领域的企业之一。在成立之初,以机器视觉核心部件中的光源产品为突破口,奥普特进入了当时主要为国际品牌所垄断的机器视觉市场。在十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坚持“深耕优势、以点带面、以面促点、逐个突破”的发展路径,将产品线逐步拓展至其他机器视觉部件。奥普特拥有完整的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自主产品线已全面覆盖视觉算法库、智能视觉平台、深度学习(工业AI)、光源、光源控制器、工业镜头、工业相机、智能读码器、3D传感器、一键测量传感器、工业传感器产品。同时,奥普特以核心光学技术为基础,加大在先进工业传感器领域的研发投入,持续推出多品类工业传感器;结合资本优势,在运动产品领域进行布局,拟并购成熟协同企业,拓展产品线。以此为基础,公司能够向下游客户提供各种视觉、传感器及运动部件等自动化核心产品及解决方案,提升客户粘性及公司竞争力。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依靠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研发积累形成的技术体系,为客户提供具有技术附加值的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从中取得收入、获得盈利。
2.研发模式
公司的主要产品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及拓展中的工业传感器产品是实现智能制造的关键构成部分之一。公司所处行业为机器视觉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研发能力是关系公司在行业内竞争力的核心因素之一。公司的研发主要包括基于各机器视觉软硬件产品及工业传感器产品的研发和基于机器视觉解决方案的研发。
基于各机器视觉软硬件产品及工业传感器产品的研发,公司坚持基础研发、产品研发与前瞻性研发并重。一方面公司通过包括对光学成像、图像处理、深度学习(工业AI)、3D视觉技术、异构计算、电子电路及精密结构等技术的研究,为产品研究夯实了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公司也贴合客户需求不断研发改进既有产品,有效地满足客户需求、提升用户体验;此外,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的产品研发和布局。
基于机器视觉解决方案的研发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针对客户具体的需求和应用场景进行的方案研发。机器视觉的应用场景千变万化,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各种各样的因素,如被摄目标自身的大小、形状,机器视觉所在设备的自身结构、速度等,对机器视觉系统的影响,才能设计出合适、可实现应用目标的方案。第二个层次是从若干客户的各种具体应用场景中对解决方案进行总结研发,提炼出在一定应用场景下相对普适性的解决方案,从而向客户提供更优化、简洁、高效的产品和服务。第三个层次是将应用数据反馈回具体的机器视觉软硬件层面,总结出产品改进和新品开发的路线,促进产品的研发。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主要依托向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带动产品的销售,主要客户类型包括设备制造商、设备使用方、系统集成商/贸易商等。
机器视觉是智能装备的“眼睛”和视觉“大脑”,是实现智能制造的重要核心部分。而机器视觉在我国兴起和发展的时间较短,客户对于机器视觉能够实现的功能和能够达到的效果有一定的疑虑;且机器视觉功能的实现受到多种变量的影响,一套高效的机器视觉解决方案的设计需要大量的经验数据,而机器视觉的使用者往往较难积累足够的机器视觉应用经验数据库。因此,在销售机器视觉部件过程中,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尤为重要。通过对行业特点的分析,结合公司自身的优势,公司建立起了以向客户提供机器视觉解决方案,从而带动产品销售的业务模式。
4.采购模式
公司的对外采购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生产所需的原辅料,包括五金塑胶件、电子电器件、LED、光学件、PCB(A)、线材、接插件、包装材料等,用于生产自产产品。由于公司自产产品线较多,每条产品线涉及的原材料有较大差别,因此,该部分原辅料的采购具有品种极多、单品种采购量较小等特点。另一部分是用于配合视觉方案销售的外购成品,包括部分相机、镜头等。该部分采购主要针对的是公司目前产品线或产品型号尚未覆盖的部分。公司结合销售订单和市场需求预测制定生产计划和发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和发货计划制定原材料和外购成品采购计划。对于交付周期较长的材料和成品、一般通过销售预测确定预计使用量并联系供应商提前进行备货;对于部分生产过程中普遍适用的通用型材料和成品则维持合理的安全库存,保证生产和销售。
5.生产模式
奥普特拥有完整的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并不断完善传感器产品线。自主视觉产品线已全面覆盖视觉算法库、智能视觉平台、深度学习(工业AI)、光源、光源控制器、工业镜头、工业相机、智能读码器、3D传感器、一键测量传感器、工业传感器产品。随着公司产品线的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司自产的产品品种和系列逐渐增多。
在这些自主生产的产品中,根据常用程度和应用范围大小进行区分,自主产品的标准化程度情况如下:(1)光源产品,包括标准产品和非标准产品,非标光源主要是在标准光源的基础上对尺寸、照度、均匀性等指标进行调整或者组合;(2)光源控制器产品,以标准产品为主,少量非标型号是在标准产品的基础上,对某些特定指标,如电流、电压等,进行强化或者其它特别设定;
(3)自主工业镜头、工业相机、视觉控制器、视觉处理分析软件,均为标准产品。上述标准或者非标准的产品,依托公司的应用技术和向客户提供的解决方案进行组合,从而在各种各样的应用场景中,实现各异的视觉功能。因此,解决方案层面,公司的机器视觉解决方案具有定制化、多品种、小批量的特点。随着行业方案的批量应用及深度积累,逐步实现行业方案及产品和交付的标准化。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并按照销售预测保持一定安全库存的生产备料模式,以保证生产的平稳性和交期的灵活性。对于较为常规的产品,公司采用“备货生产”模式。即根据历史订单数据、下游市场情况等信息进行销售预测并确定安全库存水平,在考虑上游供货周期的基础上,以该库存水平为目标,调整生产节奏,提前排产,以便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对于常用程度较低、应用范围较窄的非标准产品,公司采用“按单生产”模式。即以订单为导向,按照客户需求的产品规格、数量和交货期来制定生产计划,组织备料排产。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处行业为机器视觉行业,机器视觉率先发生和发展在基础科学和技术水平领先的北美、欧洲和日本等发达地区,在全球的发展历史不过半个多世纪。虽然发展时间较短,但在全球范围,以技术革新速度和工业发展之有利形势,机器视觉行业获得了快速的发展。我国机器视觉行业启蒙于20世纪90年代,从代理国外机器视觉产品开始,经历了启蒙阶段、初步发展阶段,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进入21世纪后,少数本土机器视觉企业才逐渐开启自主研发之路。本世纪10年代左右,伴随我国经济的发展、工业水平的进步,特别是3C电子、锂电行业自动化的普及和深入,本土的机器视觉行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机遇。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制造业的加工中心,中国正成为世界机器视觉发展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应用范围涵盖了包括3C电子、锂电、汽车、半导体、光伏等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2024年3月5日,李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应“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机器视觉技术被视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生产力质变的关键技术之一。在工业自动化系统中,机器视觉技术承担着感知入口、数据承载和行业大脑的角色,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它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推动了产业变革,还促进了智能视觉产业的发展,成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驱动力。智能视觉产业作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赛道,其发展具有广泛性、融合性、高附加值和战略性等特点,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因此,机器视觉技术在新质生产力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机器视觉技术在新质生产力中的作用和地位将更加突出和重要。
高工机器人产业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机器视觉市场规模170.65亿元(该数据未包含自动化集成设备规模),其中对机器视觉技术要求较高的行业,中国3C电子行业机器视觉市场规模为43亿元,中国锂电机器视觉市场规模为21亿元。奥普特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1.41亿元、9.44亿元,业务收入集中于3C电子及锂电行业,在行业中有明显的技术领先优势和市场影响力。
机器视觉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跨越多个学科和技术领域,需要在包括成像、算法、软件、传感器等领域积累大量的技术,需要持续的大量研发投入。因此,较高的技术门槛对潜在的市场进入者构成了壁垒。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国内较早进入机器视觉领域的企业之一。在发展过程中,公司注重技术的积累,奥普特拥有完整的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自主产品线已全面覆盖视觉算法库、智能视觉平台、深度学习(工业AI)、光源、光源控制器、工业镜头、工业相机、智能读码器、3D传感器、一键测量传感器、工业传感器产品。公司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研发、设计和生产的机器视觉产品已经成功应用于3C电子、锂电、汽车、半导体、光伏等多个领域,协助下游客户建立和增强智能制造能力,并为公司技术发展和应用经验的沉淀提供了有力保证。基于图像传感器的技术积累,公司工业传感器产品线开始初具规模,但整体仍处于起步阶段。公司已建立稳定的客户群体,产品应用于全球知名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的生产线中。随着公司应用行业的进一步扩大以及公司面向不同行业不断推出新产品、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及市场占有率有望持续稳步扩大。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4年上半年,机器视觉行业经历了显著的技术革新、产业升级以及新业态和新模式的涌现,这些变化为行业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下是对2024年半年度机器视觉行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的详细分析:
(1)新技术发展
机器视觉技术,通过光学成像与算法分析,赋予自动化生产设备视觉与处理能力,实现识别、测量、定位与检测等功能。作为智能制造的核心驱动力,通过融合先进的光学成像与算法分析技术,机器视觉技术为自动化生产设备赋予了强大的视觉感知与处理能力。随着智能制造技术的日益普及,生产企业对精准质量检测、高效数据处理、精确尺寸测量及深度溯源分析等视觉功能的需求急剧增长,推动了机器视觉系统向更高精度与效能的进化。机器视觉相关企业正聚焦于优化机器视觉系统的高精度成像“视力”(即成像清晰度)与智能分析算法,以满足市场对更高级别自动化生产流程的需求,从而引领智能制造的新一轮变革。
①高精度成像
高精度成像技术作为机器视觉领域的核心驱动力,在上半年展现出了重要的应用价值。特别是在新能源锂电池检测和3C AOI(自动光学检测)等领域,高精度成像技术的应用已经成为确保产品质量和提高生产效率的关键因素。随着智能制造和工业自动化的深入发展,对高精度成像的需求不断上升,推动着高精度成像技术的持续进步与创新。
2024年上半年,新型光源类型如激光与LED不断涌现,其性能的提升与多样化满足了高精度成像的严格要求。同时,光源的波长覆盖范围逐步扩大,以适应不同材料与物体表面的照明需求。在光源布局上,创新设计如多光源组合与动态调节技术提高了照明效果与系统灵活性。此外,智能化光源控制技术的发展,使得光源参数能自动调节来优化成像质量,进一步推动了机器视觉在智能制造与工业自动化中的深入应用。
高精度成像技术在新能源、3C、半导体等行业发挥着关键作用。新能源锂电池作为电动汽车、储能系统等领域的核心部件,在锂电池的焊接质量检测中,通过使用具备高分辨率的相机和镜头,可以精确捕捉到前工序中的针孔、焊坑、毛刺等微小缺陷,确保产品的质量可靠性。此外,在锂电池中段焊接及包装工艺的电芯表面缺陷检测中,高精度成像技术能够清晰地识别出诸如翻折、划痕、褶皱等缺陷形态,从而显著提高视觉分析的效果。同样,在3C电子产品的AOI(自动光学检测)质检场景中,高精度成像技术能够精准获取到诸如压伤、破损、色差等不良形态特征。不仅如此,在半导体制造领域,高精度成像技术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AOI检测设备利用先进的光学成像系统,包括高分辨率的相机、精密的光学镜头和光源,能够检测出芯片上的细微缺陷,
如颗粒污染、划痕、双胞、立晶等。这些技术的进步对于确保新能源、3C电子产品以及半导体器件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相比于2D视觉感知,3D视觉感知在弱光照条件限制下能获取空间高度信息,且具有更高的稳定性、适应性。基于AI技术,通过对2D、3D多元数据深度融合,使得视觉系统能够更精准地理解并应对复杂多变的工业环境,被广泛应用到生物识别、机器人、消费电子、工业三维测量、汽车自动驾驶等行业,实现工业产品质量检测、高精度定位引导以及物体抓取等任务。例如,高密度电子制造行业中电子零部件尺寸测量,测量精度可以达到亚微米级甚至纳米级。
②智能分析算法
当前,传统的机器视觉系统,主要依赖于常规机器学习和图像分析技术,正面临性能提升的瓶颈,其准确性、鲁棒性及泛化能力难以满足智能制造日益增长的高标准需求。尤其是,要求极为苛刻的生产工艺流程,例如锂电池智能制造,漏检率要求从百万分之一(PPM)跃升至十亿分之一(PPB)级别,这对传统系统构成了巨大挑战。然而,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AI技术极大地增强了机器视觉系统的分析能力,不仅显著提升了检测精度与效率,还拓宽了其应用领域,加速了机器视觉技术在各行业中的普及与应用,为智能制造的升级转型注入了强劲动力。并在以下几个方面变化显著:
随着深度学习技术的持续深入发展,其在机器视觉检测领域的应用比重日益攀升,尤其是在应对背景复杂、成像多变及频繁换型等挑战性视觉场景中展现出卓越效能。以锂电池质检为例,深度学习技术已成功覆盖并部分替代了叠片、模切、卷绕等关键工序中三分之二的传统算法,实现了检测速度与质量的双重飞跃,显著提升了生产良率。同时,深度学习视觉分析算法与柔性生产制造模式之间的融合度不断加深,不仅显著增强了分析性能,还大幅降低了学习成本。如今,构建深度学习模型所需的训练图像数量已大幅缩减,甚至少量图像即可满足需求,极大提升了生产换型的便捷性与效率。新增或更新训练任务时,模型能够自适应增量学习,训练周期缩短至原来的1/3。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深度学习模型所依赖的计算资源也在逐步降低,部署时从原先的高端显卡逐步过渡到中/低端显卡,甚至可以在CPU条件下进行推理运算,进一步推动了机器视觉系统的普及与应用。
深度学习与3D视觉感知的有机结合为机器视觉系统带来革命性的进步。基于3D深度学习的系统能够更精准地识别、分类和定位物体,赋能更广泛的工业制造。基于3D感知获取工件表面的3D形状和表面信息,利用先进的3D深度学习算法精确检测产品缺陷,尤其是依赖2D视觉难以发现的微弱缺陷。在知名锂电企业的关键工位,漏检率降低了50%以上。在智能手机、耳机模组的装配过程中,该技术通过高精度的三维扫描和深度学习处理,能够准确获取模组、胶路的相对位置,从而指导机器人实现高精度AOI缺陷检测、胶路引导、点胶质量分析,有效降低了人工操作误差和产品不良率。
大模型在机器视觉系统中的应用逐渐展现出巨大的潜力和价值。2024年7月,继SAM大模型之后,Meta发布SAM2大模型,可以分割一切图像和视频。进一步扩展视觉大模型的应用边界。在视觉领域,基于SAM、SAM2大模型的应用正日益广泛。例如,在图像分割领域,传统手工标注目标掩码的方法耗时冗长且成本高昂,而创新的SAM算法通过显著优化,不仅将标注质量提升至新高度,还实现了标注速度三倍以上的飞跃。这一技术突破在工业制造缺陷检测中大放异彩,SAM检测模型能够精确捕捉狭长划痕、模糊污渍、微小破损等复杂缺陷,展现出卓越的检测能力。进一步地,基于SAM定制的行业大模型在3C、新能源、生物、医学等多个领域展现出强大的泛化性和通用性,推动了这些行业的智能化进程。同时,视觉语言大模型,例如AnomalyGPT、SegGPT的引入,更是通过文本提示的方式,实现了少样本乃至零样本场景下的高效工业异常缺陷检测,展现了惊人的迁移学习潜力和低样本需求下的卓越检测性能。这些前沿技术的融合与发展,不仅为机器视觉领域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相关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竞争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2)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机器视觉系统的通用性和泛化性正日益增强,为多个生产行业提供了更为精准、灵活的视觉解决方案。上半年,标准化和平台化的视觉成像方案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主流趋势,极大地降低了技术应用的门槛,提升了应用效率,使得机器视觉技术能够更加广泛地应用于各类生产场景。在技术创新方面,自适应视觉分析算法和高精度通用图像感知技术的持续优化,为机器视觉系统赋予了更强的兼容性和灵活性。这些技术突破使得机器视觉系统能够轻松应对不同行业的特定需求,提供低成本、便捷灵活的定制化服务。这种高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使得机器视觉技术成为
推动企业智能化转型的重要力量。视觉行业的领军企业凭借多年的行业积累、强大的研发实力以及丰富的行业经验,不断推出针对特定行业和场景的创新性视觉解决方案。这些方案不仅解决了行业痛点,还推动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显著提升。以新能源锂电池前工序的缺陷检测为例,头部企业提供的解决方案已经实现了对多个工艺流程的全面覆盖,稳定检测数十种生产缺陷,无需额外训练即可投入使用,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3)未来发展趋势
中国制造业在取得全球领先地位的同时,正面临国际竞争的严峻挑战,这加速了智能制造的发展进程。作为智能制造的关键技术,机器视觉通过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科技,不断提升其智能化、精准化和自主化水平。在工业企业技术、物料、制造、装备、管理的全面智能化转型中,机器视觉以高精度的图像识别与处理技术,为生产过程提供实时监测与控制,显著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并优化资源配置。特别地,智能检测以机器视觉为核心,为智能制造提供强大的感知能力,确保生产闭环的完善。展望未来,随着技术的突破和产业链的完善,机器视觉将在制造业各领域广泛应用,推动行业向高效、智能、绿色方向发展,成为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随着技术的进步和行业的需求变化,我们预计机器视觉行业在以下方面继续发展:
1)成像技术:分辨率持续提升,从单一光谱到多/高光谱发展
随着检测和识别对象的品质要求愈发严苛,对成像的分辨率持续提升,并对光源、镜头和相机的成像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①镜头:成像镜头产品类型由中大视野拓展到中小视野的高精度检测应用。微距定焦镜头,高倍率大靶面远心和线扫镜头及高倍率工业显微镜将在不同的应用领域发挥重大作用。
②光源:随着机器视觉在各个行业的应用日益广泛,对于目标物体的特征分析需求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单一光谱的光源往往只能提供有限的信息,例如物体的外观、形状等。多光谱技术能实现对不同波长光谱信号的采集,从而得到高分辨率的多/高光谱的图像信号,实现目标高维信息参量获取,这种技术大大简化了视觉系统的光学部件复杂性,同时也推动了机器视觉实现目标的多种特征分析。
从单一光谱到多/高光谱的转变,不仅提高了机器视觉系统的信息获取能力,也扩展了其在各行业的应用范围。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机器视觉系统将会变得更加智能和高效。
③相机:
a.智能化:随着人工智能和嵌入式系统技术的发展,机器视觉工业相机将变得越来越智能。这包括集成AI模块以实现图像处理和深度学习算法,实现边缘智能,能够同时胜任图像采集与数据处理工作。此外,智能工业相机还将利用更多的板载智能或更智能的嵌入式技术来发展。
b.模块化:机器视觉工业相机的系统模块化也是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将光源、电源、控制模块甚至一些传感器集成到整个系统的软硬件中,应用起来更加方便,系统的稳定性也更高。这种模块化设计使得相机能够更灵活地适应各种应用场景。
c.特定应用和单一功能导向:机器视觉工业相机将越来越专注于特定应用和单一功能,以极低的成本适用于各行各业的应用场景中。例如,某些工序检测内容固定,只需要通过较少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算法就可完成目标的工作,比如条形码的读取、识别某些特征是否存在等。
d.高精度和高自动化:随着工业生产对高精度和高自动化的需求增加,机器视觉工业相机也将向更高精度和更高自动化的方向发展。这包括提高相机的分辨率、动态范围、色彩准确性等性能,以及实现更复杂的图像处理和分析算法。
2)3D成像和检测技术:高精度重建和特征融合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3D视觉技术结合深度学习已成为引领多个行业变革的关键力量。3D视觉技术克服了2D视觉的信息局限性,通过真实还原物体的三维信息,极大地提升了在高精度定位、精准抓取与复杂检测等场景下的应用能力。这一技术革新不仅填补了2D视觉的应用空白,还极大地推动了虚拟现实(VR)与增强现实(AR)等前沿科技的进步。
近年来,3D视觉技术中的两大主要分支——线扫3D与结构光3D,均取得了显著进展。线扫3D产品通过持续优化硬件技术与光路设计,实现了精度与速度的双重飞跃,成功应用于3C电子、锂电、汽车、半导体及光伏等高精度要求的行业,显著提升了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而结构光3D技术则在3D图像处理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有效解决了边缘模糊、环境干扰等长期存在的技术难题,在器件精密装配与物流运输自动化方面展现出巨大潜力。展望未来,3D视觉技术与深度学习的深
度融合将是不可逆转的趋势。深度学习算法能够赋予3D视觉系统更强大的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使其能够更准确地识别复杂场景中的物体、理解空间关系,并自主做出决策。这种技术融合将极大地拓展3D视觉技术的应用边界,使其能够胜任更加智能化、高效化的市场应用需求,如自动驾驶、智能机器人、医疗影像分析等领域。3)视觉算法和软件技术:深度学习与多模态融合机器视觉技术正在从单一的视觉模态向多模态、跨模态方向升级。当前,机器视觉依赖的底层模型展现出大模型与小模型并存的态势。大模型凭借强大的泛化能力,在跨领域迁移、跨场景泛化方面表现卓越;然而,针对特定行业或场景的视觉分析任务时,存在很严重的数据长尾分布,大模型往往需要进行自适应微调,这导致其实施代价高昂,具体表现为训练周期长且依赖大量计算资源,推理成本高、速度慢且硬件依赖性强。相对而言,小模型在特定任务上展现出高效性,其训练周期短、推理速度快且硬件依赖程度低,更适合工业质检和设备预测性维护等场景。值得一提的是,基于Diffusion的生成大模型可以生成高质量图像,为小模型的训练提供了丰富的数据支持,进一步提升了小模型的检测能力和通用性。未来,大模型与小模型的有机结合将在工业制造场景下发挥更大价值,为工业智能化提供更加全面、精准的技术支持。AI机器视觉技术正引领智能制造迈向新的发展阶段,其核心趋势在于从单一视觉模态向多模态、跨模态的深度融合,以及大模型与小模型在工业场景下的协同应用。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跃,机器视觉系统不再局限于常规2D图像识别,而是融合了图像、点云、时序、文本、语音等多模态信息,模拟人类更全面的感知与认知方式,极大地提升了其在制造过程中的智能化水平。例如,对于需要触感才能准确鉴别产品表面质量的情况,通过结合触觉传感器感知产品的物理特性,可以实现更全面、精准的缺陷检测。此外,声音也是一种重要的信息源,通过分析生产过程中的声音,可以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如轴承的磨损、电机的故障等。这种跨模态的信息融合将极大提升工业生产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
人形机器人技术的日益成熟,诸如特斯拉Optimus Gen2及集成OpenAI多模态大模型的Figure01等,这些先进产品依托于多模态大模型的强大能力,未来将能够更深层次地理解人类指令,无论是复杂的操作任务还是微妙的语境变化,都能得到精准的解析与执行。在生产制造领域,这意味着机器人能够制定出更为精细的工件处理策略,实现高精度的测量引导与缺陷检测,同时还能对生产过程进行实时优化,以最大化效率与质量。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以视觉算法和光学技术为核心,具备开发机器视觉底层算法、平台软件,以及光源控制和光学模拟等核心组件的能力。核心技术包括深度学习(工业AI)算法、传统视觉算法、3D视觉算法、光源控制和光学成像等。公司重点发展深度学习(工业AI)技术、3D处理与分析技术、图像感知和融合技术、图像处理分析的硬件加速等视觉前沿技术,并持续在光源及其控制技术、镜头技术、智能相机技术、视觉处理分析软件技术方面进行强化,同时拓展智能感知和融合技术、智能数据处理与分析技术等传感器技术,以及高端超精密运动部件驱动及驱控一体技术等,加强公司在自动化核心零部件领域的产品竞争力。
同时,结合多年积累的机器视觉在各下游行业应用的专有技术(Know-How),公司构建了包括基础核心技术、技术平台、应用技术在内的多层次的技术体系。
公司始终秉承以产品和技术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并取得了显著成就。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达到1.10亿元,同比增长5.28%。通过不断加强与客户的技术交流,公司在产品创新上取得进展。
(1)产品线拓展完善
①光源产品线:为满足更复杂应用场景的需求,公司推出了多颜色可切换的光纤光源、可消除莫尔纹的高清晰平面无影光源、适用于反光工件表面缺陷检测的平面条纹光源,为客户提供了更高质量和更高效率的光源解决方案。
②视觉软件产品线:公司持续对软件功能和算法进行升级迭代。过往项目应用中,随着市场检测标准逐渐增高,单一的2D应用已难以满足应用需求,需多维度的检测方案,逐步拓展应用3D检测和深度学习检测,覆盖更多应用场景,有效提升检出率。同时,公司还对智能软件平台
Smart3和视觉算法库SciVision产品进行了升级,持续优化算法效率和资源占有率,强化算法抗干扰能力,增强了标定、3D测量、外观检测、通讯等工具的功能和易用性。
③镜头产品线:公司持续完善镜头产品线及其应用范围,各个成像镜头产品类型由中大视野拓展到中小视野的高精度检测应用。在定焦镜头产品方面推出微距定焦镜头,在远心和线扫镜头产品方面推出高倍率大靶面远心镜头和线扫镜头,在显微镜方面研发出高倍率工业显微镜。
④2D相机产品线:对于只需要获取二维信息的检测系统,2D相机能更容易实现高精度、高速度的检测,同时成本更低。公司顺应行业应用要求,结合成像质量、光谱响应范围、功耗、产品结构尺寸、散热以及成本等方面迭代升级产品。推出更多同时满足高分辨率和高帧率要求的新型产品;同时细化行业应用,完善相机分辨率覆盖超小分辨率到超高分辨率产品线。
⑤3D产品线:3D视觉作为机器视觉的重要组成,可以真实还原出物体的三维信息,更好地满足对于高精度定位、抓取、检测等场景的需求,填补2D视觉的应用空白。公司线扫3D产品不断改进硬件技术,优化光路设计,持续推出精度更高、速度更快的产品,专注满足3C电子、锂电、汽车、半导体、光伏等行业视觉应用。结构光3D产品在3D图像处理技术上取得重大成效,解决边缘不清晰、环境干扰等技术难点,在器件装配、物流运输行业取得重大突破。未来,3D视觉技术将持续创新,助力实现更智能、高效的市场应用。
⑥智能读码器产品线:中国制造业正在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这一过程中,智能设备和自动化技术扮演着关键角色。智能读码器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制造业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升级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中国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智能读码器的市场需求预计将持续攀升,行业发展态势良好。公司在智能读码器产品线研发不断取得突破:
a.AI成像和解码技术:传统的读码器通常依赖于较为基础的图像处理算法,这些算法在处理复杂或低质量的条码时可能会遇到困难,导致识别速度和准确率受限。AI芯片可以处理和优化读取到的图像,使其更清晰、更易于识别。公司推出内置AI芯片的读码器产品,利用先进的深度学习算法和图像预处理技术,能够更快地处理复杂图像,即使在条码损坏、模糊或光照条件不佳的情况下也能实现高速、高精度的识别。不仅提高对复杂场景下条码的解码能力,还能够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自动调整识别参数,提高识别的准确性和效率。
b.液态镜头技术:液态镜头技术是一种创新的成像技术,它利用液态材料(如油或水)的物理特性来实现镜头的焦距调节。这种技术在智能读码器中的应用显著提高了读码效率和适应性。传统机械对焦镜头依赖于机械部件(如马达和齿轮)来移动镜片,改变焦距,实现聚焦。由于机械移动部件的限制,对焦速度较慢,特别是在连续对焦或快速变焦的场景中,且长期使用中机械磨损可能导致对焦不准确。液态镜头通过改变内部液体的形状或压力来调节焦距,能够实现快速自动对焦,适合于需要快速响应的应用场景,如高速生产线上的条码读取,且具有较大的焦距调节范围,能够适应不同的工作距离和拍摄需求,对环境变化的适应性更强。公司推出液态镜头智能读码器产品,进一步拓宽应用场景的需求。
⑦智能相机产品线:公司全新推出多功能一体化SC系列智能相机,体积小,性价比高,有效适配了安装空间小、行业专用化等应用场景。采用图形化编程设计,操作简单、易用;不仅有上百种视觉检测算法加持,还支持深度学习功能,能轻松应对计数、定位、测量、识别及缺陷检测等各类复杂应用场景。
⑧传感器产品线:公司积极进行技术创新,在传感器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小型化和高精度方面,取得了多个技术突破,为客户提供更加稳定更加智能的传感器产品。
(2)高效智能AI软件全新升级
公司发布了全新升级的智能AI软件DeepVison3(DV)并推出cloud版本的AI平台。DV软件突破了传统AI项目实施周期长、门槛高、成本高及通用性差等局限性,在高效、柔性及易用性三个维度实现了关键技术创新:
高效维度:DeepVision3基于小样本学习,通过图像扩增、算法增强等方式,降低图像依赖程度,数据量可减少90%;通过增量训练功能,使得训练周期缩短到30分钟;同时还通过模型轻量化,在保证了精准度的前提下,使分类和检测任务提速20倍以上;
柔性维度:DV3开发了针对3C、锂电池的通用检测模型,相近工艺可实现一键换型,高度契合工厂模式,支持多人协作、多工序分析等功能。不仅于此,DeepVision3囊括了8大任务类型、15大核心功能,标注、分割更智能高效,操作简单;
易用维度:DeepVision3囊括了语义分割、字符识别、目标检测、图像分类等多种任务类型,无需编程,高度易用,极大降低了软件的学习成本。此外,DeepVision3还支持多标签复用、标注质量把控等功能。在模型训练过程中,提供超参设置提示、过程可视化、评估结果溯源等工具,还能一键部署到Smart3软件。公司推出了云版基于深度学习的视觉平台,该平台是DeepVision3软件核心功能在云端的一次全面升级与革新。平台不仅继承了DeepVision3在高效性上的卓越表现,如基于小样本学习的快速训练、模型轻量化带来的性能飞跃,还进一步拓展了其在柔性和易用性方面的边界。通过云端的数据与模型共享机制,用户可以轻松实现跨团队、跨地域的协作,共同推动AI项目的快速进展。同时,平台支持的多人标注协同功能,不仅提高了数据标注的效率和准确性,还促进了团队之间的知识共享与经验传承。此外,强大的多任务管理能力,使得用户能够灵活应对智能制造中的复杂需求,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更为重要的是,云版深度学习平台与Smart3软件的深度集成,进一步降低AI技术的使用门槛。基于平台,能更便捷地实现一键部署模型、一键上传并分析缺陷图像、以及模型的增量训练与优化等功能,极大地简化AI技术在智能制造中的应用流程、降低技术门槛,还缩短了项目周期,使得企业能够更高效地生产制造,提升行业竞争力。同时,平台提供的可视化工具、超参设置提示以及评估结果溯源等功能,为用户提供了全面的模型性能监控与优化手段,确保了AI解决方案的持续优化与升级。云版深度学习平台以其强大的功能、灵活的协作模式以及便捷的集成体验,为智能制造领域注入了新的活力,推动了行业的智能化进程。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 2023年 | 机器视觉光源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42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发明专利117项、实用新型专利454项、外观设计专利33项,软件著作权116项,其他2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30 | 20 | 334 | 117 |
实用新型专利 | 38 | 42 | 536 | 454 |
外观设计专利 | 1 | 2 | 39 | 33 |
软件著作权 | 2 | 0 | 123 | 116 |
其他 | 0 | 0 | 2 | 2 |
合计 | 71 | 64 | 1,034 | 722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09,962,363.55 | 104,445,531.68 | 5.28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109,962,363.55 | 104,445,531.68 | 5.2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1.05 | 16.87 | 增加4.1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5.2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为保持技术领先、客户满意度,研发人员薪酬增加。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应用于缺陷检测的光源研发 | 2,150.00 | 763.26 | 763.26 | 样机阶段 | 1.产品涵盖多种颜色,通过RGB三基色,可混合调配出不同颜色,适用于颜色识别的检测应用需求;2.优化提升产品亮度、均匀性、精度、发光角度等性能指标,增强表面缺陷检测的成像效果。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各种工业零部件外观缺陷检测、颜色识别、字符识别等多种应用场景 |
2 | 基于硬件加速高精度控制器研发 | 380.00 | 171.38 | 171.38 | 试产阶段 | 1.触发频率≥500KHz;2.具备可编程时序控制功能;3.具有分时频闪功能;4.灵活的DIO配置功能。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高速在线检测、高速印刷质量检测、远距离高亮度在线检测,高速线扫在线检测等 |
3 | 高速高精度传感器研发 | 790.00 | 252.46 | 252.46 | 试产阶段 | 1.响应频率达到≤5KHz;2.位移测量线性精度达到0.1%F.S.;3.重复性精度≤2μm;4.可稳定检测不同材质物体;5.具备NPN/PNP输出功能;6.具备模拟输出功能;7.具备多种不同颜色输出;8.具备线同步及光同步。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工业自动化中的物体位置检测、物体颜色检测、物体尺寸测量、位置偏差测量以及安全防护装置 |
4 | 基于异构计算的智能检测系统研发 | 1,630.00 | 540.24 | 540.24 | 试产阶段 | 1.集成图像采集、图像处理、数据的输入输出功能、低功耗,高性能和高识别率的智能机器;2.软硬件协同,以最大限度地挖掘系统软硬件能力,多级流水并行加速等加速技术,实现高性能的突破;3.嵌入式搭载AI技术实现全方位、高可靠性的检测;4.允许定制化的功能需求,可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新能源、半导体、电路板、3C、物流等领域 |
5 | 基于硬件加速的智能相机研发 | 800.00 | 291.58 | 291.58 | 试产阶段 | 1.具备分时频闪功能;2.具备拆图功能;3.支持最高可达1.5亿分辨率;4.适用多种传输接口(CameraLink口/电口/光口/CXP/USB),实现高质量成像;5.ISP图像处理技术。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新能源、半导体、电路板、3C等领域 |
6 | 基于人工智能高速高精度(视觉)算法研发 | 1,450.00 | 465.36 | 465.36 | 研究阶段 | 1.优化结构,采用零拷贝模式,内存复用技术,完成速度的提升。优化逻辑流程,算法稳定性,重复性得到显著提升;2.完成亚像素边缘提取算法,利用最小二乘法计算,测量时无需编程,导入CAD图档,即可轻松实现高精度测量;3.完成高精度运动平台,保证机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新能源、半导体 |
器定位精度的同时,运行速度更快;4.优化人工智能技术,优化缺陷检测、目标定位、场景分类、图像分割、字符检测等一系列图像处理功能。 | ||||||||
7 | 面向工业跨平台智能(机器)视觉系统研发 | 2,350.00 | 1,362.07 | 1,362.07 | 研究阶段 | 1.优化算法,提高精度,例如检测算法,其检测过程精准到亚像素级别;2.在缺陷检测、目标定位、场景分类、图像识别、图像检测、图像分割、字符检测、物体分拣等基础上添加基于大数据的训练、检测和分类;3.算法中使用多种加速技术对绝大部分算法进行了效率优化;4.实现FPGA的边缘计算技术,充分利用并行处理能力,达到高速飞拍;5.实现Gigabit Ethernet、USB 3.0等高速数据传输技术,确保了图像数据在系统中的快速传输。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新能源、半导体 |
8 | 高精度机器视觉成像镜头研发 | 490.00 | 170.59 | 170.59 | 试产阶段 | 1.高精度大靶面定焦机器视觉系列镜头研发,可匹配3.45μm 像元尺寸,最高分辨率可匹配四千万像素分辨率相机;2.高精度远心镜头研发,其倍率范围覆盖 0.0483X~10.0X,用于匹配市面上常用芯片 1/2.5″~φ82 mm的工业相机;3.高分辨率微距镜头研发,可匹配3.45μm像元尺寸1.2″相机,焦段齐全涵盖25mm~75mm,工作距离涵盖60mm~400mm;4.高分辨率液态定焦镜头研发,可匹配3.45μm像元尺寸2/3″相机,焦段齐全涵盖8mm~50mm;5.高分辨率液态远心镜头研发,可匹配1.1″相机,放大倍率涵盖0.5X~4.0X。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物件/条码辨识、产品检测、外观尺寸量测到机械手臂/传动设备定位等场景,行业通用性好,广泛应用于3C、半导体、新能源、医药、食品等行业 |
9 | 基于深度学习的锂电池多工艺(卷绕/全极耳/叠片)高精度视觉在线检测系统研发 | 8,080.00 | 4,035.82 | 4,035.82 | 量产阶段 | 1.对多种表面尺寸(涂膜宽度, A/B面错位)精度<5mm; AT11/膜区破损/留白区破损,公差<0.1mm,以及多种表面尺寸检测,极耳宽度,极耳高度,留白边等;2.实现对多种表面瑕疵的检测,如:漏金属、极耳破损、褶皱、划痕、暗痕、余料和针孔等高精度检测;3.支持多种产品型号的快速换型;4.数据存储方面可以实现:1).实时保存图像、尺寸、外观的检测数据,2).对物料进行良率统计、不良类型分类,3).检测数据上传 MES 系统,4).实时保存通讯、软件参数更改等信息。 | 国内领先水平 | 应用于新能源行业 |
10 | 基于结构光的缺陷检测系统研发 | 3,110.00 | 1,736.50 | 1,736.50 | 量产阶段 | 1.以相位偏折法技术为核心,以图像2.5D算法为辅助,实现图像效果合成,提高物体表面漫反射与镜面反射特征变化的对比度;2.结构光的余弦条纹、二值条纹、条纹宽度、条纹显示周期、移动距离、条纹色彩和显示方向等多种参数设置,满足多种环境的使用需求,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新能源、半导体、电路板、3C、汽车等领域 |
数据传输的时效性及真实可靠性,适用性强;3.拥有高自由度的可编程设置,可自定义运行流程;4.提供相关IO触发信号;5.相机、镜头、光源可根据客户需求有针对性去选型,客户需求有变化需要重新选型时可以灵活地更换相机或镜头或光源以满足新需求;6.支持在线调试,使应用项目能够在不停产停机的情况下,快速调整视觉参数设定以获取最优检测效果。 | ||||||||
11 | 物流抓取视觉系统研发 | 370.00 | 159.54 | 159.54 | 打样阶段 | 1.抓取效率1500件/H;2.物品分类功能;3.抓取路径规划;4.深度学习物体切割功能;5.3D模型重建。 | 国际领先水平 | 适用于电商快递,厂内内部物流 |
12 | 微米级在线工业视觉检测系统研发 | 900.00 | 76.74 | 1,210.23 | 量产阶段 | 1.检测精度不低于2μm、缺陷检测重复性和再现性测量误差小于5%;2.检测对象漏报率不超过0.001%;3.检测对象误检率不超过0.1%;4.研制颜色传感器,实现适应对物体条件的变化并且不受目标物件的形状、位置、倾斜度和表面光泽的影响;5.研制高分辨率读码器,适用多种通讯协议,实现高质量成像。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新能源、半导体、电路板、3C等领域 |
13 | 面向多领域应用的柔性视觉软件开发 | 800.00 | 70.81 | 840.49 | 量产阶段 | 1.具备面向多领域应用的自主应用程序设计,图像化编程;2.完全支持二次开发;3.支持不少于5种产品缺陷检测的快速应用;4.检测工具包不少于60种。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新能源、半导体、电路板、3C等领域 |
14 | 高精度、低成本三维智能相机研制与开发 | 1,050.00 | 206.68 | 1,343.91 | 量产阶段 | 1.提高机器人抓取工作站的部署效率与任务适应性,提升产品核心性能,扩展产品应用范围,z方向精度0.5mm@1m;2.标定重投影误差≤0.2个像素;3.支持“眼在手”和“眼在外”快速标定,且抓取系统标定时间≤15min。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消费电子、装备制造、物流等行业 |
15 | 复杂多样物体的快速识别与位姿估计研究 | 800.00 | 124.30 | 1,101.63 | 量产阶段 | 1.复杂混叠单一物体抓取模式:对象识别时间≤50ms、定位位置误差≤1mm、单轴定位姿态误差≤0.5°、抓取点规划的时间≤25ms;2.复杂多样物体抓取模式支持≥1000种物体训练;3.未知物体抓取成功率≥98%、自主抓取无碰规划时间≤2s。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消费电子、物流等行业 |
16 | 锂电池制造过程中工业视觉核心技术与算法研究及产业化 | 155.00 | 63.02 | 215.04 | 试产阶段 | 针对锂电等制造过程缺陷样本少类别多、数据分布不平衡,产品换型频繁等成像环境突出问题,本课题拟研究锂电池高速高精度制造封装检测关键技术并产业化。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新能源、电动汽车和消费电子等行业 |
17 | 高速智能识别系统的研发 | 500.00 | 61.12 | 386.93 | 研究阶段 | 1.Wifi无线通信技术;2.ISP图像处理技术;3.液态镜头技术;4.可视化编程技术;5.深度学习技术。 | 国际先进水平 | 应用于智能物流、新能源、3C制造、智能生产等领域 |
18 | 基于深度学习的视觉算法研发 | 2,200.00 | 444.77 | 1,790.50 | 研究阶段 | 1.优化算法,提高精度,例如检测算法,其检测过程精准到亚像素级别;2.在缺陷检测、目标定位、场景分类、图像识别、图像检测、图像分割、字符检测、物体分拣等基础上添加基于大数据的训练、检测和分类;3.算法中使用多种加速技术对绝大部分算法进行了效率优化;4.研发针对不同任务形式、稳定的、精确的、快速的深度学习模型与快速高效的训练方法,为上层复杂应用场景提供黑盒形式的算法。 | 国际先进水平 | 深度学习算法可以用于图像和视频的语义分割、目标检测、图像识别和分类等问题,如人脸识别、自动驾驶以及安防等 |
合计 | / | 28,005.00 | 10,996.24 | 16,837.53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857 | 80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0.91 | 33.42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8,461.86 | 8,064.57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9.87 | 10.01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本科及以上 | 494 | 57.64 |
专科 | 349 | 40.72 |
高中及以下 | 14 | 1.64 |
合计 | 857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614 | 71.65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19 | 25.55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2 | 2.5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 | 0.23 |
合计 | 857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机器视觉领域的先行者和领跑者,拥有丰富的软硬件技术和产品经验。公司始终坚持对机器视觉及其底层核心技术进行创新和优化,以满足不同行业和应用场景的需求。凭借对市场动态的敏锐洞察、对行业的深刻理解,以及多年积累的定制化和高效的解决方案,我们与众多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赢得了广泛的荣誉和认可。公司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具体如下:
1.自主研发能力与核心技术积累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自主创新,不断提高公司技术、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近3年及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13,710.57万元、19,102.18万元、20,224.50万元、10,996.2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67%、16.74%、21.43%、21.05%。持续的研发投入为公司在机器视觉领域积累了一批创新性强、实用度高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发明专利117项、实用新型专利454项、外观设计专利33项,软件著作权116项,其他2项。上述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涵盖了公司产品的各个关键技术领域,体现了公司在技术研发及设计环节的核心竞争力。公司近几年被评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获批“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奥普特机器视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重点实验室”“东莞市机器视觉重点实验室”等创新研发平台,获得了“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广东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等省级奖项,并入选了广东省产教融合型企业。
公司长期致力于机器视觉领域硬件和软件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应用拓展,在成像和图像处理分析两大技术领域,积累了一定的核心技术,具备从研究成果向工程应用快速转化的技术能
力体系,包括技术顶层设计能力、产品规划设计能力、各产品线的基础技术和底层算法、产品创新优化能力等,大量机器视觉应用案例,不断从应用侧传递需求信息,对下一代产品的研发设计以及当前产品的快速持续优化形成了强有力的支撑。同时,公司基于光学技术的领先优势,在原有图像传感器的技术积累上,逐步延伸工业传感器技术。公司依托强大的研发团队及自研能力,将持续保持产品的高速迭代,牢牢把握市场需求方向。
2.团队优势
公司一直以来始终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不断引进高端人才,形成不断扩大的优秀研发团队与深厚的人才储备。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857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0.91%。公司研发团队的专业覆盖面广,包括光学、工业设计、计算机等专业,充分满足了本行业技术研发的需要。公司董事长卢盛林先生在华南理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多年来一直专注于机器视觉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多年来专注于机器视觉领域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与财务等工作,精通技术,熟悉市场,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保持稳定状态。公司大客户团队,与行业大客户密切配合,对保持客户黏性及技术延续性发挥了重要作用。稳定、优秀的团队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自主产品在各产品线布局的优势
经过十多年的沉淀,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的产品体系,并逐步建立工业传感器产品体系。奥普特拥有完整的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自主产品线已全面覆盖视觉算法库、智能视觉平台、深度学习(工业AI)、光源、光源控制器、工业镜头、工业相机、智能读码器、3D传感器、一键测量传感器、工业传感器产品。公司已经完成的自主产品的布局,为公司在日后的竞争和发展中,提供了显著的竞争优势。
4.行业应用经验和数据积累优势
机器视觉的下游应用非常广泛,几乎涉及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即使在某一具体领域的应用,也会因下游的生产工艺、被摄对象的具体材质特点等不同,而有较大差别。因此,完善的机器视觉解决方案对下游客户而言至关重要。而设计有效的机器视觉解决方案,需要大量的行业应用经验积累,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形成。公司在机器视觉领域深耕多年,特别是在3C电子、锂电等行业,公司与国内外知名设备厂商和终端用户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拥有丰富的机器视觉产品的设计、应用案例库。深厚的案例积累,奠定了公司在相关领域的优势地位,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能有效保障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并为公司不断扩大产品应用范围、持续提升市场份额提供了有力支撑。此外,深度学习(工业AI)将深刻改变机器视觉行业的技术发展,而行业数据是深度学习技术的基础。深度学习需要通过大量数据对人工智能模型进行训练,不断对模型进行调校和优化,最终使机器能够像人类一样自动作出判断并达到满足实际应用要求的准确率。公司经过多年的专业化经营,在3C电子、锂电等行业积累了大量的数据,有助于公司迅速对模型进行调校和优化,提高模型输出结果的准确率和响应速度,在机器视觉的深度学习技术领域抢占发展的高地。
公司通过大量行业方案积累,逐步开始建立分行业方案、产品、交付的标准化。目前公司机器视觉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3C电子、锂电、汽车、半导体、光伏、食品、医药、烟草、物流等多个行业。
5.客户资源与品牌优势
公司依托多年深度积累的解决方案能力及优秀的产品品质、大规模的交付能力、及时有效的服务模式,将产品成功应用于全球知名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的生产线中,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基于与知名客户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在保持原有产品和领域良好合作的同时,不断在新产品、新项目上开展合作。同时,公司与知名客户合作提高了企业品牌知名度,也可借此赢得其他潜在优质客户的认可从而获取更多订单。
6.快速响应优势
公司一直将快速响应作为提升服务效率、创造客户价值的关键因素。依靠多年积累的丰富的研发、制造经验、扁平化的管理体系、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在识别客户需求、制定解决方案、组织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等方面均形成较为明显的快速响应优势。对于常规的视觉项目,公司提出的快速服务时效标准为在客户提出需求之后4个小时提出机器视觉硬件方案、2个工作日内提出机器视觉整体方案、获取客户提供的工件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测试、7-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交货。能对下游客户严苛的供货需求进行快速回应、快速解决和快速反馈,高标准满足客户的需求,进一步强化了公司与客户之间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受全球范围内消费需求不振,下游客户资本开支羸弱的影响,公司在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仍高度承压。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229.69万元,同比下降15.65%,净利润11,335.49万元,同比下降34.73%。3C、锂电行业收入分别为35,416.31万元、11,172.63万元,同比分别下降8.45%和37.37%。
尽管在营收方面面临诸多挑战,公司依然坚持不懈地推动未来发展基础的建设与投入,并在上半年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1、公司视觉产品矩阵基本成型,产品自产率进一步提高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的全产品线布局,除视觉算法库、智能视觉平台、深度学习(工业AI)、光源、光源控制器、工业镜头、工业相机等传统视觉部件产品,公司同时拓展了智能读码器、3D传感器、一键测量传感器等视觉传感器产品。
同时,经过长时间的市场验证,客户对我司自产的相机等高价值产品的认可度持续提升,相关产品的自产率在上半年出现显著提升。
2、深度学习(工业AI)产品
公司推出了云版基于深度学习的视觉平台,该平台是公司深度学习软件平台DeepVision3核心功能在云端的一次全面升级与革新。同时,云版深度学习平台与公司智能软件平台Smart3软件的深度集成,进一步降低了AI技术的使用门槛。
3、持续拓展和完善海外布局
为配合下游客户的出海战略,公司在上半年加大了对海外市场的投入,设立了越南公司,加大印度办事处的资源投入,以支持当地业务市场的发展。目前,我司在海外市场的员工数量已达107名,为当地客户提供了必要的技术研发与市场支持。
虽然上述努力,未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我们仍视为必要的投入。
踏入2024年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在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下砥砺前行。鉴于整体情况,预计下游主要客户的调整与恢复以及各条业务线的推进仍需时间与能量的积累,下半年的经营仍将面临挑战。但我们会不断夯实自身基础,保持灵活应变的能力,以应对未来的挑战:继续完善产品矩阵,提高自产比例,发挥产品线间的协同效益;持续推动产品和方案的标准化,提升人效水平;积极推进与其他下游行业和客户的合作,寻找新的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被赶超或替代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机器视觉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视觉传感器技术、光源照明技术、光学成像技术、数字图像处理技术、模拟与数字视频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等多种科学技术及工程领域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在未来提升研发技术能力的竞争中,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在技术开发方向决策上发生失误;或研发项目未能顺利推进,未能及时将新技术运用于产品开发和升级,出现技术被赶超或替代的情况,公司将无法持续保持产品的竞争力,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术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核心机密。如果未来关键技术人员流失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技术、数据、图纸、保密信息泄露
进而导致核心技术泄露,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关键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中,关键技术人才的培养和维护是竞争优势的主要来源之一。行业技术人才需要长期积累下游行业的应用实践,以加深对工业自动化、底层核心算法和软硬件结合技术的理解,才能提升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引进物理学、光学、深度学习、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等领域的研发人才,有助于行业的技术发展和演进。行业内该等经验丰富的复合型人才相对稀缺。随着行业的变化,对行业技术人才的争夺将日趋激烈。若公司未来不能在薪酬、待遇、工作环境等方面持续提供有效的奖励机制,将缺乏对技术人才的吸引力,同时现有核心技术人员也可能流失,这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产和业务规模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的提升,公司人员规模进一步扩大,这对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适应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管理层不能持续有效地提升管理能力、优化管理体系,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产品价格下行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机器视觉行业是近十几年间随着工业的发展而逐步兴起的行业。采用机器视觉技术的下游行业多为发展较快、对自动化水平和产品品质要求较高的行业。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机器视觉市场竞争日益加剧,整个产业也将逐渐进入成熟期。一般而言,随着产业从成长期逐渐进入成熟期,市场竞争加剧,将导致产品价格逐渐降低。
公司目前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若未来受行业内更多企业加入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境外品牌降价竞争、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持续上涨等因素影响,未来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智能制造和工业4.0的进程的推进,我国机器视觉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随着本行业以及下游行业持续发展,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本行业将吸引更多的竞争者进入,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一方面,现有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加强研发和技术投入;另一方面,其他行业的公司凭借资本实力跨行业发展。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维持竞争优势,提高自身竞争力,在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4.新产品的研发及市场推广的风险
公司已形成了机器视觉领域完整的产品线,并逐步建立工业传感器产品线,同时拟用并购的方式,扩充运动产品线。但为应对竞争与需求变化,公司还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目前有多个新产品处于规划或者研发阶段,并在各下游行业规划研发机器视觉应用方案。一方面,上述在研项目距离实现批量生产和销售还有一定时间,且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另一方面在研项目可能在未来商业化中会面临激烈竞争,出现商业价值低或不及预期的风险,同时,新产品或新方案在客户方面形成一定的偏好及忠诚度均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公司存在新产品研发失败和市场推广不利的风险,进而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和盈利提升产生负面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81,211.59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为25.33%,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如果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前景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个别客户经营状况发生困难,则公司存在因应收账款难以收回而发生坏账的风险。如若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发生,则公司将面临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2.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4,523.42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为4.53%。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等情况,将造成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增加,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群体集中在3C电子、锂电等行业,由于3C电子、锂电等行业的市场需求受宏观经济及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具备较为明显的周期性。若未来出现宏观经济下滑、扶持政
策力度下降等不利因素,同时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拓展其他应用行业的业务,可能出现收入及利润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随着全球经济周期的变化,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可能会导致市场需求疲软,直接影响制造业的生产和投资。若未来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下游行业需求出现周期性波动,公司主要客户因终端需求下滑、调整自身市场计划,或因供应链短缺等原因在自动化业务方面的资本支出放缓,且公司未能及时对行业需求进行合理预期并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229.69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5.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降低34.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降低38.72%。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22,296,856.56 | 619,217,595.67 | -15.65 |
营业成本 | 177,543,313.91 | 202,725,147.72 | -12.42 |
销售费用 | 105,716,810.49 | 106,593,089.83 | -0.82 |
管理费用 | 16,430,074.06 | 19,474,575.82 | -15.63 |
财务费用 | -7,672,160.00 | -9,536,040.06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09,962,363.55 | 104,445,531.68 | 5.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97,030.39 | 55,344,221.48 | -83.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656,791.10 | -1,824,811.9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680,092.17 | -99,185,905.87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5.65%,主要系报告期,新能源行业受扩产周期波动,行业持续低迷,下游需求疲软,新能源行业收入同比下降37.37%;3C行业复苏放缓,收入同比下降8.45%。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2.42%,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同比下降0.82%,主要系报告期股份支付费用减少。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同比下降15.63%,主要系报告期主要是股份支付、新厂房折旧、及新厂房搬运费减少。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汇率波动同比较大。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同比增长5.2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为保持技术领先、客户满意度,研发人员薪酬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3.20%,主要系报告期受3C行业和新能源行业付款周期影响,大客户现金付款减少,及上年度供应链金融结算款在本期支付结算。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现金额度降低,购买和赎回的募集资金理财和理财收益减少,及新厂房建设投入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股利支付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名称 | 金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收益 | 8,778,800.73 | 软件退税及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 |
投资收益 | 8,172,432.11 | 当年实现的理财收益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8,876,611.76 | 未实现的理财收益 |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账款 | 812,115,896.78 | 25.33 | 624,320,269.29 | 20.49 | 30.08 | 主要系本期相比上年3-4季度收入增加,在信用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20,406,498.82 | 0.64 | 7,027,910.85 | 0.23 | 190.36 | 主要系本期借款增加及应收即征即退余额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6,273,792.96 | 0.20 | 13,747,091.18 | 0.45 | -54.36 | 主要系本期收到上期预缴企业所得税退税 |
应付账款 | 180,453,376.44 | 5.63 | 112,251,123.78 | 3.68 | 60.76 | 主要系本期相比上年期末销量增加,订单增加,电子料、线材等物料采购增加 |
应交税费 | 22,157,764.00 | 0.69 | 1,704,700.58 | 0.06 | 1,199.80 | 主要系本期末收入相比上年12月收入增加,相应增值税、附加税增加,企业所得税增加,及年终奖个税增加,房产税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5,881,221.49 | 0.18 | 3,613,170.11 | 0.12 | 62.77 | 主要系本期经营性应付往来款增加 |
其他流动负债 | 19,932,462.94 | 0.62 | 9,111,872.07 | 0.30 | 118.75 | 主要系本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增加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56,347,670.2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76%。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1,001,790,483.26 | 8,876,611.76 | 466,000,000.00 | 642,500,000.00 | 1,548,023.00 | 835,715,118.02 | ||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混合投资工具 | 943,233,853.26 | 8,876,611.76 | 466,000,000.00 | 642,500,000.00 | 90,532.02 | 775,700,997.04 | ||
应收款项融资 | 58,556,630.00 | 1,457,490.98 | 60,014,120.98 | |||||
合计 | 1,001,790,483.26 | 8,876,611.76 | 466,000,000.00 | 642,500,000.00 | 1,548,023.00 | 835,715,118.02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OPT Vision Limited | 软件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贸易 | 100.00 | 5,634.77 | -3,102.67 | 2,623.87 | -778.59 |
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研发、销售:视觉应用软件、视觉软件技术服务及机器配件、工业控制设备等 | 100.00 | 49,142.87 | 14,219.49 | 456.47 | -625.23 |
惠州市奥普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研发、生产、销售:自动化配件、自动化系统、机器配件、影像系统、工业设备;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100.00 | 2,519.68 | 2,333.53 | -42.28 | |||
东莞市赛视软件有限公司 | 研发、销售:视觉应用软件、视觉软件技术服务 | 100.00 | 23.87 | -158.34 | -45.93 | |
东莞市迈未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研发、销售:视觉应用软件、视觉软件技术服务及机器配件、工业控制设备等 | 100.00 | 120.88 | 52.28 | 145.92 | 1.54 |
宁德奥普特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 研发、销售:视觉应用软件、视觉软件技术服务及机器配件、工业控制设备等 | 100.00 | ||||
奥普特视觉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 研发、销售:视觉应用软件、视觉软件技术服务及机器配件、工业控制设备等 | 100.00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无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3-11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3-12 |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5-20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5-21 |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均已经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的郑杨舟先生于2024年8月15日离任,补选王俊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2024年8月15日,郑杨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位,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补选王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为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是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3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均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投赞成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6,344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归属条件,董事会决定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7,693股。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其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4,037股。 |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61.86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处的机器视觉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和节能减排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以及当地地方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项目环境评价及环境管理制度。公司依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建立相关管理机制,并获得了上述体系认证。报告期内,公司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中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主要来源自电力、天然气、汽油、柴油的消耗。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主要是通过科学的节能措施和生产技术优化升级,降低单位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尽可能减少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实行低碳运行。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报告期内能源消耗情况如下:用水34,135吨,用电2,517,982度,用天然气19,941.95立方米,用汽油21,106.31升。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公司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生产时产生的自然挥发气体,属无组织排放的工艺类废气。公司每年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按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和监测、测量方法进行一次监测和测量,保存相关的《废气监测和测量报告》,并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04及《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对监测和测量结果进行评价。当发现废气超标时,及时分析原因并要求有关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如果涉及到相关方对废气污染方面的意见或投诉,参考《信息交流控制程序》及时处理,必要时接受国家机关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公司按照《污水控制程序》将污水分为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分类处理,处理完的污水遵循排放标准GB8978-200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达标后排放。聘请环保监测站或其他国家批准设立的环境监测机构每年对本公司常规污染因子(COD、BOD5、氨氮、动植物油等)进行监测和测量。若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则会增加监测和测量次数,并按GB8978-200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增加监测和测量项目。对出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执行《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为节约能源、减缓资源耗竭以及降低垃圾填埋需求,公司将废弃物分为一般废弃物(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和危险废弃物分别处理。对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废弃物,交给资源回收利用的单位;对不可回收的一般废弃物由环卫部门处理;对于危险废弃物,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委托具有环保局颁发的《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公司进行处理。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建立健全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污水控制程序》《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程序》《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控制程序》等一系列制度,并依据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建立了相关环境管理机制并获得了该体系认证,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公司制定《环境安全应急措施控制程序》,明确突发环境风险事件的责任部门、应对流程及应急演练等内容,确保应急处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司不断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建立了《能源资源消耗控制程序》,明确相关部门能源管理职责,节约各环节能源的使用。此外,公司制定《用纸用水用电管理办法》,通过有效管理用纸、用水和用电,不仅减少了对环境的影响,也提升了公司的能源使用效率。
2.识别重大环境因素
公司对各区域和各部门的重大环境因素进行识别,通过选用阻燃材料降低有毒气体排放、分类放置危险废弃物并统一回收、持续开展可回收利用的包装桶回收等一系列控制措施,设置相应的目标指标,对结果进行检测和测量,控制环境风险。公司积极开展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培训课程,提升员工环境识别与评价意识和能力,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3.启动危险废弃物管理计划
为节约能源、减缓资源耗竭以及降低垃圾填埋需求,公司将废弃物分为一般废弃物(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和危险废弃物分别处理。对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废弃物,交给资源回收利用的单位;对不可回收的一般废弃物由环卫部门处理;对于危险废弃物,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委托具有环保局颁发的《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公司进行处理。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09.56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处的机器视觉行业不属于高能耗行业,能源消耗主要是电力、天然气、汽油、柴油。公司通过科学的节能措施和生产技术优化升级,降低单位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公司不断探索使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可能性,持续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2023年以来,公司启动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1.82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长安光伏项目”)和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屋顶BIPV项目(以下简称“苏州BIPV项目”)建设。
其中,长安光伏项目已于2023年8月投入使用,本报告期内发电10.98万千瓦时。该项目预计年平均发电量27.20万千瓦时,年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71.16吨。
苏州BIPV项目已建成待并网验收,预计年发电量达24.62万千瓦时,年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256.03吨。
未来,公司将加强光伏发电建设,提升光伏发电能力,提高绿色能源的使用率。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员工505人,促进解决就业问题,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此外,公司积极助力教育事业发展,为岳阳市云溪区教育基金会-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第一中学助教助学专项基金捐赠20万元,为东莞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5万元。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卢治临、卢盛林 | 详见备注1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任期内、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和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许学亮 | 详见备注2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千智投资 | 详见备注3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范西西、叶建平 | 详见备注4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李江锋、贺珍真 | 详见备注5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离职后6个月内和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卢治临、卢盛林、许学亮、千智投资 | 详见备注6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奥普特、卢治临、卢盛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7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奥普特、卢治临、卢盛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8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红 | 奥普特、卢治临、卢盛林 | 详见备注9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卢治临、卢盛林、许学亮、千智投资 | 详见备注10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卢治临、卢盛林、许学亮、千智投资 | 详见备注11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卢治临、卢盛林、许学亮、千智投资 | 详见备注12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卢治临、卢盛林 | 详见备注13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卢治临、卢盛林 | 详见备注14 | 2020年4月1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奥普特 | 详见备注15 | 2021年11月23日 | 是 | 自2021年12月8日起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4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激励对象 | 详见备注16 | 2021年11月23日 | 是 | 自2021年12月8日起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4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卢治临、卢盛林、许学亮、千智投资 | 详见备注17 | 2023年8月29日 | 是 | 自2023年12月31日起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卢治临、卢盛林、许学亮 | 详见备注18 | 2023年10月27日 | 是 | 自2023年10月31日起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卢盛林兄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发行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3、如本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在此期间以及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如本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则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
5、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6、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7、本人减持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本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和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本人保证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备注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许学亮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发行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3、如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在此期间以及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5、本人减持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本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的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和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本人保证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备注3: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千智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企业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发行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
3、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4、本企业减持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本企业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企业转让首发前股份所获的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本企业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企业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企业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备注4:通过千智投资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范西西、叶建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千智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追加以下承诺: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发行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3、在本人担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通过千智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减持股份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本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转让首发前股份所获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和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备注5:通过千智投资持股的核心技术人员李江锋、贺珍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千智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通过千智投资间接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减持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转让首发前股份所获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和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备注6: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卢盛林兄弟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许学亮先生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3)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千智投资承诺:
1、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企业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备注7: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启动和停止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以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启动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3、停止条件: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或实施前,如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若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协商确定股价稳定措施或根据以下顺序采取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票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应当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公司董事承诺,出席审议该等回购事宜的董事会并投赞成票。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出席审议该等回购事宜的股东大会并投赞成票。
(4)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需)。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
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若股东大会未通过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司应敦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其出具的承诺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义务。
(5)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净利润的10%,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②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③回购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④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6)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自愿主动增持公司股票,但若公司股东大会未能通过股份回购方案或者前次稳定股价措施已由公司以回购股份方式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必须增持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若公司股东大会未能通过股份回购方案或者前次稳定股价措施已由公司以回购股份方式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在前述事实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其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税后)的10%;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
②增持价格:增持价格不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③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公司董事会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做出终止增持股份决定。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自愿主动增持公司股票,但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义务但公司在其后再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义务但公司在其后再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前述事实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其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20%。
②增持价格:增持价格不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公司董事会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方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做出终止增持股份决定。
三、相关约束措施
在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本承诺函之承诺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相关未履行承诺的主体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采取相应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增持承诺,则发行人可将其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后一年度的现金分红(如有),以及当年薪酬的50%予以扣留,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在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公司将要求其签署稳定股价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接受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约束。备注8: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1、加强募资资金管理,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实施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是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增强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重要举措。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监管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合理规范使用。同时,公司将统筹安排内部资源,全力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提高股东回报,降低此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2、大力开拓市场,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大力开拓市场,积极开发新客户,努力实现销售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将依托生产能力和管理层丰富的行业经验,紧紧把握时代脉搏和市场需求,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3、持续完善公司制度,提升运作效率
公司将以发行上市为契机,建立起科学有效的企业治理和内控制度,一方面加强对管理团队的监督和考核,落实对公司的管理职责;另一方面,为公司各项业务流程提供制度指引,确保各环节有章可循,加快企业运作效率。同时公司将不断优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制度,配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聘用业内优秀人才,为公司发展提供持续的智力支持。
4、建立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在兼顾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下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坚决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制定的上市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强化了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总原则,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方式,制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以及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等,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更加健全、透明。此外,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利润分配政策予以了细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卢盛林兄弟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自身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的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修改或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未来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将支持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备注9: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卢盛林兄弟承诺: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备注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卢盛林兄弟的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收购或进行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投资。
3、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奥普特,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奥普特。
4、本人承诺不会将奥普特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专有技术、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所有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透露给与其存在业务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其他机构、组织。
5、本人承诺不会教唆或诱导奥普特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客户不与其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6、若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从事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在获知该情形后采取适当方式解决,以防止可能存在的对奥普特利益的侵害。
7、本人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8、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由此所得收益归奥普特所有,本人应向奥普特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2)本人应在接到奥普特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有关投资、转让有关投资股权或业务、清算注销有关同业竞争的公司,并及时向奥普特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披露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3)由此给奥普特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人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奥普特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作为本人的赔偿。
(2)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许学亮先生的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收购或进行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投资。
3、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奥普特,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奥普特。
4、本人承诺不会将奥普特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专有技术、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所有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透露给与其存在业务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其他机构、组织。
5、本人承诺不会教唆或诱导奥普特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客户不与其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6、若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从事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在获知该情形后采取适当方式解决,以防止可能存在的对奥普特利益的侵害。
7、本人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8、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由此所得收益归奥普特所有,本人应向奥普特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2)本人应在接到奥普特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有关投资、转让有关投资股权或业务、清算注销有关同业竞争的公司,并及时向奥普特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披露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3)由此给奥普特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人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奥普特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作为本人的赔偿。
(3)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千智投资的承诺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收购或进行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投资。
3、本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企业将立即通知奥普特,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奥普特。
4、本企业承诺不会将奥普特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专有技术、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所有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透露给与其存在业务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其他机构、组织。
5、本企业承诺不会教唆或诱导奥普特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客户不与其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6、若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从事与奥普特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企业将在获知该情形后采取适当方式解决,以防止可能存在的对奥普特利益的侵害。
7、本企业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8、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由此所得收益归奥普特所有,本企业应向奥普特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2)本企业应在接到奥普特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有关投资、转让有关投资股权或业务、清算注销有关同业竞争的公司,并及时向奥普特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披露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3)由此给奥普特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企业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奥普特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企业支付的分红,作为本企业的赔偿。备注11: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卢盛林兄弟的承诺:
1、除已经披露的交易外,2017年1月1日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奥普特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2、不利用本人的控制地位损害奥普特利益和奥普特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杜绝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违规向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与奥普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或有合理理由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根据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许学亮先生的承诺:
1、2017年1月1日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奥普特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2、不利用股东地位及本人与奥普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地位损害奥普特利益和奥普特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杜绝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违规向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与奥普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或有合理理由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根据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千智投资的承诺:
1、2017年1月1日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奥普特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2、不利用股东地位及与奥普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地位损害奥普特利益和奥普特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杜绝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违规向本企业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尽量避免本企业以及本企业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与奥普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或有合理理由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根据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企业以及本企业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备注12:关于不存在及避免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卢盛林兄弟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为本函目的,不包括奥普特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企业)不存在以任何方式违法占用或使用奥普特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要求奥普特为本人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在持有奥普特股份期间,本人将尽量避免接受奥普特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的担保;如关联担保无法避免,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奥普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在持有奥普特股份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奥普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奥普特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奥普特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4、本人将按照奥普特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要求奥普特为本人及/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提供担保的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在审议涉及本人及/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违规占用奥普特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依法维护奥普特利益。自奥普特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
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保证不占用奥普特的资金或其他资产,维护奥普特的独立性,不损害奥普特及奥普特其他股东利益。
5、本人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6、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奥普特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奥普特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作为本人的赔偿。
本承诺函系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并在本人为奥普特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为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许学亮先生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为本函目的,不包括奥普特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企业)不存在以任何方式违法占用或使用奥普特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要求奥普特为本人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在持有奥普特股份期间,本人将尽量避免接受奥普特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的担保;如关联担保无法避免,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奥普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在持有奥普特股份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奥普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奥普特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奥普特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4、本人将按照奥普特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要求奥普特为本人及/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提供担保的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在审议涉及本人及/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违规占用奥普特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依法维护奥普特利益。自奥普特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保证不占用奥普特的资金或其他资产,维护奥普特的独立性,不损害奥普特及奥普特其他股东利益。
5、本人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6、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奥普特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奥普特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作为本人的赔偿。
本承诺函系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并在本人为奥普特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或为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3)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千智投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或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为本函目的,不包括奥普特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企业)不存在以任何方式违法占用或使用奥普特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要求奥普特为本企业或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在持有奥普特股份期间,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接受奥普特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的担保;如关联担保无法避免,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奥普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在持有奥普特股份期间,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奥普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奥普特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奥普特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4、本企业将按照奥普特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要求奥普特为本企业及/或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提供担保的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在审议涉及本企业及/或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违规占用奥普特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依法维护奥普特利益。自奥普特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保证不占用奥普特的资金或其他资产,维护奥普特的独立性,不损害奥普特及奥普特其他股东利益。
5、本企业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6、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奥普特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奥普特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企业支付的分红,作为本企业的赔偿。
本承诺函系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并在本企业为奥普特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备注13:关于惠州土地使用权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卢盛林兄弟承诺:
鉴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人作为奥普特的实际控制人,现就奥普特子公司惠州市奥普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普特”)持有位于汤泉林场赤竹坑村赤二组探窝岭地段两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编号为“粤(2018)博罗县不动产权第0014576号”、“粤(2018)博罗县不动产权第0014578号”),作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下:
如上述土地被认定为闲置土地而需要缴纳土地闲置费或被无偿收回的,本人将承担相关款项、补偿奥普特为获取上述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奥普特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等额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分红款。备注14:关于房产租赁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卢盛林兄弟承诺:
鉴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人作为奥普特的实际控制人,现就奥普特承租的位于东莞市长安镇锦厦河南工业区锦升路8号厂房,于租赁期间内如无法正常使用给奥普特造成损失予以补偿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如在奥普特与出租方东莞市长安镇锦厦股份经济联合社签署的《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因租赁厂房拆迁、改造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正常使用,本人将全额承担因此给奥普特造成的损失,并就上述损失向奥普特承担连带赔偿/补偿责任。本人将在损失、损害或开支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现金补偿奥普特,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等额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分红款。备注15: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承诺
奥普特承诺:
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备注16: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承诺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体激励对象承诺:
1、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备注17: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盛林、卢治临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学亮、千智投资承诺:
自2023年12月31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承诺期间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承诺的情形,因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备注18:关于特定期间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盛林、卢治临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学亮承诺:
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卢盛林、卢治临、叶建平、许学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公司在IPO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募投项目营销网络中心项目总投资5,449.90万元,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其中用于发放新增人员工资资金为503.58万元。2023年3月,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营销中心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449.90万元。经查,公司营销网络中心项目实际列支发放新增人员工资的金额为2,040.38万元,超过招股说明书计划使用金额1,536.8万元;其中,有936.62万元工资发放对象实际为另一募投项目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的新增人员。对上述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且披露的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与事实不符”。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部门人员高度重视,按照《决定书》中的要求逐项梳理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具体如下:1、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水平,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积极组织董监高专项汇报说明,并针对董监高及内部相关部门分别进行培训,审计部加强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计;2、相关责任人员内部问责。公司对此次监管措施涉及责任人进行内部通报批评;3、营销网络中心项目整改。调整营销网络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已披露结项公告予以更正,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6.62万元增加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并相应调整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上述募投项目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及2024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广东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更正公告》《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注: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先生、卢盛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学亮先生共同控制的东莞市千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千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2,000万元设立东莞市奥普特智能传感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24年8月9日成立)。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600万元,千逸投资出资200万元,千骞投资出资200万元。前述出资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合资公司成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12月28日 | 1,618,463,800.00 | 1,535,969,003.72 | 1,422,810,900.00 | 113,158,103.72 | 967,606,111.59 | 113,158,103.72 | 63.00 | 100.00 | 47,788,115.88 | 3.11 | 0.00 |
合计 | / | 1,618,463,800.00 | 1,535,969,003.72 | 1,422,810,900.00 | 113,158,103.72 | 967,606,111.59 | 113,158,103.72 | / | / | 47,788,115.88 | / | 0.00 |
(一)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595,731,200.00 | 35,230,254.69 | 471,807,162.86 | 79.20 | 2024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512,456,325.94 | 1,183,404,325.27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06,597,800.00 | 20,368,905.40 | 116,976,677.16 | 38.15 | 2025年7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304,310,203.72 | 908,776.00 | 100,410,856.36 | 33.00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24,830,800.00 | 646,383.84 | 80,713,637.06 | 64.66 | 2025年7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营销网络中心项目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54,499,000.00 | -9,366,204.05 | 46,701,605.27 | 85.69 | 2023年3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9,366,204.05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150,000,000.00 | 150,996,172.88 | 100.66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1,535,969,003.72 | 47,788,115.88 | 967,606,111.59 | 63.00 | / | / | / | / | 512,456,325.94 | 1,183,404,325.27 | / | 9,366,204.05 |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备注 |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 | 在建项目 | 113,158,103.72 | 113,158,103.72 | 100.0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已全部投入“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由19,115.21万元增加至30,940.99万元,项目剩余所需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
合计 | / | 113,158,103.72 | 113,158,103.72 | / | / |
(二)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7.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4.38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7387-2号)。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会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亦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在上述决议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了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及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8月22日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注: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会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均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投赞成票,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12月14日 | 65,000.00 | 2023年12月14日 | 2024年12月13日 | 52,000.00 | 否 |
其他说明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2月24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更正公告》,将已结项的“营销网络中心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进行更正。2024年2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通过。
“营销网络中心项目”项目实际总投资由“5,606.78万元”更正为“4,670.16万元”,更正后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36.62万元。若按照更正后数据,该募投项目承诺投入募集资金5,449.90万元,实际总投资4,670.16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936.62万元,投入进度为85.69%。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其节余募集资金936.62万元增加至“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并相应调整该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的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由“12,483.08万元”增加至“13,419.70万元”,若按照增加后投资总额,若按照增加后投资总额,该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8,071.36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5,348.34万元,投入进度为60.15%。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7,912,000 | 71.92 | -87,912,000 | -87,912,000 | 0 | 0.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87,912,000 | 71.92 | -87,912,000 | -87,912,000 | 0 | 0.0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7,104,000 | 5.81 | -7,104,000 | -7,104,000 | 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80,808,000 | 66.11 | -80,808,000 | -80,808,000 | 0 | 0.00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4,323,455 | 28.08 | 87,912,000 | 87,912,000 | 122,235,455 | 10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4,323,455 | 28.08 | 87,912,000 | 87,912,000 | 122,235,455 | 100.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22,235,455 | 100.00 | 122,235,455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先生、卢盛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学亮先生、千智投资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合计87,912,00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已于2024年1月2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暨承诺不减持的公告》。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卢治临 | 36,363,600 | 36,363,6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1-2 |
卢盛林 | 35,555,520 | 35,555,52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1-2 |
许学亮 | 8,888,880 | 8,888,88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1-2 |
厦门千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104,000 | 7,104,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1-2 |
合计 | 87,912,000 | 87,912,000 | 0 | 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28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卢治临 | 88,144 | 36,485,559 | 29.85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卢盛林 | 96,721 | 35,687,414 | 29.20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许学亮 | 38,710 | 8,930,593 | 7.31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厦门千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7,104,000 | 5.81 | 0 | 0 | 无 | 0 | 其他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280,556 | 5,001,583 | 4.09 | 0 | 0 | 无 | 0 | 其他 |
建峖实业投资-Janchor Partners Pan-Asian Master Fund-RQFII | 0 | 1,739,319 | 1.42 | 0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国信证券-招商银行-国信证券鼎信10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20,400 | 1,301,328 | 1.06 | 0 | 0 | 无 | 0 | 其他 |
摩根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摩根中国A股市场机会基金 | -28,327 | 1,257,438 | 1.03 | 0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自主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 | 1,000,000 | 0.8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1,055 | 893,872 | 0.73 | 0 | 0 | 无 | 0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卢治临 | 36,485,559 | 人民币普通股 | 36,485,559 |
卢盛林 | 35,687,414 | 人民币普通股 | 35,687,414 |
许学亮 | 8,930,593 | 人民币普通股 | 8,930,593 |
厦门千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10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04,0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001,583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1,583 |
建峖实业投资-Janchor Partners Pan-Asian Master Fund-RQFII | 1,739,319 | 人民币普通股 | 1,739,319 |
国信证券-招商银行-国信证券鼎信10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301,328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1,328 |
摩根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摩根中国A股市场机会基金 | 1,257,4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7,43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自主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93,872 | 人民币普通股 | 893,872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卢盛林为兄弟关系,许学亮为其一致行动人,且担任千智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国信证券-招商银行-国信证券鼎信10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20-12-31 | 2021-12-31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上述战略投资者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发行的战略配售,锁定期为自获得的配售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所持战略配售股份已于2021年12月31日起上市流通。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卢盛林 | 董事长、副总经理 | 35,590,693 | 35,687,414 | 96,721 | 二级市场增持 |
卢治临 | 董事、总经理 | 36,397,415 | 36,485,559 | 88,144 | 二级市场增持 |
许学亮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8,891,883 | 8,930,593 | 38,710 | 二级市场增持 |
注:2023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先生、卢盛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学亮先生,拟自2023年10月3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7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2024年3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报告期内,卢盛林先生累计增持96,721股,卢治临先生累计增持88,144股,许学亮先生累计增持38,710股。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720,083,553.96 | 653,864,801.7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775,700,997.04 | 943,233,853.26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90,688,366.85 | 105,088,968.69 |
应收账款 | 七、5 | 812,115,896.78 | 624,320,269.29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60,014,120.98 | 58,556,630.00 |
预付款项 | 七、8 | 3,848,387.30 | 3,302,355.0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0,406,498.82 | 7,027,910.85 |
其中:应收利息 | 870,292.36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45,234,203.88 | 115,809,050.8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273,792.96 | 13,747,091.18 |
流动资产合计 | 2,634,365,818.57 | 2,524,950,930.9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70,798,205.55 | 269,653,264.32 |
在建工程 | 七、22 | 219,865,413.36 | 171,767,783.7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053,591.93 | |
无形资产 | 七、26 | 62,150,142.51 | 62,770,300.8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037.72 | 4,150.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6,767,519.23 | 13,877,538.6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618,971.52 | 2,062,779.2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71,201,289.89 | 522,189,409.61 | |
资产总计 | 3,205,567,108.46 | 3,047,140,340.5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80,453,376.44 | 112,251,123.78 |
预收款项 | 七、37 | 69,328.04 | 71,856.68 |
合同负债 | 七、38 | 2,903,862.35 | 2,823,106.3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8,061,724.82 | 30,896,794.96 |
应交税费 | 七、40 | 22,157,764.00 | 1,704,700.58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881,221.49 | 3,613,170.1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982,325.40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9,932,462.94 | 9,111,872.07 |
流动负债合计 | 269,459,740.08 | 162,454,949.9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3,513,005.77 | 3,113,848.0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4,184,841.32 | 3,524,422.6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697,847.09 | 6,638,270.73 | |
负债合计 | 277,157,587.17 | 169,093,220.6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22,235,455.00 | 122,235,45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709,486,248.27 | 1,707,752,148.6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954,576.16 | -1,012,781.43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61,117,727.50 | 61,117,727.5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036,524,666.68 | 987,954,570.1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28,409,521.29 | 2,878,047,119.90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28,409,521.29 | 2,878,047,119.9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205,567,108.46 | 3,047,140,340.53 |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14,069,112.04 | 570,699,135.7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62,768,547.45 | 707,963,971.3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0,688,366.85 | 105,088,968.69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877,769,533.76 | 664,624,252.72 |
应收款项融资 | 60,014,120.98 | 58,556,630.00 | |
预付款项 | 3,848,252.09 | 3,287,394.56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358,218,166.66 | 333,679,639.09 |
其中:应收利息 | 870,292.36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42,902,473.23 | 113,870,328.8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65,986.38 | 9,251,120.28 |
流动资产合计 | 2,710,644,559.44 | 2,567,021,441.3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93,983,182.94 | 193,972,725.7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70,251,529.17 | 269,099,762.91 | |
在建工程 | 38,246,202.17 | 9,726,966.9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053,591.93 | ||
无形资产 | 26,858,906.14 | 26,946,351.2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37.72 | 4,150.9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284,207.87 | 13,212,347.2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18,971.52 | 2,062,779.2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47,244,037.53 | 517,078,676.23 | |
资产总计 | 3,257,888,596.97 | 3,084,100,117.5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80,434,275.00 | 112,219,584.72 | |
预收款项 | 116,124.21 | 71,856.68 | |
合同负债 | 3,346,181.96 | 2,447,772.19 | |
应付职工薪酬 | 34,432,791.98 | 27,374,563.57 | |
应交税费 | 21,393,232.32 | 1,066,146.07 | |
其他应付款 | 3,971,870.10 | 2,750,744.6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82,325.4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9,932,462.94 | 9,111,872.07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3,626,938.51 | 157,024,865.3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513,005.77 | 3,113,848.0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598,284.66 | 2,242,387.5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111,290.43 | 5,356,235.58 | |
负债合计 | 270,738,228.94 | 162,381,100.9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2,235,455.00 | 122,235,45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09,486,248.27 | 1,707,752,148.6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1,117,727.50 | 61,117,727.50 | |
未分配利润 | 1,094,310,937.26 | 1,030,613,685.5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87,150,368.03 | 2,921,719,016.6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257,888,596.97 | 3,084,100,117.56 |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22,296,856.56 | 619,217,595.67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522,296,856.56 | 619,217,595.6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07,166,207.65 | 429,897,933.3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77,543,313.91 | 202,725,147.7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185,805.64 | 6,195,628.37 |
销售费用 | 七、63 | 105,716,810.49 | 106,593,089.83 |
管理费用 | 七、64 | 16,430,074.06 | 19,474,575.82 |
研发费用 | 七、65 | 109,962,363.55 | 104,445,531.68 |
财务费用 | 七、66 | -7,672,160.00 | -9,536,040.06 |
其中:利息费用 | -2,412.93 | 117,146.55 | |
利息收入 | 8,318,860.56 | 5,539,539.29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8,778,800.73 | 11,339,833.9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8,172,432.11 | 12,970,546.7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8,876,611.76 | 2,272,973.8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4,523,847.27 | -17,054,971.9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8,581,714.21 | -6,712,177.6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48,914.69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7,852,932.03 | 192,284,781.9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02,708.71 | 30,255.83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83,002.82 | 636,182.4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7,672,637.92 | 191,678,855.34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4,317,750.28 | 18,018,598.2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3,354,887.64 | 173,660,257.0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3,354,887.64 | 173,660,257.0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3,354,887.64 | 173,660,257.0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58,205.27 | -697,088.25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58,205.27 | -697,088.25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七、77 | 58,205.27 | -697,088.25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8,205.27 | -697,088.25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3,413,092.91 | 172,963,168.8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3,413,092.91 | 172,963,168.8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273 | 1.422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273 | 1.422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卢治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513,959,530.84 | 596,200,043.60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77,779,552.12 | 202,294,206.48 |
税金及附加 | 4,622,317.25 | 5,848,214.24 | |
销售费用 | 83,846,477.34 | 95,112,564.24 | |
管理费用 | 15,057,659.09 | 17,948,650.86 | |
研发费用 | 106,088,274.46 | 96,686,348.25 | |
财务费用 | -5,089,283.37 | -6,084,831.29 | |
其中:利息费用 | -2,412.93 | 117,146.55 | |
利息收入 | 5,770,656.22 | 1,818,074.63 | |
加:其他收益 | 8,743,050.30 | 11,333,345.1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5,387,987.33 | 12,192,683.7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304,576.07 | 2,375,001.2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207,981.29 | -15,547,162.2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581,714.21 | -6,712,177.6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8,914.6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3,300,452.15 | 188,185,495.80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2,708.71 | 28,544.37 | |
减:营业外支出 | 283,002.82 | 635,507.4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3,120,158.04 | 187,578,532.68 | |
减:所得税费用 | 4,638,115.13 | 15,194,290.4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8,482,042.91 | 172,384,242.2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8,482,042.91 | 172,384,242.2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8,482,042.91 | 172,384,242.2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61,497,428.36 | 397,842,907.1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759,620.92 | 6,691,016.1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4,418,211.77 | 18,750,095.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8,675,261.05 | 423,284,018.9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8,423,909.78 | 84,218,620.2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1,925,929.18 | 181,472,164.9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245,850.68 | 62,030,280.4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9,782,541.02 | 40,218,731.7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9,378,230.66 | 367,939,797.4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97,030.39 | 55,344,221.4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42,500,000.00 | 1,55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172,431.71 | 12,970,546.7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50.00 | 321,964.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0,673,081.71 | 1,563,292,510.7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1,016,290.61 | 71,613,226.6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66,000,000.00 | 1,493,504,096.09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7,016,290.61 | 1,565,117,322.7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656,791.10 | -1,824,811.9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671,625.33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71,625.3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4,784,791.15 | 103,754,393.2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895,301.02 | 2,103,138.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680,092.17 | 105,857,531.2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680,092.17 | -99,185,905.8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4,977.09 | 2,190,005.6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6,218,752.23 | -43,476,490.6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53,864,801.73 | 554,730,093.8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0,083,553.96 | 511,253,603.19 |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26,920,027.63 | 377,725,063.2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759,620.92 | 6,691,016.1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597,809.00 | 10,063,252.8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1,277,457.55 | 394,479,332.2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7,034,886.35 | 79,130,500.6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3,733,682.98 | 169,268,113.2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8,290,773.25 | 61,145,443.2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680,003.94 | 36,721,827.5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2,739,346.52 | 346,265,884.7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61,888.97 | 48,213,447.5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72,500,000.00 | 1,44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387,987.33 | 12,192,683.7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50.00 | 320,065.0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7,888,637.33 | 1,452,512,748.7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9,780,751.80 | 34,821,757.7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16,000,000.00 | 1,393,5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5,780,751.80 | 1,428,321,757.7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892,114.47 | 24,190,991.0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671,625.33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71,625.3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4,784,791.15 | 103,754,393.2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95,301.02 | 2,103,138.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680,092.17 | 105,857,531.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680,092.17 | -99,185,905.8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95,928.08 | 2,045,719.5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6,630,023.69 | -24,735,747.6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0,699,135.73 | 245,744,242.3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4,069,112.04 | 221,008,494.64 |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2,235,455.00 | 1,707,752,148.64 | -1,012,781.43 | 61,117,727.50 | 987,954,570.19 | 2,878,047,119.90 | 2,878,047,119.9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2,235,455.00 | 1,707,752,148.64 | -1,012,781.43 | 61,117,727.50 | 987,954,570.19 | 2,878,047,119.90 | 2,878,047,119.9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34,099.63 | 58,205.27 | 48,570,096.49 | 50,362,401.39 | 50,362,401.3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8,205.27 | 113,354,887.64 | 113,413,092.91 | 113,413,092.9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34,099.63 | 1,734,099.63 | 1,734,099.6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734,099.63 | 1,734,099.63 | 1,734,099.63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4,784,791.15 | -64,784,791.15 | -64,784,791.1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 |
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4,784,791.15 | -64,784,791.15 | -64,784,791.1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2,235,455.00 | 1,709,486,248.27 | -954,576.16 | 61,117,727.50 | 1,036,524,666.68 | 2,928,409,521.29 | 2,928,409,521.29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2,063,992.00 | 1,698,178,257.90 | -445,747.89 | 61,031,996.00 | 898,086,038.92 | 2,778,914,536.93 | 2,778,914,536.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2,063,992.00 | 1,698,178,257.90 | -445,747.89 | 61,031,996.00 | 898,086,038.92 | 2,778,914,536.93 | 2,778,914,536.9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1,463.00 | 20,368,733.38 | -697,088.25 | 85,731.50 | 69,820,132.38 | 89,748,972.01 | 89,748,972.0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97,088.25 | 173,660,257.08 | 172,963,168.83 | 172,963,168.8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1,463.00 | 20,368,733.38 | 20,540,196.38 | 20,540,196.3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1,463.00 | 6,500,162.33 | 6,671,625.33 | 6,671,625.3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3,868,571.05 | 13,868,571.05 | 13,868,571.0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5,731.50 | -103,840,124.70 | -103,754,393.20 | -103,754,393.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5,731.50 | -85,731.5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3,754,393.20 | -103,754,393.20 | -103,754,393.2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2,235,455.00 | 1,718,546,991.28 | -1,142,836.14 | 61,117,727.50 | 967,906,171.30 | 2,868,663,508.94 | 2,868,663,508.94 |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2,235,455.00 | 1,707,752,148.64 | 61,117,727.50 | 1,030,613,685.50 | 2,921,719,016.6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2,235,455.00 | 1,707,752,148.64 | 61,117,727.50 | 1,030,613,685.50 | 2,921,719,016.6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34,099.63 | 63,697,251.76 | 65,431,351.3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8,482,042.91 | 128,482,042.9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34,099.63 | 1,734,099.6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734,099.63 | 1,734,099.63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4,784,791.15 | -64,784,791.1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4,784,791.15 | -64,784,791.15 |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2,235,455.00 | 1,709,486,248.27 | 61,117,727.50 | 1,094,310,937.26 | 2,987,150,368.03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2,063,992.00 | 1,698,178,257.90 | 61,031,996.00 | 921,500,168.58 | 2,802,774,414.4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2,063,992.00 | 1,698,178,257.90 | 61,031,996.00 | 921,500,168.58 | 2,802,774,414.4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1,463.00 | 20,368,733.38 | 85,731.50 | 68,544,117.50 | 89,170,045.3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2,384,242.20 | 172,384,242.2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1,463.00 | 20,368,733.38 | 20,540,196.3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1,463.00 | 6,500,162.33 | 6,671,625.3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3,868,571.05 | 13,868,571.0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5,731.50 | -103,840,124.70 | -103,754,393.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5,731.50 | -85,731.50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3,754,393.20 | -103,754,393.2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2,235,455.00 | 1,718,546,991.28 | 61,117,727.50 | 990,044,286.08 | 2,891,944,459.86 |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3月24日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法定代表人:卢治临注册资本:人民币12,223.545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86473896E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研发、产销:自动化系统、自动化软件、机器配件、影像系统、工业控制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76号”文《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2020年12月,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7,048,095.00股,人民币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5,427,575.00股,人民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2,826,428.00股,发行后总股本变更为82,475,670.00股。
2022年9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82,475,670.00股为基础,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共计转增39,588,322股,实施完成后总股本变更为122,063,992.00股。
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已完成归属,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171,463股,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3年6月27日上市流通。此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206.3992万元增加至12,223.5455万元,股份总数由12,206.3992万股增加至12,223.5455万股。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机构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公司财务报表于2024年8月29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四)营业期限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06年3月24日至长期。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五、16 .存货”、“五、21.固定资产”、“五、26 .无形资产”、“五、34 .收入”。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与负债流动性划分的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50万元 |
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 | 单项金额≥5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投资预算金额≥5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款项、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 单项金额≥5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
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公司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
(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当且仅当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 “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按照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历史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预期天数/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 | 评估无收回风险,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1-2年(含2年) | 10.00 | 10.00 |
2-3年(含3年) | 50.00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6.金融资产转移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
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5.00% | 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软件 | 10 |
土地使用权 | 40-50 |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开发项目通常需要经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其中,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所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公司的研究阶段一般是指研发部门根据市场需求、技术需要等因素对需研究开发的项目进行相关分析立项,由项目管理部门对该项目进行技术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实际需求能力及项目预算资金保障能力等情况进行评审分析的阶段。
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公司的开发阶段是指项目立项申请经过研究阶段的研究、分析、评审形成立项报告后,研发项目组完成验收、测试等工作,并且通过不断修订完善直至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物料消耗、办公费、差旅费、设计及咨询费、折旧与摊销费、股份支付、维修检测费和其他费用等。
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
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
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销售机器视觉产品及部件,包括光源、光源控制器、镜头、相机及视觉控制系统等。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际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收入的计量
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公司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4.公司具体收入确认政策
(1)内销收入: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交货方式,将货物发给客户。合同未约定调试验收条款,公司以交付产品,控制权转移,并经客户对账确认,取得客户对账单确认收入;合同约定调试验收条款,则该条款构成实质性接受条件,在产品交付并调试完成时点,控制权转移,取得客户验收文件确认收入。
(2)外销收入:通过货运或快递方式直接向境外客户发货,根据订单备货后,并在货物发出后进行报关,海关批准报关,货物在出关后控制权均转移至外销客户,报关完成后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两种情况处理: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
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赁
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
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3%、6%、8%、13%、1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流转税 | 5% |
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交流转税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16.5%、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OPT Vision Limited | 16.50 |
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25.00 |
惠州市奥普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0.00 |
东莞市赛视软件有限公司 | 20.00 |
东莞市迈未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宁德奥普特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奥普特视觉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 25.00 |
OPT Machine Vision GmbH | 15.00 |
株式会社OPT | 15.00 |
OPT Malaysia Sdn.Bhd. | 24.0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40042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2021年至2023年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 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 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12号)第三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东莞市赛视软件有限公司、惠州市奥普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和东莞市迈未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适用20%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第一、二季度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2.增值税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公司销售的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或者16%、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24,630.92 | 30,223.46 |
银行存款 | 713,698,564.83 | 652,808,461.14 |
其他货币资金 | 6,260,358.21 | 1,026,117.13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720,083,553.96 | 653,864,801.7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5,825,771.63 | 16,193,262.50 |
其他说明期末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75,700,997.04 | 943,233,853.26 | |
其中: | |||
混合工具投资 | 775,700,997.04 | 943,233,853.26 | |
合计 | 775,700,997.04 | 943,233,853.2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06月30日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成本为人民币753,642,172.01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人民币22,058,825.03元。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7,432,659.07 | 26,706,913.24 |
商业承兑票据 | 53,255,707.78 | 78,382,055.45 |
合计 | 90,688,366.85 | 105,088,968.69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承兑汇票 | 19,932,462.94 | |
合计 | 19,932,462.94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8,788,103.38 | 100.00 | 8,099,736.53 | 8.20 | 90,688,366.85 | 114,140,521.93 | 100.00 | 9,051,553.24 | 7.93 | 105,088,968.69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 | 98,788,103.38 | 100.00 | 8,099,736.53 | 8.20 | 90,688,366.85 | 114,140,521.93 | 100.00 | 9,051,553.24 | 7.93 | 105,088,968.69 |
合计 | 98,788,103.38 | / | 8,099,736.53 | / | 90,688,366.85 | 114,140,521.93 | / | 9,051,553.24 | / | 105,088,968.6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法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68,196,516.45 | 3,409,825.84 | 5.00 |
1-2年(含2年) | 27,416,206.93 | 2,741,620.69 | 10.00 |
2-3年(含3年) | 2,454,180.00 | 1,227,090.00 | 50.00 |
3年以上 | 721,200.00 | 721,200.00 | 100.00 |
合计 | 98,788,103.38 | 8,099,736.53 | 8.2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9,051,553.24 | -951,816.71 | 8,099,736.53 | |||
合计 | 9,051,553.24 | -951,816.71 | 8,099,736.5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90,126,806.04 | 567,147,489.21 |
1年以内小计 | 690,126,806.04 | 567,147,489.21 |
1至2年 | 168,438,968.86 | 90,940,733.22 |
2至3年 | 9,800,717.91 | 7,366,989.22 |
3年以上 | 3,468,763.44 | 4,542,358.64 |
合计 | 871,835,256.25 | 669,997,570.2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13,475.00 | 0.23 | 2,013,475.00 | 100.00 | 37,511.00 | 0.01 | 37,511.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69,821,781.25 | 99.77 | 57,705,884.47 | 6.63 | 812,115,896.78 | 669,960,059.29 | 99.99 | 45,639,790.00 | 6.81 | 624,320,269.29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869,821,781.25 | 99.77 | 57,705,884.47 | 6.63 | 812,115,896.78 | 669,960,059.29 | 99.99 | 45,639,790.00 | 6.81 | 624,320,269.29 |
合计 | 871,835,256.25 | / | 59,719,359.47 | / | 812,115,896.78 | 669,997,570.29 | / | 45,677,301.00 | / | 624,320,269.2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37,511.00 | 37,511.00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二 | 1,975,964.00 | 1,975,964.00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合计 | 2,013,475.00 | 2,013,475.00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690,126,806.04 | 34,506,340.19 | 5.00 |
1-2年(含2年) | 168,438,968.86 | 16,843,896.87 | 10.00 |
2-3年(含3年) | 9,800,717.91 | 4,900,358.97 | 50.00 |
3年以上 | 1,455,288.44 | 1,455,288.44 | 100.00 |
合计 | 869,821,781.25 | 57,705,884.47 | 6.6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37,511.00 | 1,975,964.00 | 2,013,475.00 | |||
账龄组合 | 45,639,790.00 | 12,470,566.65 | 407,419.48 | 2,947.30 | 57,705,884.47 | |
合计 | 45,677,301.00 | 14,446,530.65 | 407,419.48 | 2,947.30 | 59,719,359.4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07,419.4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128,280,299.00 | 128,280,299.00 | 14.72 | 10,205,540.25 | |
客户二 | 59,313,229.20 | 59,313,229.20 | 6.80 | 2,965,661.46 | |
客户三 | 58,203,377.22 | 58,203,377.22 | 6.68 | 2,910,168.86 | |
客户四 | 54,093,996.27 | 54,093,996.27 | 6.20 | 2,704,699.82 | |
客户五 | 49,193,208.00 | 49,193,208.00 | 5.64 | 2,561,504.10 | |
合计 | 349,084,109.69 | 349,084,109.69 | 40.04 | 21,347,574.49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0,014,120.98 | 58,556,630.00 |
合计 | 60,014,120.98 | 58,556,63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9,114,729.85 | |
合计 | 49,114,729.85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0,014,120.98 | 100.00 | 60,014,120.98 | 58,556,630.00 | 100.00 | 58,556,630.00 | ||||
其中: | ||||||||||
信用风险组合 | 60,014,120.98 | 100.00 | 60,014,120.98 | 58,556,630.00 | 100.00 | 58,556,630.00 | ||||
合计 | 60,014,120.98 | / | 60,014,120.98 | 58,556,630.00 | / | 58,556,63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60,014,120.98 | ||
合计 | 60,014,120.9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848,387.30 | 100.00 | 3,302,355.03 | 100.00 |
合计 | 3,848,387.30 | 100.00 | 3,302,355.0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比例(%) |
第一名 | 599,857.41 | 15.58 |
第二名 | 156,117.55 | 4.06 |
第三名 | 154,130.00 | 4.01 |
第四名 | 120,134.73 | 3.12 |
第五名 | 120,000.00 | 3.12 |
合计 | 1,150,239.69 | 29.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870,292.36 | |
其他应收款 | 19,536,206.46 | 7,027,910.85 |
合计 | 20,406,498.82 | 7,027,910.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870,292.36 | |
合计 | 870,292.36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5,804.86 | 45,804.8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45,804.86 | 45,804.8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8,426,555.03 | 6,016,658.69 |
1年以内小计 | 18,426,555.03 | 6,016,658.69 |
1至2年 | 1,851,374.94 | 1,015,414.89 |
2至3年 | 729,483.44 | 796,423.28 |
3年以上 | 1,924,129.42 | 1,612,970.13 |
合计 | 22,931,542.83 | 9,441,466.9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4,289,685.88 | 4,177,899.28 |
员工借款 | 4,211,940.75 | 3,504,775.14 |
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 | 3,062,671.23 | 471,848.03 |
代扣代缴员工款项 | 1,344,228.09 | 1,164,611.27 |
往来款 | 10,023,016.88 | 122,333.27 |
合计 | 22,931,542.83 | 9,441,466.9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413,556.14 | 2,413,556.1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83,328.47 | 983,328.4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1,548.24 | -1,548.24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3,395,336.37 | 3,395,336.3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413,556.14 | 983,328.47 | -1,548.24 | 3,395,336.37 | ||
合计 | 2,413,556.14 | 983,328.47 | -1,548.24 | 3,395,336.3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0,000,000.00 | 43.61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500,000.00 |
第二名 | 3,062,671.23 | 13.36 | 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 | 1年以内 | 153,133.56 |
第三名 | 1,287,120.00 | 5.61 | 押金及保证金 | 3年以上 | 1,287,120.00 |
第四名 | 600,000.00 | 2.62 | 员工借款 | 1-2年 | 60,000.00 |
第五名 | 514,434.01 | 2.24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1-2年,2-3年 | 84,958.50 |
合计 | 15,464,225.24 | 67.44 | 2,085,212.06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9,262,102.03 | 14,833,055.21 | 64,429,046.82 | 60,993,201.32 | 10,766,110.98 | 50,227,090.34 |
在产品 | 5,530,082.69 | 5,530,082.69 | 2,866,801.90 | 2,866,801.90 | ||
库存商品 | 57,105,375.99 | 8,024,382.60 | 49,080,993.39 | 46,608,043.38 | 6,551,122.97 | 40,056,920.41 |
周转材料 | 435,203.89 | 137,536.32 | 297,667.57 | 430,353.91 | 139,705.85 | 290,648.06 |
发出商品 | 25,896,413.41 | 25,896,413.41 | 22,367,590.18 | 22,367,590.18 | ||
合计 | 168,229,178.01 | 22,994,974.13 | 145,234,203.88 | 133,265,990.69 | 17,456,939.80 | 115,809,050.89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0,766,110.98 | 6,145,455.28 | 2,078,511.05 | 14,833,055.21 | ||
库存商品 | 6,551,122.97 | 2,414,639.16 | 941,379.53 | 8,024,382.60 | ||
周转材料 | 139,705.85 | 21,619.77 | 23,789.30 | 137,536.32 | ||
合计 | 17,456,939.80 | 8,581,714.21 | 3,043,679.88 | 22,994,974.13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人民币3,043,679.88元,主要系本期已领用和实现销售。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6,273,792.96 | 5,501,079.33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8,246,011.85 | |
合计 | 6,273,792.96 | 13,747,091.18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70,798,205.55 | 269,653,264.32 |
合计 | 270,798,205.55 | 269,653,264.32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50,235,614.74 | 26,156,874.03 | 6,168,490.82 | 15,491,342.31 | 298,052,321.90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28,512.77 | 814,938.98 | 961,447.69 | 8,404,899.44 | |
(1)购置 | 6,628,512.77 | 814,938.98 | 961,447.69 | 8,404,899.4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250.00 | 11,250.00 | |||
(1)处置或报废 | 11,250.00 | 11,250.00 | |||
4.期末余额 | 250,235,614.74 | 32,785,386.80 | 6,983,429.80 | 16,441,540.00 | 306,445,971.3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807,754.29 | 9,038,336.35 | 4,013,095.49 | 8,539,871.45 | 28,399,057.5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88,776.54 | 1,253,406.47 | 274,659.62 | 1,742,030.58 | 7,258,873.21 |
(1)计提 | 3,988,776.54 | 1,253,406.47 | 274,659.62 | 1,742,030.58 | 7,258,873.2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165.00 | 10,165.00 | |||
(1)处置或报废 | 10,165.00 | 10,165.00 | |||
4.期末余额 | 10,796,530.83 | 10,291,742.82 | 4,287,755.11 | 10,271,737.03 | 35,647,765.7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9,439,083.91 | 22,493,643.98 | 2,695,674.69 | 6,169,802.97 | 270,798,205.55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3,427,860.45 | 17,118,537.68 | 2,155,395.33 | 6,951,470.86 | 269,653,264.3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19,865,413.36 | 171,767,783.70 |
合计 | 219,865,413.36 | 171,767,783.70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东莞厂房工程 | 38,246,202.17 | 38,246,202.17 | 9,726,966.94 | 9,726,966.94 | ||
苏州厂房工程 | 181,619,211.19 | 181,619,211.19 | 162,040,816.76 | 162,040,816.76 | ||
合计 | 219,865,413.36 | 219,865,413.36 | 171,767,783.70 | 171,767,783.7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东莞厂房工程 | 463,671,100.00 | 9,726,966.94 | 28,519,235.23 | 38,246,202.17 | 70.80 | 70.80% | 公开募集资金 | |||||
苏州厂房工程 | 364,228,670.96 | 162,040,816.76 | 19,578,394.43 | 181,619,211.19 | 54.27 | 54.27% | 公开募集资金 | |||||
合计 | 827,899,770.96 | 171,767,783.70 | 48,097,629.66 | 219,865,413.36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602,217.22 | 17,602,217.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4,611.45 | 84,611.45 |
4.期末余额 | 17,517,605.77 | 17,517,605.7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548,625.29 | 15,548,625.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68,980.48 | 1,968,980.48 |
(1)计提 | 1,968,980.48 | 1,968,980.4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517,605.77 | 17,517,605.7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53,591.93 | 2,053,591.93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4,919,769.18 | 8,490,768.18 | 73,410,537.3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3,693.66 | 563,693.66 | |||
(1)购置 | 563,693.66 | 563,693.66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4,919,769.18 | 9,054,461.84 | 73,974,231.0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552,912.49 | 3,087,324.05 | 10,640,236.5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53,128.43 | 430,723.54 | 1,183,851.97 | ||
(1)计提 | 753,128.43 | 430,723.54 | 1,183,851.9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306,040.92 | 3,518,047.59 | 11,824,088.5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6,613,728.26 | 5,536,414.25 | 62,150,142.5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7,366,856.69 | 5,403,444.13 | 62,770,300.8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消防改造工程 | 4,150.94 | 3,113.22 | 1,037.72 | ||
合计 | 4,150.94 | 3,113.22 | 1,037.72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793,303.66 | 268,995.56 | 1,594,546.13 | 239,181.92 |
坏账准备 | 70,204,084.87 | 10,583,831.78 | 56,314,139.32 | 8,591,259.46 |
股份支付 | 12,706,595.29 | 1,938,494.90 | 10,919,679.91 | 1,664,130.30 |
存货跌价准备 | 22,994,974.13 | 3,449,246.12 | 17,456,939.80 | 2,618,540.97 |
递延收益 | 3,513,005.77 | 526,950.87 | 3,113,848.04 | 467,077.21 |
租赁负债 | 1,982,325.40 | 297,348.81 | ||
合计 | 111,211,963.72 | 16,767,519.23 | 91,381,478.60 | 13,877,538.6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1,668,547.45 | 3,250,282.12 | 13,108,245.35 | 2,240,664.20 |
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 3,910,377.76 | 586,556.66 | 3,973,111.07 | 595,966.66 |
生产设备政策性加计扣除 | 2,320,016.93 | 348,002.54 | 2,531,686.95 | 379,753.04 |
使用权资产 | 2,053,591.93 | 308,038.79 | ||
合计 | 27,898,942.14 | 4,184,841.32 | 21,666,635.30 | 3,524,422.69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010,347.50 | 828,271.06 |
可抵扣亏损 | 62,538,335.89 | 58,867,966.92 |
合计 | 63,548,683.39 | 59,696,237.9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8,066,425.66 | ||
2025年 | 5,698,253.92 | 5,691,906.90 | |
2026年 | 5,612,671.56 | 7,103,702.51 | |
2027年 | 17,584,582.47 | 18,575,149.66 | |
2028年 | 15,507,315.36 | 19,430,782.19 | |
2029年 | 18,135,512.58 | ||
合计 | 62,538,335.89 | 58,867,966.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1,618,971.52 | 1,618,971.52 | 2,062,779.23 | 2,062,779.23 | ||
合计 | 1,618,971.52 | 1,618,971.52 | 2,062,779.23 | 2,062,779.23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80,317,423.39 | 112,085,158.73 |
1-2年(含2年) | 52,499.53 | 39,393.91 |
2-3年(含3年) | 83,453.52 | 126,571.14 |
合计 | 180,453,376.44 | 112,251,123.78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9,328.04 | 71,856.68 |
合计 | 69,328.04 | 71,856.6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合同款 | 2,903,862.35 | 2,823,106.32 |
合计 | 2,903,862.35 | 2,823,106.3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0,896,794.96 | 181,257,101.23 | 174,092,171.37 | 38,061,724.8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417,045.80 | 9,417,045.80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0,896,794.96 | 190,674,147.03 | 183,509,217.17 | 38,061,724.8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0,836,794.96 | 171,206,635.82 | 164,041,705.96 | 38,001,724.82 |
二、职工福利费 | 3,701,161.98 | 3,701,161.98 | ||
三、社会保险费 | 2,517,509.05 | 2,517,509.05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049,491.79 | 2,049,491.79 | ||
工伤保险费 | 414,546.80 | 414,546.80 | ||
生育保险费 | 53,470.46 | 53,470.46 | ||
四、住房公积金 | 2,340,314.00 | 2,340,314.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0,000.00 | 360,000.00 | 360,000.00 | 60,000.0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1,131,480.38 | 1,131,480.38 | ||
合计 | 30,896,794.96 | 181,257,101.23 | 174,092,171.37 | 38,061,724.8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989,869.92 | 8,989,869.92 | ||
2、失业保险费 | 427,175.88 | 427,175.88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9,417,045.80 | 9,417,045.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3,123,926.63 | 208,935.27 |
企业所得税 | 4,766,284.56 | 877.18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1,908,104.31 | 1,007,657.8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69,055.76 | 116,828.09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 | 669,055.77 | 116,828.10 |
印花税 | 68,164.26 | 29,839.73 |
土地使用税 | 78,389.99 | 25,000.13 |
房产税 | 617,699.34 | |
环境保护税 | 257,083.38 | 198,734.22 |
合计 | 22,157,764.00 | 1,704,700.58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5,881,221.49 | 3,613,170.11 |
合计 | 5,881,221.49 | 3,613,170.11 |
(2).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费用 | 2,586,094.17 | 2,426,851.39 |
往来款及其他 | 3,295,127.32 | 1,186,318.72 |
合计 | 5,881,221.49 | 3,613,170.11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982,325.40 | |
合计 | 1,982,325.40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19,932,462.94 | 9,111,872.07 |
合计 | 19,932,462.94 | 9,111,872.0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租赁款 | 1,982,325.40 | |
减: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82,325.40 | |
合计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113,848.04 | 1,200,000.00 | 800,842.27 | 3,513,005.77 | 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3,113,848.04 | 1,200,000.00 | 800,842.27 | 3,513,005.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2,235,455.00 | 122,235,455.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694,323,989.53 | 1,694,323,989.53 | ||
其他资本公积 | 13,428,159.11 | 1,734,099.63 | 15,162,258.74 | |
合计 | 1,707,752,148.64 | 1,734,099.63 | 1,709,486,248.2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12,781.43 | 58,205.27 | 58,205.27 | -954,576.16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012,781.43 | 58,205.27 | 58,205.27 | -954,576.16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12,781.43 | 58,205.27 | 58,205.27 | -954,576.16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1,117,727.50 | 61,117,727.50 | ||
合计 | 61,117,727.50 | 61,117,727.5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87,954,570.19 | 898,086,038.9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87,954,570.19 | 898,086,038.9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3,354,887.64 | 193,708,655.9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5,731.5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4,784,791.15 | 103,754,393.2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36,524,666.68 | 987,954,570.1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20,793,651.66 | 176,361,000.65 | 618,709,712.43 | 202,412,139.32 |
其他业务 | 1,503,204.90 | 1,182,313.26 | 507,883.24 | 313,008.40 |
合计 | 522,296,856.56 | 177,543,313.91 | 619,217,595.67 | 202,725,147.7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80,368.75 | 2,482,652.41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 | 1,880,368.75 | 2,482,636.86 |
房产税 | 617,699.34 | 617,699.34 |
土地使用税 | 103,390.12 | 103,390.12 |
印花税 | 218,986.50 | 257,654.08 |
环境保护税 | 484,992.18 | 251,595.56 |
合计 | 5,185,805.64 | 6,195,628.37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0,291,567.99 | 77,945,593.11 |
差旅费 | 4,837,934.45 | 4,716,271.84 |
物料消耗 | 5,785,948.20 | 5,415,941.72 |
业务招待费 | 2,780,707.59 | 3,717,634.96 |
办公费 | 6,349,784.43 | 5,615,718.27 |
广告及展览费 | 2,143,591.16 | 1,630,811.18 |
运输及车辆费 | 1,346,159.23 | 1,385,169.75 |
折旧与摊销 | 996,976.30 | 753,747.48 |
咨询及服务费 | 847,820.78 | 1,886,429.75 |
股份支付 | 260,901.71 | 3,364,682.83 |
其他 | 75,418.65 | 161,088.94 |
合计 | 105,716,810.49 | 106,593,089.83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048,606.81 | 9,163,227.04 |
办公费 | 2,277,588.04 | 2,675,813.53 |
折旧与摊销 | 2,202,576.11 | 2,857,380.66 |
业务招待费 | 744,271.41 | 1,532,829.11 |
维修费 | 335,608.61 | 505,751.31 |
咨询及服务费 | 940,491.76 | 719,846.92 |
车辆费用 | 291,968.96 | 727,635.16 |
差旅费 | 186,280.24 | 180,166.88 |
股份支付 | 139,057.49 | 991,814.73 |
其他 | 263,624.63 | 120,110.48 |
合计 | 16,430,074.06 | 19,474,575.82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3,438,993.77 | 72,160,027.45 |
股份支付 | 1,179,627.87 | 8,485,720.51 |
差旅费 | 3,221,307.44 | 3,018,306.24 |
物料消耗 | 13,993,648.49 | 12,754,800.46 |
设计及咨询费 | 1,537,347.17 | 2,025,933.27 |
办公费 | 4,231,601.17 | 4,458,771.04 |
折旧与摊销 | 2,178,921.09 | 1,409,198.47 |
维修检测费 | 14,136.93 | 14,355.47 |
其他 | 166,779.62 | 118,418.77 |
合计 | 109,962,363.55 | 104,445,531.68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412.93 | 444,867.65 |
减:利息收入 | -8,318,860.56 | -5,539,539.29 |
汇兑损益(收益以“-”号填列) | 322,284.59 | -4,780,977.55 |
银行手续费 | 326,828.90 | 339,609.13 |
合计 | -7,672,160.00 | -9,536,040.06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8,343,347.75 | 10,984,667.56 |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 | 435,452.98 | 355,166.34 |
合计 | 8,778,800.73 | 11,339,833.90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8,172,432.11 | 12,970,546.76 |
合计 | 8,172,432.11 | 12,970,546.76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876,611.76 | 2,272,973.86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8,876,611.76 | 2,272,973.86 |
其他说明:
无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 | 148,914.69 | |
合计 | 148,914.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951,816.71 | -4,328,227.21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4,446,530.65 | -11,674,960.6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29,133.33 | -1,051,784.13 |
合计 | -14,523,847.27 | -17,054,971.94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8,581,714.21 | -6,712,177.63 |
合计 | -8,581,714.21 | -6,712,177.63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9,875.50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9,875.50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其他 | 102,708.71 | 10,380.33 | 102,708.71 |
合计 | 102,708.71 | 30,255.83 | 102,708.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509.78 | 26,116.89 | 509.7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509.78 | 26,116.89 | 509.78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对外捐赠 | 250,000.00 | 500,000.00 | 250,000.00 |
其他 | 32,493.04 | 110,065.55 | 32,493.04 |
合计 | 283,002.82 | 636,182.44 | 283,002.82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547,312.21 | 18,987,460.5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229,561.93 | -968,862.30 |
合计 | 4,317,750.28 | 18,018,598.2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17,672,637.9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7,650,895.6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93,399.3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6,956.2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95,972.4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748,165.30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6,517,638.74 |
生产设备政策性加计扣除 | |
所得税费用 | 4,317,750.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652,438.81 | 4,796,140.34 |
利息收入 | 8,318,860.56 | 5,539,539.29 |
往来款 | 4,731,309.28 | 4,361,101.98 |
其他 | 8,715,603.12 | 4,053,313.99 |
合计 | 24,418,211.77 | 18,750,095.6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35,922,310.06 | 35,175,958.23 |
往来款 | 13,249,131.47 | 4,335,843.28 |
手续费支出 | 326,776.79 | 339,609.13 |
其他 | 284,322.70 | 367,321.10 |
合计 | 49,782,541.02 | 40,218,731.7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付款 | 1,895,301.02 | 2,103,138.00 |
合计 | 1,895,301.02 | 2,103,138.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3,354,887.64 | 173,660,257.0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581,714.21 | 6,712,177.63 |
信用减值损失 | 14,523,847.27 | 17,054,971.9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258,873.21 | 5,702,478.3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968,980.48 | 1,760,221.75 |
无形资产摊销 | 1,183,851.97 | 1,154,158.1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113.22 | 141,145.1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8,914.69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09.78 | 6,241.3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876,611.76 | -2,272,973.8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85,992.89 | -1,206,942.7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172,432.11 | -12,970,546.7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89,980.56 | -1,255,332.5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60,418.63 | 286,470.2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8,006,867.20 | 992,707.2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4,370,194.94 | -229,468,761.4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3,690,927.66 | 95,196,864.59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97,030.39 | 55,344,221.4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20,083,553.96 | 511,253,603.1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53,864,801.73 | 554,730,093.8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6,218,752.23 | -43,476,490.6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20,083,553.96 | 653,864,801.73 |
其中:库存现金 | 124,630.92 | 30,223.4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13,698,564.83 | 652,808,461.1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6,260,358.21 | 1,026,117.13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0,083,553.96 | 653,864,801.7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51,315,071.79 | ||
其中:美元 | 4,060,748.19 | 7.12680 | 28,940,137.52 |
欧元 | 2,368,559.32 | 7.66170 | 18,147,190.98 |
港币 | 121,530.27 | 0.91268 | 110,918.25 |
日元 | 72,001,369.00 | 0.04474 | 3,221,336.80 |
英镑 | 68,401.84 | 9.04300 | 618,557.71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180,224.31 | 1.50948 | 272,044.98 |
泰铢 | 25,033.76 | 0.19516 | 4,885.55 |
应收账款 | 11,038,654.42 | ||
其中:美元 | 1,209,678.59 | 7.12680 | 8,621,140.47 |
欧元 | 293,042.69 | 7.66170 | 2,245,205.52 |
日元 | 3,845,299.00 | 0.04474 | 172,037.14 |
英镑 | 30.00 | 9.04300 | 271.29 |
其他应收款 | 682,386.68 | ||
其中:欧元 | 22,131.99 | 7.66170 | 169,568.67 |
港币 | 460,459.13 | 0.91268 | 420,251.83 |
日元 | 484,600.00 | 0.04474 | 21,681.00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46,960.00 | 1.50948 | 70,885.18 |
应付账款 | 3,088,054.64 | ||
其中:美元 | 398,964.72 | 7.12680 | 2,843,341.92 |
欧元 | 5.04 | 7.66170 | 38.61 |
日元 | 5,468,800.00 | 0.04474 | 244,674.11 |
其他应付款 | 1,001,969.82 | ||
其中:美元 | 51,097.92 | 7.12680 | 364,164.59 |
欧元 | 26,629.28 | 7.66170 | 204,025.55 |
港币 | 236,233.16 | 0.91268 | 215,605.28 |
日元 | 316,688.00 | 0.04474 | 14,168.62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135,149.71 | 1.50948 | 204,005.78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OPT Vision Limited于2016年2月4日在香港成立,住所为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第一座10楼1003室,主要业务为一般贸易,记账本位币为港币。
OPT Machine Vision GmbH为OPT Vision Limited在德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住所为Hallesche Stra?e2,10963 Berlin,主要业务为研发、销售机器视觉产品,记账本位币为欧元。
株式会社OPT为OPT Vision Limited在日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住所为东京都江东区青海2-7-4 The SOHO 735号室,主要业务为研发、销售机器视觉产品,记账本位币为日元。
OPT Malaysia Sdn.Bhd.为OPT Vision Limited在马来西亚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住所为110-02-01, Summerton Complex, Persiaran Bayan Indah,11900 Bayan
Lepas, Penang, Malaysia,主要业务为制造、研发及销售机器视觉产品,记账本位币为马来西亚林吉特。
OPT VIET NAM COMPANY LIMITED为OPT Vision Limited在越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时间为2024年5月3日,住所为3F,ShopHouse Cao Nguyen 2,344 Le Thai To Street,Vo CuongWard,Bac Ninh City,Bac Ninh Province,Viet Nam,主要业务为研发、销售机器视觉产品,记账本位币为越南盾。
82、 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人民币7,148,579.82 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9,671,988.4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化研发支出 | 109,962,363.55 | 104,445,531.68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合计 | 109,962,363.55 | 104,445,531.68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09,962,363.55 | 104,445,531.68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1家全资孙公司。2024年5月,OPT Vision Limited全资子公司OPT VIET NAM COMPANY LIMITED成立。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OPT Vision Limited | 香港 | 516.61 | 香港 | 销售 | 100.00 | 新设 | |
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苏州 | 15,000.00 | 苏州 | 研发、销售 | 100.00 | 新设 | |
惠州市奥普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惠州 | 7,100.00 | 惠州 | 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转让 | |
东莞市赛视软件有限公司 | 东莞 | 200.00 | 东莞 | 研发、销售 | 100.00 | 新设 | |
东莞市迈未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 | 1,000.00 | 东莞 | 研发、销售 | 100.00 | 新设 | |
宁德奥普特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 宁德 | 500.00 | 宁德 | 研发、销售 | 100.00 | 新设 | |
奥普特视觉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 常州 | 100.00 | 常州 | 研发、销售 | 100.00 | 新设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OPT Vision Limited在德国、日本、马来西亚及越南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全称 | 成立时间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 | 表决权 | |
性质 | 直接 | 间接 | 比例(%) | |||||
OPT Machine Vision GmbH | 2018年11月22日 | 德国 | 德国 | 研发、销售 | 100.00 | 100.00 | 新设 | |
株式会社OPT | 2019年2月25日 | 日本 | 日本 | 研发、销售 | 100.00 | 100.00 | 新设 | |
OPT Malaysia Sdn.Bhd | 2023年7月11日 |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 | 制造、研发、销售 | 100.00 | 100.00 | 新设 | |
OPT VIET NAM COMPANY LIMITED | 2024年5月3日 | 越南 | 越南 | 研发、销售 | 100.00 | 100.00 | 新设 |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3,113,848.04 | 1,200,000.00 | 800,842.27 | 3,513,005.77 | 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113,848.04 | 1,200,000.00 | 800,842.27 | 3,513,005.77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8,697,117.75 | 11,270,815.96 |
与资产相关 | 81,682.98 | 69,017.94 |
合计 | 8,778,800.73 | 11,339,833.90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为货币资金,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公司的运营融资。公司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等。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①2024年06月30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 合计 |
产 | 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720,083,553.96 | 720,083,553.9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75,700,997.04 | 775,700,997.04 | ||
应收票据 | 90,688,366.85 | 90,688,366.85 | ||
应收账款 | 812,115,896.78 | 812,115,896.78 | ||
应收融资款项 | 60,014,120.98 | 60,014,120.98 | ||
其他应收款 | 20,406,498.82 | 20,406,498.82 |
②2023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653,864,801.73 | 653,864,801.7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3,233,853.26 | 943,233,853.26 | ||
应收票据 | 105,088,968.69 | 105,088,968.69 | ||
应收账款 | 624,320,269.29 | 624,320,269.29 | ||
应收融资款项 | 58,556,630.00 | 58,556,630.00 | ||
其他应收款 | 7,027,910.85 | 7,027,910.85 |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①2024年06月30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80,453,376.44 | 180,453,376.44 | |
其他应付款 | 5,881,221.49 | 5,881,221.4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租赁负债 |
②2023年12月31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12,251,123.78 | 112,251,123.78 | |
其他应付款 | 3,613,170.11 | 3,613,170.1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82,325.40 | 1,982,325.40 | |
租赁负债 |
(二)信用风险
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公司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及某些衍生工具,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公司无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由于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由于公司的应收账款客户群广泛的分布于各个行业,因此在公司内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款项占比为40.04%,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公司的财务部门进行监控,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短期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并且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因公司借款均系固定利率,故无人民币基准利率变动风险。
(2)汇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2、 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775,700,997.04 | 775,700,997.04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75,700,997.04 | 775,700,997.04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混合工具投资 | 775,700,997.04 | 775,700,997.04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五)应收款项融资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60,014,120.98 | 60,014,120.9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35,715,118.02 | 835,715,118.02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和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企业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1、对混合工具投资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司使用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作为估值依据。
2、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应收款项融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较小,故采用其账面价值作为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卢治临 | 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总经理 |
卢盛林 | 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副总经理 |
许学亮 | 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宁波千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的股东 |
张燕琴 | 独立董事 |
邓定远 | 独立董事 |
陈桂林 | 独立董事 |
范西西 | 监事 |
肖元龙 | 监事 |
王俊 | 监事 |
郑杨舟 | 离任监事 |
叶建平 | 财务负责人 |
东莞市千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卢盛林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学亮共同控制的企业 |
东莞市千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卢盛林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学亮共同控制的企业 |
其他说明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的郑杨舟先生于2024年8月15日离任,补选王俊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77.50 | 178.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管理人员 | 1,554.00 | 43,630.52 | ||||||
销售人员 | 13,600.00 | 381,870.91 | ||||||
研发人员 | 12,995.00 | 364,834.24 | ||||||
生产人员 | 1,244.00 | 34,904.42 | ||||||
合计 | 29,393.00 | 825,240.09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首次授予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295.08元/股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普通股股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经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40,375,882.51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734,099.63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 | 139,057.49 | |
销售人员 | 260,901.71 | |
研发人员 | 1,179,627.87 | |
生产人员 | 137,740.21 | |
基建人员 | 16,772.35 | |
合计 | 1,734,099.63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5,890,609.15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5,890,609.15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的主要内容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2,235,45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890,609.15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713,289,673.44 | 605,848,415.72 |
1年以内小计 | 713,289,673.44 | 605,848,415.72 |
1至2年 | 201,562,372.63 | 90,624,528.88 |
2至3年 | 18,010,470.91 | 7,366,843.08 |
3年以上 | 3,451,809.17 | 4,525,328.96 |
合计 | 936,314,326.15 | 708,365,116.6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13,475.00 | 0.22 | 2,013,475.00 | 100.00 | 37,511.00 | 0.01 | 37,511.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34,300,851.15 | 99.78 | 56,531,317.39 | 6.05 | 877,769,533.76 | 708,327,605.64 | 99.99 | 43,703,352.92 | 6.17 | 664,624,252.7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850,573,275.70 | 90.84 | 56,531,317.39 | 6.65 | 794,041,958.31 | 631,872,400.58 | 89.20 | 43,703,352.92 | 6.92 | 588,169,047.66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83,727,575.45 | 8.94 | 83,727,575.45 | 76,455,205.06 | 10.79 | 76,455,205.06 | ||||
合计 | 936,314,326.15 | / | 58,544,792.39 | / | 877,769,533.76 | 708,365,116.64 | / | 43,740,863.92 | / | 664,624,252.7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37,511.00 | 37,511.00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客户二 | 1,975,964.00 | 1,975,964.00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合计 | 2,013,475.00 | 2,013,475.00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674,604,527.44 | 5.00 | 33,730,226.47 |
1-2年(含2年) | 164,756,125.77 | 10.00 | 16,475,612.58 |
2-3年(含3年) | 9,774,288.32 | 50.00 | 4,887,144.17 |
3年以上 | 1,438,334.17 | 100.00 | 1,438,334.17 |
合计 | 850,573,275.70 | 6.65 | 56,531,317.3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37,511.00 | 1,975,964.00 | 2,013,475.00 | |||
账龄组合 | 43,703,352.92 | 13,235,383.95 | 407,419.48 | 56,531,317.39 | ||
合计 | 43,740,863.92 | 15,211,347.95 | 407,419.48 | 58,544,792.3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07,419.4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28,280,299.00 | 128,280,299.00 | 13.70 | 10,205,540.25 | |
第二名 | 75,333,911.80 | 75,333,911.80 | 8.05 | ||
第三名 | 59,313,229.20 | 59,313,229.20 | 6.33 | 2,965,661.46 | |
第四名 | 56,863,334.93 | 56,863,334.93 | 6.07 | 2,843,166.75 | |
第五名 | 54,093,996.27 | 54,093,996.27 | 5.78 | 2,704,699.82 | |
合计 | 373,884,771.20 | 373,884,771.20 | 39.93 | 18,719,068.28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870,292.36 | |
其他应收款 | 357,347,874.30 | 333,679,639.09 |
合计 | 358,218,166.66 | 333,679,639.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870,292.36 | |
合计 | 870,292.36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5,804.86 | 45,804.8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45,804.86 | 45,804.8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8,716,055.42 | 42,054,723.64 |
1年以内小计 | 48,716,055.42 | 42,054,723.64 |
1至2年 | 18,562,888.62 | 827,260.00 |
2至3年 | 365,300.00 | 291,332,320.00 |
3年以上 | 292,685,163.00 | 1,544,223.00 |
合计 | 360,329,407.04 | 335,758,526.6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339,087,204.09 | 327,981,752.60 |
员工借款 | 3,858,729.00 | 3,285,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3,052,557.50 | 2,934,840.50 |
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 | 3,062,671.23 | 471,848.03 |
代扣代缴员工款项 | 1,262,863.53 | 1,085,085.51 |
往来款 | 10,005,381.69 | |
合计 | 360,329,407.04 | 335,758,526.6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078,887.55 | 2,078,887.55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02,645.19 | 902,645.1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2,981,532.74 | 2,981,532.7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078,887.55 | 902,645.19 | 2,981,532.74 | |||
合计 | 2,078,887.55 | 902,645.19 | 2,981,532.7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35,548,834.11 | 93.12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3年以上 | |
第二名 | 10,000,000.00 | 2.78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500,000.00 |
第三名 | 3,062,671.23 | 0.85 | 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 | 1年以内 | 153,133.56 |
第四名 | 1,838,369.98 | 0.51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第五名 | 1,700,000.00 | 0.47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 | |
合计 | 352,149,875.32 | 97.73 | 653,133.56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93,983,182.94 | 193,983,182.94 | 193,972,725.78 | 193,972,725.78 | ||
合计 | 193,983,182.94 | 193,983,182.94 | 193,972,725.78 | 193,972,725.78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东莞市赛视软件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OPT Vision Limited | 6,618,541.06 | -52,815.75 | 6,565,725.31 | |||
惠州市奥普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34,500,000.00 | 34,500,000.00 |
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150,854,184.72 | 63,272.91 | 150,917,457.63 | |||
合计 | 193,972,725.78 | 10,457.16 | 193,983,182.94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12,456,325.94 | 176,597,238.86 | 595,692,160.35 | 201,981,198.08 |
其他业务 | 1,503,204.90 | 1,182,313.26 | 507,883.25 | 313,008.40 |
合计 | 513,959,530.84 | 177,779,552.12 | 596,200,043.60 | 202,294,206.48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5,387,987.33 | 12,192,683.75 |
合计 | 5,387,987.33 | 12,192,683.75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09.7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54,857.5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7,049,043.8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9,784.3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77,647.7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6,245,959.5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88 | 0.9273 | 0.927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2 | 0.7944 | 0.794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卢盛林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