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8月31日 15点 30分召开地点: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8月3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
2.01 | 发行证券的类型 | √ |
2.02 | 发行规模 | √ |
2.03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
2.04 | 债券期限 | √ |
2.05 | 债券利率 | √ |
2.0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 |
2.07 | 转股期限 | √ |
2.08 |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 |
2.09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 |
2.10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 |
2.11 | 赎回条款 | √ |
2.12 | 回售条款 | √ |
2.13 |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 |
2.14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2.15 | 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2.16 |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 |
2.17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 |
2.18 | 担保事项 | √ |
2.19 | 评级事项 | √ |
2.20 | 募集资金存管 | √ |
2.21 |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 √ |
3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7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 |
9 | 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10 |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 √ |
11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88668 | 鼎通科技 | 2023/8/24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8月30日17:00,信函、传真中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7号
邮编:523118
电话:0769-85377166-609
邮箱:dt-stocks@dingtong.net.cn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2.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2.01 | 发行证券的类型 | |||
2.02 | 发行规模 | |||
2.03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2.04 | 债券期限 | |||
2.05 | 债券利率 | |||
2.0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
2.07 | 转股期限 | |||
2.08 |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
2.09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
2.10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
2.11 | 赎回条款 | |||
2.12 | 回售条款 | |||
2.13 |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
2.14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2.15 | 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 |||
2.16 |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
2.17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2.18 | 担保事项 | |||
2.19 | 评级事项 | |||
2.20 | 募集资金存管 | |||
2.21 |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 |||
3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
9 | 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10 |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 |||
11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